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構改革與職能轉換

時間:2022-02-15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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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改革與職能轉換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為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速職能轉換提出了新的課題。盡管目前社會上對鄉鎮機構改革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有一點是可以達到共識的,那就是鄉鎮機構改革的前提在于轉換職能,最終達到的目的也在于轉換職能。

鄉鎮是國家組織管理體系中的一個重要階層,擔負著穩定一方社會、發展一方經濟、服務一方群眾的職能。透析目前農村鄉鎮在職能上存在的問題,“缺位”、“越位”、“錯位”現象十分突出,這也是造成鄉鎮機構不作為或不能很好作為的痼疾所在。

“缺位”,簡單地說就是份內該干的事沒有干好。造成鄉鎮政府職能缺位,一種是由于認識不到位,對于一些本應該由鄉鎮政府承擔起來的職能,沒有自覺地承擔起來,這種可以叫做無意識缺位。

另一種是由于受鄉鎮政府經濟能力、干部素質等方面因素的制約,使已經認識到應該做好的工作也沒有完完全全地履行好,我們把它稱之為有意識缺位。這兩種情形共同構成了缺位的原因。

“越位”,就是指做了超越政府職能范圍和權限的事。該放的權不放,不該管的事偏管,黨政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整天忙忙碌碌,工作費力不討好,群眾不買賬。

“錯位”,就是不做自己的事,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表現為有利益的事爭著搶著干,沒有利或責任大的事不聞不問,推諉扯皮。群眾遇到為難事,找誰誰不管,今天推明天,明天支后天。甚至出現了無執法權的非財稅鄉鎮干部收稅的違法問題。

鄉鎮政府在職能上存在的問題,直接導致了公共權力的“變味”,甚至滋生腐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進行了四次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但由于歷史條件所限,一些深層次的矛盾特別是行政管理體制的弊病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決,從而出現了人越改越多,機構越改越復雜等問題。要從根本上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改革必須先從轉換職能入手。

就目前來說,轉換鄉鎮職能,要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走好三條路子。

走規范化路子。要堅持黨的領導,主要是堅持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原則,充分發揮鄉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鄉鎮政府要把工作重點轉到加強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務和發展公益事業上來,加強管理和協調工作,強化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功能,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要加強農村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依法行政,規范管理,進一步規范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工作職能與事權范圍,注重發揮村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規范政府職能,打造法治政府、公信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

走社會化路子。對于扶貧幫弱、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鄉村建設工程等需要政府出面組織指導協調,需要借助社會團體和民眾力量共同承擔的工作,應該弱化政府角色職能,彰顯社會角色職能。就目前來說,仍然要以政府為主,其載體暫放在政府,待條件成熟后轉給社會。作為政府,應該有意識地引導社會力量承擔起社會職能,從而提高政府行使職能的效能。

走市場化路子。要加快政企、政事分開步伐,進一步將技術性和服務性的事務交給市場,以減輕鄉鎮政府負擔。要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與政府主管部門的脫鉤工作。同時,要依法加強對中介組織的監管,規范其行為。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勞動力轉移、農業技術推廣等一些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要全部、徹底地轉為市場職能。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轉變職能是機構改革的重點,也是關鍵所在。以往的改革實踐表明,如果政府的管理內容和管理方法不做調整,各方面關系就難以理順,機構和人員就減不下來,行政效率就無法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難以真正建立和完善。機構改革要取得實效,就要在轉變政府職能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轉變政府職能包括多方面的內容,主要是在強化政府對經濟的宏觀管理職能、社會保障職能和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職能的同時,不斷改善社會公共產品供給,將經營職能轉移給企業,不與民爭利,給予企業發展空間,實現政企分開。

從現在的情況看,各鄉鎮自身的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交叉,有許多應該推向市場、推向社會的事情,政府大包大攬,做了許多費力不討好、事與愿違的事。今后,鄉鎮黨委政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合理進行職能定位,由行政管理向服務轉變,把該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