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惠農政策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02-02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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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惠農政策工作調研報告

一、自查與落實責任相結合,提高涉農責任單位按規定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自覺性

為了促進涉農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職責,使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我們加強督促涉農責任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創新方式方法,賦予自查自糾更多的內涵,做到“三個落實”:一是落實排查登記工作。今年以來,我們及時對全縣涉農責任單位、涉農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建立檔案,對強農惠農項目的資金管理和使用進行動態登記和監控,切實增強涉農責任單位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強農惠農政策、開展自查自糾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截止目前,我縣已對24個涉農責任單位、23項涉農項目、13239.69萬元涉農資金進行登記,列入監控的范圍。二是及時落實“告知”。我們就如何提高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透明度,確保資金安全等提出具體要求,并通過召開專題會議、書面等形式要求和提醒涉農責任單位,特別對比較重要的11個涉農責任單位提出了詳細具體的要求,使其明確“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認認真真地履行其應該履行的職責。三是落實報告制度。我們要求涉農責任單位把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包括項目落實情況,確保項目安全、廉潔、公開、透明等方面的措施及時報告,并實行“月報”制度,便于我們掌握全縣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動態。今年以來全縣24個涉農責任單位、11個鄉鎮共上報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情況140次。

通過以上措施把涉農責任單位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宗旨責任、廉潔責任、效率責任與自查自糾有效地結合起來。同時我們把相關要求和應該落實的責任以書面等形式及時告知涉農單位,使涉農單位明確責任目標,明確如何防范失誤及違法違紀行為,以便防微杜漸,改變了過去單純要求責任單位自查自糾的做法,使自查自糾行為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監管與加大問責力度相結合,強化縣直紀檢組及鄉鎮紀委的監督責任

我們認真整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力量,充分發揮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監督檢查的主力軍作用,抓實抓好“四個突出”:一是突出縣直涉農單位紀檢組、鄉鎮紀委對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監督檢查責任。制定和細化了11個縣直涉農責任單位紀檢組、11個鄉鎮紀委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的具體內容,例如要求涉農責任單位紀檢組對涉農項目的資金到位情況、管理使用情況、資金發放對象是否真實等進行檢查和確認。截止目前,全縣涉農責任單位紀檢組和鄉鎮紀委已經對到位的11245.29萬元進行確認和監管。二是突出對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支持。把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能否有效履行監管職責作為本單位、本鄉鎮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一個重要內容,對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不能有效履行監管職責的,除了追究縣直紀檢組長、鄉鎮紀委書記的責任,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督促縣直涉農責任單位和鄉鎮黨委政府對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工作的支持。今年以來,共協調縣直涉農責任單位、鄉鎮黨委政府支持相關紀檢組、鄉鎮紀委開展工作26人次。三是突出問責的力度。除了加大對涉農責任單位、鄉鎮主要領導的問責力度以外,還對不履行監管職責的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負責人進行問責,督促其履行監管的職責。這種“雙向”問責的措施使涉農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與紀檢監察組織的目標趨于一致,促使涉農責任單位主要領導主動支持、督促紀檢監察組織開展工作。四是突出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監管的效果。主要體現在“監管到位、報告真實、處理及時”十二個字上,“監管到位”即要求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對監督檢查工作仔細、具體、到點到位;“報告真實”即要求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報告的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能隱瞞;“處理及時”即指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縣紀委監察局對報告及時進行審核,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增強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的監管職責,對其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提供支持,使其有責任,敢于履行責任,對于不履行監督職責的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改變過去在監督檢查工作中以縣紀委監察局為主,各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協助配合的狀況,把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在監督檢查上由配角轉換成主角,推向監督檢查的前臺。目前,我縣已對1名縣直涉農責任單位負責人、2名縣直紀檢組長、1名鄉鎮紀委書記進行問責,對涉農責任單位、縣直紀檢組、鄉鎮紀委有很大的觸動,進一步增強了對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監管力度。

三、督查與綜合治理相結合,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標本兼治

縣紀委監察局綜合全縣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情況,對于資金數額較大、涉及人員眾多等關鍵項目、關鍵環節、關鍵部位進行督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做到“五個注重”:一是注重提醒和建議。對督查發現的比較輕微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向相關涉農責任單位反饋,提出解決問題、防范出現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今年上半年,已經向5個涉農責任單位提出9條意見和建議,均得到涉農責任單位的采納。二是注重責任追究。對在督查等途徑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實行直查快辦,嚴厲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堅決打擊在落實強農惠農政策中的違紀違法行為。目前已經對涉農違紀違法行為立案2件,涉案金額20多萬元。三是注重分析原因。對違紀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剖析,找出產生問題的根源,采取措施進行解決和防范。我們對4個問責的案件、2個立案案件均進行了剖析,并及時向案發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四是注重建章立制。針對產生的問題,與涉農責任單位積極協調,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相關制度進行規范,目前建議并指導涉農責任單位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9件,有效減少了各種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五是注重教育宣傳。對典型的案件,通過剖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議,向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涉農責任單位開展宣傳教育,達到處理一起案件,教育一片黨員干部的治本效果。上半年,我們將其他地方發生的5起涉農案件,本縣發生的1起涉農案件,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的形式,剖析原因,開展教育宣傳活動,累計全縣參加教育宣傳活動30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