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工委廉租房建設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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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工委廉租房建設管理調研報告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年工作安排,10月中旬,財經工委在縣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的帶領下,組織部分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開展了我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管理情況的調查,調查組在“兩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取了分管領導的匯報,查閱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住戶的有關檔案資料,還實地察看了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現場,詳細了解了我縣“兩房”建設管理情況。現將調查情況作如下匯報:

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情況

(一)建設情況

我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從20**年開始啟動,到目前為止,縣政府依照相關政策規定,在原巴山鎮石灰廠(站前路)地址行政劃拔土地14.7畝,共建設兩期經濟適用住房,20**年已建成第一期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共3棟116套,其中:68套戶型為二室二廳,住宅面積79平方米/套,48套戶型為三室一廳,住宅面積89平方米/套,沿街設置店面8間。20**年組織實施第二期1.3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共4棟126套,全部為三室一廳戶型,住宅面積89平方米/套,目前第二期經濟適用住房已完成70%的主體工程建設,預計農歷年底前可以竣工交付使用。

(二)管理情況

根據省政府《關于積極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和市政府《關于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要求,縣政府依照相關法規,出臺了《關于推進府山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實施意見》,并成立了“府山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并組織實施“兩房”建設工作。

我縣“兩房”建設管理始終堅持兩手抓。一抓經濟適用住房工程項目建設,項目施工前依照相關法規和《實施意見》要求,報批建房計劃,開展申報立項、拆遷、征地等工作,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投標,本著成本價加微利的原則,按最低價435.56元/平方米在縣政府招投標中心進行招投標,項目施工過程中,聘請縣崇達建筑監理公司等專業機構對工程建筑質量進行全程監督,進行質量把關,確保工程質量,二抓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工作。組織崇上鎮政府和社區居委會開展申請申購、填表登記、入戶調查、審核確定、建檔管理,通過居委會、鎮政府、縣“兩房”建設領導小組“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確定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20**年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303戶,20**年確定經濟適用房申購對象369戶(包括20**年銷售搖號未中簽戶187戶)。

20**年12月31日舉行了第一期已建成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公開搖號活動,現場邀請市政府、縣四套班子有關領導參加,還邀請縣紀委、監察局、公證處和申購對象代表等進行現場全場監督、公證,產生中簽戶116戶,未中簽者順延參加20**年第二期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公開搖號,銷售價格嚴格按照上府發[20**]6號文件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20**年在建的第二期經濟適用房已組織完成購房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銷售公開搖號工作預計在10月下旬舉行。

二、廉租房建設管理情況

20**年組織廉租住房房源1棟共18套,建筑面積大約900平方米,地址位于縣城小巷下6號,戶型為二室一廳,每套50平方米左右,經縣政府辦公會議協調,入住廉租住房對象18戶,其中:6戶入住對象為縣城低保殘疾家庭,12戶入住對象為縣城育才路拆遷臨時安置戶。

20**年在原崇上鎮石灰廠(站前路),縣政府財政劃拔地塊建設廉租住房14套,戶型為二室一廳,住宅面積50平方米/套,目前已完成70%的主體工程,預計農歷年底竣工,廉租住房入住對象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目前尚未展開。

三、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兩年來,我縣能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了部分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特別是經濟適用房因其成本較低,操作較規范,而深受廣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歡迎,建設管理工作受到市“民生工程”考核組的好評。

雖然我縣的“兩房”建設管理呈現出許多特點和亮點,但在實施建設和管理中還存在問題:

1、“兩房”建設計劃未完全落實。根據市政府撫府發[20**]6號《關于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規定,我縣20**年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量為1.3萬平方米,實際建設完工1.**萬平方米,20**年、20**年享受廉租住房家庭戶數均為160戶。20**年實際組織廉租住房房源18套,其中12套居住拆遷安置戶,20**年在建廉租房14套。

2、申購對象審批手續還不健全。我們抽查部分申購對象住房檔案資料,發現所有申購對象檔案表格真寫不齊全,無“兩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辦人、負責人的審核意見,審查單位印章和縣人民政府的審定意見和印章。

3、廉租住房建設資金落實不到位。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廉租住房資金來源一是財政預算安排。二是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的資金。三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補充資金。四是社會捐贈及其他資金。據了解,到目前為止,縣財政未拔付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土地出讓凈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均未按規定提取廉租住房建設資金。20**年在建的14套廉租住房建設資金由中標施工單位進行墊付。

4、沿街店面權屬界定不及時。兩期經濟適用住房共規劃沿街店面20間,其中20**年已建成完工8間,目前尚未界定權屬。

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根本途徑,是政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更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工作,是貫徹黨的十七大提出的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讓每一個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夠在不久的將來實現“居有其屋”的夢想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的“兩房”建設管理工作。

建議:

1、嚴格按照市政府下發的有關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指標確定年度建設任務,必須下定決心,采取過硬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把這項工作做實、做好,切實兌現對民承諾。商品住房開發企業按規定也應承擔經濟適用住房當年計劃總量50%的配建工作,充實房源,努力縮小房源數與申購對象數的差距,切實解決城鎮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

2、健全和完善申購對象的住房檔案。“兩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督促申購對象據實、完備、清晰填定每份表格資料,審核、審查機關的經辦人,審核人應出具鑒定、審核意見,并加蓋印章,確保申購對象住房檔案的真實、完整和有效。

3、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的投入。一是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的資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增埴收益中按規定提取廉租住房補充資金和爭取上級補助等。二是財政預算安排資金。三是盡快界定經濟適用住房臨街店面權屬,將店面收益全部補充廉租住房建設資金,通過以上多種籌資渠道,確保廉租住房建設資金落實到位,并嚴格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實行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項使用,努力加快我縣廉租住房建設步伐。

4、進一步加強“兩房”建設管理工作。一應根據我縣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合理規劃設計不同套型面積的比例,切實降低房屋總價,減輕群眾購房壓力。二實施陽光操作,不斷規范申請受理程序,要認真做好符合條件受理的家庭收入、財產、現有住房情況核實工作,牢牢把握審批關,同時搞好定期復查,有效實施保障退出機制,使真正符合條件特別是弱勢群體家庭能夠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和溫曖。早日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

另外,建議今后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公開搖號活動,能夠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界人士參加,充分體現經濟適用住房“公開、公平、公正,取信于民,服務于民”的服務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