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林業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9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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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林業建設調研報告

*縣的非公有制林業通過實踐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也存在著思想不夠解放,制度不夠完善,林業稅費過重,以及林業采伐限額和計劃管理等方面不足。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和生態環境建設中,*縣就如何進一步優化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拓寬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空間,大力推進非公有制林業發展,加快新時期林業建設步伐。現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林業體制改革,提高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整體水平

依法嚴格保護林權所有者的財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一要從基礎入手,深化林地產權制度改革。在穩定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放活林地使用權,建立科學的林地承包經營制度,適當延長林地承包期限,發放林權證,以法律形式給予林地承包者完整的物權保護,使經營者吃上“定心丸”,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放心大膽地投資投勞,達到更大范圍地吸引外資和社會資金投入林業建設的目的。根據當前林業生產實踐和林木生長采伐周期,適當把林地承包期限確定為30-70年(闊葉林為30年以上,針葉林為70年)。二要完善森林資源流轉機制,推進森林資源的有償轉讓。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管理制度,逐步規范流轉行為,保障林木所有者和非公有制造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通過完善優化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的流轉,包括租賃、拍賣等政策,化長周期為短周期,盤活林業資源,實現增值變現。比如:對于個體經營的中幼林,規定可以通過政府收購等途徑獲得合理的報酬,這樣既增加了國有森林資源,又保證了個體經營造林者的經濟利益。三要切實搞好資源的綜合開發,實現價值最大化。鼓勵個體經營者在不破壞森林資源,不造林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在獲得使用權的林地內發展養殖業和中藥材、食用菌及種植矮科經濟作物,搞好林下資源開發,既實現了長短結合,以短養長,增加收益,又更好地保護了森林資源,增強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潛力和后勁。

(二)進一步完善林業政策,為非公有制林業創造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

一要繼續堅持“誰造誰有林、允許繼承和轉讓”等政策。加強引導,幫助非公有制林業主體用足用好國家各項林業優惠政策,同時進一步放寬林產品的經營權、林木采伐權和林地使用權等方面的權限,保障非公有制林業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讓投資者放心,經營者受益,增強投資林業建設的吸引力。二要結合森林分類經營,不斷完善管理政策。對于劃歸為生態公益林的應給予適當補償,并不斷提高補償標準;商品林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立足綠得快、綠得好,進一步放開搞活。特別是對非公有制商品林要與國有和集體林同等對待。營造的速生豐產林可以在總量控制、限期更新的原則下,不限采伐量,使其及時得到應有的回報;對于在非林業用地上營造的用材林,無需辦理林權證,不受采伐限額控制,按市場需求,自主經營,自由采伐。三要保持優惠政策的穩定性。對個體承包集體宜林荒山、荒地、荒灘,并已經綠化或正在按合同綠化的,不再變動;承包合同到期的應優先承包給原承包人,續簽合同,延長承包期;對沒有履行承包合同或不愿意繼續承包者,可以收回,另行發包。絕不能因為群眾造林或經營致富眼紅而中止合同。

(三)進一步減輕林業經營者負擔,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造林積極性

實踐證明,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投資林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潤。而多年來沉重的林業稅費,使不少經營者難以得到預期的投資回報,導致許多人對投資林業生產望而卻步。可以說對現行木材稅費進行清理,調整和規范已成為迫切需要。逐步減免農林特產稅和林產品運輸管理等費用,清理廢除一些不合理的林業收費項目。如:對速生豐產林基地和商品林基地所提取的育林基金返還給經營者;對非公有制林業經營的商品林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其中對經過承包、轉讓等形式獲取經營權的商品林生產,實行育林基金減免等政策;對于個體經營者自己投資造林進行的商品林生產,應免征育林基金。此外,對于其它形式的造林生產,也規定要統一收費標準,規范收費程序,建立收費登記備案檢查制度,為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四)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為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提供保障

一方面要進一步落實好長期限、低利率的信貸扶持政策,在降低信貸風險的基礎上,根據林木生長的周期,放寬對非公有制林業的貸款條件,允許非公有制林業主體以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抵押取得貸款,解決非公有制林業投融資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對于國家及省級重點項目的資金安排,適當向非公有制林業傾斜,允許非公有制林業參加重點工程建設,形成以綠為主,革除所有制形式的劃分。規定對于工程中較分散的作業區域,可以直接承包給有能力的造林主體,實行苗木、整地、造林、管護多位一體,提高造林質量的同時,增加造林主體收入。

(五)進一步加強管理,切實為非公有制林業發展服務

一是加強科技服務。重點加大科技成果推廣、優良種苗培育、先進技術應用等方面的服務力度,提高非公有制林業的科技含量和生產水平。以林業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各級林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依托,積極研究、儲備和推廣一批適宜本地立地條件的優良品種、先進技術和種植模式,以科技創新來彌補自然條件的不足,提高造林綠化的經濟效益,提高非公有制林業的投資回報率。二是加強市場服務。這是非公有制林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在建、加、銷的各個環節搞好市場銜接,盡量使農民經紀人、發展商、批發商等中介組織擴大銷售渠道,架起造林大戶與銷售市場之間的橋梁,更好地幫助非公有制林業投資者把產品賣出去,使他們的勞動成果轉化為實在的經濟利益。三是加強宏觀調控和管理。指導經營者科學合理地選擇項目,妥善確定經營規模。同時要切實搞好林業“三防”(防火、防病蟲害、防濫砍盜伐)工作,全面清理和打擊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運輸、非法加工木材等經營活動,清理整頓資源浪費嚴重、設備和技術落后、產品低劣的小企業,以達到保護森林資源,規范流通秩序的目的。四是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在非公有制林業立項、融資、占地以及造林后森林撫育、木材采伐等方面改革審批制度,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防止和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協調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調處各類林權、地權糾紛,創造穩定、和諧的環境,促進非公有制林業健康發展。

(六)進一步培育非公有制林業龍頭企業,帶動整個林業快速發展

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有沒有生機和活力,關鍵看它的效益好不好。而要提高非公有制林業的經濟效益,其重要途徑就是實施產業化經營,發揮林業龍頭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努力實現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在組建龍頭企業的形式上,逐步打破所有制界限,堅持國家、集體、個人,私營、合資、外資一起上,只要具有市場開拓能力的,能夠進行農產品深加工的,帶動千家萬戶的,都可以當龍頭”,誰是龍頭扶持誰。鼓勵林業龍頭企業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逐步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企業集團。鼓勵就地發展林業龍頭企業或輸出原料與外地聯合進行林產品深加工。對已建成的林業龍頭企業,進一步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開拓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暫無條件建設龍頭企業的地方,要積極主動與外地龍頭企業聯系合作,以拓寬銷售渠道。同時,積極引導林業龍頭企業進入市場,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規范化股份制公司,壯大林業龍頭企業的實力。在林業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下,形成一體化的聯合經營體,帶動群眾造林種果,加快綠化步伐,依靠林業走上致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