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的探索

時間:2022-06-05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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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的探索

一、定人先定事,為優秀干部搭建脫穎而出的平臺

堅持“以事論官”,就必須先把事定;住、定好,這是選賢任能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把事定得科學合理,采取五個步驟:民主薦事,即每個任期換屆和每年年初,在充分了解、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縣委提出全縣應辦的大事及每個單位應重點抓好的實事;篩選整理,即結合每個領導崗位職責,將篩選和確定的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重點進行分解,初步提出每個領導職位的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科學論證,即對每個領導職位的任期工作目標和平度工作任務進行可行性分析、評審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確定出擬任領導職位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作為選賢任能的標的;發榜公告,即在領導干部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確定后,縣委及時召開全縣干部大會,把擬任職位條件、目標任務等相關資料印制成冊,發給符合任職條件的干部,并利用縣電視臺等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

為了避免領導崗位職責與重點工作相脫離,做到職責一致、人崗相宜,在定事的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四個結合”:一是堅持定事與干部綜合素質要求相結合:根據新時期基層干部德才標準,把德、能、勤、績、廉等基本要求量化分解,滲透到具體目標中,體現在干部的行為上。二是堅持定事同于部職位特點相結合。以干部的崗位職責為依據,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把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事、難事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實事、好事量化分解到每個領導職位上,以求職務效能最大化。三是堅持定事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目標相結合。把事關全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長遠戰略目標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階段性任務統一起來,把實現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結合起來,逐年度確定重點工程、重點工作,采取按崗位職責分解與自我選擇相結合的辦法將事落實到每個領導職位上。四是堅持定事同群眾意愿相結合,做到權為民所用,

二、以事選干部,把干事創業作為選賢任能的先決條件

事確定以后,關鍵在選人。為了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以及想干事、能干事、于成事的干部選拔上來,堅持把干事創業作為選賢任能的先決條件,大膽選拔那些發展意識強、發展思路新、發展潛力大的干部,做到誰最勝任工作就選誰,誰最能干好事業就用誰,誰最能加快發展就讓誰干,真正讓想干事的干部有機會、能干事的干部有舞臺、會干事的干部有地位。具體工作中,我們圍繞創新干部選拔任用決策機制,重點抓了六個環節,

一是在選任干部前,先公布干部上年度干事創業的考核結果。將符合擬任條件的干部在過去工作中的業績考核情況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通報,為薦賢舉能提供準確的線索和參考依據。

二是在推薦干部時,著重看推薦的人選有沒有干事的氣魄和能力。召開全縣干部大會,公布擬任領導崗位工作目標,讓符合條件的干部根據自身能力和特長,以書面形式分一、二志愿選擇一至兩個職位,舉行競崗演講,詳盡闡述完成所選職位工作目標任務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縣四大班子成員、縣級老干部、縣直單位一把手和鄉鎮黨政一把手,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每個干部的素質和能力情況,結合職位目標任務,在自我申報的擬任人選范圍內推薦合適的人選。由各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在全縣符合條件且自我申報的干部中,舉薦能勝任本單位領導崗位的人選。以上三種推薦方式,始終把事放在突出位置,圍繞“事”薦賢舉能,有效克服舉薦干部只論人不論事、只講資歷不講能力的問題。

三是在素質測評時,著重測評應試對象干事的實際能力。在對應試對象進行筆試、面試中,除了進行基礎知識測試外,還重點進行了案例分析的測試,著重看應試對象是否具備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干事創業的實際能力。同時,將干部在過去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績,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列入考核內容,一并進行綜合分析,較好地克服和避免了“高分低能”的問題。

四是在組織考察時,著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看能否干成事。在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干部的同時,采取到一線查、到實地看、找干部談、讓群眾評的辦法,著重考察干部的發展觀念是否全面長遠、發展思路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具有駕馭市場經濟全局的能力;著重了解干部開拓創新、干事創業的氣魄和精神狀態,看是否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是否具有正確的政績觀;著重掌握干部干事創業的實際能力和工作業績,看是否急功近利、搞短期行為,看工作方法是否得當,工作手法是否合法,有無負面效應。

五是在討論決定時,著重選用最能干成事的人。在組織考察的基礎上,提交組織部部務會、縣委常委會對擬任人選進行資格審查,以等額或差額的方式進行票決。

六是在任前公示時,著重公示干部任職期間要干的事和約束條件,在干部人選確定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和張貼公告等形式,將干部人選及所承擔的職位目標任務和完不成任務時與職務、工資、獎懲及經濟責任掛鉤等約束條件一并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群眾評議監督。

三、管人先管事,把干事創業作為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事和人確定之后,成敗在于。為了促成和確保選出的干部能把事干成、干好,我們建立健全了以干部政績考核評價為主要內容的管理監督新機制,堅持管人與管事結合、要管住人先管好事、通過管事實現管人的辦法,使考核結果能夠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領導能力。為此,我縣建立并實行了五項監督管理制度。

一是任期目標承諾制度。在每年年初召開的全市三級干部會上,要圍繞“以事論官”做兩件事:公開向匯報上年度“以事論官”任期目標的踐諾情況,逐人逐項考核驗收及獎懲兌現結果;由主要領導同部、委、局、辦、鄉鎮主要領導干部簽訂本年度職位工作目標承諾書,并就本年度要干的事向全縣人民鄭重承諾。

二是領導干部試用期制度。對新走上領導崗位或新調整領導崗位的干部全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的考核評價內容就是任期目標承諾書的全部內容。

三是縣級領導干部包聯制度。實行四套班子成員難事、大事包聯責任制,縣級干部與科級干部結對子,共同解決工作中的難題,協助把大事干成、小事干了、實事干好、好事干實。

四是督查考核制度。為了便于對干部所干的事進行翔實系統的評價考核,成立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辦公室設在組織部,并增設了機構、單列了編制、專列了經費。同時,建立了嚴格的領導干部政績考評制度,對縣、科級干部承諾的重點工作和重點工程按照“完成一項,申報一項,驗收一項,公示一項,交賬一項”的程序,逐人逐項考核驗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縣公示,傾聽群眾呼聲,接受群眾監督,使干部監督管理、考核評價工作置于全社會監督之下。把督查考核作為一種導向,科學評價、客觀反映工作業績,努力營造求真務實的良好氛圍,把政績考評結果有效地運用于干部選拔任用、升降去留、管理監督的全過程。

五是民主評事制度。為了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并實行透明度較高的民主評事制度。為了激勵干部大膽干事創業,爭創一流業績,建立每年一次全民公決評選最佳實事制度,凡被評為最佳實事的承諾人,記功行賞,提拔重用。

四、以事定去留,把干事創業作為擇優汰劣的重要依據

為了形戍干部能上能下的新機制,我們堅持把干事創業作為擇優汰劣的重要依據,把能否干成事作為評價干部能力大小、素質優劣的重要依據,以事論英雄,看事定去留,干好留任,干不好讓位,使優秀干部有成就感、平庸干部有壓力感、不稱職干部有危機感,有效地激發了干部隊伍活力。具體工作中,主要抓了兩方面的機制建設。

建立健全優勝機制,激勵干部干事創業。堅持把能干成事作為干部“上”的硬條件。對全面完成職位工作目標任務、業績突出的干部,及時提拔重用或向上級黨委推薦;對全面完成職位工作目標任務、做出突出貢獻的干部,在政治上給予一定的待遇;對全面完成職位工作目標任務、工作出色的干部,樹為典型,予以重獎。

建立健全汰劣機制,堅決淘汰相形見絀的干部。縣委堅持把子不成事作為干部“下”的硬標尺,建立和完善了黨政領導千部任職試用期制、辭職制和以調整不稱職干部為主要內容的末位淘汰制等項制度,及時把那些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淘汰出局,讓沒有完成事的干部堅決下,讓不可能完成事的干部提前下,讓評比排隊處于末位的干部自動下,讓有重大失誤、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隨時下。

始終堅持“以事論官、選賢任能”的立場和導向不動搖,激發干部隊伍的內在活力,推動經濟社會迅猛發展,形成一心一意謀發展、干事創業快發展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