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涉企檢查工作匯報

時間:2022-07-23 0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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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涉企檢查工作匯報

根據市效能辦《關于開展涉企檢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對2012年以來開展的涉企檢查行為進行了認真梳理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機關具有涉企檢查職能的處室有調控處、倉儲處和行管處,涉及到的檢查事項有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儲備糧監管、軍糧供應。2011全年沒有到社會糧食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未發現違規涉企檢查行為。

二、主要做法

(一)求發展、出臺規范文件。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的長效機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制定了《市糧食局涉企檢查備案制度》。深入企業開展調研活動,了解企業發展困難。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征求企業關于執法檢查行為的意見和建議。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擬定涉企執法檢查規范文件,經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向局機關各處室下發。制度的建立,從制度上、機制上和源頭上制止亂檢查、亂罰款行為,構建為企業服務的平臺。

(二)求突破、創新工作舉措。注重制度創新,用不斷完善的工作運行機制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一是實行查前報批。要求有檢查權的處室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特別對涉及社會糧食企業的檢查,一律實行“先報審后檢查制度”。確需進行常規執法檢查的,事先擬定檢查方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加蓋公章后,上報局監察室。局監察室接到備審手續后,對其中需要協調的,予以協調;能夠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聯合實施的,確定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二是實行查后報備。要求各處室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結束后,及時提出客觀、公正的檢查報告和遵守相關紀律情況。三是實行企業反饋。經常電話向企業調查了解情況,了解有檢查權的處室有沒有未經報批上門檢查的情況,了解各處室在檢查過程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違規執法同以及“吃、拿、卡、要”等現象。

(三)求實效完善責任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采取剛性措施,保證制度落實到位。一是強化涉企評議。開展涉企部門效能服務評議活動,對涉企處室的服務質量、公正執法等方面進行評議。二是強化追效問責。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對制度執行不力,發生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惡性事件的處室,經查屬實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存在問題

雖然我局規范涉企檢查行為中做出了一些工作,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一是目前由于缺少專業的執法隊伍,對全社會糧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一直沒有開展起來,涉企檢查備案制度仍停留在“紙上”。二是個別有執法檢查資格的處室對涉企檢查備案制度認識還不到位,認為這項制度是多此一舉,沒有樹立起為企業服務的意識。三是涉企檢查備案工作的創新舉措不夠,全憑有行政執法權的處室自己上報檢查行為,缺少更加科學、有效的手段監督其涉企檢查。

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完善監督機制,加大糧食執法檢查監督力度,認真解決我局涉企檢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為我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