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匯報
時間:2022-04-13 10:08:32
導語:司法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法制宣傳,營造未成年人保護濃厚氛圍
一是發揮普法主管的綜合協調職能,建立全縣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我們充分發揮普法主管機關職能,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工作,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并協調全縣有關部門,共同關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抓好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每個學校都聘請了法制副校長,認認真真地抓好學校法制教育,依托學校“第一課堂”的基礎作用,借力“第二課堂”的輔助作用,豐富青少年學生的學法活動。同時,縣司法局會同綜治、公安及團委等部門積極深入到各學校舉辦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為主要內容的巡回法制講座、法制圖片展活動,并通過編印宣傳材料、舉辦法律講座、開展法律服務一條街等方式加強“兩法”的宣傳教育,有效提高了廣大師生的法制觀念。
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濃厚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氛圍.為濃厚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氛圍,我們通過巡回宣傳、送法下鄉發放未成年人保護宣傳資料,在縣城茗馨廣場建設包含未成年人保護內容的法制宣傳長廊和法治文化陣地,開通熱線電話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認識,濃厚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氛圍。
二、法律援助,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縣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真正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予以權利實施,將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婦女、低保對象、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重點對象,最大限度地滿足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需求。為讓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及時地得到法律援助,我們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去年,我們高標準建設了“縣法律援助中心”,中心面積達260㎡,設置了開放式咨詢接待受理大廳、會議室、培訓室、律師室、私密室、檔案室等功能區,配備了LED電子顯示屏及投影設備。中心安排了工作人員5名,其中具法律本科學歷4名、大專學歷1名,具有律師職業資格的2名。
同時,為方便群眾就近進行法律咨詢、申請法律援助,我們依托14個司法所及相關單位建立了23個法律援助工作站。針對未成年人的維權工作,我們專門在縣團委、教育局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縣各中小學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系點,由各學校的法制副校長擔任法律援助聯絡員。法律援助網絡體系的健全和完善,為未成年人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如:2013年2月28日發生在我縣安和某學校的一起意外傷害致眼殘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羅某與陽某均為一年級學生,在學校午休期間,因相互抓擠軟管飲料,導致羅某右眼受傷。受傷后羅某在省內外多家醫院治療,共花去醫藥費17987.74元、交通、住宿等費用3863元。羅某父母多次要求陽某父母作出賠償,均遭到拒絕。在校法律援助聯絡員的引導下,羅某父母來到安和鄉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了法律援助。我們法援中心經審核后及時指派了承辦人,通過法律援助,受援人羅某獲賠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合計45449.24元,其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二)開通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未成年法律援助的實際工作中,我們放低了門檻和標準,如經濟困難標準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執行,而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納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簡化申請程序,優先受理,指派優秀律師或法律工作者辦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蹤監督,100%回訪,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其合法權益,受到廣大受援人及家屬的稱贊和好評。
如:2012年10月2日下午,在縣城陽光花園小區內玩耍的小孩藍某,被李某駕駛無牌電動助力車壓傷。經縣公安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全部責任。事發后,藍某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小孩父母多次與李某協商醫療費用和賠償事宜,均遭拒絕。無奈之下,小孩父母向縣法援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要求通過訴訟解決。針對這一情況,縣法援中心核實情況后,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立即指派律師予以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李某賠償小孩醫療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等各項費用共計8856.83元。
近期,我們還受理了兩起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要求生父支付扶養費的案件,一個是親生母親婚前戀愛先孕,后與他人結婚后生育;另一個為親生父母婚外情所生育。這兩案件均較為復雜,縣法援中心專門指派優秀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承辦,在承辦人的幾經努力下,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均得到了有效保護。
(三)積極推進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時,我們也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過去的刑事法律援助,僅局限于審判階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為更好地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自去年起,我們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依法將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從案件審判階段前移至公安偵查階段,使法律援助貫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的全過程。
在承辦未成年人刑事辯護法律援助案件的過程中,我們既依法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求承辦律師重視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樹立信心,不自暴自棄。這種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2013年3月21日我們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縣檢察院發來的通知,要求為一起涉嫌聚眾斗毆案的兩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黃某和賴某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當即指派兩名有經驗的律師分別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兩位律師通過會見受援人,認真查閱相關案件資料后,向縣檢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見書,提請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縣檢察院鑒于受援人的悔罪表現,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最終采納了兩位律師的意見,分別對黃某和賴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六個月。在六個月的考驗期間,兩位律師繼續關心黃某與賴某的心理動態,與他們保持電話聯系,針對性地對他們進行教育引導,幫助他們解決心理上和生活上的一些困擾,讓他們從內心信任律師,對律師產生親切感,這樣一來,律師的話也特別聽得進去,甚至比他們父母的話還靈驗,教育的效果是不言而喻了。六個月考驗期滿,縣檢察院已對黃某和賴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縣司法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全面實施,尤其是法律援助中心新建設之后的短短一年時間內,經過高標準的建設和運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受到了省市業務部門的充分肯定,被省司法廳法援處魏淑燕處長稱為是“全省一流水平”,并被省司法廳評為“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先進單位”,授予“全省法律援助為民服務示范窗口”稱號,被省婦聯評為“全省維護婦女權益先進單位”,被縣委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鄭先紅、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玉福等領導亦先后來我局法援中心調研和視察。
三、真情幫扶,關愛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人中有一部分特殊人群,他們就是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由于父親或母親的違法犯罪,這些正處于花季的孩子過早地承受了他們本不該承受也難以承受的東西,影響著他們的健康成長。因此,給他們更為特殊的關愛,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我們真情幫扶,盡著自己的努力。
一是調查摸底,建立幫扶檔案。去年11月,我們對全縣所有服刑人員的家庭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經統計,我縣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共有36人,我們對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幫扶檔案,同時通過定期走訪調查,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扶數據庫,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
二是真情相助,及時排憂解難.我們定期與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員家庭聯系,了解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動態和他們的家庭狀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及時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如我們協調民政部門,對4戶符合條件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實了低保;協調教育部門,幫助2名輟學的服刑人員的學齡子女重返校園,并減免學雜費;協調相關鄉鎮政府對14名家庭困難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進行了臨時性救助。此外,我們局里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也設法擠出資金幫助解決他們的就學、就醫、生活等困難。
如:鎮刑釋人員劉某因盜竊罪在監獄服刑9年。2013年7月,劉某的女兒以高分考取了財經大學,但是劉某家庭困難,正為8000多元的入學費用一籌莫展時,局長黃振華帶領縣、鎮兩級幫教工作人員前往劉某家中進行走訪慰問,送上1000元慰問金,并積極協調市、縣團委,幫助籌集了五千元的助學金,及時為劉某女兒解決了入學問題。又如:鄉橫坑畬族村服刑人員鄒某的女兒在鄉中心小學寄讀,每個學期需要2450元的寄宿費,500元的學雜費,1000元的伙食費,而家里只有年過六旬的爺爺奶奶,無力負擔這些費用,面臨輟學。我們了解情況后,及時與民政局、教育局及鄉政府協調溝通,為其解決了部分費用。同時,我們決定從這個學期開始,每學年支持其1000元費用。前幾天,黨組成員方勇建同志帶領司法所人員看望了鄒某的父親及其女兒,并送上了助學金。
三是傳遞親情,助力快樂成長。在解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實際困難的同時,我們也尤其關注他們與正在服刑的父親或者母親的親情溝通,通過多種途徑為他們傳遞親情。一是我們通過與監所合作,啟動了遠程幫教會見系統,讓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能夠通過視頻會見服刑的親人。二是我們幫教工作人員不斷地在服刑人員家里和監獄奔走,將拍攝到他們學習、生活的視頻和撰寫書信帶到正在監獄服刑的父(母),同時也將服刑人員的囑托帶回給在家的孩子,讓這些孩子能夠向他們在高墻內的親人傳遞著自己的想念,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今年3月24日,局長收到監獄服刑人員縣鄉人賴某的一封信,在信中他說,一年前他在遂川縣因詐騙罪被判刑6年,被公安機關抓獲時,他把年僅9歲的女兒放在了縣鄉的房東蔣某家中。服刑一年多了,他最牽掛的是至今他的女兒杳無音訊。為此希望縣司法局幫忙打聽他女兒的下落,使其能夠安心服刑。收到信后,我局立即派人尋找賴某女兒的下落。從遂川縣到縣鄉、營前鎮等地,幾經周折,我們才了解到,賴某的女兒已經被送回到縣營前鎮賴某姐姐的家中,現在又隨賴某的弟媳在縣城讀書。我們最后又專程找到賴某的弟媳,并見到賴某的女兒后才最終予以確認,并且賴某的家人也一致不知道賴某的去向,小女孩也很想見到自己的父親,我們將賴某的女兒新列入幫扶檔案,并幫他們辦理會見手續以慰小女孩思父之情,賴某也可以安心服刑。
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社會的責任。作為司法行政機關,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履行工作職能,不遺余力地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
- 上一篇:勵磁系統設計方案論文文
- 下一篇:交通局三送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