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之構建和諧社會

時間:2022-01-17 09:37:00

導語:申論熱點之構建和諧社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申論熱點之構建和諧社會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妥善處理好各種社會矛盾。當前我國社會存在著多種矛盾,其中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社會公共產品的需求同政府不能滿足這種需求的矛盾。所謂社會公共產品,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所有成員均等消費)的產品和服務,如義務教育、國防、外交、公共衛生等。本文所說的公共產品,主要是指教育、醫療衛生、居住、就業和社會保障等。

一、矛盾的表現及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28年來,我國的社會生產力和經濟社會各項事業都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我們不僅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而且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根據國際經驗,一國的人均GDP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過渡期,也是該國公共產品需求快速擴張的時期,人們已由對滿足溫飽的需求轉變為對教育、醫療、居住、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公共產品的強烈需求。但是,我國經濟28年的高速發展并沒有相應帶來政府對社會公共產品的高投入,相反卻出現了社會公共產品投入逐年降低的現象。近年來,我國每年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數第一,這與我國的經濟總規模位居世界第四、外匯儲備總額高居世界第一形成鮮明的對比。可以說,我國這些年來國民經濟的高增長,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犧牲對社會公共產品的投入為代價的。這就導致了當前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社會公共產品的需求同政府不能滿足這種需求的矛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表現:

第一,教育、醫療衛生的改革有誤,導致許多人上不起學、看不起病。在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進程中,政府過分強調對經濟建設的投入,忽視甚至犧牲了對教育、醫療衛生等的及時、等額投入,在削減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支出的同時,政府沒有形成有效的機構來承接相應的職能和負擔,致使公民受教育的費用和醫療費大漲,導致很多人上不起學、看不起病。這必然導致居民對未來風險和收入預期的不確定,使其降低了消費意愿,進而加大了預防性儲蓄。這與政府鼓勵消費、擴大內需的政策是相悖的。

第二,嚴峻的就業壓力,增加了社會的隱患和不和諧的因素。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人口結構的變化,我國的勞動就業形勢變得越來越嚴峻。如何妥善安置中國龐大的就業群體,如何保障這些人的基本權益,成了政府今后工作的重點。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增加社會的隱患和不和諧的因素。

第三,收入分配不公,潛藏著社會危機。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公正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目前,我國的初次分配存在著資本所有者所得畸高的不良現象,因而出現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勞動者收入卻增長緩慢的局面。如果這一矛盾不能很好解決,就會激化勞資矛盾,引發社會危機。

第四,社會保障覆蓋面過低,難以支撐民眾對它的渴望。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在低水平的基礎上建立了可以說是較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經過28年的經濟持續高增長后,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不是擴大了,而是縮小了;社會保障的程度也降低了。這與民眾對它的渴望是不相稱的。

二、矛盾產生的原因

產生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在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過程中,政府長期忽視了對社會公共產品的投入。在發展國民經濟、提高綜合國力的過程中,政府過于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忽視了對社會公共產品的投入,致使我們在醫療、教育、社會保障這三項基本公共產品的投入上,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第二,我國的社會財富積累率低。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們的經濟增長方式20多年來沒有實現根本性的轉變,經濟的高增長一直建立在粗放經營的增長方式之上。二是我們在城市化進程中,既對城市建設缺乏長遠的規劃和設計,又由于質量差等原因,導致城市的樓房、道路和地下網管等屢屢出現拆了建、建了拆的現象。而我們每年在計算總產值時,只計算新建、新增的產值,卻不扣除拆舊的價值和給環境造成的污染而需支出的治理費。其結果就造成了我們實際形成的社會財富積累率偏低。

第三,各級地方政府熱衷于見效快的“政績工程”,而不熱心于社會公共產品的投入。1994年分稅制改革劃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和事權,中央實現了財權的集權和事權的分權。但由于地方政府支出責任的加大和收入資源的減少,直接導致了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嚴重短缺。

三、對策思考

社會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拉大了社會成員間的差距,引發社會不公平。同時,它不僅侵蝕了公民共享的基本權利,也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矛盾,責任主體在于政府,政府應該懷著高度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解決。

第一,改變以往的政策導向。既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又要堅持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而不斷加大對社會公共產品的投入。

第二,轉變政府職能。現代社會,政府的職能應更多地放在為社會提供盡可能多的公共產品上,而不是直接抓經濟。政府所要做的應該是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應有的法制、政策、治安等社會環境。

第三,加快政府自身的改革。主要應加快以下三方面的改革:一是要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資金硬約束機制,加強政府對社會公共產品開支的提供力度和有效監控;二是要規范政府自身的行為,通過改革減少政府的行政開支,把節約出來的資金用于增加社會公共產品的資金投入;三是要充分運用信息網絡技術,改變公共服務提供的手段,降低公共服務的成本,以提高民眾對公共服務的“滿意度”。

第四,花大力氣、下大決心解決城鄉公共產品結構失衡的問題。應盡快把社會公共產品覆蓋到農村和農民。這既是公共財政建設的核心內容,也是公共產品本質屬性的回歸。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應該盡快由依靠農民自身向以國家為主的政策目標過渡。政府必須通過加快對廣大農村公共產品的補償性供給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縮小日益擴大的城鄉差距。

第五,進一步明確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責任。在當前的情況下,政府主要應明確以下四個方面的責任:一是制定公共服務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二是提供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務;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財政支持;四是加強對公共服務的監管,包括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益。

第六,創新公共服務體系。要大刀闊斧地改革事業單位,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機制靈活的公共服務體系。

第七,抓緊制定出解決矛盾的整體戰略。也就是說,要對政府公共服務的政策、范圍、邊界、政府能力等進行科學的總結和評估,制定出符合目前我國改善和發展公共服務的思路和應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