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6 14:12:54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房產經紀管理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房產經紀管理

房產中介欺詐分析論文

摘要: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欺詐分析論文

摘要: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欺詐行為分析論文

摘要: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欺詐行為探索

摘要: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5.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欺詐研究論文

摘要: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5.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查看全文

論房產中介欺詐行為

關于房產中介欺詐行為分析

摘要: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欺詐研究論文

摘要: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查看全文

關于房產中介不合法行為芻議

摘要: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

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查看全文

論房地產經紀問題

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中介服務。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如雨后春筍般布滿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我國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主要是指房地產咨詢機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等。而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指專門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業務的經營活動的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對于聯接、溝通房地產開發和市場消費發揮了重要的橋梁紐帶作用。在上海,大約有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實現的。因此,信譽良好、業績優秀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更好的滿足人們買賣房屋、租賃房屋的需要,有利于促進房地產業的良性循環健康發展。這一中介服務已成為房地產業不可缺少的部分。

巨大的利潤空間,使得大量經營者進入這一領域。同時,由此也引出了諸多的糾紛。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統計資料表明:2001年上半年,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722件。其中排在首位的是房屋經紀糾紛,為485件,占投訴總量的10%.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

問題一:無資質、無證書。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第8條,房地產經紀人必須是經過考試、注冊并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同時第11條也規定了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具備的條件。盡管這些條件比較低,但是,有些房地產經紀機構也無法達到或者根本不去登記、借別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蒙混檢查。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門在2001年對轄區內的近700戶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了一項專項檢查。其中共取締無照經營的86戶,查獲異地經營、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109戶,超越經營范圍的5戶,有營業執照而未辦理資質認證或從業人員未具備經紀人資格證書的45戶。上海工商管理部門的統計顯示,2001年被查處取締的無照經營房產經紀企業達344家。這些數字充分說明了現實中的問題。

問題二:利用虛假信息騙取錢財

個別房地產經紀公司明目張膽的利用“房托”或與假房主相互勾結,竄通一起,坑騙消費者。張某看到一家房屋經紀公司刊登的一則廣告,聲稱:“為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房源”。于是,他滿懷信心的與這家公司聯系,希望能租住一處位于某地區的房子,對方很快答應說:“房源已找到”。當即公司一位業務員帶他去看一居室住房。張某看后很滿意,便向這家公司交了1000元費用。在公司業務員、“房主”和他三方在場的情況下,他向房主交了一年的房租費16000元。隨后,“房主”也給了他房屋鑰匙,他當晚去所租的住房查看時,卻發現此房早已租給另一位女士。目前這樣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在廣告中所刊登的信息,有的是抄襲別家經紀公司,有的是自己編造。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騙取所謂的“信息費”。

查看全文

房產中介服務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城市房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產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房產中介服務,包括下列內容:

(一)房產咨詢,指為當事人提供有關房產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二)房產經紀,指為委托人提供房產信息和居間、業務的經營活動。

(三)房產價格評估,指對房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值和價格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