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4 07: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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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論文

城市化論文:農民城市化的阻礙與發展概述

本文作者:阮興文工作單位:中共云南省委黨校

農村集體的土地無權平等參與城市化發展進程,農民無權共享現代城市化發展帶來的文明成果。概言之,城市化是不向農村集體土地和最不利的農民開放的。同時,《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即我國排斥了鄉村自主進行城市化的任何可能性,使得民眾只能在政府指定或者承認的國有土地上進行城市建設。④這即是說,如果某一農村沒有得到政府的承認,即便是該農村區域實現了人口與產業的聚集,實現了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的轉變,那么,其就依然屬于農村。例如,江蘇華西村在2008年時,土地面積已經從原來的0.96平方公里擴大到35平方公里以上,人口由原來的1000多人增加到35000多人,擁有8大公司,固定資產超過60億元的華西集團,累積給中央和地方財政交納的稅收達8億多人民幣,⑤然而,在法律上,卻依然屬于農村,而非城市。即使在“攤大餅”式的城市化擴展中出現的“城市包圍農村”的“城中村”現象,也正在被以“城中村改造”的方式國有化征收著。雖然“城中村改造”在一定程度能為被征收農民提供當時較合理的補償交換條件,但當這一輪國有化征收改造完畢后,被“改造”的農民將永久失去自己原本的土地發展權(溢價歸公)。

本質上是農民參與城市化、實現農民市民化的問題。我國目前歧視性的制度安排和城市化發展模式,已導致了扭曲的“半城市化”問題,嚴重損害了城市化發展中農民的合法參與權等,因此,應賦予農民平等參與城市化的各項權利。1、賦予被征地農民平等的市民資格。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⑥“是人類不能出讓的生存條件和再生條件。”⑦在高速城市化進程中,農村集體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也幾乎是惟一的財產。其還承載著13億中國人的糧食安全和7億農民的生存和發展,理應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因此,我們沒有理由為了更多的人的更大利益而剝奪少數人的自由,我們也沒有理由為了更多人的更大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⑧尤其是目前“圈地運動”式的城市化擴張,可能往往還不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就此,有學者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乃旨在平等地改善不確定的任何人的機會,他與那種以人們可預見的方式致使特定的人受損或獲益的做法都是極不相容的。⑨因此,在農民因城市化發展而作出犧牲,失去自己的土地財產時,應從法律制度層面上保障農民獲得名副其實的市民資格。凡是沒有根本解決失地農民的市民身份和市民待遇問題的,一律不得征占農民土地。這是落實黨的“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戰略思想的具體體現,必將從法律制度上為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提供根本保障。實踐已證明“:既保護也限制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條款和這些法律條款的權威性是很寶貴的資源。”⑩即“只有在公共收益明顯大于個人因正常期望受挫而蒙受的損害的情形中,才能允許對私域的行為予以必要的干預,并且應當提供一種手段,使人們能夠確定某個特定目的是否已重要到了足可以證明為實現這個目的而對社會正常運行賴以為基礎的原則進行破例為正當。”輯訛輥2、賦予農民平等參與城市規劃的權利。權利正義論的差別原則要求,城市化建設應該在公平的機會平等條件下對所有人開放,并且應該有利于社會之最不利成員特別是城市化中農民的最大利益。另外,世界城市化的發展規律也早已證明,城市化是人類經濟社發科學發展的一種文明結晶。規劃是城市化科學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因此,應依法賦予被征地農民平等的城市規劃參與權,農民群眾平等參與決策的城市發展規劃,才可能是科學的城市化,也才是農民自己的城市化。農民平等參與城市化規劃的權利主要應包含如下內容:一是農民依法享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參與決策權。

在進行規劃時,農民特別是被納入未來城市發展范圍的農民,依法應當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凡是絕大多數農民反對的規劃,不能通過實施。規劃一旦依法確定,具有法律效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調整。二是農民應有參與城市化方式的規劃選擇權。即農民是以保留集體土地抑或是放棄土地的方式參與城市化建設,何時決定參與等,應由農民自己選擇。三是農民參與城市化后應得到平等的市民化待遇,進而讓該部分農民提前享受城市化發展帶來的文明成果。賦予農民這一權利,能有效抑制“攤大餅”式扭曲的城市發展觀和政績觀,擊碎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幻想”,實現耕地的有效保護和國家糧食安全,最終促進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3、賦予農民集體土地平等參與土地市場交易的權利。“契約與自由同義,沒有契約就沒有自由。”輰訛輥“正是通過契約人們才獲得自由。”輱訛輥一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有成為真正可交易的商品,并能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才能充分體現其應有的經濟價值。賦予農民平等參與土地市場交易的權利,前提條件是首先應取消政府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級交易市場的壟斷權,轉變職能,并退出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恢復政府本來的市場監管者角色。二是應依法科學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規劃經政府、農民代表和專家學者等民主協商議定,并經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依法發生法律效力,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凡是納入規劃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都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平等參與市場交易。三是應整合現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平臺和市場,建立規范統一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平臺和市場,實現交易的便利化和低成本。四是應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所得稅,并在農民、政府和用地者之間確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實現多方共贏。4、賦予農民平等參與城市化建設的權利。我國目前的城市化基本上是當地政府一廂情愿的城市化,甚至是某些少數官員的“政績”城市化。咋一眼看去,高樓林立,燈火輝煌,還經常被冠以所謂的“最合適人類居住城市”、“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城市”等等稱號的也不在少數。但當你深入其中,才會深知其名不副實,與科學發展觀相差甚遠,嚴重缺乏廣大市民特別是農民群眾的積極參與,不是廣大人民群眾樂意居住和生活的城市。譬如目前一些地方熱推的“趕”農民上樓的所謂城市化例子,就是最好的佐證。究其根源,在于被征地農民平等參與城市化建設權利的缺失。因此,應當依法賦予農民利用自己土地參與城市化建設的選擇權,即有權要么在自己的土地上進行城市化建設,要么是以放棄土地來參與政府主導的城市化建設。如果是前者,農民有權依法進行規劃,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如果是后者,政府依法征收了農民土地,應為失地農民提供適格的市民身份,讓農民以市民身份參與城市化建設,共享城市化文明成果。為實現這一權利,應從制度層面賦予地方立法權,出臺適合當地城市化發展實際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可操作性的被征地農民參與城市化建設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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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模式比較論文

●從1800年到1980年的180年間,世界人口增加了3.5倍,而城鎮人口增加了35倍。城市化水平從5.1%上升到40%,發達國家已經達到75%。

●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城市,以2%的國土面積創造了97%以上的社會財富。中國現有的600多個城市以0.43%的面積創造了68.6%的國內生產總值。

●據匡算,我國一個中等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將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10萬人左右,僅帶動基礎設施投入就達20億元。從我國十五發展計劃看,城市化將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源,全國范圍內將掀起新一輪城市化高潮,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

●這里介紹了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在規劃建設上較有代表性的兩個城市的經驗。江蘇省徐州市實施“東進、南擴、北造、西延”,大規模轉移農村勞動力,大力吸納外來人口,并改革調整不適應形勢要求的制度和政策,深化戶籍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城市建設投資體制和市政公用行業四項改革,走出一條城市化的新路。而山東省濟寧市則采取構筑城市群的做法擴大城市的發展空間。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城市化進入快速發展時期,東部沿海地區借助對外開放的先機和經濟發展的優勢,迅速崛起了一批現代化大中城市,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區等五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帶動全國城市化水平從1980年的19%上升到1999年的30.4%。

從“十五”發展計劃來看,城市化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源,全國將掀起新一輪城市化高潮,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根據國際經驗,徐州市已開始向工業化中期邁進,工業化水平達到46.4%,但城市化水平卻只有31.9%,城市化水平低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去年,江蘇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重大決策,全省將進一步突出四個特大城市(蘇州、無錫、南京、徐州)和構筑三大城市圈――――蘇錫常、南京和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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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動與城市化研究論文

城市化是現代化過程中最富生氣和活力的形態之一,產業革命以來城市化浪潮靡滿全球的社會現實已充分證明其本身的普遍性。與此同時,在人文社會科學界,至少有社會學、人口學、地理學、經濟學、歷史學等不同學科的專家學者對此給予熱情的關注。紛繁復雜的城市化理論,林林總總的城市化研究成果,又使“城市化”概念本身顯得模糊不清,甚或無所適從。大體而言,社會學家從人類行為方式的角度考察,認為城市化是人們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由農村社區向城市社區轉化的過程;人口學家強調城市化是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地理學家視城市化為一種地理景觀,認為城市化是鄉村地域向城市地域的轉化過程;經濟學家側重于產業結構的變化,認為城市化是人們從農業向非農業部門轉變的過程;歷史學家則認為,城市化是一個變傳統農業社會為現代工業社會的歷史過程。

應當說,從不同學科的基本特征出發,給予“城市化”不同的概念和內涵,是學術史上的正常現象。值得重視的是,無論學者們給予“城市化”多少不同的概念,有一種“較為主要的提法”已被多數學科所接受,這就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即為城市化,因為,社會是一個以共同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的人口集團,城市作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單元,必定集中一定數量的人口;而人口集中的來源必然來自農村。較早提出這一概念的埃爾德里奇(H.T.Eidridge)認為:人口集中的過程就是城市化的全部含義。人口不斷向城市集中,城市就不斷發展。人口停止向城市集中,城市化亦隨即停止。(注:參見于洪俊、寧越敏:《城市地理概論》,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年版,第17-18頁。)《大英百科全書》的定義是:

城市化(Urbanization)一詞,是指人口向城鎮或城市地帶集中的過程。這個集中化的過程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城鎮數目的增多,二是各個城市內人口規模不斷擴充。(注:北京市社會科學研究所城市研究室選編:《國外城市科學文選》,貴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頁。)

由此可見,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乃是城市化的核心所在。

城市化也是中國近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本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尤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隨著城市史研究在國內外的普遍展開,人口流動與中國近代城市化的研究已經取得相應的成就,對此進行學術史意義上的檢討,或許會對中國近代城市史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一檢討中外學者關于中國近代人口流動與城市化的研究歷程,以本世紀70年代為分界,我將此分為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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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遷移與城市化論文

80年代以來,從不同學科研究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涌現。作為經濟和社會雙重轉型條件下的重大現實問題,中國近年來的快速城市化以及農村人口大規模向城市的遷移和流動,對經濟發展和社會整合等多方面正在并將繼續產生深遠影響,由此也決定了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口和發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領域之一。

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進展,但在理論建構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帶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經過早期以數量型為主的迅速發展后,現在是對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進行回顧與總結的時候了。本文將對1978至1998年中國(大陸)中文學術期刊上發表的專題研究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的資料進行回顧和總結,資料來源主要依據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人口學》專題②,根據標題中的關鍵詞進行檢索,另外也補充了一些《人口學》專題中沒有收錄的論文,由于遷移研究、特別是城市化研究散布于眾多學科,以及檢索手段的不完備,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歡迎指正。

一、關于人口遷移研究的簡要回顧

從70年代后期開始,中國人口科學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期。由宏觀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決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點集中在人口再生產方面,有關人口遷移和流動的研究很少見,只有一些介紹國外人口遷移狀況和政策的資料零星散布于各類期刊。

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口遷移特別是非農產業部門的勞動力遷移調配納入了國家計劃之中,從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動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關人口遷移和勞動力流動的研究幾乎是空白。改革開放以后,隨著農村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改革的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顯化及其轉移問題開始成為一個研究熱點,并逐步向相關問題和學科擴展,形成跨經濟學、地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動人口的劇增強化了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對人口流動問題的關注,從80年代中期起,我國東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繼開展了流動人口調查。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調查了中國人口遷移的狀況,為遷移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資料支持。進入90年代以來,政策研究部門和學術研究機構繼續對80年代后期開始對社會形成強烈沖擊的“民工潮”展開了較為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帶有濃厚的經濟學和社會學特色。

仇為之(1981)發表的“對建國以來人口遷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檢索到首篇對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的論文。從1981到1983年,檢索到的遷移和流動研究論文僅有5項。從1984年開始,遷移和流動研究開始迅速發展:1984年檢索到11篇論文,1985年為22篇,1988年成為遷移和流動研究的一個高潮,有41篇論文。1995年形成一個新高潮,論文達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個階段:1981至1987年為起步階段,這一階段遷移和流動方面的資料極其缺乏,研究理論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論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規模的調查,但這一階段為后期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在專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編的《中國人口遷移》較系統地總結了建國后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遷移活動,包括邊疆地區的開發型移民、水庫移民、自流人口問題等。胡煥庸等(1984)編著的《中國人口地理》和孫敬之(1987)主編的《中國人口》叢書,都有專門章節討論人口遷移,為之后的人口遷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資料基礎。李德濱(1987)的《黑龍江移民概要》總結和分析了解放后至80年代初自發或組織遷入黑龍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價值。1988到1995年為人口遷移研究大發展階段,研究成果迅速涌現,初步確定人口遷移和流動研究的框架地位。這一階段的大發展,??搜Э品⒄溝淖隕硪?笸猓?褂屑阜矯嫻撓欣?蛩兀閡環矯?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人口的流動性大大加強,要求學術界對此問題開展專門研究;另一方面資料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主要如《中國人口》叢書,戶籍遷移統計資料的整理和,中國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鎮遷移調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動人口調查”,以及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都為遷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礎(莊亞兒1995)。綜合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的研究如李夢白等(1991)對大城市流動人口狀況進行了較全面的總結和分析;楊云彥(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抽樣數據對人口遷移狀況作了較詳實的分析;彭勛等(1992)從理論上探討了人口遷移的學科體系。1996年以來是人口遷移研究開始走向深入的階段,研究成果在數量上的擴張已經明顯緩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創新、國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學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從研究內容上看,其覆蓋的內容廣泛。其中,主要可分為三大組成部分:第一部分為對遷移進行綜合性研究的論文,約占總數的37%,包括全國或地區性人口遷移的狀況、過程、流向及其結構特征,遷移的一般理論與方法等內容;第二部分為對人口流動、暫住人口、“民工潮”等課題進行研究的成果,這?徊糠質?孔疃啵?頰甲蓯??7%,其中相當部分是對流動人口管理、包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提出的設想和建議等;第三部分為專題研究,包括環境移民、開發移民、水庫移民、婚姻遷移、跨國遷移和流動等,這一部分約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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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城市化鄉村旅游管理研究論文

摘要:對旅游影響的研究從地理學、人類學和社會學的三重視角入手,得出旅游影響是互為條件的復合體系的論斷。旅游影響的作用機理體現在鄉村作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雙重角色,由旅游開發引發的鄉村旅游地城市化包括適度城市化、過度城市化和滯后城市化三種類型,旅游消費觀念的變化、文化生態的異質性、政策效應和開發成本的經濟性、鄉村經濟發展的自覺需要是產生城市化問題的四重動力。針對鄉村旅游引發的城市化問題,提出合理規劃、營造特色、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旅游產業要素體系、建構統一的資本和人力資源平臺等應對措施。以引導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旅游影響;鄉村旅游地;城市化;調控對策

一、引言

鄉村城市化亦稱鄉村城鎮化,體現的是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并向城鎮性質的居民點集聚。鄉村地區轉變為城市地區或在鄉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漸增長的過程。鄉村城市化是一個復合的動力系統,工業化是城市化初始階段的主導推力,隨著我國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的結構轉型和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體制轉型的“雙重轉型”的不斷推進。鄉村城市化已經與市場化和國際化取向的改革緊密相關,超越了工業化的范疇。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探索和優化鄉村城市化的動力已經成為各界關注的重要命題。旅游開發是近些年來鄉村地區加快發展的重要依托,深入分析鄉村城市化進程中的旅游影響機制及動力系統,科學審視鄉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應及程度界定,進而提出相應的調控對策,不僅對于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發揮積極的指導作用,同時對于優化農村產業結構,調控城市化動力機制,科學推進鄉村城市化進程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旅游影響研究述略及效應評析

旅游活動對地區的影響研究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議題,旅游從本質上講是旅游行為的空間移動,這一動態的移動過程帶來的影響層面主要涉及經濟發展、生態環境和社會文化三個方面,這也解釋了現有相關成果的研究視角源于地理學、人類學和社會學等三個學科的原因。從地理學的視角來看,旅游本身由三個主要成分組成,即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和聯系客源地與目的地之間的旅游通道。其中,旅游目的地研究是其中的主體,Smith(1978)認為不同類型的旅游者對旅游目的地的影響具有一定的規律;Doxey(1976)對目的地居民的態度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憤怒指數”。而旅游影響機制的效應研究,則以Butler(1980)提出的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理論為代表,他認為旅游者數量、類型和發展歷史是影響旅游目的地不同發展階段的決定因素,從而形成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旅游影響,進而奠定了地理學視角的旅游影響研究的基本基調,即從旅游地主客關系的角度探討旅游活動對旅游目的地的影響,輔之以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的理論闡釋,形成了日趨復雜的研究框架。這種傾向性對國內的相關研究產生了極強的示范效應和導向作用。1980年代以來,國內旅游地理學界關于旅游影響的研究全部集中在旅游者以及旅游地居民對旅游影響的感知與態度的分析方面,且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針對某一類型的案例地開展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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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進程動力研討論文

論文摘要:本文基于VAR模型及其協整分析,利用Granger因果檢驗法及方差分解,對我國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升級與城市化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結果表明:我國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升級有力地推動了城市化進程,但產業結構升級對城市化的貢獻率只有15%左右,沒有充分發揮其對城市化的推動作用。因此,要充分發揮產業結構升級對城市化的推動作用,就要使產業結構升級與城市化協調發展并實現有效互動。金融發展對城市化的促進要在金融規模擴張的同時,注重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

論文關鍵詞: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城市化

城市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趨勢和重要過程。改革開放之后,我國城市化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07年的44.94%,18年間增幅達到27%,我國也從以農業經濟為主進人到以城市經濟為主的社會形態。

我國學者分別從工業化、產業結構、金融發展、制度與政策等角度,研究了我國城市化的主要動力問題。但是,這些研究大多都基于理論分析,或簡單線性回歸的實證分析,僅從一個角度研究我國城市化的推動力。本文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用非平穩時間序列分析方法,考察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升級與城市化之間是否存在長期均衡關系及短期因果關系,在此基礎上,就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升級對城市化的貢獻率作出具體判斷。

一、金融發展、產業結構升級與城市化的關系

城市化的實質是由于生產力變革引起的人口和其他經濟要素從農業部門向非農業部門轉移的過程。從城市化發展階段看,城市化初期產業結構中農業占主導,工業次之,服務業比例最小;加速時期工業比重最高,服務業次之,農業最小;高級階段則是第三產業、工業、農業依次排列這顯示出城市化各階段與產業結構升級的對應關系。產業結構的升級促使勞動力由第一產業逐步向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聚集,農業從業者向非農業從業者轉變,加快了城市化的進程,并吸引了更多的產業和人口向城市遷移。而城市化對產業化升級起著支撐、拉動作用,其內在機制表現為投資形成、投資導向和產業整合三個方面。因此,產業結構的升級與城市化進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即以第二、三產業的比重增加為標志的產業結構升級會推動城市化進程,促進城市化率的提高;反過來,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化率的提高,又會帶動產業結構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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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城市化和諧社會論文

摘要:農村城市化滯后的根本原因是經濟體制的束縛和現有政策的限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對實現農村城市化具有指導作用,實現農村經濟、人口、社會城市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根本和目標。推進農村城市化,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農村城市化適度發展、以市場化為取向、以產業的發展和集聚為依托,在制度創新過程中推進農村城市化。

關鍵詞:農村城市化;和諧社會;對策建議

我國的“三農”問題,即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困擾經濟發展、阻礙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問題之一。加入WTO后,激烈的國際競爭使得“三農”的矛盾更為突出。我國的理論和實際工作者提出了許多解決問題的方法,如加快結構調整、改革傳統的農業經營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轉移支付力度等,但都無法回避由于農業人口過多而導致的生產能力過剩、商品需求不足、收入增長緩慢等問題。因此,關鍵在于大力推進農村城市化,加快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促使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以此帶動農產品的商品需求,促進結構調整,提高農民收入,從而縮小城鄉差距,更好地實現新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目標。

一、農村城市化理論綜述

關于農村城市化的理論研究,西方學者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理論。古典經濟學創始人威廉·配第最早從經濟發展的角度揭示了人口流動的原因。在其著作《政治算數》中,比較利益差異被看成是人口流動的直接原因。在20世紀50年代末,唐納德·博格等人提出了人口流動的“推力—拉力”理論,認為人口流動是兩種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結果。舒爾茨等人的投資與收益理論則把人口流動看作是一種投資行為,從而用投入與收益的比較來做出判斷。劉易斯、拉費僑根森和托達羅先后分別建立了鄉—城人口流動模型。法國發展經濟學家佩魯于1995年提出了“增長極理論”,指出通過能對臨近地區產生強大輻射作用的“增長極”的優先增長,可以帶動相鄰地區的共同發展。而后繆爾達爾針對“增長極”對其他地區的不利影響,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經濟結構理論,利用“擴散效應”和“回波效應”的概念,說明了經濟發達地區優先發展對其他落后地區的促進作用和不利影響,提出了如何既充分發揮地區的帶動作用,又采取適應的對策來刺激落后地區的發展,以縮小地區間的發展水平的差異。國外學者關于城市化的理論大多以西方國家為研究對象,所得結論更適合于西方國家。盡管許多結論對我國農村城市化有很大的啟示,但是我國農業人口眾多,又有特殊的制度安排加劇了城鄉之間的分割,使得農村城市化問題顯得更加復雜。因此,我國農村城市化借鑒國外研究成果的同時,必須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化理論,以便提出合理建議。國內關于城市化的研究主要是在國外理論研究的基礎之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通過對現狀的分析研究,找出影響我國人口流動、遷移的因素。張培剛教授在20世紀40年代,指出擴張的經濟中,工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彈性,總的說來要大于農業,這種差異使經濟重心由農業轉向非農產業。而后,辜勝祖教授系統總結了國內外各流派的勞動力非農化、人口城市化的思想,考察中國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中國的城市化戰略。20世紀90年代,高佩義先生在其博士論文《中外城市化比較研究》中提出了城市化三大規律,即城市化進程階段性規律、大城市超先增長規律和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互動共進規律。

現今我國學術界對發展小城鎮,走城市化道路,以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已形成共識。但是,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角度來探討農村城市化建設的文獻較為鮮見。本文剖析了農村城市化建設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相互關系,提出了有利于推動農村城市化進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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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動與我國城市化研究論文

正文】

城市化是現代化過程中最富生氣和活力的形態之一,產業革命以來城市化浪潮靡滿全球的社會現實已充分證明其本身的普遍性。與此同時,在人文社會科學界,至少有社會學、人口學、地理學、經濟學、歷史學等不同學科的專家學者對此給予熱情的關注。紛繁復雜的城市化理論,林林總總的城市化研究成果,又使“城市化”概念本身顯得模糊不清,甚或無所適從。大體而言,社會學家從人類行為方式的角度考察,認為城市化是人們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由農村社區向城市社區轉化的過程;人口學家強調城市化是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地理學家視城市化為一種地理景觀,認為城市化是鄉村地域向城市地域的轉化過程;經濟學家側重于產業結構的變化,認為城市化是人們從農業向非農業部門轉變的過程;歷史學家則認為,城市化是一個變傳統農業社會為現代工業社會的歷史過程。

應當說,從不同學科的基本特征出發,給予“城市化”不同的概念和內涵,是學術史上的正常現象。值得重視的是,無論學者們給予“城市化”多少不同的概念,有一種“較為主要的提法”已被多數學科所接受,這就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即為城市化,因為,社會是一個以共同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的人口集團,城市作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單元,必定集中一定數量的人口;而人口集中的來源必然來自農村。較早提出這一概念的埃爾德里奇(H.T.Eidridge)認為:人口集中的過程就是城市化的全部含義。人口不斷向城市集中,城市就不斷發展。人口停止向城市集中,城市化亦隨即停止。(注:參見于洪俊、寧越敏:《城市地理概論》,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年版,第17-18頁。)《大英百科全書》的定義是:

城市化(Urbanization)一詞,是指人口向城鎮或城市地帶集中的過程。這個集中化的過程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城鎮數目的增多,二是各個城市內人口規模不斷擴充。(注:北京市社會科學研究所城市研究室選編:《國外城市科學文選》,貴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頁。)

由此可見,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乃是城市化的核心所在。

城市化也是中國近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本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尤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隨著城市史研究在國內外的普遍展開,人口流動與中國近代城市化的研究已經取得相應的成就,對此進行學術史意義上的檢討,或許會對中國近代城市史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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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遷移與城市化問題研究論文

80年代以來,從不同學科研究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涌現。作為經濟和社會雙重轉型條件下的重大現實問題,中國近年來的快速城市化以及農村人口大規模向城市的遷移和流動,對經濟發展和社會整合等多方面正在并將繼續產生深遠影響,由此也決定了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口和發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領域之一。

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進展,但在理論建構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帶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經過早期以數量型為主的迅速發展后,現在是對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進行回顧與總結的時候了。本文將對1978至1998年中國(大陸)中文學術期刊上發表的專題研究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的資料進行回顧和總結,資料來源主要依據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人口學》專題②,根據標題中的關鍵詞進行檢索,另外也補充了一些《人口學》專題中沒有收錄的論文,由于遷移研究、特別是城市化研究散布于眾多學科,以及檢索手段的不完備,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歡迎指正。

一、關于人口遷移研究的簡要回顧

從70年代后期開始,中國人口科學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期。由宏觀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決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點集中在人口再生產方面,有關人口遷移和流動的研究很少見,只有一些介紹國外人口遷移狀況和政策的資料零星散布于各類期刊。

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口遷移特別是非農產業部門的勞動力遷移調配納入了國家計劃之中,從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動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關人口遷移和勞動力流動的研究幾乎是空白。改革開放以后,隨著農村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改革的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顯化及其轉移問題開始成為一個研究熱點,并逐步向相關問題和學科擴展,形成跨經濟學、地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動人口的劇增強化了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對人口流動問題的關注,從80年代中期起,我國東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繼開展了流動人口調查。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調查了中國人口遷移的狀況,為遷移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資料支持。進入90年代以來,政策研究部門和學術研究機構繼續對80年代后期開始對社會形成強烈沖擊的“民工潮”展開了較為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帶有濃厚的經濟學和社會學特色。

仇為之(1981)發表的“對建國以來人口遷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檢索到首篇對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的論文。從1981到1983年,檢索到的遷移和流動研究論文僅有5項。從1984年開始,遷移和流動研究開始迅速發展:1984年檢索到11篇論文,1985年為22篇,1988年成為遷移和流動研究的一個高潮,有41篇論文。1995年形成一個新高潮,論文達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個階段:1981至1987年為起步階段,這一階段遷移和流動方面的資料極其缺乏,研究理論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論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規模的調查,但這一階段為后期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在專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編的《中國人口遷移》較系統地總結了建國后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遷移活動,包括邊疆地區的開發型移民、水庫移民、自流人口問題等。胡煥庸等(1984)編著的《中國人口地理》和孫敬之(1987)主編的《中國人口》叢書,都有專門章節討論人口遷移,為之后的人口遷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資料基礎。李德濱(1987)的《黑龍江移民概要》總結和分析了解放后至80年代初自發或組織遷入黑龍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價值。1988到1995年為人口遷移研究大發展階段,研究成果迅速涌現,初步確定人口遷移和流動研究的框架地位。這一階段的大發展,除了學科發展的自身要求外,還有幾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方面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人口的流動性大大加強,要求學術界對此問題開展專門研究;另一方面資料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主要如《中國人口》叢書,戶籍遷移統計資料的整理和,中國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鎮遷移調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動人口調查”,以及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都為遷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礎(莊亞兒1995)。綜合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的研究如李夢白等(1991)對大城市流動人口狀況進行了較全面的總結和分析;楊云彥(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抽樣數據對人口遷移狀況作了較詳實的分析;彭勛等(1992)從理論上探討了人口遷移的學科體系。1996年以來是人口遷移研究開始走向深入的階段,研究成果在數量上的擴張已經明顯緩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創新、國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學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從研究內容上看,其覆蓋的內容廣泛。其中,主要可分為三大組成部分:第一部分為對遷移進行綜合性研究的論文,約占總數的37%,包括全國或地區性人口遷移的狀況、過程、流向及其結構特征,遷移的一般理論與方法等內容;第二部分為對人口流動、暫住人口、“民工潮”等課題進行研究的成果,這一部分數量最多,約占總數的47%,其中相當部分是對流動人口管理、包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提出的設想和建議等;第三部分為專題研究,包括環境移民、開發移民、水庫移民、婚姻遷移、跨國遷移和流動等,這一部分約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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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失地公民基本保障情況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城市化,工業化,失地農民,社會保障

論文摘要:伴隨建設用地的迅速增加,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了土地,從而失去了賴以生存、發展和保障的物質基礎。為失地農民構建合理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城市化進程中的必然選擇,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實踐證明,工業化和城市化是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實現現代化的唯一途徑。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設也進入快速擴張期。

一、我國城市化和失地農民現狀分析

(一)我國的城市化發展沿革及現狀分析。

對于城市化,不同學科有著不同的理解。一般認為,所謂“城市化”,就是指鄉村人口比重逐漸降低,城鎮人口比重穩步上升,居民的物質水平和生活方式逐漸向城鎮性轉化和強化的過程。我國“十五”發展規劃強調,要把“發展小城鎮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途徑”,同時提出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多元化的城鎮化發展戰略,中國城市化進入加速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顯示: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約5.94億,目前全國共有設市城市655個,建制鎮約2萬個,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為骨干、小城鎮為基礎的多層次的城鎮體系。

據有關方面預計,今后我國每年將有1200萬人成為城市居民,到2020年我國的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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