機關老黨員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4-0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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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老黨員調查與思考

老黨員是指離開工作崗位的離退休黨員,老黨員是黨的寶貴財富,過去他們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了貢獻,如今年老了,黨組織不能遺忘他們,更不應嫌棄他們,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保持黨員先進性的高度,各級黨組織更應滿腔熱情地關心和幫助他們,讓他們安度晚年。

一、基本情況

我們在對縣級機關黨委下屬的94個支部的調查中發現,隨著歲月的推移,在我們的黨組織中,老黨員越來越多,截至2004年6月底,縣級機關黨委下屬黨組織中,共有黨員1379名,其中老黨員有458名,占黨員總數的1/3。其中離休黨員56名,退休黨員247名,其他黨員155名;50至55歲的72名,55至60歲的109名,60歲以上的277名。通過對老黨員情況的進一步調查,發現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330名,一般的87名,較差的41名;能正常參加組織活動的330名,占老黨員總數的72.05%;因身體健康狀況等原因間斷參加組織活動和不能參加組織活動的分別為83名和41名,分別占老黨員總數的18.12%和8.95%;不愿意參加組織活動的4名,占老黨員總數的0.87%;老黨員中發揮作用比較明顯的248名,發揮作用一般的175名,不能發揮作用的35名,其中,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發揮作用的29名。

大多數的老黨員,他們盼望能夠為社會、為群眾做點力所能及、有益的事情,但是,在調查中也發現少數黨員隨著年齡增大,逐步放松了對自身要求甚至受到錯誤思想侵蝕,有時出現與黨員身份不符的言行,這些值得在黨員教育管理中引起重視并采取相應措施。

一、堅持“就地、就近”原則,加強對老黨員的管理

由于受家庭、個人愛好及生活習慣等因素的影響,有的老黨員投奔子女,與子女共居,有的回鎮村定居,遠離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針對這一實際,要按照中共南京市委組織部[2004]4號《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員管理有關工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精神,遵循所在地管理、歸口管理和動態管理的原則,“就近、就地”實行科學管理,切實幫助老黨員過好組織生活。一是加強老干部支部建設,本著有利于離退休黨員參加組織活動和發揮作用的原則,能夠單獨建立老干部支部的都要建立;二是實行屬地歸口黨組織掛靠管理,對離開原單位或居住地在新的固定住所居住的,將組織關系及時轉到當地黨組織或本行業當地單位的黨組織,并參加該組織的活動;三是對經常間斷遠離隸屬支部的老黨員,要出具《黨員證明信》和《流動黨員活動證》,介紹其參加當地黨支部的組織生活,這樣保證每一個老黨員無論住到哪里,都有組織的關心和管理。

二、堅持“實在、實用”原則,強化對老黨員的教育

老黨員他們的政治閱歷、思想水平、文化層次不盡相同,加上年老體弱,甚至行動不便,這就給老黨員的教育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必須從實際出發,堅持“實在、實用”的原則,切實加強對老黨員的教育。一是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過參加形勢報告會、學習討論座談會、政治理論講座、黨日活動、個別談心談話等靈活多樣的活動方式,對老黨員進行正面灌輸和引導,幫助他們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二是要加強黨性和理想、信念的教育。少數老黨員隨著年齡增長,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因此,對老黨員教育的重點是增強黨性觀念,教育他們不管時代怎樣變化,黨的性質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改,不管年齡有多大,黨員的標準不能改,黨員的要求不能降低,要引導他們以樂觀的態度正確對待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自覺抵制和防御各種錯誤思想的侵蝕,確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自覺用《黨章》規范自身言行,自覺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保持晚節。

三、堅持“簡便、易行”的原則,幫助老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首先,要考慮到老黨員的年齡、身體狀況,在組織活動時,要從實際出發,做到“簡便、易行”,基層支部組織活動時,時間不要太長,安排的學習和娛樂活動不要太復雜,組織活動要突出重點,并注重聽取老黨員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活動的方式方法。

其次,要開展結對聯系、走訪活動,對居住地較遠的老黨員,特別是身體狀況不佳,行動不便的黨員,支部要明確專人開展結對聯系、上門走訪活動,既負責及時把支部要求學習內容傳達到位,又及時將老黨員的思想動態,生活狀況向黨組織匯報。

再次,要開展幫困、幫扶、送溫暖活動,要針對老齡人晚年生活的特點,以他們“所思、所缺、所急、所難”為重點,積極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老黨員患病時,支部領導一定要安排時間專程到醫院或其家中探望,送去關懷,對遇到天災人禍,特殊困難的黨員,黨支部要號召全體黨員伸出援助之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計獻計,幫其度過難關,使老黨員感受到組織的溫暖。

四、堅持“力所能及”的原則,激發老黨員發揮余熱

老黨員中有許多同志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高的理論修養,黨組織要注重發揮他們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根據老黨員的身體狀況,本人特長和興趣愛好,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促其“老有所為”。一是當好“指導員”“督導員。將精力充沛的老同志組織起來,指導全縣非公有制企業的黨建工作,監督指導本地,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三個文明”建設;二是當好“宣傳員”、“調解員”。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老黨員深入到基層開展各類專題的宣講活動,對青年或青少年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幫助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要求自身示范的同時可組織他們幫助調解家庭糾紛、民事糾紛和群眾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