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個性化執政需審慎

時間:2022-02-03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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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個性化執政需審慎

中共中央已明確提出要以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古人云:不以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在沒有法律規章制度約束條件下的官員個性化執政會有什么樣的結果。封建社會的帝王都是至高無上的,都是根據個人意愿來治理國家的。結果怎么樣?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史上,雖有幾位稱得上是名君的,但在他們的執政期間又有誰沒犯過錯誤?有誰沒留下遺憾?歷史已經證明,封建主義是必然要滅亡的,完全個性化的人治模式是不可取的。劍橋大學有句著名的校訓:讓制度來管理劍橋比人更重要。由此可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俗話說:好的制度能使壞人不敢做壞事,壞的制度能使好人變壞。

當然,現代社會也不需要高度的中央集權,因為各地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了我們不能搞同一種模式、同一個標準,應該是在法律、政策、規章制度允許的范圍內,給各級地方政權組織一定的自主權,讓各級官員根據各地的地方特色和自身條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個人的聰明才智,從現實出發,制訂切實可行的施政綱領,才能真正促進地方發展,真正為老百姓謀利益。改革開放以來,各經濟特區在中央特定政策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地方政權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和自主權所取得飛速發展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因此,完全失去制約的官員的個性化執政審慎,應在各項法律、政策、規章制度完備的條件下,在一定范圍內,讓各級官員都有一定的發揮個性化自由空間的執政理念才是符合當今社會發展需要的,才真正做到了執政為民。“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