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基層預警機制的幾點思考

時間:2022-10-3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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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基層預警機制的幾點思考

在第二次全國經偵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明確提出了經偵工作必須建立“預警、防控、協作三大機制,以適應當前日趨嚴峻的經濟犯罪形勢的需要。公安部經偵工作要點中也提到,要進一步抓好第二次全國經偵工作會議的貫徹落實,在關于落實“三大職能”和“三大機制”方面,強調了“特別在加強經濟犯罪的預警、防范工作上狠下功夫,牢牢把握主動權,確保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由此可見預警工作的重要性。在三大機制中,可以說預警機制是經偵部門維護經濟秩序,打擊經濟犯罪的前哨工作,也是經偵部門的工作重點。

幾年來,我局經偵大隊在探索“三大機制”的建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現結合我們基層預警工作實踐,就基層預警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談些看法:

一、對本系統內部預警匯報多,對外預警少。當前,基層經偵大隊在上級經偵部門的要求下,能夠把本轄區的情況向上級經偵部門及時預警。但對地方黨委政府、機關、社團組織、經濟體預警少,究其原因,主要是預警需求弱和預警主動性不強。前者是相對的,并非真正的不需要經偵部門的預警,相反,應該是很有需求的,只不過是黨委政府不可能做到如此之細致的要求,讓公安機關的經偵部門如何預警。而社團組織、企業的預警需求對促進經偵部門預警工作未必有多大的力度。經偵部門沒有主動去做這些很有必要又有意義的事情,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工作責任心的問題。如果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就沒去認真考慮如何去做好這些事情。二是警力不夠和素質不高的問題。好的預警工作,其前提是做好調查、分析,洞察事態發展趨勢的情況下做出預警,無意義的、空洞無物的、夸大其詞的的預警行為并沒好處,還可能損壞自己的形象,更沒有社會需求。預警面的大小也決定警力付出的多少,在警力普遍缺乏的情況下,要做好預警工作確非易事。

二、預警工做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形式。預警是靠媒體還是自己編寫簡報發放,是用統一的格式填寫,還是口頭通知或通報,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形式,基層不好操作。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多采用口頭提醒的方式多,在很多情況下,效果并不好。有些需要當地黨委政府配合做的事,并沒落實。

三、沒有統一的預警工作程序。程序的嚴肅性是能夠提升預警的有效性的,程序的嚴肅性決定了預警工作納入了規范化的管理方式,進入審查監督程序,預警的內容將更有效,方式更正規,預警工作將被社會認為是公安機關的一種正規化的行為,更重要的是避免了現在經偵部門向地方的預警工做的隨意性的缺點。當程序與規范化的格式都統一后,將明顯提高公安機關對外的預警效率。

如何做好基層經偵部門的對外預警工作,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公安機關要提高對基層經偵部門預警工作的重視。經偵系統內部應建立起完善的預警機制,將基層經偵部門對地方的預警工作納入各級公安機關的考核,這將改變現在基層預警工作對本系統內部預警匯報多,對外預警少的現象。

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預警機制。從公安部經偵局《關于加強和改進經偵工作建議的報告》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的職能定位有很大的改變。圍繞有效地建立和履行好經偵“三大職能”、“三大機制”的工作,基層經偵部門應當建立起統一的、完善的預警機制。包括建立起公安機關內部的預警匯報(通報)、對轄區的預警通報(匯報)辦法,程序上建立起審批辦法、備案制度,并統一格式。對轄區的預警通報,可根據接受預警單位的級別和預警范圍,由基層經偵部門或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進行預警通報,重要的預警事項向地方黨委、政府、政法委進行預警匯報。

三、基層經偵部門要確實履行好預警機制。基層經偵部門是預警工作的主要落實單位。一是要提高預警工作的主動性和知覺性,教育民警認識到經偵工作發展方向,提高預警意識,改變以往只重打擊的觀念,努力提高經偵民警的素質,確保能夠及時作出有效的,準確的預警。建立預警考核辦法,保障預警工作的開展。二是探索出符合轄區實際情況的預警辦法,與已有的各項工作措施相結合,如通過聯習會議制度、定期走訪重點單位制度等相結合,履行好預警工作。相信隨著經偵預警工作的不斷實踐,必將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