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省干線公路治理措施

時間:2022-01-10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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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省干線公路治理措施

一、治理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三個服務”為主線,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全市國省干線公路通行能力為目標,更好地滿足經(jīng)濟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推動公路又好又快發(fā)展。

二、治理工作的范圍和內(nèi)容

(一)治理工作的范圍

對我市境內(nèi)的3條國道

(二)治理工作的內(nèi)容

1拆除公路上的違法占道攤點貨棚。

2清除公路路肩及公路用地范圍內(nèi)的臨時性建筑物。

3清除公路上亂堆亂放的砂、石子、磚、預制、水泥、打場曬糧等影響公路暢通的障礙物。

4拆除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nèi)未經(jīng)許可的非交通標志牌、龍門架、洗車加水點等影響公路整體形象的違法設施。

5治理公路過境路段“臟、亂、差”嚴重的集鎮(zhèn)。

6依法處理公路兩側(cè)紅線控制區(qū)的嚴重違法建筑物。

三、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任組長,成立市國省干線公路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交通局局長任副組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市建委總工程師、市交通局副局長、市糾風辦科長、市公路局局長、各縣(市、區(qū))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市、區(qū))長等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路局,具體組織實施專項治理工作。各縣(市、區(qū))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gòu),組織專班,積極參與、配合這次全市的專項治理工作。

四、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發(fā)動階段

對各地國省干線路段治理的內(nèi)容進行調(diào)查摸底,市政府制發(fā)開展全市國省干線公路專項治理通告。各縣(市、區(qū))路政大隊組織專人。取證后分類造冊匯總,并按照法定程序下達違法行為通知和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各縣(市、區(qū))交通公路部門要利用媒體、報紙、張貼宣傳標語、送法上門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條例》認真細致地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取得公路沿線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集中治理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二)集中治理階段

逐條道路進行治理。每治理一處,由市公路局路政支隊具體負責組織各縣(市、區(qū))路政執(zhí)法人員。各縣(市、區(qū))政府要組織交通、公安、交警、城建、國土資源等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參與聯(lián)合集中治理。

(三)總結(jié)階段

認真進行總結(jié),專項集中治理結(jié)束后。并將治理情況通報各地,同時,進一步落實道路治理責任制,由各縣(市、區(qū))政府與交通公路部門、沿線鄉(xiāng)(鎮(zhèn))政府,簽訂長期共同治理責任書,以確保我市國省道干線公路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