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城鄉就業工作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13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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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城鄉就業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深化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的熟悉

(一)推進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意義重大

統籌城鄉就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統籌城鄉發展,是科學發展觀關于“五個統籌”的首位要求,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使勞動力這個最活躍的生產要素得到公道配置,而統籌城鄉就業則是實現勞動力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方式。因此,堅持統籌城鄉就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具體體現、實現統籌城鄉發展的必然選擇,有利于打破城鄉二元分割的勞動力市場對勞動力自由活動的限制,使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得到公道轉移、與生產資料有效結合,進而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統籌城鄉就業是構建***社會的基本要求。***總書記在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重慶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構建社會主義***社會,必須堅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只有解決好民生題目,廣大群眾才能安居樂業,整個社會才能***穩定”。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眾獲得收進、維持生計和不斷改善物質文化生活的基本途徑。多一個就業,就多一份***。而統籌城鄉就業,則是促進城鄉居民獲得共建共享***社會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途徑。

統籌城鄉就業是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內在要求。“著眼于統籌城鄉就業,大力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著眼于統籌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向城鎮居民轉化,大力加強農民工就業安居扶持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計劃七大重點工作的前兩項。統籌城鄉就業是對城鄉分割的就業體制的變革,目的在于建立有利于統籌城鄉發展的就業新體制,這與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內在要求是一致的。

(二)我區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成效明顯

就業總量穩步增長,失業率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年底,全區共有勞動力35.8萬余人。其中:城鎮勞動力12.67萬余人,全區城鎮就業人數從20**年的9.59萬人增加到20**年的12.37萬余人,新增就業2.78萬余人,年均新增0.92萬余人;農村勞動力23.13萬余人,有從事農業生產職員10.6萬余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由2004年的9.2萬人增加到20**年的10.5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45.4%。同時,自往年以來,接收安置了2870多名巫山移民就業。失業率得到有效控制,20**年到20**年,全區城鎮登記失業職員由0.48萬人減少到0.3萬人,失業率由4.2%降至2.49%,下降1.71個百分點;農村未轉移就業的富余勞動力由20**年的2.84萬人減至20**年的2.**萬人,未轉率由23.59%降至16.2%。

就業結構逐步優化,就業形式靈活多樣。從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從業人數的比重由20**年的37.66:39.84:22.49到20**年的36.12:38.99:24.90轉變情況看,第三產業從業職員所占比重有所增長,成為新增就業的主渠道。同時,就業形式趨于靈活多樣,涉及的行業和區域十分廣泛,如城市社區的家政服務,公益性的城市保安、物業治理、建筑和加工制造業中的臨時工、季節工,貿易服務中的打字復印,文化領域的自由撰稿人,社會中介的咨詢服務等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式逐漸興起,在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等諸多方面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勞務市場展現生機,就業培訓成效顯現。建立了城鄉共享的職業培訓機構22個、培訓基地51個,擁有師資隊伍600余人;培育了45個勞務市場、9個勞務中介機構、89名勞務經紀人和能帶5人以上的勞務能人。自20**年以來,組織各類培訓班730期,培訓的3.9萬人中有3.1萬人實現了就業再就業。其中,經“陽光工程”培訓的農村剩余勞力實現轉移就業人數達13,137人。通過開發勞務市場和勞務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步伐,在20**年底已累計轉移的10.5萬人中,區內就近或進城務工的約占60%、向區外市內轉移就業的約占30%、向市外輸出就業的約占10%,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增收,僅20**年的勞務收進就達8億元,占全區農民人均純收進的60%,比上年增長14%。

(三)我區統籌城鄉就業形勢不容樂觀

勞動力素質不夠高,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一是就業觀念滯后。城鎮不少求職者期看就業崗位體面輕松和待遇優厚;農村部分農民“小富即安”,僅滿足于農閑時做臨工、打短工,有的害怕外出務工上當受騙。二是文化素質偏低。目前,在城鎮登記的失業職員中,高中(含中專)、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分別占42.5%、48.16%;在未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高中及其以上、初中文化、小學或文盲半文盲的分別占15.1%、35.2%、49.7%。三是職業技能較弱。求職者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時間短、專業性不強,技能單一,不少求職者只能找體力活崗位就業。隨著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在我區技能勞動者特別是高技能勞動者供不應求的題目十分突出,難以適應企業用工需求,出現了“有勞動力難就業,有空崗位難招工”的現象。另外,針對市場用工需求和我區農村勞動力資源特色,打造勞務品牌不夠,致使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競爭力較弱,勞務輸出的規模不夠大。

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就業需求空間有限。一是經濟總量不夠大、發展不夠快,吸納勞動力就業有限。截止20**年底,我區生產總值和增速、規模以上產業總產值和增速,雖在區內縱比創造了歷史新高,但在重慶“1小時經濟圈”中橫比,分別排第13、第9位和第9、第10位,其總量和增長速度仍然偏小偏慢,新增就業崗位不夠多,吸納勞動力就業有限。二是能帶動就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欠發達。在現有規模以上的166家企業中,無一家食品加工企業,雖有紡織產業8家,但規模均不大,從業職員不足2000人;第三產業所占比重低于全市全國均勻水平,吸納勞動力就業的空間不足。三是新增勞動力成上升趨勢,就業壓力加大。城鎮登記失業職員雖逐年減少,但隱性失業而未登記職員遠高于登記失業數,加上逐年自然增長的勞動力職員,就業的壓力仍然較大。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在農村還將不斷產生富余勞動力,需轉移進城務工的職員大量增長,可供就業的空間有限。

市場培育不夠完善,社會保障體制滯后。一是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機制不健全。全區沒有駐外勞務機構,個別民辦中介組織運作不規范、誠信度差。二是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機制不完善。城鄉勞動力資源、培訓、輸出網絡一體化建設滯后,農村勞務轉移服務機構與城鎮勞動就業保障機構之間鏈接不暢,勞動者求職與企業用工信息渠道不暢,有效組織化程度低。三是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機制尚未形成。現行戶籍制度不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移,制約了城鎮化建設進程。社會保險參保率低,覆蓋面窄。截止2007年6月,進城務工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比例極低,僅占城鄉就業職工參保總人數的10%、8%,醫療、生養保險尚未覆蓋到農民工。四是損害勞動者正當權益的題目較突出。自20**年以來,勞動爭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被區勞動仲裁機構立案處理的就有1172件;僅舉報用人單位違規而被區勞動監察執法責令整改的案件就達793起。其中,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案55件,被督促補簽勞動合同2.5萬份,超時勞動案39件,單位未參加社保登記案95件,拖欠工資支付案428件,未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案47件,為勞動者追討的工資達2468萬元,騙取工傷保險、收取保證金等其他案件129件,勞動維權工作亟待加強。

二、創新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的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為目標,堅持“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按照市、區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要求,做好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在搞好城鎮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同時,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就業,從體制、政策和工作進手,建設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比較充分就業,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促進就業與市場調節就業相結合。既要發揮政府宏觀調控、協調服務、政策保障、監視治理等職能作用,推進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又要遵循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堅持以市場機制為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基礎性調節手段,實現用人單位和求職勞動者的雙向選擇,促進勞動力的公道活動及其資源的優化配置。

堅持開發就業崗位與推行競爭就業相結合。既要采取多種措施、多種渠道拓展就業崗位,為勞動者提供充分就業的條件和機會,又要引導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加大勞動者文化技能素質的教育培訓力度,增強勞動者競爭就業的意識和能力。

堅持勞動者就業與完善社保制度相結合。既要堅持以解決困難群體就業為重點,消除“零就業家庭”,實現全社會勞動者比較充分的就業。同時,又要不斷完善城鄉一體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制度,使勞動者的權益依法得到保護,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促進勞動者安居樂業。

(三)目標任務

建立城鄉一體的勞動力資源治理機制,促進開發就業。對城鄉勞動者資源的開發利用實行整體規劃,統籌治理。完善城鄉同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城鄉勞動力資源和轉移監測體系。在做好城鎮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包括失地農民和區外來碚務工職員在內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納進全區就業計劃和勞動保障治理。堅持發展經濟與擴大就業相適應,大力開發就業崗位,拓寬就業渠道,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就業保障。

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治理制度,促進同等就業。要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向社區和農村延伸搭建就業服務治理平臺,加強社會職業中介機構、勞務輸出組織建設和就業服務的規范治理,從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先容和職業指導等各個方面,向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城鄉勞動者提供誠信同等的就業服務。改革戶籍治理制度,消除城鄉勞動者農業與非農業身份的差別,實現公共就業服務治理制度全覆蓋,促進城鄉勞動者同等就業。

建立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就業培訓格式,促進素質就業。以市場就業需求為向導,統籌規劃,形成勞動就業部分牽頭統管、相關職能部分密切配合、社會各類培訓機構和城鄉勞動者積極參與的培訓新格式。依托勞動力市場,建立健全就業培訓網絡,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法,強化培訓質量,進步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素質和就業競爭能力。

建立城鄉一體的職工權益保障制度,促進穩定就業。要以規范企業用工治理、維護職工勞動正當權益為重點,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欠薪保障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積極探索和完善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鄉勞動者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養等社會保險制度,擴大覆蓋面,進步參保率,促進城鄉勞動者穩定就業。

三、強化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的措施

(一)著重進步就業能力,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整合培訓資源,提升培訓能力。要根據勞動力市場對不同層次、技能、治理人才的需求,將現有的區內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和各類職業中學、技校和培訓機構、基地,按其辦學培訓功能、專業設置、師資氣力,同一規劃、公道布局、優化調配,促進各類職業培訓資源的有效整合,健全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就業服務相銜接的機制,不斷提升我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綜合能力。

搞好培訓計劃,擴大培訓范圍。要按照“市場所需、培訓對路、覆蓋面廣”的要求,將城鄉新增勞動力和已就業再就業職員都納進全區培訓范圍,著眼于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取向,以城鄉勞動者不同對象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的選擇為依據,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充實培訓項目,制定不同行業、不同群體、不同層次的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推進培訓計劃實施,擴大扶貧施訓范圍,使更多的城鄉就業困難家庭職員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實現城鄉各類職員就業技能培訓的全覆蓋。

突出培訓重點,增強培訓實效。要充分發揮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各類職業學校培訓的主渠道作用和企業培訓的主體作用,堅持以被征地農民、中學畢業未能升學和大學畢業生等新增勞動力、就業困難群體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職員為培訓重點對象,全面抓好城鄉各類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著眼于企業用工需求、化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積極開發適合城鄉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特點的職業技能培訓課件和教材,堅持校企結合、培訓與就業相結合,開展定向式、訂單式、輸出式培訓,實施按需培訓、按需開課、按需施教,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要引導城鄉勞動者轉變擇業觀念,激發他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進步勞動技能和競爭就業能力。

(二)著重完善勞務市場,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治理

加強勞務市場建設。要進一步整合全區勞動力市場資源,公道布局和開發新的勞務市場,加快建立機制健全、同一開放、競爭有序、調控有力、治理規范、服務完善的全區城鄉一體的勞務市場,形成與鎮(街)勞動保障機構、社會各類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密切聯系,縱橫貫通的勞務市場網絡。充分發揮勞務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為擴大城鄉求職者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空間搭建平臺。

優化勞務市場服務。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就業服務計劃、項目和工作流程,為城鎮失業和下崗職員、城鄉新成長勞動力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提供就(失)業登記、職業指導、政策咨詢、職業先容、職業培訓、就業援助、勞動保障事務等“一站式”服務。要開發服務項目、改進服務手段,完善服務功能,暢通訊息渠道,定期分析和就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水平和政策法規等各方面的信息,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進步服務效率和質量。

規范勞務市場治理。要按照統籌城鄉就業的原則,建立城鄉一體的覆蓋各類職員就業登記和失業統計制度,規范勞務市場的治理。要進一步規范勞動者求職、用人單位招聘和職業中介及勞務輸出行為,進一步完善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企業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和就業登記制度。勞動就業保障部分以及工商、公安部分,要加強各類職業中介、勞務輸出和企業用工行為的監視和動態治理,確保勞務市場運行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創新統籌工作機制。要把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納進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推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勞動、農委、計委、經委、教委、財政、計生、統計和民政、公安、司法等有關部分負責人為成員的區統籌城鄉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城鄉就業規劃、就業政策,加強宏觀調控、協調指導工作。實行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回口區勞動社保局牽頭統管、相關職能部分聯動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各部分、鎮街的職責,強化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指導鎮街做好就業工作,納進年度目標治理考核,形成同一領導、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賞罰激勵的統籌城鄉就業工作運行機制。

(三)著重實施就業援助,推進勞動保障制度改革

重點幫扶困難群體就業。要進一步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措施,堅持以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職員、“4050”職員、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以及城鄉退伍士兵為就業援助重點,實行臺帳式“動態消零治理”。通過實施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財政負擔農民免費培訓等優惠政策,依托和鼓勵用工條件不高、需求量大且具有就業潛力的企業積極吸納就業困難職員就業;積極探索興建公司+農戶進股經營模式,開發規模小、投資少、見效快和市場遠景好并能帶動就業的小型企業,鼓勵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看的“雙零”家庭職員自主創業、靈活就業、轉移就業,并按規定落實相關的特殊扶持政策。同時,大力開發社區物管、治安、環保服務等公益性崗位,幫助就業困難職員實現就業。

著力維護勞動者正當權益。必須嚴格執行即將施行的《勞動合同法》,以落實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為重點,加強對用人單位與城鄉勞動者簽訂、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的監視檢查,建立和維護相對穩定的勞動關系。必須嚴格落實勞動工資保障制度,抓好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加強對各類企業工資收進分配的宏觀指導,有效監視和規范企業對職工工資支付行為,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落實,不斷進步低收進者的收進水平。要強化勞動監察執法,加大對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拖欠或剝削工資、嚴重超時加班、拒盡參保繳費等不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推進勞動保障制度創新。要積極實施城鄉居民戶口登記治理制度的改革,努力爭取進進全市城鄉居民戶籍治理制度改革先行試點區,在2010年前率先突破現行戶籍二元化結構治理模式,消除城鄉居民身份差別和戶口遷移限制條件。要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職工社會保障制度,加強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著重解決好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失業保險和生養保險題目,并配套解決好農村轉移進城務工農民的子女教育和農民變市民的安居題目,使農民工真正享受同等就業、同等待遇。通過推進戶籍治理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創新,吸引和鼓勵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進城落戶務工,安居樂業。

(四)著重拓寬就業渠道,推進城鄉居民充分就業

做強支柱產業,擴大就業容量。要深進推進“產業強區”戰略,做大做強儀器儀表、機械制造、生物制藥和資源加工等四大支柱產業,加快推進碚城光電都市產業園、**巫山產業園、玻璃加工產業集中區、同興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大力開發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復合型產業。通過不斷發展壯大產業經濟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進一步擴大吸納城鄉勞動者就業的容量。

拓展第三產業,擴大就業范圍。要以開發第三產業為擴大就業的主要方向,以發展旅游、商貿流通、餐飲服務業為重點,拓寬城鄉勞動者的就業渠道。進一步整合我區旅游資源,突出抓好十里溫泉城等重點項目建設和金刀峽及其沿線的旅游資源開發,加快“重慶第8商圈”、蔬菜批發市場、農副產品標準化原料基地和配送中心的建設步伐,積極培育和扶持餐飲龍頭企業。通過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不斷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城鄉勞動者的就業范圍。

優化第一產業,擴大就業領域。要在大力發展第二、第三產業的同時,積極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加快發展非農產業和城鎮化建設步伐。要著力推進農業生態園、萬壽農民產業園、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加快發展靜觀花木產業、江東“一線八點”特色農業產業,增強就地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空間和能力。同時,要開辟轉移就業渠道,建立和完善勞務輸出服務機制,向鎮村和區外延伸搭建勞務輸出保障平臺,實現有組織的規模化勞務輸出,擴大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領域。

鼓勵民眾創業,擴大就業門路。要引導廣大民眾樹立市場競爭意識,增強創業就業能力。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建立創業項目資料庫和免費推薦、創業項目制度,為創業職員提供政策咨詢、創業指導、創業項目申辦登記等保障服務,鼓勵支持創業者獨自或聯合創辦民營企業,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注重宣傳和推廣成功創業者的典型經驗,發揮創業典型的示范作用,影響和帶動更多的城鄉勞動者走自主創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