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工作報告
時間:2022-02-05 1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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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書記就重大液化氣槽罐車爆炸事故的工作批示精神,按照《省危險化學品相關領域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住建城管局從7月起,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百日安全專項行動,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動目標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強化各鎮人民政府安全監管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扎實開展城鎮燃氣隱患排查治理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進一步強化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主體安全責任,加強城鎮燃氣設施運行、氣瓶充裝、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氣安全管理和突發事故應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縣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專項行動組織情況
成立城鎮燃氣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市政公用股、城鄉建設股、城監隊等相關單位、股室負責人擔任組員,負責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專項行動檢查情況
1.重點檢查縣內人員密集場所及其周邊攤販所用氣瓶的來源、質量、使用環境和使用方法等,對安全隱患進行多角度、無死角排查。
2.對縣內配氣站、撬裝柜、液化氣充裝站、換瓶點等高危場所的防火防爆設施、報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從源頭控制安全隱患。
3.內業資料方面,重點檢查了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履職情況、對用戶的安全用氣宣傳等。
4.督促指導燃氣經營企業全面實施清單制管理,形成“照單履職、按單辦事、依單考核、以單追責”的機制。
(三)存在問題
1.部分餐飲店負責人安全知識淡薄,不重視燃氣泄漏報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裝或將報警器探頭隨意設置,使報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部分大中型餐館消防管理不到位,滅火器無專人管理,存在壓力不足、取用不便、放置隱蔽等情況。
3.液化氣配送點氣瓶出入庫臺賬不完善。
4.部分戶外管道銹蝕,壓力表到期未及時校驗。
(四)處理情況
1.對存在用氣安全隱患的單位,現場對其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整改,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監督,拒絕或逾期整改的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罰。
2.督促各液化氣經營企業制定完善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并落實專人負責記錄。
3.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加強設施設備管理,嚴格落實巡查制度,建立壓力設備校驗記錄表。
三、下步打算
(一)繼續強化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將安全檢查制度落到實處,采用明察和暗訪相結合的形式,加大對違反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氣企業加強對用戶的安全宣傳工作,定期組織入戶安全檢查。由各鎮人民政府繼續深入排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現象,定期向主管部門上報檢查情況,形成長效機制。
(三)我局將完善推廣安全清單制管理,加大安全生產檢查力度,加強隱患整改落實。以更堅決的態度、更細實的作風、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統各項工作責任落實,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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