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人才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24 1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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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人才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十二五”時期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服從服務于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我近期對縣檢察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檢察人才隊伍建設現狀

縣人民檢察院設行政辦公室、政工科、等個部門,行政編制個,在崗干警名,50歲以上人,40-50歲人,30-40歲人,30歲以下人,其中副處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員名。全部干警中黨員人,占比%,檢察官人,占比%,大專學歷人,占比%,本科學歷人,占比%,女干警人,占比%。

二、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學歷層次較低

由于縣是山區小縣,經濟相對滯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強,因此該院檢察干警學歷層次較低,本科學歷只占全院檢察干警的%,且部分本科學歷是通過繼續教育所得,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生的極少,大多為大專學歷及以下學歷。

(二)專業化、高層次、復合型檢察人才缺乏

該院檢察干警學歷層次不高,因而缺乏專業化、高層次、復合型檢察人才,具有較高專業理論水平、較強業務能力和實踐經驗豐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專業領域有造詣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欠缺。

(三)無法律職務人員較多

2002年國家統一組織司法考試以來,該院檢察干警參加司法考試者不多,參加者司法考試通過率較低。因而無法律職務人員較多,與檢察官隊伍的實際需要相差甚遠,存在檢察官斷檔現象。

(四)檢察院的編制與所承擔的工作不相適應

該院人少案多壓力大的問題較為突出,不能滿足實際檢察業務工作的需要。

(五)檢察干警待遇偏低

該院檢察干警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較低,且職級晉升較慢,工作生活條件差,致使部分檢察干警不安心工作,選擇調離檢察機關,向發達地區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單位流動。

三、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檢察院缺乏進人的自主權

長期以來,由于檢察機關實行的是雙重領導體制,編制管理機制不配套,檢察院進人都是由當地黨委、政府研究確定,檢察機關作為用人單位沒有多大自主權。從這些年情況看,檢察院進人渠道比較雜亂,主要是來自軍隊轉業干部和當地領導以及檢察院內部檢察干警的子女,導致現有檢察干警水平參差不齊。隨著國家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部分干警由于司法考試難以過關,雖在長期執法實踐中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但并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造成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比例失調,制約和阻礙了檢察工作的發展。

(二)檢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競爭力

由于縣的經濟、文化相對落后,高等院校的畢業學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時檢察院干警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檢察干警家屬下崗或沒有工作,部分干警子女就業有困難,不得不為生計奔波而影響工作。還由于檢察機關上下、內外交流機會少,導致干警職級偏低,挫傷了工作積極性,一定程度影響了檢察干警隊伍的穩定,不僅不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還導致檢察院內部優秀人才的流失。

(三)檢察院缺乏建設人才隊伍的機制

檢察院由于人員少、任務重、要求高、壓力大,檢察干警接受業務培訓的機會不多,少數干警沒有擇業壓力,業務學習重視程度不夠,法律素質相對滯后,執法能力整體較低,難以勝任本職工作。檢察院一方面缺乏相應的人員淘汰機制,出口不暢,對于一些素質低、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干警,難以通過一種有效機制將其淘汰出檢察院。另一方面受編制的制約,符合條件的高素質人才不能順暢地進入,出現了想錄用的人進不來,要清退的人辭不去的尷尬局面,造成難以建設好檢察人才隊伍。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落實用人自主權,拓寬培養渠道,培養高素質檢察人才

檢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權,要改進招錄方式方法,廣開門路選人才,有計劃地吸收引進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壯大檢察院干警人才隊伍,解決檢察院專業人才短缺的瓶頸問題。要拓寬培養渠道,選派優秀檢察干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級院掛職,提高檢察干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辦案能力。要推行崗位資格準入制度,反貪、反瀆職侵權部門是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兩個重要部門,干警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反腐敗工作的成效,通過崗位資格準入考試和個人履職情況綜合評價,提高準入門檻,真正把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素質優良、作風過硬的干警選人反貪、反瀆部門,進一步優化隊伍素質,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增強偵查隊伍的戰斗力。要把檢察人才培養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實踐中培養鍛煉檢察干警,多渠道、多平臺打造人才,在實踐中發現人才、培養人才、鍛煉人才,全面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推進人才資源開發

要狠抓學歷教育,繼續提高檢察干警的學歷學識水平。要針對檢察隊伍學歷學位層次偏低的狀況,加強檢校合作,開辦法律本科遠程網絡教育,組織不達本科學歷的檢察干警參加學習。對參加學歷教育的檢察干警,除保障學習期間的工資及其它待遇外,給予取得學歷證書的要有一定的物質獎勵,以提高檢察干警參加學歷教育的積極性。要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為高素質人才的快速成長搭建平臺。圍繞服務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緊密結合檢察實踐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確定培訓內容,有針對性地組織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強化對重點崗位人員尤其是領導素能和一線執法辦案骨干的培訓。通過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開展“崗位學習、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做到在干中學、在學中干,以此提高檢察干警的綜合素質。要認真做好司法考試培訓工作,為參加司法考試的檢察干警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勵他們認真努力,積極應考,爭取通過司法考試,成為一名檢察官,解決檢察官斷檔問題。

(三)建立科學選人用人機制,促進檢察人才成長

要建立科學選人用人機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能夠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認真調研和充分征求全體干警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檢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和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辦法,明確選拔任用和晉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條件,鼓勵年輕檢察干警有更高的目標追求,敢于擔當重任,讓工作時間長、經驗豐富、踏實肯干的老檢察干警感到有前途、有奔頭,充分調動各年齡層次干部隊伍的工作積極性。要堅持“陽光作業”,確保選用過程和結果公正。及時將競爭的崗位、條件、方法、程序、人員報名、民主推薦、能力測試、黨組決定等情況予以公開,擴大群眾對檢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最大程度地爭取干警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過程透明、結果公正、群眾服氣。讓年輕有為、富有朝氣、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領導崗位。

(四)建設檢察文化,增強隊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夠營造積極向上的健康氛圍,建立和諧融洽、團結奮進的工作環境,增強隊伍凝聚力。要通過建設檢察文化,增強隊伍凝聚力,使檢察人才甘于在艱苦環境中工作作貢獻。建設檢察文化一是加強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引導廣大檢察干警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改革創新精神,確保永遠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加強政治素質建設,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開展各類“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主題實踐活動,進一步增強檢察干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激發檢察干警投身檢察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五)適當提高待遇,增強檢察院對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強檢察人才隊伍建設,離不開一定的物質基礎,要適當提高待遇,增強檢察院對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針對檢察工作的特殊性及隨著地方經濟建設發展、財力增加的情況下,加大檢察經費,改變檢察干警收入少,待遇差的狀況,使檢察院能夠穩定隊伍、吸引外來優秀人才。二要關心檢察干警的家庭生活,為沒有就業的檢察干警家屬與子女,提供就業幫助,獲得工作崗位,讓檢察干警放棄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到檢察工作中,提高檢察工作效率與檢察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