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在責任追究

時間:2022-01-09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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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在責任追究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在于責任追究,但難點也是責任追究。近年來,我縣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始終把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作為重要環節來抓,不斷探索實施責任追究的方法途徑,保證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推動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有力地促進了全縣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

一、增強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的責任追究氛圍

責任追究制能否真正得到落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如何,責任意識強,就會自覺維護責任制的嚴肅性,敢于真抓實究。反之,就會出現“只掛帥不出征”的現象。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時間不長,大多數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對此認識不深,意識不強,總感到不貪污、不受賄,總不能因為下屬黨風廉政建設不認真而自己受處分;還有的領導干部認為,黨風廉政建設不象違法違紀,對下屬領導干部追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下不了手;少數干部還存在著等待、觀望的思想,看看再說。這些思想的存在,嚴重地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的落實。為此,我們針對這些認識上的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宣傳,提高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一是組織學習。縣四套班子領導利用中心組學習的機會,帶頭學習責任制規定,領會其精神實質,并明確要求各地、各單位的領導干部要深入抓好學習,消除思想認識上的誤區,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在他們的帶動下,各地、各單位多次組織了專題學習和座談討論。二是宣傳典型。我們利用會議、《紀檢情況》、《江寧報》及時宣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正反典型,形成輿論,積極引導。三是專題座談。我們還專門請縣政府綜合部門的領導進行座談,談現狀,找問題,講設想。通過這些工作,有力地增強了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明確了抓好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營造了良好的責任追究氛圍。

二、明確追究規范,打牢責任追究基礎

首先,明確責任主體。即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由什么人抓,出了問題或失職應追究哪些人的責任。我們規定,各鄉鎮、縣級機關各部門的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出了問題或失職都要追究責任。其次,明確責任范圍。各鄉鎮、縣級機關各部門的黨政一把手要對班子成員和全局負責,其他副職干部對分管范圍內的部門和個人負責。管轄范圍內出了嚴重問題要追究領導責任。第三,明確責任追究內容。主要是七個方面。一是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二是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問題或重大案件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三是違反規定提拔任用有問題的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四是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五是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案件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辦案人的要追究責任;六是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包庇縱容的要追究責任;七是違反工程建設有關規定,不按規定報建、招投標的要追究領導責任。第四、明確誰來追究。對縣管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失職或出了問題需追究責任的,由縣委、縣政府追究責任,紀委、監察、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問題的性質和責任的大小,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和組織處理。其他的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主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三、強化督查考核,確保追究到位

為保證責任追究落到實處,我們除對明顯違反責任制規定的領導干部實施了責任追究外,還通過抓監督檢查和責任考核,及時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執行責任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適時予以追究。(1)抓好監督檢查。由縣紀委牽頭,組織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聯絡員、特邀監察員組成三個檢查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今年以來,已先后組織了兩次檢查,重點抽查了十個鄉鎮、十二個縣級機關部門。對檢查中發現違反責任制規定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給予責任追究。如,一次檢查中,我們發現某局三名副職干部違反規定使用公費手持機,單位主要領導雖然知道,但沒有制止,我們除對三名副職干部作出相應的處理外,還對該局主要領導進行了嚴肅批評。(2)強化責任考核。責任考核是落實責任制的重要環節,也是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在細化、量化責任目標的基礎上,我縣制定了黨風廉政責任落實情況百分考核制。年底,由縣委抽調紀委、組織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各單位進行考核。考核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結合起來,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考核中發現違風廉政責任制規定的,按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3)嚴格追究到位。責任追究堅持做到“三不”。一是不手軟。嚴格按照責任追究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領導干部堅決追究責任,不護短,不手軟。今年上半年,某局下屬一部門會計貪污公款且攜款外逃,我們在追究該局主要領導責任的過程中,發現他還存在著嚴重的經濟問題,除給予紀律處分外,目前正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是不“株連”。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針對不同情況、不同問題,分清責任大小、有無責任,劃清責任界限。三是不推諉。紀委、組織、人事部門相互協調,加強聯系,分別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手段實施責任追究。四、采取恰當方式,嚴格實施追究

在落實責任追究過程中,我們對違反規定的人和事,根據問題性質和程度的不同以及責任的大小,采取五種追究方式,對癥下藥,嚴格實施追究,達到維護責任制的嚴肅性,促進責任制落實的目的。

一是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年終沒有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任務,責任制百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單位,取消“雙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及領導干部評先資格。去年縣機關某部門業務工作抓得緊,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因黨風廉政建設中出了問題,最終被取消了“雙文明單位”資格,作降檔處理。

二是責令檢查。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力度不大,工作滯后,責令部門領導作出檢查,限期改正。

三是廉政誡勉談話。對有群眾反映但問題輕微的領導干部,及時找其談話,限期糾正。今年三月,某局領導在兒子辦理婚事期間收取了部分公款禮金,紀委及時實施誡勉談話后,他退出了收取的禮金。

四是組織處理。對違反規定但夠不上紀律處分的,及時作出調崗、免職等組織處理。今年初,某鎮一名黨委副書記違反規定用公款購置、使用手持機并在下屬單位報銷手機通話費,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我們及時按照規定免去了他的副書記職務。

五是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規定情節較重的,堅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我們發現某鎮工業公司在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問題后,堅決給予該鎮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行政處分。

近兩年來,我們按照責任追究的規定,對32名縣管干部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及自身存在不廉潔問題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取消評選“雙文明單位”資格4個,廉政誡勉談話18人次,責令檢查4人,免職1人,黨紀政紀處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