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產品推廣情況報告
時間:2022-03-16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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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照明工程是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之一,大力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對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有著顯著的推動作用。2009年我縣財政供養人員帶頭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產品1.5萬只,產品得到大家一致好評,年可節電約5萬千瓦時,減排二氧化碳近40噸,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一、開展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是一項節能惠民工程
今年啟動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將繼續采取財政補貼的形式,目的是推廣高效節能產品,全面擴大消費需求,提高終端用戶能源效率。具體補貼辦法是:大宗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由國家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30%給予補貼,城鄉居民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由國家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50%給予補貼。據測算,今年推廣的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節能產品,個人用戶只需花市場價格的1/3-1/4即可買到國家名優高效節能燈,使用壽命是普通燈具的2倍以上,節能燈代替白熾燈可節電60%~80%。以5W/2U的緊湊型節能燈為例,市場價格11元以上,國家招標價格為7元,國家給予財政補貼后,城鎮居民實際僅需3.5元即可買到該產品,節電又省錢。
二、要切實加強對推廣工作的組織領導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攻堅之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年度的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推廣工作與加大節能減排宣傳力度相結合,力求使此項惠民政策覆蓋范圍更廣,推廣效果更為顯著。省政府和行署已將該項工作納入考核縣2010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縣政府也將2010年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對各單位的本年度目標責任狀考核范圍嚴格考評。去年推廣效果較好的單位要再接再厲,更創佳績;推廣工作不理想的單位要認真反思,提高認識,確保完成今年推廣數量。如未完成推廣任務,影響到本年度縣級工作考核的,將對有關單位實施問責。
三、推廣任務、時限
按照省政府和行署分配給我縣的推廣數量,依據各單位、各有關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了《2010年縣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數量分配表》(此表中未涉及的單位已經在2009年按要求購買,如還有需求可繼續購買節能燈)。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與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組織召開相應的推廣工作會議,制定推廣方案,落實推廣任務,先期收齊或墊付節能燈申購資金并上報負責人、聯絡人。
按照省政府和行署的推廣時限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全縣2010年度推廣高效照明產品工作從8月1日開始,8月31日前結束。各有關部門要在8月18日前將本單位推廣高效照明產品工作聯絡人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以及具體申購產品型號與數量、申購資金上報到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25日由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集中與高效照明產品生產企業簽定申購合同、完成匯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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