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兒童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06-29 10: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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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兒童工作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基礎數據

縣共16個鄉、鎮,175個村(居)委會,據統計,我縣目前現有留守兒童127人;困境兒童2688人,孤兒119人。

(二)保障情況

民政局高度重視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救助工作,在充分發民政系統自身作用的同時,積極爭取縣宣委宣傳部、團縣委、婦聯、縣總工會等部門的配合和幫助,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機制,全力推動全縣困境兒童的救助工作。

1.準確、及時掌握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最新實際情況。每年縣民政聯合縣婦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向學校了解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學習情況,進村入戶深入了解他們的家庭生活狀況,建檔立案,實施有效的動態管理,全面掌握每名困境兒童的真實情況。

2.整合各項資源,廣泛籌集救助資金。積極爭取上級救助款項,發揮牽線搭橋作用,引導社會愛心人士、企業單位、公益組織與困境兒童結對幫扶,參與到我們助困活動中。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女童納入“春蕾計劃”,精心運作,爭取助學基金長期資助本縣困境兒童。

3.豐富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關愛困境兒童的主題活動。每年的“六一”聯合全縣各小學、幼兒園,開展豐富多彩的關愛困境兒童的活動;在母親節等節日,組織愛心媽媽與留守兒童共同過節,讓留守兒童感受社會的關心;利用寒暑假,開展志愿者一對一幫扶活動,舉辦留守兒童暑期系列活動;積極發揮村婦代會作用,組織婦女主任上門入戶關心幫助困境兒童。

(三)機構數量

目前我縣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已成立,機構設在民政局內;縣社會福利綜合大樓已投入使用,可接受困境兒童入住。

(四)從事兒童工作的隊伍情況

我縣民政局從事兒童工作人數2人,均系兼職。各鄉鎮委托民政助理員兼職從事兒童工作。

二、面臨的問題

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主要面臨家庭教育缺失、生活質量低下、人身安全難以保障、身心健康受影響四方面的問題。

1.缺乏父母家庭教育,兒童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絕大多數兒童的父母長期外出打工、患有重病、殘疾不能實施有效的監護,他們一般與爺爺奶奶或其他親屬生活在一起。這些長輩由于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低,難以與孩子進行有效溝通,無法實施正確的家庭教育;另一部分困境兒童雖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于父母忙于工作或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沒時間輔導孩子的功課,疏忽了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導致孩子無心向學,出現厭學、逃學等現象,學習成績較差,兒童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2.家庭經濟條件差,生活質量不高。留守兒童的的父母整體文化水平偏低,大多外出打工,從事體力勞動,勞動時間相對較長,工資收入較少,一年難得回幾次家,而留在家里的基本都是從事農活,經濟來源單一且少,缺乏正常固定的收入,家庭生活主要靠政府救濟、社會愛心組織的幫扶。家境經濟收入全部用來解決基本的溫飽問題,沒有多余的錢來改善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相對貧瘠,生存質量相對較低。

3.監管缺失,導致困境兒童安全難以保障。困境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仍處于培養階段,自我保護的能力還尚未健全,在缺少必要的監管和教育的情況下,常會發生生命健康方面的問題。主要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容易受到他人的人身傷害,這種情況主要表現為困境女童受到人身侵害,也會發生困境兒童被拐賣的情況。二是困境兒童安全意識淡薄,脫離監護人的看管,常發生溺水、交通事故、燒燙傷等意外。在暑假期間,經常發生男孩子趁家人不注意,到河里游泳,不幸溺亡的悲劇事件。

4.親情的缺少,導致兒童的身體和心理不能健康成長。一方面,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家庭由于經濟條件較差,一般只能完成孩子的“溫飽”任務,無法提供孩子生長發育所必需的營養食物,影響了孩子身體的健康生長。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父母不在身邊,或是身患重病、殘疾,不能與孩子進行正常的情感交流,父母親情的缺少導致孩子出現一定的心理問題,主要表現為性格內向、孤僻、叛逆、自卑、不合群等。有的孩子變得沉默寡言,不愿與人交流,遇到問題憋在心里;有的孩子因為缺少父母的情感和心理關懷,產生孤獨感,心理失衡,顯得比較孤僻和自卑。

三、困境兒童救助工作存在的問題點

一是政府沒有形成專門救助困境兒童的保障機制,雖然設立了孤兒補助金、貧困家庭補助,但專門用于救助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資金卻微乎其微,幫扶救助的覆蓋面小,不能使全縣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普遍受到救助。在本縣各村(居)委會由于資金有限、疏于管理等原因,沒有充分利用活動室去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活動。二是缺乏社會公益組織的援助。我縣各鄉鎮缺少社會公益組織成長的先天環境,雖然縣城的愛心組織會給與一定的幫助,但是救助次數和被救助人數極其有限,遠遠不能滿足全縣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救助需求。

四、工作建議

要想實實在在做好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救助工作,不能光靠一方的努力,需要政府機構、學校、社會組織共同發力,才能為他們營造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

(一)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注。可充分利用“六一”、開學放假等熱點時期,利用微信、報紙、政府官網等平臺廣泛宣傳救助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熱心公益事業的優秀典型和先進事跡,弘揚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不斷擴大救助工作的影響度和美譽度。通過開展多項愛心救助活動,吸引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更多愛心人士的積極參與。

(二)學校教育、管理工作跟上。本縣的留守兒童與困境兒童大多數集中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充分關注各部分群體,建立關愛困境兒童的工作機制,實行班主任責任制,負責對困境兒童學習、心理上的指導,定期與困境兒童的監護人溝通孩子的情況,及時掌握孩子的身心狀態。學習要建立困境兒童檔案,實行動態管理,記錄孩子的基本信息和在校各種學習生活狀況。在學校教育中增設相關課程,加強困境兒童生理、心理、行為方面的教育,幫助他們順利度過人生發展的重要時期。

(三)政策制度保障到位。政府和有關部門重視并關注困境兒童群體,制定保障困境兒童完成義務教育的政策,使孤殘兒童享受民政部門的資金補助。目前,我縣對符合等級的殘疾兒童及家庭有相關的救助政策,但對于不符合硬性條件而不能享受救助政策的孩子,政府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政策調整或制定新的救助政策,將每個生活在困難中的孩子都納入救助范疇,讓他們也能無憂無慮地快樂成長。

農村留守兒童的現在,在某種程度上關系到我國未來人口和勞動力素質,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也關系到城鄉社會穩定,因此值得全社會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