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領導選拔理論之十七:從一位私營企業主要求入黨談起——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
時間:2022-05-01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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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十七:從一位私營企業主要求入黨談起——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
甘肅省張掖市有一位農村磚瓦匠,經過十幾年的艱苦創業,成了擁有數億元資產的私營企業主。他勤勞致富,奉公守法,熱心為老百姓辦好事,先后捐出數百萬元為村里興辦各項公益事業,自己卻過著節儉的生活。多年來,他一直懷著對黨的深厚感情,多次向黨組織表達入黨的強烈愿望。
像這樣的私營企業主是否可以入黨,曾引起一些爭議。有的人提出了疑問,這些人在政治上靠得住嗎?這樣的疑問和擔心涉及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究竟是什么?
財產多少意味著什么
通常所說的財產,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財產是與一定的生產關系和社會制度相聯系的。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之前,生產關系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這種生產關系維護的是剝削制度。在剝削制度下,地主、資本家靠剝削農民、工人而發財,剝削是他們積累個人財產的根本手段。他們的財產越多,就意味著他們對窮人的掠奪越多。因此,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之前,革命者往往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作為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一個重要標準。從總的情況看,這符合當時中國的實際情況。
但是也要看到,即使是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也并沒有機械地使用這個標準,而是對具體對象做具體分析,并且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而相應地調整。例如,流氓無產者在經濟地位上處于一貧如洗的狀況,但是他們并不因此就在政治上具有先進性,我們黨也從來沒有把他們當做先進的無產階級的一部分,看做革命的依靠力量。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國建立了生產資料公有制,消滅了剝削階級,勞動者擁有了以生活資料為主的個人財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并鼓勵先富帶后富,使廣大人民群眾的個人財產在總體上都有了增加,從財產較少到財產較多。這是歷史的進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能簡單地以財產的有無和多少去判斷人們政治覺悟的高低。否則,就不符合當今中國的實際,就不利于發展生產力,不利于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對于勤勞致富、努力工作而擁有合法財產的高收入者來說,只要他們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范,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他們的個人財產就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再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做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甚至堅持“越窮越光榮”、“擁有較多財產就是剝削階級”這樣的舊觀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如何搞得下去?人民的生活水平又如何進一步提高?
先進與否如何判斷
既然在當代中國,廣大干部群眾都擁有一定的財產,那么,判斷一個人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究竟應該以什么為標準?主要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第一,要看思想政治狀況和現實表現。看其是否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是否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是否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是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的道德規范。
第二,要看財產是怎么得來的以及對財產怎么支配和使用。如果他的財產是靠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偷稅漏稅、巧取豪奪、坑蒙拐騙得來的,那么,不管他的財產如何支配和使用,其行為都是違法的,在政治上都是落后的。如果他的財產是靠自己的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得來的,那還要看他對財產怎么支配和使用。如果他除了把一部分積累的財產用于個人消費外,更多的是用于生產性投資,將資金投放到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產品質量和科技含量上,用于社會公益事業上,努力在助學、助殘、扶貧、救災等方面出資出力,用自己的勞動所得回報社會,那他在政治上就是先進的。而如果為富不仁、花天酒地、揮霍無度,即使財產得來是合法的,在政治上也談不上先進性。
第三,要看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做的貢獻。由于個人的能力、水平、資金及各方面的客觀條件不同,每個人對社會貢獻的大小是不同的。但只要兢兢業業、恪盡職守,給社會主義大廈添磚加瓦,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做貢獻,那么他在政治上就是先進的。
必須指出,上述“三看”標準彼此不是孤立的,我們要深刻理解三者之間的辯證關系,把這三個方面作為一個完整的標準來把握。
符合條件才能入黨
我們黨發展黨員,重點是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干部中進行,他們始終是黨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時,也吸收其他階層的優秀分子入黨,但他們必須在政治上是先進的,必須符合入黨的條件,即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還要通過黨這個大熔爐不斷提高其思想政治覺悟。
吸收其他社會階層的優秀分子入黨,有利于改善黨的隊伍結構。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出現的一些新的社會階層中,確有不少優秀分子,他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積極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在推進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中做出不少貢獻。將這些新的社會階層包括私營企業主中符合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不僅不會改變黨的性質,而且會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
吸收其他社會階層的優秀分子入黨,有利于提高黨的社會影響力和凝聚力,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增添力量。我們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也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事業,需要全社會各個方面忠誠于祖國和社會主義的優秀分子,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領人民群眾共同加以推進。把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可以使他們在黨組織的培養、幫助、教育和引導下,更好地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團結和帶領周圍的群眾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貢獻力量。
吸收其他社會階層的優秀分子入黨,有利于改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工作薄弱的狀況,有利于增強黨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及其從業人員的聯系,有利于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增強黨對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必須指出的是,允許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包括私營企業主中的優秀分子入黨,并不是毫無原則地敞開大門,誰想進來就進來,或者不想進來硬拉進來。我們絕不允許那些政治上落后、入黨動機不純的人混進黨內,絕不允許僅僅因為某些人經濟實力強、個人名氣大,就把他們拉進黨內來。只有那些政治上先進,符合入黨條件,能夠堅持黨的奮斗目標和宗旨,嚴格履行黨員義務,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模范地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優秀分子,黨組織才歡迎他們入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