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鄉鎮工作職能定位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28 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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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鄉鎮工作職能定位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推進工作職能轉變的方向和途徑;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責任務;政府職能轉變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職能定位、轉變方式、全面落實黨對“三農”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長期以來,作為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具有通常所說的“千條線”和“一根針”的職能特點、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和發展農村經濟、為農村重點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大力發展社會公共及集體公益事業、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大力推進農村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合理劃分縣鄉事權關系、強化鄉鎮干部的轉型培訓、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注重人員結構的合理配置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鋪開,鄉鎮政府的工作目標、工作性質、工作任務也發生了新的變化。如何適應這種新的形勢和任務,這是維護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和做好鄉鎮機構改革工作的前提,也是擺在各級黨委、政府面前的一大任務。

一、推進工作職能轉變的方向和途徑

1、職能定位。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化解“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要解放農村生產力,也就迫切需要盡快建立與此相適應的上層建筑和基層關系,其中鄉鎮政府的職能轉變是重要的環節和保證。大的方向看,我認為應該從三個方面進行界定:一是定位在落實農民所想、所盼的服務型政府上來。二是定位在竭盡全力引導農民致富這個最強烈的愿望上來。三是定位在為農民排憂解難以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

2、轉變方式。過去鄉鎮政府統攬一切,工作包羅萬象,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忽略了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單靠行政命令,結果許多工作事與愿違。要真正成為本區域經濟發展的調節者、社會事務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就必須在以下五個方面重新調整工作思路和轉變工作方式。一是在思想觀念上由抓“大農業”向抓“大市場”轉變;二是從過去“管、收、批”的干預型缺位政府轉變為“扶、幫、帶”的服務型補位政府;三是把以往直接從事生產經營管理轉變到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四是把以行政推動為主的工作模式轉到組織、引導、協調的軌道上;五是把工作重點從直接抓招商引資、增上項目、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轉到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范引導上來。

二、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責任務

1、全面落實黨對“三農”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長期以來,作為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具有通常所說的“千條線”和“一根針”的職能特點,其工作的策劃謀略也是在黨的大政方針指導下進行的,是溝通中央和農民群眾的橋梁,對維護黨的形象和體現上層建筑的管理意志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執行政策方面如何做到正確宣傳、有力貫徹和全面落實,應該從四個方面予以把握。一是重點落實黨的各項扶農惠農政策,如家庭承包、土地延包、“兩免一補”等,都要嚴格執行,積極兌現,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二是正確詮釋政策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充分做到準確運用、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挖掘政策潛力,使鄉鎮政府的重大決策更加科學,更加順民心合民意,有效解決盲干和蠻干的不良行為;三是搞好政策服務,讓老百姓知道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不斷增強政策和法規意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身利益的自覺性;四是把政策法規作為規范執政的經緯,使長期以來被老百姓視為的“人治政府”向“法制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轉變,從而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

2、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和發展農村經濟

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中央、國務院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對改變農村一窮二白的面貌,縮小城鄉差距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但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民收入偏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和分配不公的問題,依然表現得十分突出。新形勢下的鄉鎮政府就應該把增加農民收入和發展農村經濟作為頭等大事抓實抓好。一是盡快學會運用經濟和市場規律辦事,把發展經濟的職能交給社會、交給群眾、交給市場經濟中的經營主體,重點是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精心創造環境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二是要組織引導農民進行科學化、現代化的農業生產,合理制定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規劃,謀劃切實可行的發展思路,確定重點,培育試點,推廣普及實用性科學技術,由過去的行政命令變為引導服務;三是要為農民提供準確快捷的信息,不斷培育農村經濟的增長點,拓寬二、三產業的發展渠道,實現勞動力的有效轉移,最終達到本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和農民增收的雙贏效果。

3、為農村重點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大力發展社會公共及集體公益事業

按照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和農業稅費改革后鄉鎮的實際,確定轉變政府職能的重點是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最終實現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牽涉到農村的社會公共事務非常繁多,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道路建設、小城鎮建設以及公益方面的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養老、醫療、救濟和社會保障等等。因此,在履行服務職責方面應堅持五點:一是進一步將政府職能范圍轉向公共領域,大力提高公共利益和公共責任意識;二是積極探索、推進部分公共事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將一些專業性、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從政府職能中分離出來,交給行業協會或其它中介組織承擔;三是由過去偏重于經濟發展轉向與社會管理并重的整體協調發展;四是及時推行與農民對話溝通制度,通過介紹和通報相關情況,全面聽取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從而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五是為農民和屬地企業提供便利服務,通過不同形式的服務窗口,直接提供咨詢、代辦、指導、督辦及投訴受理等全方位服務,用實實在在的政策服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法律服務,保證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上水平。

4、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大力推進農村的民主和法制建設

在歷史演變的不同時期,都會受特殊環境條件影響而形成具有某種社會屬性的共類矛盾。具體到現階段的農村方面,由于日常中的村級換屆、農村財務、干群關系、兩級分化等,從而引發的上訪事件逐年呈上升趨勢,這些都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因此,新形勢下的鄉鎮政府就必須把本區域的社會穩定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須做到以下六點:一是進行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緊緊圍繞建立法制政府和責任政府的目標,嚴格規范政府的從政行為,對農民采取多種形式的法律教育,不斷提高大眾的法律意識。二是建立健全調解防范體制,完善村、鄉兩級組織,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調解民事糾紛,調查社情民意,扶持弱勢群體,加強重點監管,開展綜合治理。三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把涉及“三農”工作的力、事程序、辦事依據、辦事結果、收費標準及時向群眾和社會公開,讓老百姓依法享有對鄉鎮政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不斷強化社會的民主監督作用,凡涉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項目建設和大額資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及有關群眾切實利益的問題,必須主動聽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評議監督。五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類企業的生產安全管理,快捷處理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六是要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事業,活躍農民文化生活,推動本轄區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健康發展。

三、政府職能轉變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合理劃分縣鄉事權關系。在實際工作中,縣鄉政府事權不是很明確,相互間越位、缺位、錯位的現象普遍存在,根據權責一致的原則,凡法規明確由縣級政府部門承擔的責任,不能隨意轉交給鄉鎮承擔。上級有關部門需要鄉鎮配合的工作,應賦予相應的權限并提供必要的財力保證。

2、強化鄉鎮干部的轉型培訓。鄉鎮干部是政府職責履行的載體,直接關系到最終效果,但目前多數干部在履行職責方面習慣于上級的指令和傳統的思維方式,普遍處于“老辦法不能

用,新辦法不會用”的彷徨期,這就需要圍繞新的職能對干部進行全面培訓,先從思想上認識轉變職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理順工作思路,明確職責任務,真正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3、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對某個部門和干部的工作考核是我們長期以來堅持衡量其政績的一種評價手段。隨著職能的變化、要及時調整對鄉鎮政府工作考核的內容、方式和方法,督促鄉鎮政府的職責按照既定的方向加快伸展和轉移。

4、注重人員結構的合理配置。一是在鄉鎮領導干部的配置時必須進行“精選”,要綜合考慮相互之間的性格特點、能力專業結構等因素,切實把具有較高素質的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所必需的專業技術人員選到鄉鎮領導崗位,真正成為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干部。二是對于事業單位人員的定崗定編要考慮到服務的專業性,把具有專業技術作為主要定崗條件,切實增強服務的功能和實力。

5、徹底制止亂收費行為。這次鄉鎮政府的職能定位更多地加大了服務功能的比重,這種服務是責任和義務的體現,不存在任何附加條件的等價交換,更不準當作砝碼變相地向農民亂收費用,徹底杜絕免除農業稅后的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