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業實施體會

時間:2022-05-09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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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業實施體會

一、充分認識《綱要》的重要作用

《綱要》在回顧總結過去慈善事業取得的成果和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今后五年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這對今后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慈善事業在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動文明進步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綱要》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創造良好的環境,鼓勵、引導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慈善事業,加快我市慈善事業的發展步伐。

二、明確指導思想,堅持基本原則

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委領導、政府推動、民間運作、行業發展、制度規范、全民參與”的發展方針,逐步完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政府對各類慈善事業主體的指導、支持和監管,積極培育公益慈善組織,大力推進社會志愿服務,不斷創新慈善載體形式,廣泛傳播慈善文化,加快普及慈善意識,鼓勵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慈善事業,形成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開創公眾普遍參與、社會捐贈和志愿服務顯著增長、公益慈善組織運作高效公開透明的慈善事業發展新局面。

要堅持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平等自愿原則。慈善捐助者自主實施捐贈行為,自行決定捐贈的規模、方式和用途。維護受贈人的尊嚴,保護受贈人的隱私,禁止強捐、索捐、變相攤派等行為。二是公開透明原則。各級各類慈善組織應對慈善捐贈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評估等信息進行公開,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有關捐贈人信息的公開,應征求捐贈人意見。三是鼓勵創新原則。鼓勵各地各行業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資源、加強慈善捐助管理與監督、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新機制、新方式。四是依法推進原則。堅持依照法律法規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積極推動制定有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法規和政策,依法培育、監管公益慈善組織,規范慈善行為。公益慈善組織充分發揮運作主體作用,依法開展慈善募捐和資源調配等活動。

三、認真落實《綱要》的主要目標與重點任務

1、大力傳播慈善文化。《綱要》明確指出,慈善文化要全面普及,慈善理念要廣泛傳播,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社會責任意識要逐步增強,讓越來越多的公眾、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入慈善行列,讓慈善逐步成為社會風尚和人們生活方式。各有關部門和社科研究機構要加強對慈善理論研究,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不斷總結推廣慈善事業發展經驗,積極借鑒國際發展慈善事業的先進理念和經驗,加強榕臺慈善文化交流,努力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慈善事業發展道路。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慈善知識和慈善人物的先進事跡,積極推動現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要對制作、播出、刊登慈善廣告、慈善捐贈公告的行為給予引導和鼓勵,并依照國家政策適當減免相關費用。教育部門要加強慈善學科建設,制定慈善教育計劃,指導學校在德育課程中培養慈善意識,弘揚慈善精神,并納入學生素質評價內容。

2、規范慈善募捐主體和行為,創新慈善募捐形式。只有具備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面向社會進行募捐。要吸引公眾通過在線捐贈、慈善消費以及慈善義演、義賣、義展等多種渠道參與捐贈。推動企業、單位、家庭、個人“項目基金”、“冠名基金”等定向捐贈方式的發展,擴大慈善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的覆蓋范圍,經批準,可在公共場所設置固定捐助站(點),為廣大群眾捐贈提供方便。

3、明確慈善救助功能,拓寬慈善事業發展空間。慈善救助項目主要是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殘疾人、低收入居民、受災群眾、困境少年兒童等群體的基本生活。要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和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的服務,積極建設慈善超市,為進一步發展慈善事業開辟廣闊空間。

4、加強慈善隊伍的建設。要落實專職慈善工作者的職稱、待遇、福利、薪酬和社會保險等政策,增強慈善事業從業崗位的吸引力。不斷壯大慈善隊伍,推動制定慈善行業從業標準和職稱評定標準,提升慈善行業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導機關、學校、企業和各界人士參與慈善活動,促進志愿服務經常化、普遍化。要結合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慈善志愿者隊伍,健全志愿者權益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的注冊管理、教育培訓、時間積累、績效評估、獎勵表彰等制度,推動志愿服務廣泛、深入、持久開展,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求。要大力培養提高專業慈善隊伍的素質,可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大型公益慈善組織,加快培養慈善事業發展急需的理論研究人才、高級管理人才、項目運作人才、專業服務人才、宣傳推廣人才等。大力推動慈善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工作,可委托高等院校編寫規范化培訓教材,設置有針對性的培訓課程,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不斷豐富慈善工作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5、大力加強慈善機構網絡建設。逐步完善現代慈善組織體系,加快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慈善網絡建設,使慈善服務網絡全面延伸到所有城鄉社區。同時,要推進公益慈善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吸引更多國內外慈善資源為我市慈善事業發展服務。

四、加強對慈善事業的領導

1、慈善事業是黨和政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必須加強對慈善事業的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倡導文明新風,高度重視慈善事業,將慈善事業擺上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及時安排聽取慈善工作的匯報,幫助解決有關人員、資金、辦公場所、交通等困難,為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提供必要的條件。

2、進一步把發展慈善事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弘揚扶貧濟困、誠信友愛、互相幫助、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把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行業評比的指標體系,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

3、加大對慈善事業發展的支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公益慈善組織承辦相關具體事務等方式,為公益慈善組織發揮作用創造更大空間。要不斷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對慈善事業的投入。適時出臺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法規,形成有利于慈善事業發展的多層次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和落實社會募捐和捐贈的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政策,以支持推動慈善事業的發展。

4、建立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機制,適時設立慈善管理辦公室。加大對慈善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對公益慈善組織在社會動員、購買服務、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建立政府部門與公益慈善組織之間的協調機制,形成政府協調機制與行業協作機制互補,政府行政功能與行業自治功能互動,政府管理與行業自律有機結合的公益慈善組織管理格局。

5、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統計制度,及時公布慈善數據,定期慈善事業發展報告。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的年檢和評估工作,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財務和審計監督、輿論監督、公眾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公益慈善組織監督管理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慈善工作管理服務職能,完善指導、服務、協調和監管機制,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推動有關制度的制定與落實,為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規范、高效、優質的服務。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情況,及時向國家民政部慈善捐贈信息中心提供數據信息,參與“中國城市公益慈善指數”公布,增強省會城市慈善事業的透明度。

6、要切實加強各種公益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完善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慈善活動,不斷創新慈善活動的內容和形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社會公信力,增強服務社會的能力,為加強慈善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各縣(市)區和各單位要參照《綱要》和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提出本地區、本單位發展慈善事業的具體目標、任務,切實抓好落實,把我市慈善事業的發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