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創業園視察報告
時間:2022-05-11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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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第八次黨代會精神,著力實施“三縣并舉”戰略,加快推進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試點暨農民創業園開發,促進我縣產業和人口的進一步集聚。3月22日下午,縣政協主席嚴軼華在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陪同下,率縣財政、國土、住建、林業、環保、經濟商務等部門及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農民創業園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行視察。視察組先實地察看現場,然后召開座談會,聽取項目前期情況匯報,并就如何加快農民創業園建設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民創業園基本情況
農民創業園在原佃源工業區塊的基礎上提出。佃源工業區塊于2010年3月開始規劃。2011年6月完成首期開發面積1453畝的整體規劃、地形測量、地質勘探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工程初步設計、林地審批等前期工作。2012年,佃源、東畔周圍的5200畝低丘緩坡資源列入全省低丘緩建設用地重點區塊。今年被國土資源部列為產業集聚區生態產業低丘緩坡開發項目組團-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試點項目。根據國土資源部要求,作為全國的試點項目,6月份必須開工建設。
作為縣內重要的產業平臺建設載體,縣委、縣政府將此項目建設作為重點工作,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牽頭啟動項目前期工作。整個項目分三期開發,首期1453畝現已初步劃定開發利用紅線,對涉及的人口、建筑及土地的分類和面積進行了初步摸底。相關的各類編制報告、規劃方案等基本就緒,預計6月底前可全部完成報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項目工作機構未建立,缺乏統一領導。
農民創業園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實施時間長,工作難度大,專業性強,涉及征地、移民,以及農田水利建設、地質災害、生態環境等各方面的工作。由于當前縣里還沒有成立專門的工作組織機構,前期項目包裝主要由相關職能部門分塊進行,雖開發區和鄉政府作了大量的初步調查摸底工作,但由于沒有建立正式的組織機構,隨著進度的推進,各部門單位工作難以協調,勢必影響工作合力的發揮和整體工作進度。
2、宣傳造勢工作未發力,氛圍不夠濃厚。
該區塊自2010年提出開發以來,期間曾中斷,現在重新提出開發。由于對此未開展強有力的宣傳造勢,當地群眾并不清楚到底是建還是不建,以及什么時候建,建設范圍多廣,政策處理標準如何,對生活生產影響多大等。如當前許多群眾正猶豫要不要下種農林作物。同時,一些部門和干部,也只是處于農民創業園要開發,但開發怎么樣的園區、進展定位如何、怎樣配合開展工作等不清楚,合力扶持的氛圍還難以形成,思想認識上還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統一。
3、政策處理標準未出臺,群眾心中無底。
該工程政策處理涉及房屋、廠房、墳墓等搬遷,林木、青苗、耕地、山地補償等工作。當前,這些政策處理的標準主要依據縣政府10號令,但從相關部門和群眾的反饋來看,普遍感到10號令的有些標準與企業主、村民的要求比較相對偏低。特別是青苗費的補償,其標準從政府7號令出臺以來,就沒有提高過。雖然當前政策處理工作還處于前期,但村民的抵觸情緒較大,要求提高標準的呼聲較高。如果具體工作按10號令處理,恐政策處理工作難度較大。
4、配套工程建設未先行,制約整體推進。
根據一般園區建設的要求和規律來看,一些配套的工程都必須走在主體工程之前。目前,該工程對涉及到的移民安置點建設、生態公墓選址等配套工程尚未敲定方案;飲用水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等也沒有明確規劃。特別是移民安置點、生態公墓等工作不先行啟動,整個創業園的建設工作就難以有實質性推進。
5、前期基礎工作未完成,影響決策部署。
由于當前農戶、人口、房屋、企業、土地的分類等都還處于初步摸底階段,沒有匯總成較為精確、權威的基礎數據,不利于準確的決策和部署。同時,多個報告、規劃、施工圖紙設計等尚處于報批階段,影響了招投標進程,這都對6月份開工的要求帶來了困難。
二、五點建議
1、盡快組建項目工作機構,領導項目實施。
要使農民創業園建設工作高效、有力推進,關鍵要馬上組建一個強有力的項目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建議該組織機構在縣委、縣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照外舍防護工程指揮部模式,組成以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鄉黨委、政府為主,抽調有灘坑移民工作經驗,農村工作經歷,相關技術人員組成的精干隊伍,并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形成組織合力,強力推進各項工作。
2、全面開展宣傳造勢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召開群眾大會、張貼宣傳標語等方式,把農民創業園工作進展、規劃方案、紅線范圍等向廣大干部群眾宣傳,盡量提高工作透明度,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特別是對規劃區內是否允許播種、建設、戶口遷移等要盡快明確,并廣而告之。對各部門單位、黨員干部要通過下發文件、手機短信等方式,及時明確其工作職責、紀律要求,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工作氛圍。
3、及時出臺政策處理標準,消除群眾疑慮。
依據政府10號令,結合農民創業園建設實際,建議專門出臺相應的拆遷、賠償等各項政策處理標準。如對青苗費等部分政策處理標準相對較低問題,建議參考周邊縣市的政策處理標準,并考慮到一些水干果樹苗經濟效益產出實際,在政府10號令的基礎上,適當提高部分政策處理補償標準,以減少工作阻力,加快工作進度。
4、提前統籌實施配套工程,確保整體推進。
在現有基礎上,綜合考慮園區吃、住、衛生、教育等基礎設施配套規劃,抓緊編制控制性詳規和配套的專業規劃,為實施項目提供科學有效的指導依據。當前,要盡早明確下山移民點、生態公墓的選址規劃及企業動遷安置問題,并細化方案。同時,飲用水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等爭取明確方案,以便相關部門列入年度重點工作,確保銜接落實。
5、抓緊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做好基礎工作。
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抓緊在近日內,由鄉黨委、政府牽頭,落實專門人員,統一相關口徑,對區域內人口、房屋、墳墓、企業、青苗、土地等作一次全面深入的調查摸底,為下步出臺相關工作措施提供詳實的參考資料。同時,調查摸底后,加強對違章建筑、戶籍搬遷等監控管理,防止各類數據的反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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