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基本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17 0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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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經濟基本情況調研報告

發展林下經濟是開發和利用好森林資源中非林木資源,以林地資源和森林生態環境為依托,發展林下種植業、養殖業、采集業和森林旅游業,它涵蓋林下、林中、林上等產業。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資源和空間環境條件,以林為主,建立林下種植、養植和森林景觀利用相結合的立體林業經營模式,不斷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業綜合經濟效益,對轉變林業經濟增長方式,延伸林業產業鏈,實現森林經營的良性循環,增強林業自身持續發展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林下經濟基本情況

位于市北部,是全省重點林業,國土面積1287.4平方公里,其中林業用地面積874.8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68%;森林面積833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到64.7%。曾獲全國造林綠化百佳、全國百個經濟林產業示范、全國國土綠化突出貢獻獎、全省林權制度改革先進等稱號。目前我各類經濟林面積有16.8萬畝,林產品加工企業4家,年總產值約為1.4億元,涉及農戶2300余戶,有效的解決了農村富余勞動力。林下經濟發展模式是以林種模式為主,林養模式為輔。

根據2013年林業補充調查結果,我共有油茶林面積13.6萬畝,其中本地油茶面積12.9萬畝,高產油茶面積0.7萬畝,主要分布于鎮、巴邱鎮、硯溪鎮等。本地油茶基本為50年代所造,樹勢衰退,加之管理不是很精細,多數產量偏低。高產油茶為2010年才開始實施,屬于初產期,產量也不是很高。

林苗模式主要是以鄉土樹種為主的花卉苗木產業,品種有香樟、杜英、火力楠、女貞等品種,升值空間不是很大。地點以鎮、金坪民族鄉為主,種植主體以個體農戶為主,規模較小,沒有集中連片,難以形成產業化、規模化發展,缺乏市場競爭力。另有少量的楠木苗,主要集中在國有林場,但也是有價無市。

林果模式有楊梅、翠冠梨等,全楊梅種植面積達到1.5萬畝,主要集中在鎮、鎮兩鄉鎮,現巳全部達到豐產期,每年產鮮果4900噸。由于楊梅鮮果不易貯藏的特點,產品銷售以本地市場為主,因沒有進行楊梅飲料、楊梅干等深層次加工來提高附加值,又沒有專門的銷售隊伍來開拓銷售渠道,往往出現豐產不增收的局面。

林藥模式主要栽植黃梔子,目前全黃梔子總的栽植面積有5240畝,分布在全各鄉鎮,基本為2002-2006年實施退耕還林工程時栽植,后因市場行情不好,損毀部分面積更換栽植了其他品種,隨著近兩年市場行情上升,農戶栽植面積又有所增加。

林菜模式有在桐林鄉江背村利用一些林業采伐剩余物,發展香菇、木耳等食用菌,在林木良種場利用一些疏林地及林中空地種植馬鈴薯、西瓜、花生等農作物,經營面積不是很大。

林養模式主要是在林地內以圈養的方式進行生豬養殖,地點分布以仁和鎮為主,全年出欄頭數約為10萬左右。另有部分在林區散養山羊、蛋雞等。

二、貫徹落文件精神情況

在國務院、省、市相繼出臺了《林下經濟發展意見》后,我迅速組織人員進行了調查摸底和規劃,以委、政府兩辦的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林業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確了我林下經濟發展目標、發展模式、工作措施等內容。同時以兩辦名義下發了《關于成立林下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由委、政府分管領導分別擔任正、副組長,直各相關單位為成員,并對各相關單位的職責進行了分工。

《實施方案》中提出對發展林下經濟要加大政策支持,在產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切實加大對林下經濟發展扶持力度。產業政策上,要適當降低林下經濟龍頭企業的入選門檻,將種植及加工大戶納入級產業化龍頭企業加以培育,享受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所有優惠政策;在財政政策上,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對林下經濟經營面積及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按照《2013年農業產業化發展實施意見》給予補貼;在稅收政策上,對農民銷售自產林下經濟產中品免征增值稅,對農民林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林下經濟產品和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企事業單位從事林下種植和林下經濟產品初加工所得,依法免征、減征所得稅;金融政策上,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財政貼息政策的帶動和引導作用,積極開辦林權抵押貸款、林農小額信用貸款和林農聯保貸款等業務;要將林下經濟保險納入農業保險試點統籌安排,開發適合林下經濟發展的保險險種。

三、林下經濟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由于林下經濟是一個新生事物,還處在起步階段,其主要特點有:

1、發展規模小,品種多樣性,產業化水平落后。多數林下經濟是以單個家庭為單位進行發展,認為船小好調頭,發展規模較小,一般在50畝以下,種植品種缺乏統一規劃,難以形成規模化生產優勢,不利于統購統銷,起不到很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2、科技普及率低,缺乏技術支持。各個農戶在發展林下經濟時,只是憑借以往的種、養經驗,沒有及時的學習科學知識,進行科學規范的管理,形成不了品牌優勢,致使經濟效益低下,難以適應市場需要。

3、市場組織化程度低。由于缺乏專業的行業協會進行統一調配,沒有穩定的銷售渠道和平臺,農戶市場信息不靈通,在種養品種選擇上存在盲目性,在產品經營中,大多數只能坐等外地經銷商上門收購或者零散銷售,效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存在問題主要有:

1、土地成為制約林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多年來實施林業工程項目造林,特別是退耕還林工程,內大部分坡耕地巳全部造林,加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分山到戶后,要形成一定的發展規模較為困難。

2、相關部門缺乏有效的溝通、合作。雖然成立了林下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成員單位之間的責任,但在實際操作當中,只有林業部門進行單打獨斗,其他部門缺乏連動性,沒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資金制約因素大。目前大部分林業項目是對營造用材林進行補貼的,對經濟林補貼少且補貼標準較低,很多農戶對發展林下種養熱情很高,但缺乏啟動資金,發展之初就受到限制,而現有的種植戶、養殖戶,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資金支持,在做大做強方面止步不前,致使發展林下產業方面缺乏后勁。

4、基礎條件差。多數發展林下經濟的地方水、電、路等基礎設施不完善,致使先進的種養技術無法推廣,從而制約林下經濟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5、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在經營過程當中,超標使用農藥、化肥等因素,沒有科學化經營管理,使用一些生物性、低毒農藥,致使農產品及土地農藥殘留超標。特別是一些生豬養殖,沒有很好的處理沼液,修建沼氣池進行污水處理,對當地地下水影響嚴重。散養山羊也對林區植被破壞嚴重。

四、林下經濟發展趨勢預測

應當堅持“發展為先、生態為重、創新為魂、民生為本”的理念,圍繞林下產品的開發利用營銷、品牌建設等問題,進一步加強對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建立,培育林下經濟龍頭企業。通過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等專業組織、協會或者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按照統一的經營管理,生產無公害、綠色食品,構建和推廣自己的林下產品品牌,提高林下經濟的組織化水平、抗風險能力和競爭水平。

五、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建議

1、加大對林業發展的投入。主要是加大對林業的資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加強林區的道路、水電等硬件建設,重視引進先進的管理和生產技術,培養和引進科技人才。

2、加強部門溝通與合作,注重規劃引導。沒有合作,單憑林業一家之力,要說發展好林下經濟,只能是紙上談兵;沒有規劃,要想發展好林下經濟,也只能是瞎子摸象。因此,必須將發展林下經濟與林業產業化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循環經濟、扶貧開發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內容融合在一起,各部門精誠合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才能確保發展。

3、強化協調服務,合力推動發展。由政府部門牽頭,整合技術服務資源,成立專業技術服務隊,深入實地開展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技術難題。積極搭建企業、農民與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推廣單位之間的合作平臺,同時,密切關注林下經濟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經驗,搞好適宜林間種、養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和推廣工作。要積極培育市場營銷組織搞好市場服務,通過成立各類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加強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經營者適應市場的能力。加強市場研究,使農戶能夠及時了解市場行情,最大限度地規避市場風險。

4、鼓勵、引導與林下經濟產業相關的企業快速發展,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爭取項目中把發展與林下經濟產業相關的企業列入議事日程,建立相關行業組織,協調、指導林下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特別是要組織、培養、發展一批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名牌產品,從而帶動林下經濟發展。引進一些既不破壞森林植被,又產生高附加值的品種,以促進林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5、完善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地流轉,妥善解決各種矛盾。要進一步理順各種產權關系,妥善解決生態保護與開發利用等各種矛盾,建立并完善林業開發與保護的制度和規劃,切實保護林地資源,為推進林下經濟發展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