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自查報告
時間:2022-11-10 1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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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供銷社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精神,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扎實推進綜合改革各項工作,區供銷社改革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供銷社落實綜合改革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區基本情況
區供銷社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有干部職工10人,其中科級干部6人。1997年改制后,原有5個基層社基本名存實亡,社屬企業資產基本空白。近年來,面對基層供銷社基礎薄弱,供銷業務經營萎縮,服務功能弱化,民生問題突出等諸多困難,我們把打基礎、圖生存、促發展作為預期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改革活社、服務立社、項目強社、產業興社”為己任,不斷強化基層組織建設,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推進體制創新,拓展經營服務領域,提升為農服務水平。在領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經營網絡建設、完善綜合服務社、扶持發展農產品基地、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目前,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引領專業合作社12家,社屬企業2家,村級綜合服務網點25家。現已初步形成經營、配送、信息、銷售為一體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已完成的改革任務、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貫徹中央、省市綜合改革文件精神情況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出臺后,我區成立了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分管領導和區供銷社、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區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指導部署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在廣泛調研和多方征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區實際,于2017年3月份出臺了《區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意見》,把深化供銷社改革納入全區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積極推進。2017年12月29日召開了全區供銷社綜合改革推進會,再次對加快推進全區供銷社綜合改革進行了安排部署,并對重點改革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制定了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二)積極恢復重建基層供銷社
1997年改制后,原有的基層社已不存在,近年來,我社按照先建陣地后服務再規范的要求加快網點布局工作。目前有3個基層社已恢復建設并運行,其中,基層社2017年3月注冊成立,制度章程已基本完善;王峴中心社2014年6月掛牌成立,改建經營門店200平方米;2018年,在該社的基礎上,區供銷社合作聯合社現代農業服務中心掛牌成立,2019年,該中心投資32.5萬元,新建經營設施建設項目已按期完成,經營覆蓋全區,并向區臨近的榆中縣、皋蘭縣、永登縣、景泰縣、靖遠縣、會寧縣、平川區等縣區輻射,形成有效營銷網絡,為開展多種經營服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供銷社1997年改制后,資產已買斷,目前重新掛牌,在區社的指導下,由原有職工經營。
(三)完善規范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
近年來,我社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精心組織選點,在人口集中的、、鎮,主動布點建成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綜合服務社12家,把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銷售納入農村綜合服務社,預計全年完成商品銷售總額500萬元,銷售農資化肥2500噸,農膜100多噸。通過打造村級綜合服務社,加快了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經營網絡向村民延伸,同時,承接了政府購買服務業務,促進了政府部門公共服務資源的整合,方便了城鄉居民的生產生活。
(四)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
綜合改革以來,我社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實現為農服務、助農增收,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重要抓手,堅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和“民辦、民有、民享”的原則。結合全區農業產業布局和優勢特色產業,指導基層供銷社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專業合作社建設步伐,通過基層供銷社先后領辦了城郊種植、明祥蔬菜種植、豐裕養殖等1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農戶達5200人,區社統一制作了專業合作社規章制度,已為12家專業合作社統一掛牌,有3家合作社獲省級示范專業合作社稱號。
(五)積極打造網上供銷社
為增強農特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加快我區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區委、區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快遞(物流)及農商貿市場融合發展的意見》(白政發〔2016〕35號),我社與區商務局積極溝通協調,聯合打造電商服務平臺,建成電商運營中心1家,鄉鎮電商服務站5家,村級電商服務點25家,其中,我社依托市電商公司掛牌成立了5家服務網點。
(六)積極構建農村現代流通網絡
按照市有配送中心、鄉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目標,強力推進農資連鎖經營,成立了農資配送中心,改造農資倉庫2675平方米,建成了鄉鎮級直營店5家,村一級經營網點25家。實行掛牌標識統一管理,年均銷售各類化肥0.75萬噸,銷售額6647萬元。
(七)努力化解歷史遺留問題
供銷社改制后,原有職工的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職工信訪事件頻繁發生。我社多次向區委區政府領導請示匯報,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化解多年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了132名職工養老統籌問題。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基層組織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原有鄉鎮基層供銷社及網點名存實亡,與農民利益連接不緊密,在恢復建設上任務較重。
2、新興業務人才缺乏。就區級供銷社機關來看,工作人員平均年齡偏大(50歲以上),思想僵化、觀念陳舊,創新思路和能力嚴重不足,缺乏年輕員工及新型專業化人才。
3、場地不足、資金缺乏,項目爭取存在較大困難。基層基礎薄弱,經營領域和規模偏小,在項目爭取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約和影響。
四、下一步的工作
根據中央11號文件、省委4號文件、市委67號文件和區委10號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總要求和圍繞全區“三農”工作大局,突出流通重點、夯實組織基礎,增強服務實力,著力創新發展。堅持擴大覆蓋與提升質量并舉,恢復重建與創新發展并舉,大力推進供銷合作社組織、服務、經營創新。全力實施“基層組織建設工程”,著力構建區、鄉鎮、村組織體系健全、經營性服務與公益性服務有機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協調完備的基層組織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服務平臺。
1、健全運行機制,全面完成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整合供銷社內部資源,理順體制機制,優化機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使之逐步由行政管理型向經營服務型轉變。增加人員編制,建立聯合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制度,著力構建以聯合社為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以企業為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的雙線運行機制。
2、深化基層社改革,夯實為農服務基礎。全面推進基層社恢復建設工作,通過勞動合作、資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種途徑,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入社,不斷強化基層社與農民在組織上和經濟上的聯結;同時,進一步加快完善治理結構,落實基層社“三會”制度,規范基層社和農民的利益分配,實現農民得實惠、基層社得發展的雙贏局面。
3、適應新形勢,規范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適應全區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化新形勢要求,改造升級村級經營服務網點,在中心村和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和社區規范建設規模適度、便于服務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開展農資供應、農產品收購、日用消費品經營、再生資源回收、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農村合作金融、土地托管、莊稼醫院、惠農政策落實等綜合服務,在人口相對集中的行政村實現村級綜合服務社全覆蓋,打造“十分鐘服務商圈”,打通為農服務“最后一公里”。
4、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發展。加大領辦力度,各基層供銷社、社屬企業要積極領辦生產類、流通類、加工類傳統專業合作社;按照“規范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市場化對接”的建設要求,組織涉農企業、種養大戶、經營大戶、涉農工商業者,創建一批制度健全、產權清晰、管理民主、帶動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精心指導、提升服務、創新方式、政策傾斜等措施,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產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省、市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同時加強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著力解決人員結構老化、“青黃不接”的問題,為全面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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