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納稅服務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0 08:43:00
導語:地稅局納稅服務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年來,我省各級地稅部門非常重視納稅服務工作,納稅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由于當前的納稅服務體系還處于初級層次,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納稅服務意識才剛剛形成,難免會出現諸多問題。
一、當前納稅服務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服務觀念陳舊。現行納稅服務理念無法滿足納稅人日益增長的納稅服務需求,服務的局限性與有限性制約了納稅人的合理需求。例如:多元化申報方式實現了企業的網上申報,個體業戶的銀行批量劃轉,納稅人在申報環節的壓力和負擔大大減輕。但網上申報成功后,納稅人還要上門報送紙質資料,在這一環節,信息化手段的應用并沒有滿足納稅人“少跑路”的合理需求。此外,稅務登記、發票領購、審批事項等業務仍需要上門辦理,納稅人簡便、高效的服務需求仍未全面滿足。
(二)納稅服務體系不夠完善。我們的納稅服務工作體系尚不完善,對服務資源缺乏管理,再加上納稅服務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客觀因素,制約了稅務機關為重點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納稅服務。
(三)企業專業服務需求高,稅務機關服務水平提升較慢。企業希望稅務機關能夠提供更多地專業化服務,以滿足其不斷擴大的經營規模和不斷拓展的經營范圍。對于稅務人員而言,要真正滿足大企業這方面的要求,除了要具備扎實的會計知識和稅務技能,還需要準確把握不斷更新的稅收法規政策。而這一點正是稅務機關進一步提升納稅服務水平的瓶頸。
(四)納稅服務層次較低。稅務機關推行了首問責任制、一站式服務和多元化申報方式、政務公開、文明用語、禮貌服務等,但都不夠完善,與真正意義的納稅服務還有一定的差距。對眾多的納稅人采取千篇一律的服務,沒有特色,不能滿足不同對象的不同要求;納稅服務偏重于口頭上、材料中、墻壁上的服務,流于形式,缺少長效發展機制;納稅服務的手段滯后,納稅服務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五)管理局與辦稅服務廳矛盾日益突發,制約了辦稅服務廳平臺作用的發揮。管理局與辦稅服務廳存在業務交叉、職責不夠分明的現象,而正在這種現象的存在嚴重制制約了納稅服務的質效。
二、對當前納稅服務工作的思考
(一)從思想入手,始終堅持“以納稅人為中心”,不斷轉變納稅服務理念。轉變機關作風,應進一步增強納稅服務意識,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始終堅持把納稅人放在稅收管理和服務的重要位置。
(二)從管理入手,提升服務水平和效率,提供專業化納稅服務。針對企業的特點,稅務機關應該加強企業的分類管理,對其進行更具針對性、專業化的服務和管理。一是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要以業務復雜程度高低為依據進一步細化納稅服務職能。讓稅收管理員集中精力從事日常程序性納稅服務工作,配置各類專業人才專門從事稅政調研、納稅評估等工作,逐步推進納稅服務專業化。二是加強人員培訓,全面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干部素質直接決定納稅服務質量,著力加大在崗培訓力度,提升稅務人員素質和能力。
(三)創新服務手段、服務形式和服務內容。提高納稅服務的科技含量,實現納稅手段的新突破,充分運用電子、通信等現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稅收管理,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從繁雜的辦稅事務中解脫出來,為納稅人提供從稅務登記、發票發售、咨詢服務、申報繳納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經濟、高效服務;積極探索個性化服務,實現納稅服務形式的新突破。針對不同納稅人的特點和需求,主動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個性化服務,及時解決納稅人的合理要求,把納稅服務滲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同時積極開展征納雙向互動服務,建立固定的收集納稅人意見和進行反饋的渠道,努力減少信息不對稱,增進征納雙方的了解溝通和雙向互動;拓寬服務的內涵,實現納稅服務內容的新突破。積極構建以職能性服務為根本、權益性服務為重點、程序性服務為基礎的稅收服務體系,不斷拓寬服務的內涵和外延。
(四)廣泛開展調研,掌握企業需求。在納稅服務工作中,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主導的思路,采取多種途徑開展調研,力圖準確掌握企業的服務需求。通過走訪重點稅源企業、召開稅企座談會等形式,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在辦稅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認真聽取其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建立納稅輔導制度,增強納稅服務實效。稅務機關應建立稅收管理員納稅輔導制度,在日常稅收管理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題政策宣傳培訓,保證企業正確理解和履行納稅義務,特別要加強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減輕納稅人負擔,增強納稅服務實效。比如,稅收管理員要針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具有享受優惠政策多、稅收減免金額大、報備資料多的特點,及時提醒并協助企業進行當年度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申報,通過主動上門服務的方式,宣傳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協助企業收集申報材料,減輕納稅人的申報壓力。
(六)加強對納稅服務的考核與監督。建立健全納稅服務質量考核機制,堅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對于納稅服務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于納稅服務工作較差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批評。對于未依法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追究相關責任。
- 上一篇:地稅局兩稅征管調查報告
- 下一篇:地稅局網上辦稅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