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企業治理措施

時間:2022-01-12 10:43:00

導語:違法排污企業治理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違法排污企業治理措施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為重點,保持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效,持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后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和重點環保案件后督查。

1對年和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城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保護區或周邊化工企業沒有防止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污染環境有效措施的一律掛牌督辦。加強湖環境綜合整治。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協作配合,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印發的關于加強湖水資源環境保護的決定》常發[]1號)和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39號《關于湖環境綜合整治會議紀要》要求,認真開展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力度。重點整治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以及污泥外排或棄置造成環境污染的問題。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規范已投入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臺帳建立工作,按日記錄進出水水量、水質、污泥產生量與處置情況、主要設備運行狀況等,按月記錄用電量、運行成本等,于每月1日前向市環保局報送上月污水處理廠運行月報表。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整治垃圾填埋場中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已經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的直排滲濾液和滲濾液超標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問題。

4對年掛牌督辦、重點信訪案件、領導批示案件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后督察,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要求。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環境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控制鋼鐵行業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鋼鐵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和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鋼鐵企業。

(三)繼續開展涉危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整治。

對各類化工企業及其它重污染行業,必須明示污水排放口,其他非法排污口及暗管一律拆除或封堵。污水排放口必須按要求設置在線監測裝置。事故狀態下有毒有害廢氣排放要有可行的應急措施。對各類小化工企業進行排查,對違反產業政策的企業要按規定予以關停;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企業要責令立即停產整改、補辦手續,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要予以關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在市環保局下設辦公室,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各鄉鎮(辦、場)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要將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根據整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盡快組織實施。

(二)采取綜合措施,強化全面整治。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基礎上,環保部門要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發改和經貿等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兩高一資”鋼鐵和涉砷企業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淘汰一批行業產能過剩、技術落后、污染環境的生產能力,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并嚴格項目監管;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行政機關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門要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并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監管,集中整治污水超標排入下水道、影響污水廠正常運行的工業企業;工商部門要依法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監管部門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停、限電等有效措施。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金融信貸、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

(三)加強分類指導,嚴格環境執法。

環保部門要強化分類指導的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責任;單位和產品獲得各種先進、優質產品稱號的要按程序取消其資格和稱號;對企業法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要向相關單位做出通報。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行動、存在問題較大的地區和部門,將予以“區域限批”行業限批”和限制資金補助、項目審批的處罰。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并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公眾監督。

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監管,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

要充分利用電臺、報紙、互聯網等多種傳媒手段,加大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大力宣傳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宣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工作措施以及治污減排的決心,深入報道全市環境安全形勢,揭露重大環境問題,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健康憂患意識,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保護環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有關單位要及時公布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披露違法排污企業名單,曝光一批有影響的環境違法案件,形成集中整治企業違法排污的高壓態勢。要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為環保專項行動深入扎實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