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6 11:20: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版權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立約人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公司名稱(個人)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甲方取得乙方插畫作品(見附件一,以下簡稱插畫)擁有版權(全球范圍內)以及使用權。現雙方欲就版權的細則達成以下的協議:
(1)甲方獲得插畫的永久版權及在全球范圍內使用權,全權使用該插畫在任何媒體,數字,文字文件中的使用權。乙方僅擁有該插畫的署名權。
(2)甲方欲向其購買版權及使用權。經雙方同意,該插畫版權轉讓,甲方支付總額人民幣 一千元整(¥1,000)予乙方作為取得該插畫在全球范圍內的版權以及使用權。 雙方同意酬金須于本合約書簽署日起計__5__天內支付。
(3)乙方保證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不會將該插畫在任何地方使用。
(4)乙方宣稱并無亦不會授權任何第三者享用甲方的部份或全部授權。
(5)乙方保證該插畫為原創,并無抄襲及侵占他人版權。若有任何關于抄襲及版權的法律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保證并無把上述權利用作任何借貸或抵押之用,或牽涉于任何財務安排及法律糾紛之中。倘甲方因行使或處置上述權利而蒙受任何經濟的損失,乙方同意承擔一切的后果。
(7)甲方可自由使用、處置、轉讓或授權任何第三方行使上述權利及自行與第三方訂立任何條款。除此之外,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收取任何報酬或利益,與乙方無涉。
(8)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會與第三方訂立任何條款導致甲方無法自由使用上述權利或于行使上述權利時受到任何限制或約束,或導致甲方須向乙方或第三方繳付除本合約書內第(2)條條款所訂的酬金以外的任何費用、金額或負上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9)乙方同意倘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獲授的權利,甲方可自由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務以保障及維護上述權利。乙方必會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動以維護上述權利的完整性及獨有性及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協助。包括簽發有關的授權書予甲方,俾使甲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權利及證明其為上述權利的及合法的版權人。
(10)本合約書的內容必須保密,不許外涉予任何第三方。倘任何一方披露本合約書內任何保密內容予第三方,此舉被視作違約論。違約方須承擔一切的后果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11)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合約書內的任何條款,并予接獲另一方的通知要求履行有關的責任三十天后,仍沒有作出任何補求,將被視作違約論。違約方須承擔一切的后果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篇2
版權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簡稱作者)所著_________(書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權(以下簡稱作品),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本協議,版權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義,以圖書形式(簡/精裝)翻譯、制作、出版該作品中文(簡體)版(以下簡稱翻譯本)的專有權,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發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未經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復制版權所有者對該作品的封面設計,也不能使用版權所有者的標識、商標或版權頁。本協議授予的權利不及于該作品的其他后續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的規定向版權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項,即:
(1)合同簽訂之時支付根據本合同應當支付給版權所有者的預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該協議履行期間,出版者有任何過錯,這筆預付款不予退還。
(2)出版者根據中國圖書定價對所有銷售圖書支付版稅:①銷售_________千冊,版稅為_________%;②銷售_________千冊至_________千冊,版稅為_________%;③銷售超過_________千冊,版稅為_________%。
(3)對于出版者以成本價或低于成本價銷售的庫存翻譯本,無需支付版稅;但是在該翻譯本首次出版后兩年內不得廉價銷售此類庫存書。
3.至版權所有者收到第2條所列款項,本協議生效。
4.出版者將負責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譯者,保證準確無誤翻譯該作品,并將譯者的名字和資歷報告給版權所有者。未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作品進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權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譯稿樣本的權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譯本出版者應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并應當為這些許可或權利支付費用。直到版權所有者收到出版者書面確認--出版者獲得了許可,版權所有者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于復制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6.出版者應確保翻譯本的印刷、紙張和裝幀質量,盡可能達到最高標準。
7.出版者所有翻譯本的封面、書脊、護封(如果有的話)和扉頁上都必須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頁背面注明下列版權聲明:_________(原書版權詳細信息)以及下列聲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將對翻譯文本進行版權聲明。
8.翻譯本出版后,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免費樣書,并說明該翻譯本的實際出版日期和定價。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_____日前出版該翻譯本,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當翻譯本已絕版或市場上已脫銷,出版者在接到版權所有者再印的書面通知后,6個月內仍未再印,版權所有者將有權終止合同,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0.未事先征得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處分該翻譯本的任何附屬權利。
11.每年_________日前,出版者對翻譯本的銷售結算一次/兩次,并自結算之日3個月內付清按合同應支付的款項。結算報告包括:
(1)在本會計年度初期若有庫存,其具體冊數;
(2)本會計年度內印刷的冊數;
(3)本會計年度內銷售的冊數;
(4)本會計年度內免費贈送的樣書的冊數;
(5)本會計年度末庫存冊數。
銷售結算與版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支付。如果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逾期3個月未付,本合同許可的所有權利立刻喪失,所有轉讓的權利自動收歸版權所有者,無需另行通知。
12.未事先通知版權所有者并征得其書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該譯本。
13.版權所有者應向出版者保證其有權利和能力簽訂本合同,根據_________國法律該作品決不會侵害任何現存版權,或違背任何現存協議,該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內容會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造成損失,否則因此而給出版者造成的損失、傷害或開支,版權所有者應給予賠償。
14.未得到版權所有者書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將所獲得的版權許可轉讓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義出版該翻譯本。
15.除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外,該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版權所有者保留。
16.出版者應將翻譯本的詳細情況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登記以得到正式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依相應法規盡一切努力保護翻譯本的版權。出版者還同意對侵犯翻譯本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提起訴訟,費用自理。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產,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且在接到版權所有者書面通知(用掛號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寫地址)后的一個月內仍不糾正,本合同即自動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權許可將收歸版權所有者,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8.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給版權所有者的款項都應按付款當天匯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兌換或代辦費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銀行匯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國出版社銀行的名稱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應扣稅,他們應聲明并提供相應扣稅憑證。
1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與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裁決是最終決定,雙方必須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條款不限制版權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訴訟,以防止該翻譯本在本合同第1條所限定的市場范圍外發行。
20.如果版權所有者全部或部分業務被收購,版權所有者可以不經出版者的同意轉讓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雙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識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關事宜達成的所有的口頭的、書面的協議與承諾,除雙方書面協商,不得改變。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內簽字,本合同才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蓋章):_________ 版權所有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篇3
版權所有者享×××(作者姓名)(以下簡稱作者)所著××(書名)第×版的版權(以下簡稱作品),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本協議,版權所有者授予出版者許可,準許其以該出版社名義,以圖書整卷形式用----(語言)翻譯、制作、出版該作品(以下簡稱翻譯本),并在---- (地域)/全世界發行。本協議授予的權利不及于該作品的其他后續版本。
2 根據本合同第14條,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項:
(1)預付款----(金額)和根據本合同應當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任何款項,以下列方式支付:
① 本合同簽訂之時,向版權所有者支付---- (金額),該款項的支付是本合同發生效力的條件。
② 該翻譯本出版時,向版權所有者支付---- (金額)。
(2)如果在該協議履行期間,出版者有任何過錯,上述款項不予退還。
(3)根據出版者出版的該翻譯本任何精裝版本的零售價/建議零售價/金額,向版權所有者支付:
① 銷售前---千冊,版稅為--- %;
② 銷售冊數超過前---千冊后,版稅為--- %;
(4)根據出版者出版的該翻譯本任何簡裝版本的零售價/建議零售價/金額,向版權所有者支付:
① 銷售前---千冊,版稅為--- %;
② 銷售冊數超過前---千冊后,版稅為--- %;
對用于評估或促銷而免費提供的樣書和以成本價或低于成本價銷售的圖書,不支付版稅。
如果上述第(3)和第(4)款中的版稅按照該翻譯本的零售價或建議零售價計算,則可以附加下面一款:
(5)如果出版者認為需要以零售價/建議零售價的---%或更高折扣銷售該翻譯本,則版稅應當以出版者銷售這些圖書的實際收入計算,而不是以該翻譯本的零售價或建議零售價計算。
(6)如果在海外單獨訂閱了該翻譯本的出版合同,該翻譯本以裝訂本或書面形式提供,且收取版稅,則版稅應以出版者的實際收入計算。
如:如果第1條中的全球英語版權被授子了一家英國出版社,該英國出版社又與一家被轉讓版權的美國出版社聯合印刷該版本,反之亦然。
這兩款的版稅百分比與第(3)第(4)款規定的一樣。對于免費贈送的樣書、以成本價或低于成本價銷售的圖書不支付版稅,這是慣例。
3.出版者將負責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譯者,保證準確無誤翻譯該作品,并將譯者的名字和資歷報告給版權所有者。未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作品進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權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譯稿樣本的權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4、如需要,翻譯本出版者應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并應當為這些許可或權利支付費用。直到版權所有者收到出版者書面確認——出版者獲得了許可,版權所有者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于復制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可供選擇的表述:
如需要,版權所有者負責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對于獲得這些許可而支付的費用,由版權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額外的行政管理費,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直到版權所有者獲得許可,他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復制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5.出版者應確保翻譯本的印刷、紙張或裝幀質量,盡可能達到標準。
6.出版者所有翻譯本的封面、書脊、護封(如果有的話)和扉頁上都必須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頁背面注明下列版權聲明“?(原書版權詳細信息)”以及下列聲明:“此××(書名)的翻譯版由××(中國出版社名稱)許可出版”。
7.翻譯本出版后,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提供×本免費樣書,并說明該翻譯本的實際出版日期和該翻譯本的零售價和批發價。
8.如果出版者未能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出版該翻譯本,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損及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9.(1)本合同授予的許可有效期為整個版權保護期/自該翻譯本首次出版之日起---年,由雙方共同協商可以續約。如果版權所有者根據本條屆時通知合同終止,出版者有權在收到此通知后12個月內處理庫存翻譯本,并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向版權所有者結算賬目。
(2)如果任何時候出版者承認翻譯本已絕版或市場上已脫銷,或者任何版本、版式或媒介的翻譯本都無法買到,且出版者在收到版權所有者重印的書面通知后6個月內仍未重印,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但出版者在本合同終止之前與第三方正當簽訂的任何協議或談判中的權利仍然有效,而且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不受影響。
10.考慮到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其----(語言)版權所得收入的下列比例,版權所有者在第1條規定的區域內將下列權利授予出版者:
將大眾市場平裝版本許可另一出版社的權利:比例為---%;
將影印權許可另一出版社的權利:比例為---%;
引用權:比例為---%;
選集權:比例為---%;
雜志摘錄權:比例為---%;
圖書摘錄縮編權:比例為---%;
機械復制權:比例為---%;
電子出版權:比例為---%;
一次性期刊權:比例為---%;
電臺廣播權:比例為---%;
電視轉播權:比例為---%;
戲劇改編和記錄片權:比例為---%;
商品權:比例為---%;
第一連載權:比例為---%;
第二連載權:比例為---%;
為殘疾人服務的非商業性權利:比例為---%
11、除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許可再次轉讓外,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許可不得轉讓或惠及其他任何人;未經版權所有者事先書面同意,該翻譯本不得以出版者或被轉讓版權人之外任何他人的名義出版。
12 除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外,該作品的其他所有權由版權所有者保留。 13 每年----日前,出版者對翻譯本的銷售結算一次/兩次,并自結算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按合同應支付的款項。結算報告包括:
(1)在本會計年度初期若有庫存,其具體冊數;
(2)本會計年度內印刷的冊數;
(3)本會計年度內銷售的冊數;
(4)本會計年度內免費贈送的樣書的冊數;
(5)本會計年度末庫存冊數;
銷售結算與版稅要按照本合同第14條支付。如果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逾期3個月未付,本合同許可的所有權利立刻喪失,所有轉讓的權利自動收歸版權所有者,無需另行通知。
14、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給所有者的款項都應按付款當天官方匯率以----(貨幣)支付,不得以兌換或代辦費為由扣除。
付款可以支票或銀行匯票支付,寄至----(中國出版社財務部門名稱和地址),或直接通過銀行轉賬,匯至版權所有者的賬號---(中國出版社銀行名稱和地址)。
如果出版社依法應扣稅,他們應聲明并提供相應代扣稅憑證。
15、版權所有者應向出版者保證其有權利和能力簽訂本合同,根據本合同有權代表作者接收所有收入。版權所有者保證該作品為原作,不侵犯任何現存版權或許可,不含有任何損害他人名譽的內容,且作品中所有陳述均為事實。若版權所有者因違背其保證或所謂的保證,而給出版者造成的損失、傷害或開支,版權所有者應給予賠償。
16、版權所有者同意授予出版者優先得到本作品后續版本/該作者的下一本書的------(語言)版權,如果按作者與版權所有者的協議版權仍由后者控制。出版者同意在收到版權所有者提供的評估資料90日內決定是否行駛這一選擇權。
篇4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區獨家出版發行該作品之 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并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后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書面意見),并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稅:版定價 × % ×印數
第一版最低印數為 冊;每冊定價為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 :甲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內出版該作品之 版,并于出版后的 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后 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以 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 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簽字(或 批準)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為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人(簽字)
篇5
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
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區獨家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并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后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書面意見),并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_________
1.版稅:_________版定價×_________%×印數
2.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冊)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后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批準)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
[關鍵詞]版權 合同 數字資源 采購 博弈 制衡
[分類號]G250.76
縱觀圖書館在購買資源的發展歷程中,圖書館和出版商都是在版權制度的框架下,通過商業運作履行各自的社會職能,同時也保障著各自的權益。進入信息時代以來,肩負著傳承文化使命的圖書館已經成為信息資源集成、傳播服務中心,其文獻資源的內涵與過去已不能同日而語,其中電子資源占有相當大的份額。許多圖書館用于電子資源的經費已經超過25%。一般來說,獲得電子資源的主要途徑就是采購與自建,但前者占據主導作用。眾所周知,由于計算機、網絡通訊技術的飛速發展使數字文獻信息的復制或傳播更加容易,這一態勢直接影響到數字產品產業生存能力。因此,在新的環境下,如何實現圖書館業和出版業有序合作成為一個新的課題。在這樣一種合作框架中,圖書館與數據既是利益共同體,也有各自的權益要求。兩者之間權益保障訴求所隱含的內在沖突隨著技術的發展變得直接和尖銳。如何平衡雙方的利益,即在版權法與合同法的框架內進行利益調整,從而逐步接近與實現和諧制衡機制是本文擬探討的問題。
1 數字出版商和圖書館之間的基本關系
就數字出版商而言,數字資源作為一種產品只有經過銷售環節推向市場后,即得到廣泛使用后才能體現其社會與經濟價值。而圖書館是數字資源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客戶群體。數字出版商和圖書館都具有給社會各界讀者廣泛提供各類綜合信息的社會職能――有效服務顧客并成功傳播信息。圖書館作為高校和地方的信息和知識中心,必須承擔對各種載體的文獻資源的收集、加工并提供給讀者的社會職能;而數字出版商必須根據圖書館以及其他信息服務機構的實際需求開發、生產和銷售數字文獻資源為載體的信息。圖書館的巨大需求勢必刺激數據庫市場的興起與繁榮,大大促進數據庫產業的迅速發展。毋庸置疑,數字資源的出現提升了圖書館的社會服務功能的整體水平。它在為用戶提供服務的同時,也保障了公眾自由獲取知識、信息的權利,體現了圖書館維護公共利益的社會職能。而數據開發商在通過圖書館實現了自身的社會價值的同時,也從中獲取了直接的經濟利益。
同時,數據出版商和圖書館也是一種相互促進以達良性循環的關系。一些數據報表,如對每個數據庫的查找、下載請求量、請求地點(圖書館內部、遠程訪問、在線或電話等)、處理日志(用以決定無效命令和利用關鍵詞、作者、題名等查找途徑的數量)、用戶類型統計、打印的頁數、收費統計、同時用戶數、連接的數量、用戶的被拒絕數、圖書館其他數據庫的使用數量等。這些數據無論是對圖書館還是對出版商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根據對一個數據庫中期刊、文章或其他元素的請求、處理量的信息,圖書館可以決定是否需要繼續訂購一個特定的期刊;訪問失敗的消極信息可以成為圖書館判斷一個數據庫質量的標準之一,也可以成為出版商改善數據庫質量的根據;圖書館收集的市場調研數據可以成為一個想擴展產品和服務的出版商組織、管理和定制服務的依據。圖書館和出版商都可以從大量報表提供的信息中獲益,相互促進提升其服務質量。
顯而易見,數字出版商和圖書館(特別是高校圖書館)之間是一種相互依存、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關系。沒有圖書館的支持,數字出版商就無法存活。而圖書館沒有這些數字出版商的產品支持,基本上就無法運作,因為數字資源已經深刻地改變著圖書館(館藏數量、館藏質量、館藏結構、服務模式、服務手段等)。在某種程度上講,沒有數字資源的圖書館不能稱其為現代圖書館,更不必奢談數字圖書館。因此,這種合作關系將隨著數字資源建設與服務的水平不斷提升而不斷深入。
2 圖書館與數字出版商之間的利益沖突
在數據庫使用過程中,如何保證數據商的商業利益?這是商家最為關注的根本問題。數字資源出版商(也可稱之為數字出版商)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合作模式中通常采用簽訂許可合同的方式來約束合作伙伴的行為方式。一般來說,數據商正是利用版權法、復制技術的發展狀況、特殊的技術措施和合同法來維護自身利益:一方面,可以說合同是數據商謀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定依據,而計算機通訊技術的發展更使合同履行有了基本保障;另一方面,從版權保護的角度而言,當今國際社會版權保護體系的演化趨勢也是朝著有利于強化著作權人的方向發展。這樣一種趨勢顯然使天平向版權擁有者傾斜。我國《著作權法》在第十條第十二項明確規定了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2006年頒布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就這一權利涉及有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界定,使網絡信息資源的開發、建設與使用有了一個可依據的基本法規。這些法律條規強化了版權者的權利,它使得數字出版商的權利也隨之得以擴張。
作為非贏利性的服務機構,圖書館一直是在版權保護的框架內運行,其主要支撐點是合理使用與許可使用。在傳統的版權法框架下,合理使用制度為圖書館提供在不侵犯版權的前提下順利開展向社會公眾服務的運行空間。而一旦進入數字時代,情況就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圖書館和數字出版商之間為了各自利益勢必產生分歧。圖書館則堅持其社會職能賦予自己的權利,力爭使權利達到最大化。因此,雙方在很多問題上(從具體條款制定到購買某數據庫談判)必然出現激烈的較量與爭議。主要表現如下:
2.1 館內信息資源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與館外信息資源網絡傳播的法定許可權
眾所周知,在制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過程中,圖書館界與出版界的諸多爭議中有一個問題最為突出,即館內信息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與館外信息網絡傳播的法定許可權并行的問題。“館內信息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通常指圖書館通過局域網絡向館內讀者提供本館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著作權在圖書館的這種限制,符合國際慣例?!梆^外信息網絡傳播的法定許可權”是圖書館界的另一重要主張:圖書館通過本館的信息網絡向未到館注冊讀者遠程提供本館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經權利人許可,但應按照規定支付報酬。即經由網絡傳播的作品在本館收藏作品的份數之內不再支付報酬,超出的部分,則另行支付報酬。計費的標準、支付的方式以及可行的、負責的辦法,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與圖書館行業來制定。但這一張因出版界強烈反對而最終遭到否定。故現已出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只涉及館內信息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而對館外信息網絡傳播的法定許可權問題擱置一旁。應該看到,這樣一種結果不僅對于圖書館的建設與服務將產生非常不利
的影響,而且對數字出版商與信息服務商的長遠利益也將產生負面影響。
2.2 在現行法規框架下的種種沖突
目前,鑒于上述原因,圖書館與數字出版商的基本合作規范均在現行法規體系的框架內操作的,也就是說,主要以館內信息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為基本依據展開的。在這一前提下,為了控制對其數據庫的使用,數字出版商通常在合同中提出嚴格的使用條件限制。當然,核心問題就是價格問題。雙方的爭議通常表現在以下方面:
2.2.1 用戶限定方面的沖突
就館內信息網絡傳播的合理使用權而言,由于雙方的利益訴求不同,在界定用戶范圍的取向與尺度往往相去甚遠。在現行版權法導引的合作協議框架下,大學圖書館用戶通常被定義為本校全體教職工、在校學生等,并通過鎖定IP的方式保障這一限定。而圖書館基于資源共建共享的宗旨,往往試圖超出這個范圍提供服務,這樣就有產生侵權糾紛潛在的可能性。而在一個公共圖書館,用戶就通常指該館持有效借閱證的所有讀者。因此,他們無論在館內和館外,都應該享受圖書館給他們提供的服務。但這一點通常不能為數據商所接受??傊?,在對用戶范圍的界定上,出版商與圖書館宗旨往往都是背道而馳的。如果價格一定,前者自然希望將用戶盡可能限定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從而為其產品留下更大的利潤預期空間。而對于圖書館來說,為使知識、信息得到最廣泛的交流和傳播,用戶群的范圍越寬泛越有利于達到上述目的。
2.2.2 使用方式的限制 除了用戶的界定以外,與其相關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使用方式。為了使知識信息得到最廣泛的交流和傳播,圖書館總是力圖依據版權法規實現對數據庫進行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因此,在與數據庫商進行的交鋒與對話中,圖書館總是力求爭取最大自由度地使用數據庫。而出版商在一個特定的價格下希望用戶得到的權限最小,使用數據庫的程度最低。他們往往通過限定瀏覽、保存、大量下載、打印等使用方式或通過限制同一數據庫的訪問量、同一時間內的訪問人數等方法來限定和控制對數據庫的使用。
2.2.3 技術支持方面的差異與沖突數據商通過加密等技術措施可以限制圖書館及其最終用戶對其產品的使用,相關應用軟件系統使出版商可以便捷地監控使用情況,以謀求商業利益等有效技術措施與手段。圖書館在使用數據庫時主要有兩種方式:遠程訪問(直接登陸數據庫的總網站)和本地鏡像(數據庫的內容放在本館特定的服務器上)。對于遠程訪問的數據庫,圖書館只要維護本館的網絡條件,保證讀者有一個可以順利進行網絡檢索的硬件環境就可以了。本地鏡像的訪問方式,圖書館除了要提供數據庫服務器等硬件設施外,還要有對數據庫進行基本的數據更新和維護工作。圖書館如何使一個新數據庫能在最優化狀態使用,需要數字出版商許多技術支持,如數據庫必要的安裝、調試、用戶培訓;數據庫的檢索軟件、檢索數據的及時更新及維護;在數據庫使用出現故障時及時的提供技術支持等。但在實際運作中,雙方對技術責任的分擔往往出現分歧。圖書館尤其是中小圖書館希望出版商提供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數據庫的正常使用;而出版商則希望在保證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盡可能減輕自己的負擔。尤其在需要進行技術更新時,出版商就會認為圖書館應該為提供給他們的新技術和服務增加使用費,而圖書館則認為原協議中的技術條款已經包含了更新的技術支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顯然,所有的差異和沖突都反映出數字出版商在投入和產出比比上的一種心態:以最小的投入去謀求最大的利益。而這樣一種宗旨與圖書館這樣一個致力于公益事業的社會服務機構的核心價值觀是相悖的。但是,兩者除了合作共贏以外,沒有第三條路可走。因此,雙方如何達到利益平衡成為版權保護制度發展到今天的一個重要問題。
3 圖書館與數據出版商在合同與版權框架下之平衡原則
如前所述,在現有版權制度的框架下,圖書館通常都是通過與出版商簽訂許可使用協議來獲得對電子資源的使用權。雙方的合作基礎和依據就是合同法和版權法。合同是對雙方行為規范的約定,它一方面是市場利益驅動所致,同時也是要保障公共利益的運行空間兩種權利訴求之間相互制衡的產物。合同的基本前提就是承認版權、尊重版權。近年來,國內一系列版權法規的出臺使版權人和出版商的利益訴求得以強化和放大。他們通過法律和技術手段嚴格控制著對版權作品的使用,公眾利益的空間受到前所未有的侵蝕和擠壓。盡管如此,出版商和圖書館之間在更大程度上仍是一種合作的關系。他們只能以依據現行法規簽訂合同的方式來平衡雙方利益。其基本要旨如下:
3.1 圖書館必須尊重數字出版商的著作權
一般來講,根據我國相關法規,數字出版商是數據庫內容及其軟件系統的制作者,也就是合法著作權人。在這樣的前提下,所謂圖書館購買數據庫只是購買和享有數據庫的使用權,而并未真正獲得數據庫的所有權。因而其使用范圍也被嚴格限定,即使合同期屆滿后仍允許圖書館保留和收藏的前提下也是如此。圖書館仍然需要尊重數字出版商作為所有者的合法權利。不得將這些內容向第三方提供、銷售、出租、出借轉讓或提供轉讓許可、通過網絡傳播等。圖書館有義務按照合同要求限定使用范圍(通過II)等,有義務與數字出版商協作以阻止非法用戶使用數據庫信息資源,確保數據商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
3.2 圖書館與數字出版商合作框架內擁有的基本權利
目前,圖書館和數字出版商在合同中應明確圖書館擁有的使用權,具體如下:
3.2.1 訪問權包括向公眾開放的研究型圖書館是否可以向公眾提供對被許可使用的出版物的訪問權,這種訪問應該通過何種方式或在什么地點范圍進行,是否允許公眾遠程訪問被許可使用的出版物。
3.2.2瀏覽權 用戶是否有權瀏覽檢索命中的全部結果。瀏覽的內容是索引、題錄、文摘,還是全文需要有明確的介定。
3.2.3 下載權是指用戶能否將檢索命中的結果從網絡下載至本地數據庫或本地硬盤后形成副本進行多次反復使用。
3.2.4 打印權 被許可的用戶可否從被許可使用出版物打印出某些文章、章節的書而副本。
3.2.5 教育使用權這一權利主要是針對高等學校圖書館而設立的。國際著作權條約和各國的國內法中都為學校課堂教學與科研規定了限制與例外。
3.2.6 館際互借權 圖書館是否可以將被許可使用的出版物提供給無權訪問該數據庫的機構,實行館際互借等。
3.3 數字出版商有義務確保數據庫內容的合法性
不言而喻,數字庫出版商必須保證商品化的數據庫內容合法。就數據庫而言,其內容的合法性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數據庫是否涉及侵權,即明確該數字庫使用的資料是否經過授權,是否存在潛在版權糾紛。國內很多電子資源都曾因版權問題招致侵權訴訟,如書生之家、萬方數據、重慶維普等,而法院判決的結果通常是上述數據庫公司侵權成立。這種狀況勢必導致數據庫公司被迫停止開放某
些相關數據,進而影響到圖書館對讀者的服務。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圖書館有權予以追究。
上述種種構成了當前數字出版商與圖書館依據現行法規簽訂合作協議所確認的基本合作模式。但是,就形成一個有利于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平衡、和諧發展的著作權保護體系而言,這種因數字出版商的短視形成的基本格局是遠遠不盡如人意的,從而引發了圖書館界新一輪更深層次的思考。
4 關于圖書館和數字出版商在博弈與制衡過程中之思考
縱觀版權制度發展與演化的歷史,就是一部版權人與社會公眾之間權益的博弈與制衡游戲史。平衡是相對,不平衡是絕對的。經濟秩序與技術取得突破性發展都會對既成的平衡格局產生沖擊,從而導致新的不平衡。而新的不平衡引起某種社會利益集團的強烈不滿以后,又會促使國家與政府修訂或出臺新的法規,以尋求新的多邊利益平衡,從而從無序走向有序。如前所述,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電子資源的出現打破了已有的版權平衡,各種侵權行為使版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從而阻礙了信息服務業的正常發展。版權人的呼聲導致了法制體系這一追求社會公正的天平開始傾斜,世界各國或國際版權組織紛紛出臺旨在保護版權者權益的法規。我國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法規也是這樣一種潮流的產物。因而可以說目前全球范圍內的著作權保護總體態勢是版權經濟主導下的著作權保護。但是應該看到:著作權保護的終極目標是版權保護與促進傳播并重,而任何一種著作權保護法規都是其終極目的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表達。
《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規的頒布與實施,并不意味著社會公眾、圖書館、數字出版商或信息服務提供商之間博弈與制衡的終結,用歷史的眼光來看,它們都是一個階段性的產物,是著作權保護法規建設過程中的一個鏈節。這個鏈節既是過去一輪博弈與制衡游戲所達劍的平衡點,又是下一輪尋求新的平衡的運行周期的起點。因此,這樣一種態勢給圖書館界提出了雙重使命:其一,遵守和執行現行有效法律法規;其二,基于保障全體人民公平地享有獲得和利用知識與信息的權利這一核心價值觀,繼續履行代表社會公眾利益的社會職責,為實現有利于每一個社會成員發展的平衡、和諧的著作權保護格局作不懈的努力。具體說來,現階段就是繼續保持參與博弈與制衡的態勢,為爭取諸如“館外信息網絡傳播的法定許可機制”而奔走和呼吁,以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篇7
著作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出版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標的
擬出版作品的形式(在本合同采用的項下劃"√"):
1.圖書;
2.電子出版物;
3.錄音制品;
4.錄像制品。
作品名稱:作品最終使用的名稱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出版宗旨和計劃,結合作品內容和特點,乙方對作品名稱享有最后決定權,但不得違反法律、侵犯作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權利和其他權利。
第三條 許可使用的權利內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授予乙方在國內外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形式出版、發行本合同約定作品的各種文字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前款中的專有使用權是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以本合同約定的形式(含作品載體形式和文字形式)出版、發行本合同約定作品的原版、修訂版、袖珍版、縮編版的專有權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乙方有權排除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以同種形式和方式使用本合同約定的作品。
以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形式使用的作品報酬,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許可使用的期間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作品的期間為_________年,自作品出版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甲方的保證義務
甲方保證合法享有本合同約定作品的著作權和對該作品的處分權,并保證:至其與乙方訂立合同之日為止,不曾有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授權行為相違背的許可行為或者轉讓行為。
甲方違反前款保證義務的,乙方有權:
1.解除合同;
2.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3.要求甲方停止妨害合同履行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并賠償全部損失。
第六條 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第三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再授予任何第三人。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其通過本合同第三條取得的權利。
第七條 作品的內容與質量
甲方交付作品的內容,應當符合雙方的約定或者乙方的編寫要求。
甲方交付的作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內容完整、確定(包括扉頁、內容提要、編寫說明、目錄、正文、附錄、后記等);
2.體例、格式正確、統一;
3.使用標點符號、數字正確;
4.文字清晰;
5.引文準確無誤(引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司法解釋以及行業標準的,必須準確有效)。
如果甲方交付的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予以修改或者補正,修改或者補正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經修改或者補正仍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作品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約定的作品。因甲方未按時交付作品致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發行上述作品的,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以金錢形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可折抵賠償額);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交付本合同所定作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交付作品的形式為:軟盤并打印稿一份。
第九條 作品的編輯加工
乙方有權根據出版要求和編輯規范對作品進行編輯加工。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對作品的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影響其原有完整性的刪節,增減和修改甲方提供的前言、后記、插圖(表)等,也應征得甲方的同意。所謂實質性的修改是指:
1.改變作品的觀點或結論;
2.改變作品中的事實或者個別情節;
3.改變作品中采用的方法;
4.改變作品中篇、章、節的標題;
5.其他實質性改動。
第十條 排版、校對和審讀校樣
排版和校對由乙方負責。甲方要求審讀校樣的,乙方應予同意;但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完成審讀,而且不得對作品進行影響版面完整性的修改(如大量增減內容、修改版式等);因甲方的不適當修改增加的版面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法律、標準、科學方法或事實的變化而必須進行的改動除外。
第十一條 裝幀、封面、印數、定價
作品的裝幀、封面、印數、定價,雙方有約定的,依照約定。沒有約定的,由乙方根據本作品的出版計劃和出版行業同類作品的通常標準決定。
第十二條 出版時間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標準出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作品。
第十三條 稿酬
作品出版后3個月內,乙方應當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_________
篇8
乙方:王二
甲方磚房1棟 平米防震居民房,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每平方米 元,共計人民幣 (大寫: )包括地暖(塑管每米3元左右)。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1、 乙方進入施工工地現場,甲方必須負責三通一平工作,建筑用電距離不超過300米,電水路由甲方負責,所需的水電費由乙方支付。
2、 甲方負責解決施工人員臨時住處,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房負責。
3、 甲方負責提供相應不底于90平方有效圖紙,圖紙上有雙方簽字,不能隨便更改,如需要更改雙方商量后同意甲方要負責所造成的損失。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部分,甲乙雙方談好價格后再訂合同方能進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
① 地工基礎:深度70公分 寬度60公分 里面寬度40公分
② 墻體外墻3.7 內墻2.4 砌筑時內外錯縫一般采用水泥沙漿
強度要達到(150號).四角有構造柱 四角和內樣交換處一般要求80公分 配兩根6毫米拉接筋 沙漿的飽滿度必須要達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磚 一鏟灰 一擠揉)并使用前必須把磚潛水濕潤
③ 圈 過梁:過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鋼筋直徑不宜小于10毫米,剛箍直徑不低于6毫米,距不宜超過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 屋頂先腳板,鋼筋不宜12毫米,距離16公分,混淋土150級交標號屋面爐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爐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漿抹廣 抹墻里外水泥沙漿抹廣1/3
⑤ 地板磚60×60黑白由甲方自選定價10元一塊,如造過10元由甲方自付,磚黑白由甲方自選衛生間墻磚,不低于1.8元,墻內刷房池涂料,電線用4平米銅芯線,每件房一只熱光燈 插座一只 開關一只
⑥ 門窗: 內門用實木門,窗戶。塑鋼海螺牌外門,防盜門,乙方施工時要保證質量。在施工過程中甲已雙方互相協商
⑦ 室內自來水,下水管由乙方負責
三.交工日期
開工起40天完工(不包括刷涂料)
四.付款方式
開工付40%,土墻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還聲譽%一年維修給清。
經雙方協議如下:
篇9
擔保借款合同模板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模板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__(蓋章)
篇10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