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稅收征管調查匯報
時間:2022-04-12 01:11:00
導語:車輛稅收征管調查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今年,國家對機動車輛養路費實行費改稅,我縣原有委托稽征所控管車輛稅收的辦法自然失效,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新的問題。面對新形勢,如何繼續做好車輛稅收的征收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新課題。為加強我縣車輛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勢下車輛稅收的征管模式,切實防止稅收流失,促進我縣交通運輸業稅收收入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談談本人的一些粗淺看法:
一、關于地方稅收征繳
(一)關于車船稅的征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為此,車船稅繼續由各保險公司履行代收代繳義務,負責稅款代收工作。地稅機關除加強日常輔導外,還應對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峽江檢測站車船稅代辦點要把好最后一道關口,對應繳未繳車船稅的車輛,一律實行“先稅后檢”,確保車船稅稅收政策落實到位。
(二)關于車輛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繳
根據我縣目前現實狀況,大部分車輛屬于各汽運公司或掛靠各汽運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只有少量車輛為社會車輛,由車主自主經營。針對這一情況,在稅收征管上,我們采取了不同的征管方式加以征管:
對于公司的車輛(含掛靠公司的車輛),以各公司為納稅人,由各公司根據其所屬(含掛靠)車輛噸位數和規定的定額稅款標準(每月每噸81.2元,下同),核定應納定額稅款,按時間進度統一繳納;對各公司每月開具貨物運輸發票繳納的稅款,可以抵繳其當月應納定額稅款,不足部份則應補繳。
除上述公司外的社會車輛,以車主為納稅人,根據其車輛噸位數和規定的定額稅款標準(同上),確定其應納的定額稅款,據實征收。對其開具貨物運輸發票繳納稅款的,只要其能提供當月完稅憑證的,允許其繳納的稅款抵減其當月定額稅款,不能提供相關完稅憑證的一律不準抵扣。
二、關于貨運稅收源泉控管
針對貨運稅收流動性大,涉及面廣、任務重、難于征管的現狀,特別是在當前稅務人員偏緊,征收手段還相對落后,征收成本過高等諸多不利因素下,采取委托代征方式進行稅源控管,即:由縣地稅局委托縣交通局運管所代征稅款,在其為全縣車輛每季進行“二保”蓋章和每年5、6、7三個月為全縣所有車輛辦理運營證年檢時,對應繳未繳稅費的車輛予以代征,實行“先稅后檢”,否則不予辦理蓋章和年檢手續。對各汽運公司的車輛,由各公司根據所屬車輛繳納稅款情況,提供繳納稅款的車輛名單,包括車主姓名,車牌號,車輛類型,噸位數,已納稅額等內容,經主管地稅機關管理分局核實無誤后蓋章確認,運管所憑確認后的公司車輛名單予以辦理“二保”蓋章和運營證年檢手續;對未繳納應納稅款或未足額繳納應納稅款的,各公司不得為其提供虛假納稅名單,運管所也不得為其辦理相關年檢手續。運管所對其代征稅款應建立相應的登記臺賬,以備稅務機關核實和檢查。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代征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對徇私舞弊、工作失職等造成不征、少征稅款的,地稅部門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為彌補縣運管所的代征經費,縣地稅局根據代征稅款金額按5%付給縣運管所代征手續費。
三、關于稅款繳納時間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稅收征收管理,增強車主繳納稅款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各汽運公司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填報納稅申報表及相關納稅資料報主管地稅機關,由稅收管理員核實后,開票繳納應納稅款。社會車輛可按季進行納稅申報,但上半年的定額稅款應在每年6、7月份進行營運證年檢時,主動繳清,以后月份稅款須在每年12月底以前繳清,否則將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對不主動繳納相關稅款的,一經發現,除補繳應納稅款、加收滯納金外,還要對其處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處理;對個別視稅法于不顧,拒不繳納稅款的,將依法嚴肅處理,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四、關于部門協作
地稅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匯報貨運業稅收征收管理的情況和問題,同時要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聯系,特別是要加強與交通局運管所和車輛檢測站的聯系,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分析貨運業稅收征管的現狀,探討征收管理新途徑,其他涉運部門要加強協作和配合,及時反饋有關情況,共同把貨運稅收抓緊抓好,切實防止稅款流失,對由于把關不嚴,造成稅款流失的,將按《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五、關于防止車輛外流
針對目前車輛外流的實際情況,為了穩定我縣貨運力量,地稅部門應努力做好服務工作和稅收政策解釋工作,以優質的納稅服務來贏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對要求過戶到外縣、市的車輛,地稅部門應對其進行稅款清算,凡未足額繳納相應稅費的車輛,地稅部門不予開具納稅證明材料,相關部門不予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 上一篇:建筑投標經營管理
- 下一篇:物流業地方稅收調查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