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長效機制的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6-02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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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生活困難黨員工作自20*年啟動來,我縣共籌集扶助資金79萬多元,發放扶助金55萬元,三年累計扶助生活困難黨員1600多人次。從工作的實踐來看,這項工作意義重大、深受基層黨員干部擁護。一是為許多生活困難黨員解了“燃眉之急”。受扶助的黨員要么遭受天災人禍、要么老弱多病,絕大部分都生活非常困難,扶助金的發放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他們當時的經濟困難,解決了他們生產生活中的一定實際問題。二是拉近了黨群、干群關系,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基層組織和基層黨員干部、群眾都把扶助工作視為“民心工程”,紛紛稱道黨委政府,從而增強了黨組織的影響力、號召力和凝聚力。三是增強了基層干部崗位吸引力,促進了基層工作。我們把連續任職25年以上的卸職農村黨支部書記納入了固定扶助范疇,進一步提高了農村基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增強了基層干部崗位吸引力,促進了農村的發展和穩定。
但從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扶助生活困難黨員工作、建立科學長效機制來看,這項工作也還存在著一些實際問題。一是籌資渠道較窄,缺乏長效機制。扶助資金收入主要來自三大塊,即:黨費撥款、黨員捐款和扶助金利息收入。從目前的運作來看,上級和本級黨費每年撥付只有12萬元左右。黨員捐款不確定因素較多,充滿變數和不確定因素。由于接轉本金不多,利息收入也基本可以忽略。因此從扶助金的收入來看,缺乏長效機制,無法確保現在的扶助面。二是在扶志扶技上,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在一定程度上,扶助黨員往往以年終“送溫暖”的方式,送錢送物較多;在立志鼓勵、幫扶項目、培訓技術等方面有所欠缺,導致扶助對象脫貧的手段和技能提高不快,因而扶助時“老面孔”較多。三是對扶助對象的扶助程度上,還存在重點不突出的問題。扶助資金的使用上,一般是300—500元每人的標準進行扶助,沒有完全做到“重者重扶,輕都輕扶”,個別基層單位甚至還把縣委組織部下發的扶助金集中使用,以“撒胡椒粉”的方式發放,扶助重點更不突出。
為切實把“好事做好、好事做實”,形成科學的長效扶助機制,應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一、建立穩妥籌資渠道,堅持做到“收支平衡”
資金來源渠暢通、數額能夠長效保證是扶助生活困難黨員工作長期成功實施的關鍵。一是要通過廣泛宣傳,在募捐上實現“擴面增量”。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支部要通過宣傳扶助工作的目的意義、組織集中捐贈活動等方式組織引導廣大黨員特別是物質條件比較好、有能力有條件為別人提供幫助的黨員捐款捐物。縣委組織部可以拍攝一批黨性強、過往貢獻大而現又生活十分困難的老黨員典型的電教片,利用縣電視臺、遠教設施播放等形式,向全社會宣傳扶助工作,引起社會共鳴,爭取大戶、企業、廣大群眾等社會各界對生活困難黨員扶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在募捐做到既擴面又增量。二是市、縣財政應給予一定支持或保障。扶助生活困難黨員既是夯實基層基礎之舉,也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市、縣二級財政應該根據當前實際,采取定期定量補助或都“不足部分兜底”的方式,以實際行動支持扶助工作。三是要“量入為出”的基本原則開展扶助。為切實做到收支平衡,要堅持“量入為出”的基本原則。在確定扶助規模和扶助金標準時,要在認真摸底調查,全面掌握生活困難黨員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要根據當年籌集到的扶助金總額,按照量入為出、略有節余、逐年積累的原則,確定扶助規模和標準,處理好可用財力和現實需要的關系。
二、嚴格扶助標準,堅持做到“雪中送炭”
扶助生活困難黨員是對生活狀況惡劣、生存能力脆弱、長期處于貧困狀態、迫切需要黨組織的關懷和幫助的黨員施以援手,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擺脫困境。因此,扶助金不應成為錦上之花,而應該成為雪中之炭。為此,在確定扶助對象時,既要堅持政治標準,又要堅持現實標準。政治標準就是自覺履行黨員義務,自覺維護黨的形象,現實標準就是生活確有困難,迫切需要幫助。既不能放松政治標準,又要嚴格把握現實標準,要通過把握標準,把那些積極履行黨員義務、自覺維黨的形象但生活困難的黨員都納入到扶助對象中來,把那些長年扎根基層工作,甘于奉獻的基層黨員干部都納入到扶助對象中來。在具體操作中,面不宜太寬,扶助金標準也不能過低,不搞廣施甘露,要根據黨員困難程度不同,突出重點,真正發揮扶助金的激勵作用。同時,為確保扶助金發放的公正、公開、公平,在日常工作中應吸收黨員全程參與,發動黨員進行全程監督。堅持做到五個公開:扶助對象確定的原則、條件、程序公開,確定的扶助對象公開,每名扶助對象的扶助金額度公開,每次每名黨員捐款的具體數和黨員捐款的總數公開,村(居)、鄉、縣級每年扶助金的收入與支出情況公開。
三、注重自身造血,堅持做到“授人以漁”
扶助生活困難黨員的基本出發點是通過組織扶助,從外因上幫助黨員解決生產生活上的困難,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要靠黨員內因上的自立自強。因此,在扶助生活困難黨員過程中,一是要注重激勵。在資金額度上,扶助資金額度有限,不可能一下子解決黨員全部困難,主要還是要靠黨員通過自己的努力走出困境。扶助生活困難黨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體現黨組織的關懷與溫暖,就是要讓生活困難黨員感到黨組織沒有忘記他們,就是要讓黨員看到黨是一個團結的整體,從而引起思想上的共鳴,達到激勵作用。二是要注重造血。“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給錢送物只能解決一時之難,引導黨員自立才能解決根本問題。扶助工作的成效不是體現在扶助了多少黨員,而是體現在使多少黨員擺脫了困境、走上了自立自強之路,減少了多少需要扶助的對象。因此,扶助生活困難黨員要堅持輸血與造血并舉,重在造血。要結合勞動就業部門培訓工程、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加強對黨員的就業培訓、創業輔導,通過多種途徑為黨員提供就業機會,為黨員實現就業、自主創業、擺脫困境提供幫助。第三,注重扶志。對生活困難黨員,既要幫助解決現實問題,又要注意解決思想問題。要通過深入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這部分黨員正確認識改革發展的形勢,正確認識暫時的困難,增強自主戰勝困難的信心和勇氣,從而以積極的心態、昂揚的氣質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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