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執法檢查工作匯報
時間:2022-10-18 0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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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
根據*陽市工商局《關于在全市工商系統開展2005年度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工商(2005)206號]精神,我局于2005年11月5日至10日對全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情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情況、清理執法案件中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以及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等依法行政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許可法》的貫徹落實情況
自《行政許可法》頒布以來,我局從2003年9月開始至2004年6月利用近10個月的時間,組織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宣傳等工作,對有關行政許可項目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制定了相關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開了各項行政許可項目、條件、程序、期限和費用、做好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具體實施上,我局成立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制定了《**工商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實施方案》和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工作流程表。在學習培訓上,一是開展了自學,二是組織了培訓。主要集中培訓4次,參加人員300人(次),由市、縣兩級法制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授課講解。在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上,我們組織相關業務股室的人員共同清理,共清理許可項目82項,取消42項,報縣政府行政審批中心審定保留40項。在規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我們共清理從2001年度----2003年度的各種文件268件,涉及行政許可項目、收費依據類的文件6件,擬保留2件,取消4件。另外,我局還采取培訓后考試和“一月一法”考試,對《行政許可法》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考試,同時,還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項,并對所有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公示
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以后,我局仍在不斷地強化學習和培訓,針對貫徹實施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確保全縣工商系統在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上不走樣、不出現任何問題,使我縣工商系統的行政許可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為縣域經濟的良好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我們取得的好經驗是:領導重視,依法辦事,嚴格落實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抓信訪,重反映,及時查處各種違反規定的事態苗頭。解決問題的成功辦法是:提高依法辦事重要性的認識,嚴管重處,建立層層督查負責制。
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貫徹落實情況
一是制定了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方案,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和組織機構。二是組織了培訓。首先由縣局黨組對《綱要》進行系統學習。其次是組織機關中層干部對《綱要》進行學習討論。再次是開辦基層工商所培訓班,對正副所長、行業組長進行培訓,將全局上下所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的思想統一到《綱要》規定的精神上來。三是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程序和機制,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近一年多來,我局由法制部門牽頭,組織相關股室編篡了《*縣工商局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序》一書,從機關股室到基層工商所,以及“兩協”組織全部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位,任務具體,責權一致。四是完善有關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不斷強化對各種行政行為的監督。主要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加大錯案和過錯行為的追究力度。2005年全年,我局共查究執法過錯行為32次,糾正錯案11件,樹立了工商部門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執法形象。五是建立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開展了案卷評審工作。首先制定了案件評查標準和案件評查辦法。其次是每半年開展一次自查,年底將各工商所已辦結的案件,全部集中到縣局法制股進行評查分析,既查找執法辦案中的不足,又做好案卷的立卷歸檔工作。對不合格的案件提出改正意見,對評查達不到80分的工商所降低執法辦案等級。
三、執法辦案中實施強制措施情況
在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方面,我局歷來是完善制度,加強監控。主要是制定了執法辦案程序和罰沒、暫扣物資管理制度,出臺了《關于嚴肅紀律嚴格暫扣審批程序的通知》,明確了行政強制措施實施過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強制措施實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長報批,并向法制部門領取扣留(封存)文書,取得文書編號。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嚴格按照執法辦案程序,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送達實施某種行政強制措施的通知書和財物清單,告知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時限和途徑。在行政強制措施實施后,嚴格按照暫扣物資管理規定,將暫扣(封存)財物的名稱、種類、數量向法制部門備案,并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移交財務部門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辦人員填制有關事項審批表,由法制部門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同意,方可由承辦機構和財務部門在法制機構的監督下予以解除。
四、清理執法案件中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
在清理執法案件中,我局主要清查了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的各種執法案件841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62起,簡易程序案件79起。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的一般程序案件620起。共清理出存在問題的案件20件,其中證據不足的2件,文書不規范的10件,制作虛假案卷的5件,其他3件。這些有問題的案件已得到了糾正。糾正的辦法是:對證據不足的予以撤銷,已收繳罰沒款的在案件回訪時,退還當事人。對文書不規范和制作虛假案卷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批評,取消其執法資格半年和年度評先資格。對存在其他問題的,主要是加強案件的核審力度和改變核審方式,變一般程序案件的送審,為送審和實地審核相結合。重點是實行經常性的案件回訪制度,及時掌握案件查處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五、持證上崗、亮證執法依法行政的執行情況
我縣所有在崗行政執法人員均做到了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持證上崗人員為256人。在辦理案件和執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時,都做到了亮證執法。不亮證不能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管理,不亮證不能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詢問案件當事人。在案卷歸檔時,必須裝入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證明,以體現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嚴肅性和重要性。
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實一系列規章制度外,還建立和完善了各種依法行政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2004年全局查辦案件1130件,行政訴訟案件1起勝訴,行政復議案件2起,全部得到市局維持。2005年近700件案件,目前,沒有一起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