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藥店監管工作報告
時間:2022-02-25 1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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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進一步落實好農村地區藥店疫情防控工作,因地施政,保障疫情防控措施,不擺樣子、不走形式切實發揮農村藥店前沿哨點作用。
一、結合實際制定農村藥店防控指南。
1、嚴格落實經營場所每日消殺和通風,做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做到先測溫自查后上崗;2設置店內隔離防護、一米線等防護措施,防止人員聚集;3、進店人員先測溫掃碼再銷售藥品,對無法提供吉祥碼的嚴格登記身份信息;4、對購買“一退兩抗”和止咳類藥品信息及發熱人員信息實名登記、實時上報;5、門口張貼“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內”,店內張貼防控流程圖、承諾書、“提醒發熱人員到發熱門診就診”、防控辦電話及投訴電話等溫馨提示。
二、與屬地政府步調一致落實防控要求。
會同其他職能部門約談藥店,緊抓宣傳教育工作,向藥店傳達疫情防控形勢,重申防控要求,并聽取經營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轉變監管與被監管的對立思想,與藥店經營者達成統一思想、統一戰線、共戰疫情的共識。同時,協調屬地政府派“熟人”暗訪、“生人”購藥等檢查形式,形成監管合力,
三、因地制宜嚴防農村防疫漏洞。
農村人口流動性小,“熟人社會”現象較為嚴重,存在購藥者不配合,經營者“拉不下臉”;一家有漏洞,家家鉆空子等問題。針對監管難點,屬地監管所加大監管力度,對藥店每日巡查、暗訪,對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藥店從嚴查處。從檢查情況來看,前期的宣傳成效明顯,所有藥店能夠積極參與到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中來,切實發揮“哨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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