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主監督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06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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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愿接待的范圍
民愿的本意是居民的愿望請求,但在實際接待中更多反映的是居民在生活中的怨氣,因此,民愿接待也可稱為民怨接待,是社區居民愿望與怨氣的總稱,也是信訪接待的延伸和放大。
社區居民在生活中矛盾多種多樣,大致可分為八類:一類居民與物業的矛盾;二類居民與開發商的矛盾;三類生活不便矛盾,比如甬道破損,下水道堵塞等;四類生活干擾矛盾,如施工擾民、噪音擾民等;五類環境需求矛盾,如私搭亂建、綠地破壞等;六類服務需求矛盾,如社區保潔、社區治安等;七類勞動保障、就業矛盾,如低保、殘疾人就業等;八類其他,如拖欠民工工資、家庭矛盾等。這些矛盾的產生有些是歷史原因,有些是政策因素,有些是人為造成。
了解、掌握這些矛盾產生、解決的途徑,并協調、幫助解決矛盾是街道工作的職責。過去居民反映這些問題,一般找社區,嚴重的找街道。但社區解決問題能力有限,多數情況把問題又推到街道,街道職能科室近20個,找哪個科室解決?居民往往跑了樓上跑樓下,最終要找領導協調相關科室處理,造成居民抱怨,科室埋怨,拖延了時間,牽動領導大量精力。
民愿接待窗口解決了這些問題。居民可以直接到窗口反映社區生活中的愿望和怨氣,由工作人員代辦相關工作程序,協調相關工作部門處理,方便、快捷,一般居民怒氣而來,滿意而歸。
不完全統計,從2004年5月至8月,街道民愿接待窗口接待4000余人次,反映問題116件。在此期間,居民群體到區以上部門上訪記錄為零。
二、民愿接待的工作程序
民愿接待工作分四個環節組成:接待、處理、告知和監督。
“窗口接待”是民愿接待的關鍵環節,居民能否有問題到窗口反映,要看接待的方式方法。居民反映問題分兩種情況:一是理性反映,居民提供有關證據和政策依據,要求解決反映的問題,窗口接待工作人員依據提供的資料記錄登記。二是情緒化反映,居民情緒激動,反映問題邏輯不清,不能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政策依據,以自己的理解和臆想來推測。遇有這樣的情況有專門的工作人員把居民請進民愿接待室,端茶送水,先讓居民冷靜下來,再由工作人員根據反映的情況進行處理。
“處理”是民愿接待重要的一環,處理不當會出現重復上訪或失去窗口接待的信任。窗口工作人員對記錄登記的問題處理必須即時,一般不超過半個工作日,要將登記表報送主管領導批示,特殊情況要即時報送大廳值班領導批示。
“告知”就是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反映人,以此征求反映人的對處理結果的意見。
“監督”是對民愿接待窗口工作機制運行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四個內容:一是窗口接待的服務態度。服務大廳有群眾評議臺,街道建立有網上評議和監督信箱。二是登記問題是否及時呈報。實行首問問責制度,誰接待誰負責當天的呈報工作。三是相關科室是否及時處理。實行效能監察制,領導批示解決的事項進行立項監察。四是反映人對處理結果的態度。實行結果跟蹤制,對處理情況由專人負責反饋或電話詢問。
這四個環節自成體系,互相關聯,缺一不可。今年5月31日上午,社區群眾反映一戶居民利用雙休日在自家窗外蓋了一間磚房,大約7、8平方米,現正在施工。接待人員當即將情況送到主管領導批示,當日街道城管隊到現場調查,并做當事人的工作,向其宣傳有關法規,要求拆除違法建筑。在城管隊的協助下,當事人當天下午拆除了違法建起的小磚房。隨后街道紀檢監督科電話追蹤反映人是否滿意,居民又提出拆違垃圾沒有徹底清理,紀檢監察科將信息返回城管隊,城管隊再次到現場,協助清理垃圾,再次回訪電話,群眾非常滿意。
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待的范圍及工作程序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待每周定期一天,由街道提供接待場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接待中不受理以上所述的八類居民矛盾,遇有這方面的問題反映主要引導到民愿接待窗口受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主要受理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群眾反映強烈,街道辦事處職權范圍內不能解決的;二是群眾對社區、街道履職情況不滿意的;三是群眾對社區建設、城市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的。
對第一方面反映的問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般向區人大、政協反映,并由區人大、政協向區委、區政府提出議案。對后兩個方面反映出來的問題,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直接向街道工委、辦事處提出建議案,并由街道工委辦、行政辦負責將處理結果反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從今年5月至8月,街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接待來訪群眾280人次,受理來訪事項23件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向街道辦事處提交建議案17件,督促辦事處解決包括農轉居拆遷、小區停車、道路積水、活動用房等問題。
四、對街道工作形成監督和制約的機制
監督是指對某種行為的監察、檢查或督促。制約是指兩種行為之間互相限制和約束。監督行為中包容有制約行為,而制約行為中也有監督的內含。
監督和制約的對象是指街道辦事處所執行的行政權力,是對公務員執行行政權力的限制,防止權力的擴張或權力的“腐蝕”。
監督和制約的主體是街道辦事處,但監督和制約是有區別的。監督通常是上級對下級的行為,如街道工委、紀委對各科室的監督。制約是兩個對等主體之間的權力制衡,沒有隸屬關系,雙方權力平等。
建立民愿接待制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待制,可以實現對街道辦事處監督和制約。
監督的實現是通過民愿接待受理的事項及其最終解決的結果來體現。民愿接待窗口受理群眾的服務請求,這是事的開始,也是辦事處行使權力的起端。對解決的過程和結果由街道工委、紀工委負責監督。此外,群眾反映的問題,其中有些本身就是對辦事處某些行政行為的反映,也體現了群眾的監督。但群眾與政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也沒有制約關系,相比較而言群眾處在弱勢一面。
那么群眾反映的問題,特別是反映辦事處行政作為不當或不作為的問題,怎樣才能“監督有力”?通過對辦事處的制約,就是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待制來實現。
負責接待工作的人大代表是在本地區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也可以是上級派來的人大代表;負責接待工作的政協委員是工作單位在本地區或居住在本地區的市、區政協委員,由街道工委、紀工委負責邀請參加接待。一般情況下以街道為單位分幾個選區選舉人大代表,所產生的人大工作委員會并不選舉產生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的外派組織,因此,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員會)和政協委員與街道辦事處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主體關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所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可以通過向辦事處提交建議案,督促街道辦事處落實群眾反映的問題,也可能通過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向區政府提交工作議案的方式,監督街道辦事處抓落實,從而對街道辦事處形成一個相對制約關系。
五、實現民主監督和制約的必要條件
1、傾聽民愿。這是實現民主監督和制約的首要條件。傾聽民愿是建立政府與群眾勾通的最好渠道,是接受群眾監督比較好的形式,通過傾聽民愿,政府可以即時了解群眾的需求,改進服務形式、方法和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和政府形象。今年7月市委書記劉淇同志到勁松街道調研時特別指出:勁松街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服務大廳設立接待窗口,聽取群眾意見,拓寬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渠道。特別是大廳內設立了“民愿接待窗口”,傾聽群眾呼聲,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體現了政府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解決了群眾的急難問題。劉淇書記對這種工作模式給予了肯定。
2、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在建立民愿接待工作制度后,必須建立一套嚴格的跟蹤監督機制,保證“民愿”聲音傳到辦事處領導和有關科室,并得以落實。
3、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基本要求。即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監督和制約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與街道辦事處沒有隸屬關系,而是法律賦予的監督關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必要時可以通過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向區政府提出建議案,督促區政府加強對街道辦事處的領導。
建立公開、透明、方便的服務型政府是國際化大都市發展的必然趨勢,*區勁松街道工委、紀工委在建立這一新型服務體系當中,通過傾聽民愿,了解群眾需求,解決群眾需要,從而達到“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的要求,這是街道工作實現民主監督與制約邁出堅實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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