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常委會工作報告

時間:2022-02-12 1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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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常委會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我受杭州市余杭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托,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查。

20*年,在中共余杭區委的領導下,區人大常委會積極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和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較好地完成了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為推進我區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建設作出了新的貢獻。

一、圍繞全區大局,監督工作有了新推進

過去的一年,區人大常委會共舉行會議9次,聽取和審議了“一府兩院”的20項匯報,其中重大事項報告3項,作出決議、決定10項。主任會議聽取了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檢察院專題匯報13項。

依法審議、決定重大事項。根據《浙江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常委會依法審議通過了政府機構改革、《塘棲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和財政、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事項。審議了區政府關于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貸款的議案,并作出了同意貸款的批復。主任會議還聽取了我區財政體制改革情況的匯報。同時,對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作出的“關于政府工作報告決議”貫徹落實情況實施了審議監督,對區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作出的“關于推進余杭生態區建設的決議”和區人大常委會20*年作出的“關于加快我區城市化建設的決議”的年度實施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

依法深化對財政預算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審查和批準了20*年區本級財政決算,審議了區人民政府關于要求部分變更20*年區本級財政預算的議案,并作出了相應的決定。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政府關于20*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草案)主要內容的匯報。深化了對部門預算的監督,加強了對財政資金投資建設重大項目的監督,促進財政資金的有效規范使用。開展了對東西大道余杭經濟開發區段建設工程、區游泳館工程和水景園工程等重大項目的監督。注意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促進了有關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

依法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事項的監督。常委會把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列為工作監督的重點,聽取和審議了水利及防洪工作、存量土地清理和國有土地儲備工作、推進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提升的匯報,提出了意見和建議,促進了上述工作的改進和提高。主任會議聽取了檔案工作及貫徹《檔案法》情況、城鄉一體化建設情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及審計情況的匯報。對20*年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和體制改革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等進行了跟蹤督查。

認真開展執法檢查等法律監督。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先后對《水法》和《防洪法》、《杭州市生活飲用水源保護條例》、《杭州市愛國衛生條例》、《浙江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開展了執法檢查,對20*年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執法檢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推進了法律法規在我區的貫徹實施。加強司法監督。作出了《杭州市余杭區人大常委會關于貫徹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的決議》。常委會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匯報,提出了改進提高民事審判工作的意見建議。主任會議聽取了區人民政府關于“二五”依法治區規劃和“四五”普法教育規劃驗收總結情況、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匯報,提出了進一步做好“依普”工作和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了2次旁聽法庭庭審的活動,牽頭組織了有區管領導干部參加的行政案件庭審的旁聽活動,使國家工作人員受了一次依法行政的現場教育。配合上級人大常委會組織了19件法律法規草案立法調研和征求意見工作。對政府部門報送的14件規范性文件實施了備案審查。開展了對政府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情況的檢查。依法開展個案監督5件。

二、堅持履職為民,維護群眾利益取得了新成效

過去的一年,區人大常委會堅持履職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依法履職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加強對代表議案和建議的督辦。繼續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聯系督辦大會議案和重點議案建議26件,其中大會議案1件。同時,對辦理回復代表反映不滿意的9件建議交由有關部門重新辦理,促使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的代表議案和建議均得到了較好辦理。對失地農民保障、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社會醫療救助辦法的實施、農村道路建設、河道整治和建立農村垃圾收集處理系統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等歷年來5件大會議案的辦理情況組織了重點跟蹤督辦,促使這些關系群眾利益的大會議案辦理年年有新的進步。

重視閉會期間代表意見和建議的辦理。認真梳理了區人大代表對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的評議意見,對代表評議意見中涉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大地農藥公司的關停等11個問題,進行了專題督查并提出了意見建議。對代表反映的臨平城區存在非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許可權的問題,督促和支持區政府依法予以糾正。

關注群眾反映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常委會會議審議了《杭州市愛國衛生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和生態區建設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和調研,聽取和審議了政府的相關工作匯報,提出了抓好貫徹實施的意見和建議。主任會議聽取了我區社會治安、民辦教育發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情況的專題匯報。對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的“實事”辦理情況,組織了視察和調研,推進關系城鄉基層群眾切身利益的實現。

重視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信訪工作。一年來,辦理信訪件302件,接待上訪288人次。實行了每季度一次的人大常委會信訪辦理情況的通報和督辦,促進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的辦理和落實。修訂了“區人大常委會機關信訪工作制度”,人大信訪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三、強化評議工作,評議監督有了新拓展

認真貫徹人民當家作主的憲法精神,強化了評議工作。

拓展行政執法評議。首次組織區人大代表開展了對垂直管理的市工商局余杭分局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執法評議,促進了垂直管理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提高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在我區的貫徹實施。

自覺接受區人大代表對區人大常委會的評議。在區委的領導下,開展了區人大代表對本屆人大常委會工作的評議。區人大常委會自覺接受評議監督,及時制訂整改方案,認真抓好整改工作。通過評議,增強了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民主法治意識和自覺接受人大代表監督的意識,推進了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發展。

開展選民對區人大代表的評議。1136名由選民推選的代表參加了評議活動,295名區人大代表向選民作了述職報告并接受了選民評議,增強了人大代表的責任感和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自覺性,更好地發揮了代表作用,促進了人大代表與選民之間的聯系。

深化對任命干部的述職評議。對20*年述職評議的3名局長和區人民檢察院1名副檢察長的評議整改情況,實施了跟蹤督查,對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和區人民法院1名副院長開展了述職評議,并進行了無記名填表測評,加強了對任命干部的監督,增強了任職人員的政治意識、公仆意識和接受監督的意識。

四、依法規范程序,人事任免工作有了新加強

過去的一年,區人大常委會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人事任免權。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統一的原則,認真審議人事任免議案和報告,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20*年,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6人次,任命人民陪審員24人,接受辭去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1人,接受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2人和區人大代表職務1人,原選區依法罷免區人大代表1人。

推行干部任前考試、資格審查和表態發言。有2位干部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進行了任前表態發言,對13位提任職務人員組織了法律知識考試,還對13位提任法律職務的人員進行了任職資格審查。

五、創新活動方式,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有了新進展

按照中共中央〔20*〕9號文件關于“進一步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要求,綜合運用多種方法做好代表工作。20*年,組織全區人大代表集中性的活動4次。

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繼續組織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并增加了列席會議的代表名額。認真組織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和半年度政府工作匯報會及行政執法評議和旁聽法庭庭審等活動。向代表寄送“人大工作動態”、“人大工作通訊”、“人大常委會大事記”以及常委會機關調研材料等資料,拓寬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注重提高代表素質。分片組織了區人大代表的學習培訓會。開展了優秀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評比工作,注重了對代表活動和代表事跡的宣傳,努力為代表依法執行職務營造良好的氛圍。發揮專業代表小組的作用,組織專業代表小組在人大會議期間開展了對部門預算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兩個專題的審議,并組織他們參加執法檢查和常委會有關議題審議監督的調研視察。

創新代表活動方式。繼續辦好“代表之家”,認真開展“代表進社區”、“代表統一活動日”和代表持證視察等代表活動。組織代表參加各項評議監督,全區人大代表有577人次參加了對工商余杭分局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執法評議,提出了意見建議176條。細化定向視察內容,進一步完善六個代表小組的定向視察活動。

密切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實行了省、市、區和鎮鄉四級人大代表聯系制度,加強了各級人大代表之間的聯系。走訪區人大代表67名,做好每月20日的代表接待工作,認真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繼續開展代表聯系選民活動,切實反映選民的意見和要求。做好向代表通報重要區情的工作,認真開好政府工作匯報會和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見的座談會,并為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搞好服務。

六、加強聯系指導,兩級人大的工作聯動有了新發展

加強了對基層人大的聯系指導,形成了兩級人大工作聯動的新機制,促進了基層人大工作依法規范有序地開展,基層人大工作不斷煥發出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規范提高基層人大工作。繼續實行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和各委辦分片聯系鎮鄉人大及人大街道工委的制度。20*年,分片召開了4次鎮鄉(街道)人大負責人聯席會議,組織了2次基層人大干部讀書會,開展學習培訓和工作交流。實行了全區人大重要工作的上下聯動,組織兩級聯動的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執法評議等,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繼續完善以“四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基層人大規范化建設,促進基層人大更好地依法行使職權。

推進基層人大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貫徹“區人大常委會街道工委審查和監督街道財政性資金收支預算的若干試行意見”,制訂了“關于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鄉鎮財政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范了對鎮鄉20*年度財政決算和20*年度財政預算的審查和批準,加強了鎮鄉(街道)人大對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審查監督,推進了鎮鄉人大依法實施財政收支預算審查和批準部分變更財政收支預算的工作。指導鎮鄉(街道)人大開好半年度政府(辦事處)工作匯報會,聽取鎮鄉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鎮鄉(街道)人大組織近500名鄉鎮人大代表開展了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進一步促進了相關法律法規在基層的實施,推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七、聯系余杭實際,貫徹中央9號文件和各級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取得了新成績

在區委的重視和支持下,認真貫徹了中共中央〔20*〕9號文件和省、市、區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并已取得了新的成績。

認真貫徹中共中央9號文件。中共中央去年轉發的《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即中共中央〔20*〕9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這是指導新時期人大工作的綱領性文獻。常委會認真組織了對中共中央〔20*〕9號文件的傳達和學習,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去。著力加強了制度建設,在發揮代表作用、加強與“一府兩院”聯系、完善工作規范、做好信訪工作和指導基層人大等方面制訂和修訂了一批制度,全區的人大工作更加依法規范和嚴格有序。

認真落實省、市、區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調查研究,完成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我區實踐中若干問題的研究”、“關于鎮鄉人大建設的調查報告”等一些課題的調研,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全區人大工作的意見建議。貫徹省、市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結合余杭實際,認真做好區委人大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區委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區委提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為今后一個時期全區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規定,進一步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我區的新發展。

八、開展先進性教育,區人大常委會及機關建設有了新提高

20*年,區人大常委會繼續高度重視自身建設及機關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努力提高履職能力,著力提升工作效能。

認真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按照黨委的統一部署,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扎實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通過先進性教育活動,機關黨員和工作人員為代表和群眾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服務“三會”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深入開展“創滿意單位”、機關效能建設和“從嚴治黨保先進,同心同德促發展”主題教育活動,加強和改進了人大常委會及機關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了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樹立了人大常委會及機關的良好形象。

扎實做好人大代表對人大常委會評議意見的整改工作。以“群眾滿意”和“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為目標,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做好區人大代表對人大常委會評議意見的整改,取得了新的成效,進一步推動了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改進和創新,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有了進一步提高,自身建設有了進一步加強。同時,要在新一年的工作中繼續整改提高,并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加強理論學習和調查研究。實行每月一次的理論學習和每季一次的法制講座,并通過人大干部讀書會、務虛會和工作交流會等途徑,加強了人大干部的政治理論和人大知識及法律知識學習。圍繞區委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實際加強調查研究,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和各委辦負責人完成了10篇調研文章。根據常委會審議議題和行政執法評議及執法檢查的任務,認真做好專題調研,提高了常委會的審議質量和工作成效。

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圍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積極做好人大宣傳信息工作。辦好“人大動態”、“人大工作通訊”和“余杭人大”網站。積極向上級人大報送宣傳信息,認真做好“杭州市余杭區人大志”的編纂工作。

各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里,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得到了區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得到了“一府兩院”及各部門和各鎮鄉、街道的積極支持和大力配合,得到了全區人大代表及人民群眾的全力支持和有效監督,在此,我代表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向所有關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根據黨的要求和憲法及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職權,面對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還存在著差距和不足:常委會會議制度還需進一步規范;評議工作的程序和實效及評議結果的運用還需進一步的探索;鎮鄉(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導還需進一步加強;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并服務人大代表的工作還需進一步提高。同時,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性的宣傳還不夠,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高度予以重視,努力改進提高,積極開拓創新,逐步予以完善,為進一步做好我區的人大工作作出新的努力。

各位代表,今年是“***”規劃的開局之年,是依法治區“三五”規劃和“五五”普法教育規劃的開始之年,也是本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按照區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和區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及人大工作會議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全區大局、依法履行職責,突出重點難點、增強監督實效,注重開拓創新、提高工作水平,為實現我區“***”規劃的良好開局,進一步推進三大文明及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9號文件和省、市、區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9號文件和省委、市委、區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加深對會議精神的把握和領會。要自覺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加強工作調研,理清工作思路。要圍繞堅持黨的領導、更好依法履職、發揮代表作用、加強制度建設及完善人大建設等問題逐項抓好落實,并協助和配合區委抓好全區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要緊緊抓住事關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以及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和報告程序。根據余杭區“三五”依法治區規劃及“五五”普法教育規劃制定情況和區委關于建設“法治城區”的要求,聽取和審議兩個規劃及有關工作的匯報,作出相應的決定或決議。采取跟蹤督查的辦法,對區政府貫徹實施“關于加快我區城市化建設的決議”以及“關于加快推進余杭生態區建設的決議”實施情況進行審議督查。

三、依法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對“一府兩院”實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要依法強化法律監督。配合省、市人大常委會的部署,認真組織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三級聯動執法檢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同時,堅持把生態區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法律監督的重點,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對“杭州市生活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執法檢查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組織區和鎮鄉兩級人大,開展對我區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的聯動執法檢查。配合上級人大常委會做好立法調研和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繼續做好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加強對政府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深化司法監督,試行對檢察院出庭公訴和法院審判工作的評議。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繼續加強并規范個案監督。要不斷深化工作監督。依法做好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的審查監督,適時作出批準決定。依法深化計劃和財政預算執行的審查監督,努力推進計劃和財政預算執行的規范化。加強對部門預算執行、預算外資金使用的審查和監督,適時聽取和審議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報告。加強對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重大項目的監督,規范建設項目管理,促進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繼續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適時聽取和審議有關報告,加強對財政決算審計和延伸審計、部門預算和有關單位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基(資)金審計、人大常委會任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審計等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整改情況的監督。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常委會會議將聽取和審議我區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及企業職工維權等工作的匯報。認真貫徹本次人大會議的各項決議,加強對“一府兩院”貫徹實施本次人大會議有關工作報告決議的審議監督。主任會議將聽取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施、外來人口管理、清理和拆除城鄉違法建筑、高新技術園區及科技創新載體建設、農村交通建設和推進城鄉公交發展等情況的專題匯報。要加強跟蹤督查。開展對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執法檢查意見及行政執法評議意見等落實情況的督查。對存量土地清理及國有土地儲備重點是閑置土地的處置,對推進工業結構及產業提升等工作,要在去年審議的基礎上實施跟蹤督查,并對兩個垂直管理部門行政執法評議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四、依法規范和加強人事任免工作

堅持黨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統一的原則,認真審議人事任免議案和報告,不斷規范人事任免工作。堅持和完善對擬提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擬提任法律職務的資格審查。推行擬任干部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的任前表態發言。全面實施對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政府部門負責人和“兩院”副職的書面述職評議。加強對常委會任命干部的監督,進一步增強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識、責任意識和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

五、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深入貫徹中共中央9號文件,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增強代表工作的實效。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途徑。建立定期向代表通報情況的制度,暢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開好半年度政府工作匯報會,聽取代表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繼續組織好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及評議和視察等活動,拓展代表對常委會活動的參與度。要進一步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質量。加強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的監督,進一步改進和創新辦理方法,切實提高辦理工作的面商率、問題解決率和代表滿意率。健全主任會議成員聯系督辦重點議案和建議的制度,重點督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和辦理后代表不滿意的議案、意見和建議。重視閉會期間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及走訪聯系選民反映意見和建議的辦理工作,確保代表意見建議的及時處理。要不斷創新和改進代表活動的方式和載體。開展“落實大會議案,推進和諧發展”為主題的代表活動。健全“代表之家”建設,繼續開展“代表進社區”活動。健全和完善代表“統一活動日”制度,深化代表小組定向視察和代表持證視察活動。加強對各代表小組的指導,重視并更好地發揮專業代表小組的作用。繼續組織人大代表旁聽法庭庭審。要進一步密切與代表的聯系。做好代表接待日工作和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與專職委員走訪代表活動,堅持省市區鎮四級人大代表聯系制度。加強代表培訓,強化代表責任意識,提高代表履職能力。繼續開展優秀代表小組、代表活動積極分子評比和代表議案建議評優工作。要為代表履行職務提供更好的服務和保障。

六、完善和規范常委會制度建設

認真落實修訂后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組成人員守則”等工作制度,加強和規范常委會會議程序及會議紀律,制定相應的會議制度。改進會議組織服務工作,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加強對部門預算和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制定相應的審查監督辦法。制訂評議工作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評議工作。

七、指導鎮鄉(街道)人大工作的深化和完善

加強同鎮鄉(街道)人大的溝通、聯系和指導,完善鎮鄉(街道)人大以“四個一”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建設。指導鎮鄉(街道)人大努力探索實踐,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權。加強對鎮鄉(街道)人大監督財政預算工作的指導,進一步規范和細化鎮鄉(街道)人大對財政監督和公有資產監督的內容及程序,提高監督實效。開展鎮鄉人大對鎮鄉政府管理部門的評議試點。運用區和鎮鄉兩級人大聯動工作的有效載體,聯動開展監督工作。根據區和鎮鄉兩級人大聯動執法檢查的要求,指導鎮鄉人大組織代表開展對“義務教育法”的執法檢查。對20*年開展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浙江省的兩個相關“辦法”執法檢查意見整改情況,實施跟蹤督查。指導鎮鄉(街道)人大開展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

八、依法組織好區和鎮鄉兩級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

要按照區委的要求,認真開展換屆選舉的調查研究,精心制定換屆選舉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選舉工作機構,確保代表換屆選舉工作的依法有序實施并按時完成。及時組織新一屆區人大代表的培訓。

九、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傳

加強對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區人大常委會會議、議題重要的主任會議和區人大常委會重要活動以及鎮鄉(街道)人大、人大代表活動的宣傳報道。在辦好“人大動態”和“人大工作通訊”及“余杭人大”網站的同時,重視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拓展宣傳渠道,辦好宣傳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的專欄或專版。積極向省、市等上級人大及新聞媒體報送信息和動態。匯編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制度,編印本屆人大常委會紀念畫冊。發行“杭州市余杭區人大志”,做好“余杭通志”、“余杭年鑒”有關資料的收集和編寫工作。

十、切實加強人大常委會及機關的自身建設

加強以能力建設為重點的自身建設,不斷提升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講學習、負責任、有能力的人大干部隊伍。堅持學習制度,繼續加強人大干部的理論學習和法律學習,提高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的自覺性,增強工作責任心,形成努力工作、不斷進取的工作氛圍。優化人大干部隊伍的結構,加強對人大干部隊伍的培養和鍛煉。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加強工作研究,深化常委會審議前的調研工作和區管領導干部的課題調研。進一步做好人大信訪工作,規范程序、完善制度、嚴格督辦,并把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作為監督的重點。加強常委會機關工作,積極組織機關黨組織活動和工會活動,加強機關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爭創滿意單位。

各位代表,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國家權力機關職責,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是黨交給我們的任務,是人民對我們的殷切希望,也是光榮的歷史使命。我們要在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緊緊依靠全區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出色的工作,不斷推進我區人大工作的新發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