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社會救助匯報
時間:2022-10-23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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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召開以后,我省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黨中央、國務院解決民生問題的有關政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組織領導下,緊緊圍繞改善民生這一重大課題,深入調查研究,使改善民生的各項措施得到了進一步完善;針對困難群眾生活面臨的現實困難,提請省政府提高了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標準;積極開展民生工作督查考評,確保各項民生工作在基層落實。通過這些工作,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使黨和國家涉及民政方面的各項民生工作能夠在全省得到認真落實。
一、深入開展民生工作調研,著力解決民生工作上存在的突出問題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各項要求,11月上、中旬,省委、省政府組織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共同組成調研組,分別深入全省11個市和30多個縣,對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子女入學、醫療衛生、交通出行、人畜飲水、資源環境、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等民生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民政部門積極參加了調研活動。在近半個月的民生工作調研中,通過聽取情況匯報,深入實地調查和走訪廣大群眾,努力做到聽實話,摸實情,進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我省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的問題。11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及時將調研綜合的民生問題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饋,要求各部門提出解決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省民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對調研組反饋的涉及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城鄉社會救助、救災、退役士兵安置、優撫和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救助站建設、社區建設等六類13個突出問題,組織廳機關各有關處室進行了逐項分析研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解決的辦法和建議,制定了民政部門抓落實的具體措施和安排。省委、省政府對民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非常重視,正在加緊研究落實的具體意見和辦法。在省委剛剛出臺的《山西省構建和諧社會主要工作及指標考評方案》(試行)中,已把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村務公開等方面的工作納入了考評指標體系,作為對市縣兩級構建和諧社會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努力提高城鄉社會救助標準,著力解決困難群眾生活上面臨的實際困難
今年11月份下旬,我廳針對全省城鄉群眾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現況和城鄉低保群眾基本生活面臨的實際困難,通過認真分析研究和科學論證,及時向省政府提出了提高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五保供養三項保障標準的建議,不到五天時間,11月27日省政府就召開第11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而且提高標準的時間還從我們建議的2008年1月1日提前到2007年11月1日。為了確保提高標準的目標能夠得到全面落實,我們已向省政府提出建議,將這三項事關民生的惠民措施列入省政府2008年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作為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指標。
1、90萬城市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月補差標準提高10元。截止10月底,全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40.5萬戶、88.7萬人。今年8月份以來,為降低豬肉等副食品價格和液化氣價格上漲對城市低保家庭造成的影響,根據國家和我省的有關政策,從8月起到明年1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肉食補貼,從10月起再增發3個月每人每月10元的肉食臨時補貼,從11月份起按每戶12元增發2個月的液化氣臨時補貼。考慮到這些補貼措施的臨時性以及明年物價上漲因素對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響。省政府決定從2007年11月起將符合條件的90萬城市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月保障標準和人均月補差標準提高10元,所需資金按照省、市、縣4:3:3比例負擔。
2、100萬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標準432元。截止9月底,全省有農村低保對象78.6萬人(占全省農業人口的3.4%),人均月補差為23.2元,到年底,省政府2007年提出的“75萬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360元”的工作目標可以圓滿實現。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省政府決定從2007年11月起將符合條件的100萬農村特困群眾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占全省農業人口的4.3%),年人均補助標準432元(36元/月),比2007年提高72元。所需資金除中央補助部分外,其余按省、市、縣4︰3︰3的比例負擔。考慮到部分貧困市、縣落實配套資金困難,我們還建議省財政加大對35個省直管的國家貧困縣的投入,所需補助資金按省、市、縣7︰1︰2負擔。
3、14萬農村五保對象省級供養補貼標準1200元,其中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再增加800元。全省現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138013人,其中集中供養5409人,分散供養132604人。2007年省級財政按1000元的年供養標準下達轉移支付資金13849萬元,全省五保供養的年平均標準為集中供養的1940元,分散供養的1475元。為了提高五保對象的生活水平,縮小與先進省市的差距,省政府決定從2007年11月起將14萬符合條件的五保對象的省級供養補貼標準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根據省政府要求,省民政、財政等部門正在調研,擬將集中供養的5600名五保對象在1200元的基礎上至少再增加800元,加上市、縣兩級財政的投入,力爭使我省五保對象的年保障標準達到集中供養不低于2200元,分散供養不低于1800元,接近全國平均水平。所需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解決,不足部分由各市、縣(市、區)財政補足,市、縣(市、區)財政的供養標準和負擔比例由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省政府于11月27日做出提高標準的決定后,我廳通過迅速與省財政部門協商溝通,在11月29日就將提高標準的《通知》和省級財政增補的1576.4萬元經費下達各市縣,并要求12月15日前必須將提標的所有資金足額發放到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對象手中。11月30日,省政府又召開各市民政、財政等部門參加的提高社會保障標準工作會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薛延忠同志在講話中對做好今冬明春的民生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通過這次提標,我省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了黨和政府改善和落實民生工作的力度。
三、認真組織督查考核,著力推進各項民生工作的落實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對民生工作非常重視,在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政策制度、加大經費保障和推動工作落實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得到了廣大人民群體特別是困難群眾的高度以贊揚。2007年,省政府繼續把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擴大基層民主和加強社區建設、落實優撫安置政策等方面的工作列入了年度重點工作,并把“在全省市、縣(區)全面推行城市醫療救助制度”、“75萬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360元,13.8萬農村五保對象實行按標施保”列入了年度要為群眾辦的十二件實事之中,作為對各級政府和民政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主要指標。上半年,省政府已對這些重點工作進行了兩次檢查和督促,年底前還要對各項重點工作進行年終考核和評比。為了保證省政府向群眾承諾的有關各項民生方面的目標任務全面兌現,使廣大困難群眾確實從中得到實惠,省民政廳已經制定了詳細的考核方案、考評標準,從12月16日起組成三個督查考核組,結合民政部安排的對農村低保、五保、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工作督查,重點對事關民生的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災民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優撫安置政策落實等項工作進行督查考評,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實事求是地反映民生工作落實情況,既要肯定成績,總結經驗,更要找準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把考核與促進工作結合起來,與省委、省政府對民政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督查考核以后,省民政廳將對各市民政局完成年度重點工作特別是民生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打分排隊,并在2008年的全省民政會議上進行講評通報,表揚先進,鞭策后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