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財政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2-25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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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一、我縣鄉鎮財政職能基本狀況

目前,我縣各鄉鎮財政所承擔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擔鄉鎮一般預算資金的收支管理,部門綜合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的征管,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財政補貼資金發放與信息化管理,執行財政監督,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協助稅收征管等。

(一)做好財政收支預算,保障黨委政府工作正常運轉。編制財政預算,保障鄉鎮政府運轉是鄉鎮財政所的基本職能。我縣鄉鎮財政所根據上級財政“要健全鄉鎮財政預算制度,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力求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收支預算,切實保障鄉鎮黨政機構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的支出需要,努力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嚴格按照財政預算制度和編制程序按時編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預算方案通過后,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切實增強預算的約束力。

(二)做好涉農補貼工作,認真落實惠農政策。各鄉鎮財所通過涉農財政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對各自轄區內的農戶建立了詳細的信息庫,內容包括:每戶人口數,主要勞動力,種植土地面積等情況以及收入狀況等。與鎮多辦、畜牧站、農機站等部門對涉農補貼對象的小麥種植面積補貼、良種補貼、養殖母豬補貼和購買大型農用機械補貼申報的情況,認真做好認定、審核和公示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全部納入政策保障范圍內,最后通過“一卡通”把補貼款發放到補貼對象本人手中。

(三)參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鄉鎮財政所積極參與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于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建立了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對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包括農林水專項、農業綜合開發、環境保護、土地開發整理等也加強監督管理。根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進度情況,經過核實后,給專項資金項目撥付資金,既嚴防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發生,又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管理,確保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財務監督,健全鄉村理財機制。各鄉鎮財政所嚴格執行黨委政府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實行統一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并按月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鎮直各部門使用的房屋認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記建檔,對購買的車輛、空調和辦公用品的購買日期、品牌、金額、使用年限分別一一登記造冊,制定臺帳,做到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統一,防止資產流失。聯合鎮“雙代管”辦公室對村級重大事項進行審批,限定報刊費,禁止招待費,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五)搞好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各鄉鎮財政人員除積極參加縣財政部門組織的培訓外,還參加各鎮黨委定期組織的學習國家方針政策的活動,除此之外各鄉鎮財所人員每周再抽出2-4小時集中或分散學習法規政策或業務知識,以增強財所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使每個人員的財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飛猛進的提高。

二、我縣鄉鎮財政所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混亂的現象依然存在。農業稅取消后,鄉鎮財政所的主要職能是什么?鄉鎮機構改革后財政所到底會不會撤消?如不撤,鄉鎮財所的工作在哪里?該如何工作?這種認識上存在的盲點和誤區,對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的穩定和工作開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部分財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穩,工作消極等現象。

2、工作紀律不夠嚴格。在日常工作中,紀律意識較差,不能嚴格遵守按時上下班制度,遲到早退現象嚴重,部分干部職工平時掛著上班的牌,做的卻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長期曠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個別領導敷衍了事。個別鄉鎮財政所領導在工作上不抓緊,不督促所內干部職工按期完成工作,聽之任之;對紀律檢查隱瞞、包庇不上班干部職工:檢查到缺勤人員時,以外出辦事為由搪塞檢查組。匯報工作時總是客觀原因多于主觀原因,沒有深入分析主觀因素。

4、干部隊伍素質較低。全縣的12個鄉鎮財政所本科學歷的僅有4人,占鄉鎮干部職工總人數的5%;有大專以上學歷的30人占31%;中專學歷的36人,占38%;高中以上21人,占22%;初中的6人,占7%。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鄉鎮財政隊伍總體文化水平還很低,業務水平不高。

5、年齡結構上不夠合理。全縣財政所年齡在35歲以下的年青干部職工為42%,不到總數的一半,35歲至45歲的為19%,45歲以上的占41%。老齡化不斷發展的趨勢,干部隊伍難以在新的環境下打開新的局面。

6、雙重管理模式對鄉鎮財所形成制約。目前,我縣鄉鎮財政所管理隸屬鄉鎮政府,業務由縣財局指導,這種雙重領導模式讓鄉鎮財政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改善鄉鎮財所干部隊伍建設的對策建議

1、統一思想,穩定人心。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干部職工闡明鄉鎮財政所在新時期中的任務、職能和作用,務必保證鄉鎮財政所有足夠的人員編制,加大對鄉鎮財政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各方面了解鄉鎮財政所的作用和地位,為鄉鎮財政所干部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2、制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紀律的考勤工作。針對目前鄉鎮財政所工作的主要特點,制訂好外勤和內勤兩種便于考勤的制度,落實好考勤人員,嚴格考勤制度,明確人員去向,嚴肅請假和病假的審批程序,將考勤與津貼、評優、年度獎勵等直接掛鉤,縣財政要加強對鄉鎮財政所的指導抽查力度。

3、制訂獎勵約束機制,切實推行首問任責任制和行政效能機制。要認真研究新時期下鄉鎮財政所干部職工工作的獎勵機制,對完成好任務和完不成任務的在獎勵、評優上要適當拉開距離,不搞平均主義。要細化考核的各項要求,要在財政所內建立起適用的首問責任制和行政效能機制,提高財政所的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程序,規范工作管理,強化監督,進一步明確每一位干部職工的工作職責,以便用的統一的標準來考核每一位職工的工作業績,獎罰分明、平等相待干部職工。

4、調整充實領導班子。對鄉鎮財政所領導進行民主評議,按德、能、勤、績進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繼續留用,不合格者及時更換。在考核中,要盡量提撥年輕且有潛力的年輕干部。

5、建立學習的制度化。首先鼓勵干部職工接受學歷再教育,其次對非財經專業畢業的年輕干部職工進行1至2年的脫產學習,再次是加強對鄉鎮財政所干部的培訓工作。培訓要分批,分層次,分年齡段等方式有針對性地輪訓,要建立起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試檢查人、用成績評價人來作為提撥人才和年度考核的依據。獎勵專業職稱考試通過者等。

6、加強對鄉鎮財政所的領導。縣財政部門領導要分別掛點鄉鎮財政所,除對財政所業務指導外,還要對干部職工的紀律、生活等負責,將財政所干部職工的一榮一損與直接與掛點領導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