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匯報
時間:2022-11-09 09: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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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回頭看”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市司法局關于對全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現將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9年以來,區認真貫徹執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求及相關會議精神,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執行省政府辦公廳《實施方案》和市政府辦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細化了目標措施,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職責,并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2月組織鄉鎮、街道和執法單位分別對執法信息公示錄入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集中培訓學習。同時,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范圍。在此基礎上,根據工作安排,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5月分別對法治政府建設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在具體工作中,執法部門強化執法信息公示,并對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執法過程進行跟蹤記錄,確保主要執法環節能夠有據可查。同時,對照權責清單,全面梳理法制審核事項,認真開展法制審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一是結合第五輪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對執法機關執法依據進行梳理,依法確認執法機關主體資格。同時,對執法人員進行清理,依法確認執法資格。經梳理確認,44家單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在此基礎上,組織符合條件的861名執法人員參加了網上考試(及格553人)。目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和執法人員執法證件已核發到位。二是按照《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辦法》,在政務服務專網公示部門單位權責清單,明確了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等內容。同時,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務指南和工作流程,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大廳、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三是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執法部門在制定公示年度檢查計劃時,列明檢查對象、檢查頻次和時間安排。同時,在執法過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責任,對亮明執法證件、告知執法內容和出具執法文書進行要求。四是依托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錄入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執法文書、執法結果、裁量標準等執法信息。同時,按照省行政執法統計年報標準,統計填報年度行政執法相關數據。目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執法信息補錄工作基本完成,2020年執法信息錄入工作按進度跟進。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一是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在執法活動中能夠做到收集和保存證據,體現了行政執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礎上,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單位在調查詢問、現場勘察、聽證告知、處罰決定等環節推行說理式行政執法文書。同時,在平時檢查和業務指導的基礎上,抽查相關單位形成的80余卷執法案卷及檢查記錄進行集中評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整改。二是指導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采用拍照、錄音、錄像、執法記錄儀記錄等方式,在調查取證、查封扣押、強制拆除、送達執行等關鍵環節進行跟蹤記錄,并定期對音視頻資料進行抽查和檢查。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指導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查封扣押等重點環節進行音像記錄,確保執法行為于法有據、有據可查。同時,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廣泛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一是在貫徹執行《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基礎上,健全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行政決策機制,為行政執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遵循“四個準確把握”的原則,即準確把握審核主體(執法部門設立法制機構的,由法制機構審核;未設立法制機構的,由指定機構或審核小組審核)、準確把握審核層級(以政府名義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法制審核;由執法部門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由部門法制機構或者審核人員審核)、準確把握審核責任(明確審核機構、指定機構或審核小組責任;明確審核人員責任)、準確把握審核程序(法制審核作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必經程序;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三是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和法制審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發了《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遴選聘任辦法》。在具體工作中,對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邀請執業律師和專家學者參與法制審核工作,提高法制審核質量。同時,建立完善工作臺賬,提升工作效能。
(四)強化各項保障措施。一是在成立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各單位相應成立了領導機構,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人員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推動工作有序開展。二是根據工作安排,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2月組織鄉鎮、街道和執法單位分別對執法信息公示錄入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集中培訓學習,重點對行政執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及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網絡平臺操作方法進行培訓。同時,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溝通協調,提升工作效能。三是按照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2016年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基礎上,結合平時檢查和業務指導情況,積極組織各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示范單位自評工作。在此基礎上,通過抽查資料、調閱案卷、業務交流等方式,對具備創建條件的3家執法單位予以推薦。四是組成督察組,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5月分別對鄉鎮、街道及部分執法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情況進行專項督察,重點對思想認識不到位、相關制度不健全、執法案卷不規范、軟件資料不齊全和執法能力不強、審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增強。隨著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有效推進,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明顯提高,盡量避免出現矛盾激化和濫用職權的現象,鞏固了執法人員依法用權的約束意識。同時,進一步激發了廣大群眾學法用法的自覺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法治政府建設有了更加廣泛的群眾基礎。
(二)執法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推動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為規范執法行為奠定了基礎。如稅務部門和煙草部門能夠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此項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門和文旅部門能夠較好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許可案卷內容完備、材料齊全。
(三)法制審核質量進一步提升。部分執法部門把加強法制隊伍建設作為重點,單獨設置了法制機構,為提高法制審核質量奠定了基礎。如市場監管部門設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1名專職法制工作人員(已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保證了案審質量;如公安機關形成派出所先期審核、法制大隊全面審核、主管領導審核簽批的工作機制,并全程實現網上審簽。
(四)執法設備投入進一步加強。為了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一些單位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配備了照(攝)相機、錄音筆、執法記錄儀等音像設備。如公安機關和城管部門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了執法記錄儀,并購買了存儲服務器,為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奠定了基礎;如稅務部門擬建立音像記錄整理工作陣地,為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提供了保障。
(五)行政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單位普遍加大了執法力度,人民群眾比較滿意。如衛健部門以落實“三項制度”為抓手開展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同時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眾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單位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推行“三項制度”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工作還停留在表面;一些單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緩慢,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落實相對滯后。
(二)執法信息公示不到位。一些單位沒有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要求,未及時在信用“行政執法公示”專欄進行公示或更新執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單位沒有嚴格履行公示責任,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未亮明執法證件、未全面告知權利力義務等情形。
(三)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不到位。一些單位執法文書不規范,存在案件事實或相關情況描述不清、證據未能形成鏈條、文書制作不規范等問題;一些單位沒有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在調查取證、查封扣押、強制拆除、送達執行等關鍵環節沒有全程進行記錄。此外,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職責和任務相比,部分單位執法裝備的配備已不適應執法任務的要求。
(四)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不到位。一些單位對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審核程序沒有全面進行梳理,且對相關事項未履行法制審核程序或審核意見不具體;一些單位審核力量較為薄弱,沒有專門的法制機構,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或其他股室臨時兼任,且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審核人員嚴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見建議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在日常執法中堅持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并抓好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制度的推進落實。
二是全面加強執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跟進和錄入執法信息。同時,在執法過程中,全面履行亮明執法證件、告知權利義務和出具執法文書等工作職責。
三是建立健全執法過程記錄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調查取證、查封扣押、強制拆除、送達執行等關鍵環節全程進行記錄。在此基礎上,組織部門單位對執法案卷及檢查記錄進行集中評查。此外,督促指導部門單位合理配備和使用執法裝備,并做好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的有效銜接。
四是完善法制審核制度機制,督促指導部門單位對執法主體、執法程序、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行政處罰裁量情況、執法文書等進行審查,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同時,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使機構人員配備與所承擔的審核任務相適應,確保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落到實處。
五是適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實務專題培訓,重點對行政執法綜合法律知識、法治政府建設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進行專題學習和講解,提升執法人員自身業務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時,結合業務交流和工作檢查,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提高執法人員依法履職和辦理案件的能力。
六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同時,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回頭看”,不斷提升工作執行力。
(二)意見建議
一是建議市上在配套制定相關制度時,建立完善推進實施、協調溝通和工作保障機制,為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二是建議市上加強對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指導,有針對性的開展專題培訓和業務交流,包括開展定期培訓和輪流培訓,不斷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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