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新大綱解讀
時間:2022-01-17 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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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新近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是規范全國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與測評工作的標準和依據。
4年前,中組部曾頒布試行了《考試大綱》,對規范全國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引導廣大干部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增長本領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黨中央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特別是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出的新要求,還有黨在理論創新上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作出的明確規定,中組部決定對《考試大綱(試行)》進行修訂。2014年6月以來,中組部領導干部考試與測評中心組織了近百名國內著名專家分17個專家組,對《考試大綱(試行)》中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歷史、國情國力、公文寫作與處理、考試與測評方法等內容進行修改,廣泛征求意見,先后六易其稿,于2014年4月正式頒布。
《考試大綱》做了哪些主要修改修訂
《考試大綱》的基本思路是:在保持試行大綱基本框架的基礎上,主要圍繞解決好領導干部選拔考試“考什么、怎么考”這兩個基本問題,重點調整考試內容,補充測評要素,完善考試測評方法。具體修改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一、適用范圍、名稱和體例做了較大修改
根據《干部任用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對考試大綱的適用范圍作了修改,將競爭上崗考試由參照執行納入了主要適用范圍,在適用范圍的表述上與《干部任用條例》及兩個暫行規定相銜接。同時從當前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出發,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公開招聘和競爭上崗考試“可參照執行”。由于適用范圍作了調整,相應地考試大綱的名稱也由《全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考試大綱》修改為《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同時,將《考試大綱》修改為法規性文件的體例,以章、條、款的格式表述。《考試大綱》共分5章18條。
二、公共科目筆試部分補充較多新內容,刪除過時、過專、過細的知識點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是這次修訂的一個重點。修訂后《考試大綱》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仍保留了試行大綱中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歷史、國情國力、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六個部分的結構框架,著重對各部分學科內容作了修改和完善,補充了較多的新內容,刪除了過時、過專、過細的知識點。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由原19個科目增加到21個。
《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現共有784個知識點,比原來凈增178個,其中:保留原有知識點216個,約占現有知識點總數的28%;原有知識點作了一定修改的239個,約占30%;新增知識點329個,約占42%。修訂后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較好地反映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領導干部在基本知識素養和能力素質方面的要求。
學科設置、學科內部結構調整和內容修改較大的是:政治部分新增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內容作了全面調整;對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學說和黨的建設、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等交叉的知識點作了適當修改、調整。經濟部分由原來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國際經濟關系若干問題,調整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微觀經濟、宏觀經濟、國際經濟。法律部分在有關部門法中增加了國際法、國際經濟法的內容。管理部分由原來的行政管理、領導科學兩個學科調整為公共行政、公共政策、領導學三個學科,并相應地對有關學科的知識點做了適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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