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反腐體制要走創新之路
時間:2022-01-11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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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7大確立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反腐敗斗爭具有方向性、全局性、戰略性的重大舉措,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探索反腐敗新路子的重大成果和智慧結晶,是我們奪取反腐敗斗爭勝利的重要的制度保證。堅持和進一步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走創新之路。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當務之急,應謀求六個方面的創新和突破。
第一,制定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操作規范,將五句話的原則要求細化為明確具體的規定。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不能停留在原則要求上,亟須出臺和實行統一的操作規范。按照統一意志、統一決策、統一部署、統一組織、統一落實的思路,規范黨委統一領導的內容;按照齊抓責任落實、齊抓三項工作、齊抓源頭治本、齊抓熱點難點、齊抓階段性目標的思路,規范黨政齊抓共管的內容;按照參謀建議、分解任務、檢查督辦、協調指導、綜合反饋的思路,規范紀委組織協調的內容;按照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住系統、堵住源頭、解決問題的思路,規范部門各負其責的內容;按照暢通渠道、體現民意、發揮作用、維護利益、保障權益的思路,規范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內容。
第二,形成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實施情況考核評估體系,確保操作規范落實。對考核評估的范圍、對象、內容、標準、程序、方式、時限以及組織實施、結果復核、評估效力等,逐一做出規定。應盡量定性化、定量化、指標化,力戒規定模糊、界定寬泛、彈性過大、無法操作,避免出現制度雖好卻落實不了的現象。
第三,明確組織協調任務,更好地履行組織協調職能。進一步明確紀委內設機構的組織協調任務,理順關系,并對其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第四,構建落實部門各負其責的機制,促進部門主動負責。在部門普遍實行五項制度:即年度反腐敗任務分解制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度、檢查督辦制度、述職報告制度、考核獎懲制度。五項制度完善配套、上下統一、狠抓執行,便會形成壓力和動力并存的制約機制。同時,在各級普遍成立落實反腐敗重點任務協調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年度部署的反腐敗重點任務和部門職能,組成若干協調組,確定牽頭部門和參加單位,分解任務、明確目標、落實責任、規定時限。
第五,拓寬公眾參與反腐敗的渠道,將公眾積極性和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在完善信訪舉報等監督制度的基礎上,采取六項舉措:即建立公眾反腐倡廉建言獻策網站或開通電子政務通道;建立公眾監督網絡;建立定期向社會通報反腐倡廉情況制度;建立公眾評議黨風廉政狀況制度;建立反腐敗民意測驗評價體系;建立走訪和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制度。
第六,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增強其效力。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3年來,很多地方制定了具體實施意見和檢查考核辦法,但尚存在不足和缺陷。因此,有必要在近幾年實踐基礎上,總結好的經驗,形成統一的實施意見和檢查考核辦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害和關鍵問題是責任追究。目前,責任追究仍是個薄弱環節。應出臺統一的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規定要細,界定要清,措施要硬,處理要嚴。應注意強化組織處理手段,特別應針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軟不追硬、追疏不追親”等現象,細化相應的制約措施。通過出臺和實行責任追究實施辦法,促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認真貫徹實行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方針更好地在全黨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