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規范選舉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22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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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規范選舉調研報告

村干部隊伍是黨在農村的骨干力量,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執行者,擔負著組織領導農村廣大黨員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其素質和能力直接關系到新農村建設總體目標的實現。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是提高基層組織執政能力,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隨著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臨近,如何確保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穩妥、有序、正常推進,選出群眾公認度高的干部,直接影響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重大決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

一、村級組織換屆前存在的問題

1、村干部隊伍中出現的苗頭問題

一是出現賄選苗頭。村級換屆臨近,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請吃飯、送香煙等賄選拉票現象的苗頭;少數村干部特別是兩委關系或個人關系不協調的干部,現在便在不同場合極力散布他人謠言,誤導群眾,以達到減少他人選票而增加自己選票的目的;部分干部提前動員和自己關系較好的人將組織關系遷到村里,以增加自己的選票,而其“反對派”卻持相反態度,認為不應該將組織關系遷回,這些給基層組織帶來矛盾和難題。

二是各種心態不一。一懈怠。很多村干部對能否繼續當選沒有把握,工作上不同程度出現消極情緒,影響了上級工作落實;二求穩。基于一小撮黨員群眾借機搗亂,從中作梗,制造問題矛盾,個別村居干部不敢得罪,為圖一張選票,做起老好人,不求有功,只求平安當選;三推諉。主要表現在村中的一些難事、急事,村居一般干部推給主要干部,村主要干部推給上一級黨委、政府;本屆村干部以任期將結束、能力不夠無法解決為由推給下一屆。

2、基層黨員群眾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蠅頭小利的期盼。在上屆選舉中,一些村干部在選舉之前,以“出閉路電視費、請吃飯、發香煙”等為由,向群眾承諾,以贏得選票;換屆臨近,一些得了小便宜的村民開始盤旋人選,并將自己的想法在村民中傳播:誰最有錢、誰出的最高,我就選誰,在基層中造成了不利影響。

二是對選舉程序的誤解。一些群眾由于對選舉程序的不了解,引發了不少誤解。如在“兩推一選”中,群眾推薦的結果不管與黨員推薦的結果是否一致,最終都要看黨員的選舉結果,這使群眾甚至個別黨員產生了“群眾推”是走形式甚至被“戲弄”的感覺,群眾對選舉的程序和選舉結果頗為疑問,由此引發了新的矛盾。

三是黨員回遷現象嚴重。換屆前借企“曲線入黨”現象突出,部分人在村里群眾公認度差,無法入黨,想方設法到企業支部入黨,有的根本沒在企業工作,也想掛靠到企業,然后在換屆選舉前將組織關系遷回本村。組織關系回遷現象呈明顯上升趨勢,戶口已遷出或工作不在本村的人,千方百計在換屆前將黨組織關系遷回該村。村居干部顯得無所適從,群眾反響較大。也有個別兩委不協調的村,其中一方同意其轉入,而另一方反對,因此僵持不下,嚴重影響了村里的和諧、穩定。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村干部文化素質較低,責任感不強

大多數農村村干部素質低、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低,基層組織戰斗力弱,據統計,桐嶼街道有2/3以上的村干部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依法行政、民主辦事的意識薄弱;少數村干部缺乏應有的榮譽感、責任感和自豪感,沒把為人民服務當作崇高的榮譽和光榮的職責,沒有因自己當選為一名鄉村干部而感到自豪,而是把村民的選舉當作謀權謀利的工具。

2、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一是監督把關不嚴。主要表現在票據審核時簡單化、形式化。有的村理財監督小組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使審核流于形式;二是票據報賬不及時,有的村明知一些開支不符合財務規定,故意久拖不報。三是票據使用不規范,白條子報銷比較普遍,部分集體收入仍使用收款收據入賬。

3、群眾民主意識不夠,對選舉的認識不足

現在廣大村民文化水平低下,自己的選舉權不認真對待,有的群眾認為“肥水不流外人田”,憑個人好惡和從自身利益出發,與誰關系好、誰與自己利益息息相關就選誰,往往把民主票投成“關系票”、“家族票”。有的則人云亦云,感覺選誰用誰無所謂,別人選誰我選誰,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權利。部分村民把當選兩委成員作為以權謀私、或為家族派別謀取利益的先決條件,為當選不惜采取請客送禮、胡亂許諾、擾亂會場、操縱選舉等各種非常規手段,人為引發了不少選舉方面的問題。

4、合法競選與賄選的法律界限不明確

在《組織法》的釋義中,對“賄選”作出定義,但對賄選的界定和處罰,卻缺乏相應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另外,對在選舉前向集體一次性地捐獻程度不同的錢物算不算是賄選,沒有明確界定,這種捐贈客觀上對大多數人或對集體而言雖然是有益的,但它在主觀上卻影響甚至左右了大多數選民的選舉意向,以致使大多數選民不能夠客觀地表達自己的選舉意愿。從以往選舉中來看,候選人在選舉前送香煙、甚至公開大擺流水宴席招待選民白吃白喝等現象,嚴重干擾了民主選舉的正常進行,但卻無法以法律方式進行制止。

三、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干群法律意識

堅持“選舉未始,普法先行”。采取“廣宣傳”,“抓重點”和“開熱線”的方式,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為基層民主選舉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廣宣傳”,就是進行多手法、多方面大力宣傳《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加強群眾的民主參與、民主選舉、民主監督等方面的意識,采取在人流集聚地張貼分發普法宣傳材料、送法進村入戶等形式,積極開展“村兩委換屆選舉專題普法活動”。“抓重點”,就是抓住針對點進行重點培訓,結合往年典型的反面案例,分街道(鎮)對現任“兩委”干部進行專題普法教育,端正思想態度,提高工作積極性,提高對換屆選舉法律性和嚴肅性的認識。“開熱線”就是開設專門咨詢舉報熱線,直接為基層選舉提供全程法律咨詢服務和選情舉報服務,真正構架起基層依法選舉的貼心“橋”,增強法律宣傳的實效性。

2、出臺村干部屆末考核機制,加大收尾工作監督力度

桐嶼街道已針對部分村干部存在“占位置、不管事、守攤子、等換屆”等不良心態,在全街道推行村干部“創業回頭看”活動。這項活動的三個主要環節是:一是對照承諾,自查自省,各村(居)干部對照任職時的“八點承諾”進行自查自省,并撰寫自查材料;二是公開述職,群評群議,召開“回頭看、找差距、促整改、求發展”專題生活會,村(居)兩委成員公開述職,黨員村民代表測評打分,街道干部當場點評;三是查找差距,邊整邊改,專題生活會后,由駐村干部及時向村干部反饋測評結果,要求承諾未完全兌現的村干部,針對現狀擬定整改方案。該項活動一手抓廣開言路,吸收群眾反映的意見,一手抓嚴密監督,時刻留意違規違法事件發生的苗頭,促使村干部要善始善終。

3、組織村干部離任審計,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規范農村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禁止村干部開白條自批自報,規范審批手續。組織換屆前村干部離任審計,通過有組織、有計劃地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農村“經濟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工作,使廣大村民真正了解和掌握全村的經濟發展和收支情況,杜絕村干部腐敗變質,以便于民主管理和參政議政,健全監督機制。

4、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有序推進

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對于賄選、捏造事實、偽造文件等破壞選舉的行為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應予以明確界定和相應處罰。建議盡快制定出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配套法規,對換屆選舉中普遍存在的選民資格認定、候選人資格審查、破壞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行為進行明確規定,特別是對黑社會和地下宗教要嚴厲打擊。

5、加強黨員回遷的管理,嚴格黨員發展質量

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下派黨建指導員,加強人才培育和發展黨員工作。嚴把“入口關”,關注企業四類發展對象,規定“不在企業工作的人員不得發展;在企業工作不到兩年的原則上不能發展;村居干部一般不能在企業發展;企業主直系親屬慎重發展”,并對發展對象加強政審、實行雙公示。對于要求回遷組織關系的,作三方面規定:一從企業接轉到村里原則上不同意。二如果村里要求,由支委會通過,全體支委簽字同意方可。三單位無支部,村里不同意遷回,可遷到街道其他黨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