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基層活動匯報
時間:2022-12-19 0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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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抓好基層司法所的規范化建設
1、積極抓好一至四批司法所辦公用房的建設,已建設和購買的司法所,現已全部峻工,都辦理了《土地證》、《房產證》。
2、抓好司法所人員的配備工作。今年局黨組多次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及組織部門請示匯報,已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支持,全縣二十三個鄉鎮,全部備有專職所長,每所配備了三名以上工作人員。確保了“人員、經費、編制、副科級司法所長”四到位。
二、刑釋解教人員專項調查摸底活動
根據中央綜治委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精神,在開展二OO九年刑釋解教人員調查模底工作的基礎上,增加07年、08年兩年內的刑釋解教人員調查,為切實構筑社會管控防線,降低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我局在省、市統一布置下,認真展開刑釋解教人員專項調查摸底活動。1、工作抓早。在接到上級相關文件后,立即組織召開了縣刑釋解教領導小組專項會議,做到工作早組織。制訂了縣相應活動方案,確定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做到工作早謀劃。培訓了鄉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安幫站相應工作人員,做到業務早熟悉。打印制訂了信息主表格,準備了相應數據錄入載體并下發到各工作人員,做到了工作早準備。2、工作抓實。在活動中,我縣層層落實了相關責任人,簽訂了責任狀,明確提出了各項表格必須數據準確、真實,真正做到各工作人員心中有數,掌握好第一手直接資料。3、工作抓全,為提升工作高覆蓋率,防漏管、脫控,我縣及時把05——09年刑釋解教人員名單分發至各基層相關單位。4、工作抓長效,以活動促刑釋解教工作長效發展為目的,通過定期督查,人員培訓等手段,不斷強化刑釋解教組織建設,完善了基層安置幫教工作站運行制度,堵塞了工作漏洞,基本形成了縣鄉站(所)三級機構工作聯動,運作良好的長效工作機制。通過調查摸底共有:下落不明刑釋解教人員:15人,虛假信息刑釋解教人員6人。
三、刑釋解教安置幫教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安置幫教工作,根據吉市安教字[2012]6號文件精神,我縣下發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要點》和《安置幫教工作考評計分標準》規范了安置幫教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安置幫教工作新路子,加大力度轉化消積因素,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為維護全縣的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促進“和諧創業、富民興縣”進程作出應有的貢獻。
2008年12月至2012年11月30日止,全縣刑釋人員169人,解除勞教人員99人,解除拘役5人,假釋3人,合計為276人,做到對刑釋解教人員及時登記建檔,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刑釋解教人員名單寄發到當地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逐一落實幫教責任人,加強管控,重點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出獄后直接流散于社會,不落戶或人戶分離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員的查找工作和幫教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刑釋解教人員脫管漏管現象和發生。
積極引導、扶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縣安置幫教辦公室主動和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加強聯系,以多種形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增強刑釋解教人員就業謀生的能力,并加大宣傳力度,消除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偏見和歧視,鼓勵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安置刑釋解教人員。如蘆溪鄉繁榮村黨支部書記賀三華就是一個有力的見證。二度“進宮”釋放后,通過縣司法局、縣安置幫教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多方支持和幫助下,用自己的勤勞耕耘和不懈努力,創辦了“繁榮生態林業公司”和投資一百多萬元機磚廠,創辦了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共安置9名刑釋解教人員,為他們燃眉之急。
四、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化解內部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是訴訟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公民法制觀念和道德水平,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有效途徑,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體現。2012年,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調處矛盾糾紛202起,調解成功率為95.1%。
盡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由于客觀條件限制,許多工作尚待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進工作作風,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司法局基層工作會做得更好,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也會逐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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