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監管情況匯報

時間:2022-04-06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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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監管情況匯報

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監管,保證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使用安全、有效,是促進我縣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項重要工作。圍繞這項工作,近年來,我縣積極探索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監管的新方法和新措施,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著手,進一步明確職責、規范程序、強化監管,采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工作中存在和遇到的問題,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促進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監管日益規范。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監管制度,加大監管力度

為進一步促進制度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提高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我縣結合工作實際,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和規定,先后制定了《關于加強招標投標市場管理工作意見》、《關于加強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和國有資產拍賣活動管理的相關意見》、《關于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規范招投標管理和改進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關于嚴肅招標紀律的規定》、《認真落實好市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經理和監理企業及項目總監違規行為扣分實施細則的意見》,同時成立了樂安縣政府投資工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用一系列制定貫穿于工程建設項目落實的全過程,明確了持續監管工作的要求和重點,確保了監管工作有章可循。強化招投標關口監督,全面推行網上電子招標,形成制度化,并嚴把邀請招標審批關,嚴格規范邀請招標程序;強化標后監管,積極推行重點項目跟蹤管理、押證管理、履約保證金管理等制度,嚴格把好設計變更關、隱蔽工程簽證關、工程決算關、資金撥付關等標后關鍵環節。通過全程跟蹤監督,防止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中違規問題、不廉潔問題的發生,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有力保證了項目落實。

二、嚴明工作職責,提高監管水平

1、建立健全了工作績效考核制,強化行政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為解決政府投資工程監管職能部門失位、缺位甚至互相推諉扯皮,監察機關越位或錯位,難以形成監管合力的問題,我縣建立并完善了監管績效考核機制,促進了行政監管部門共同做好工程項目的監管工作。一是進一步明確了行政監管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如:行政主管部門加強了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和招標控制價的審核,嚴防出現設置提高投標人資質等級、超額提交投標保證金等不合理條件提高投標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問題;發改委則認真把好項目核準關,并不斷完善工程項目規范實施要求;監察部門加強了對建設單位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公共資源交易管委會加強了對招投標工作的綜合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審計部門嚴格了工程項目的決算審計;財政部門嚴把了項目資金的撥付關,確保建設資金發揮應有效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與行政監管部門完全脫鉤,切實做到管辦分離、規范服務、合理收費。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各行政監管部門必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了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發展和改革、監察、財政、審計、建設、交通、公路、水利、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單位組成,發改部門是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參與聯席會議進行指導。聯席會議負責研究、協調和處理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通過聯席會議,可以實現監督部門之間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

2、建立健全了施工現場動態跟蹤督查制,強化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一是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經理(建造師)、主要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檢測員、安全員、材料員、預算員的資質證件進行壓押督辦施工。二是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加強對中標后履約階段的施工現場人員在崗考核、設計變更、工程量簽證、工程量結(決)算等方面的監管,能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中標后隨意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轉包、違法分包、任意進行合同變更法,不合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三是為防范行政主管部門出現監管不到位,以及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和工程質量檢查不及時、不嚴格的問題,還要求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每月將檢查情況報當地政府領導和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及相關監管部門。

三是建立健全了內部監管情況報告制,強化業主日常監督管理職責。為促進政府投資工程業主認真履行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管職責,防范少數業主摻雜個人利益與施工企業串通一氣。在督促業主方建立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的情況下,要求業主每日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到位情況和工程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登記,建立臺帳。并實行項目管理月報制,業主必須定期將工程建設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分別報當地政府領導和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及相關監管部門,便于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實行合理調度。

四是建立健全了突擊聯合檢查制,強化監管部門的綜合協調職責。為檢驗各方各人履行職責情況,監察部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每年突擊開展一次對公職人員履行監管職責情況和中標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重點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現場督查,檢查內容重點是施工管理人員和機械設備到位、押證管理、施工進度、工程量簽證和資金撥付等。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招標機構、業主違法違規行為由行業監管部門進行處罰;對公職人員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不力、失職、瀆職行為,由監察部門予以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關注監管重點,提高監管效果

為防止合同變更、工程量的增減、材料單價的確定等,不按規范程序報批,或在報批程序中存在把關不嚴的現象發生;防止在工程的預決算、工程量的變更和資金的拔付中出現工程的中標價、合同價、決算價難以統一,工程款的拔付隨意由業主確定等管理中漏洞。我們又著重加強了三個方面的監管:

一是強化工程項目資金預決算的監管。2011年12月,我縣成立縣評審辦,縣評審辦設在縣財政局,從財政、審計、監察、發改、行業主管部門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并邀請項目標書制作單位參與,負責對政府投資重點工程的概算、預算、招標控制價、結算、竣工財務決算評審,對工程量增減,材料單價變更,工程資金撥付以及工程資金的流向等審核把關,按照“預算管理、評審核定,先評審、后撥付”的原則,加強項目資金監管,以切實提高政府投資工程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強化標后合同實施的監管。要求招標人與中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和投標文件承諾的內容、條件和價格簽訂合同,合同價應與中標價一致,中標承建范圍應與招標范圍一致。嚴禁招標人隨意擴大發包范圍,將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含給排水、電氣、暖通、電梯等)、消防工程、市政配套、園林綠化、路燈照明等未納入招標范圍的專業工程隨意增加給中標人,防止低價中標高價結算。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縣發改委和縣監察局派員全程參與監督,縣審計局對重點合同項目采取了跟蹤審計。

三是嚴格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更的監管。要求建設單位嚴把設計變更關,對突破審批內容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必須報監察局審批,并報審計、財政部門備案。一次性工程量變更達10萬元以上,還需經項目建設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變更。對工程決算價超過中標價5%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要單獨進行專項監察,并報經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