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繁榮農村經濟

時間:2022-04-26 0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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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繁榮農村經濟

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合作組織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當前必須抓緊抓好的一項工作。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存在著以下問題:其一,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狀態不好。其二,發展不平衡。其三,組織創建的依賴性強。其四,利益連接存在松散性。其五,資金來源存在約束性。其六,法律制度存在滯后性。

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中,應采取以下對策:

一、堅持走多元化發展、分類指導的道路。

隨著農業專業化、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具特色的地區專業化日趨明顯,而不同的產業對組織的要求各不相同。在發展農村合作組織時,應堅持多樣性原則,防止片面性,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讓農民自由地發展,不要盲目地推行什么模式,堅持先發展后規范、邊發展邊規范的方針。在組織形式上可以組建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等。同時,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興辦各種農村合作組織。把分散的各種農村合作組織,以社區或區域為單位組成聯合社,逐步形成自下而上的組織體系,這樣既便于更好地管理、協調、指導各種農民組織的工作,又可以壯大實力,提高抗御風險的能力。

二、深化體制改革,加強金融合作。

傳統的農村社區合作組織、信用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等三大農民組織,既是我國農民合作組織的重要資源,也是發展新型合作組織的重要依托,但由于受傳統體制的影響,這些組織存在著巨大的資源浪費,而農民自發形成的各種新型組織,卻能較好地規范農村私人信貸,引導和促進農民自我信用組織的發展。

三、堅持農民自愿,避免行政干預。本文來自

農民合作組織必須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從長遠看,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引導經濟發展方向,協調各個群體的利益關系,許多具體事務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也不該管,發展合作組織的職能,應逐步交由農民組織來承擔,這是必然的趨勢。政府應從鼓勵、支持、引導、協調等方面發揮在合作組織制度創新中的特殊作用。一是各級稅務部門應對合作社實行稅收優惠;二是要開通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降低流通成本;三要在用地方面給予優惠;四是開展對合作社授信的探索,改善對合作社的信貸服務;五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農業風險基金,重點扶持合作社;六是保險公司要擴大對農業風險承保的探索與試驗,要開辟新的險種,增加對農業市場風險,自然災害風險,病、蟲、藥害等風險的承保;七要加大對合作社的技術支持力度,鼓勵現職農技人員受聘于合作社或離崗參加合作社;八要鼓勵和支持合作社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九要加強管理,確定一個主管部門,給合作社一條向政府反映呼聲的渠道,這個主管部門應該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扶持一個產業的關鍵在于扶持支撐這個產業的組織體系。

四、加強行業管理,實行規范化運作,大力增強經濟實力。

合作社要結合自身的特點,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一要建立完善規范的合作社章程;二要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三要建立以年度為單位的分配制度;四要實行年度審計制度;五是合作社要盡量減少機構和專職人員,降低成本費用;六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和引導,切實提高農民的法制意識;七是合作社之間可根據自愿和實際需要,通過聯合組建專業合作聯社;八要大力增強合作社的經濟實力,目前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生產無公害食品,并打出標識,樹立品牌本文來自農產品分級包裝、貯運、銷售,通過經營活動健全機制和積累財力,有條件的以興辦小型加工和流通實體等手段,逐步提升經濟實力,從而增強其市場競爭力。

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必須市場化。

市場化合作的核心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所以首先就必須有一個好的經濟利益的結合體去運作,不然質量和銷售就沒有了依托;其次,有市場需要才有質量提高,市場流通銜接不上,質量再高也只是科研基地而已,不是農民的主戰場;再次,農產品質量的提高,是農產品競爭力增強的主要因素,但提高質量必須付出成本,成本的付出要考慮收益,如果銷售環節不能保證,即商品的價值難以實現,農民是不愿意付出的。

從總體上看,目前的農村合作組織大多是外部力量干預和滲透的結果,由于和農民的根本利益不一致,導致合作組織發展的遲緩、短暫,甚至使農民的利益受到損害。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經濟發展的問題,保護農民的權益,提高農民的收入,就必須建立起真正屬于農民自己的合作組織。只有這種真正意義上的、自發的農民合作組織,才能構成農村經濟發展的組織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