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6 10:17: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配件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配件合同

篇1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及招投標文件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 大 寫:人民幣 萬元整 大 寫: 人民幣 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鏈接: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xx配件采購合同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城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篇2

供方(乙方):

1.設備型號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購買由乙方生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供貨清單請參考附件一。

2.合同總價

2.1 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該合同總價為廣州交貨價,不含運輸、包裝費用。

3.付款及結算方式

3.1 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將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元)以電匯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定金。

3.2 本合同簽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將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元)以電匯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結算提貨款。

3.2 乙方出具與甲方結算貨款。

4.設備交貨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兩天內于乙方所在地發出本合同所指貨物。

5.設備發貨

5.1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遲合同中約定的供貨期,需在距交貨期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確認后生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誤工費、運費等。

6.設備的簽收

6.1 設備到貨后,甲方人員檢驗并簽收設備。“簽收單”甲方需以郵政快遞方式寄回乙方,如貨物到達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內,甲方未寄回“簽收單”,視為簽收合格處理。

6.2 若甲方發現設備規格或數量不符,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因此延誤甲方使用,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設備的安裝調試與指導

7.1 乙方免費提供設備安裝調試的全部圖紙和技術資料,并無償的指導服務,在甲方調試過程中如果遇到技術困難,根據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師到甲方施工現場進行指導,乙方工程師的一切住宿差旅費用由甲方負責。

7.2 乙方工程師現場指導時間在不超出_____天時間內,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務費用。

8.售后服務

8.1 設備自甲方簽收后,乙方負責壹年的免費保修(人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設備損壞除外),免費保修期滿后,乙方提供終生有償維修服務。

8.2 在免費保修期內,機器內自然損壞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應以郵件方式寄回乙方處進行免費維修更換。若出現重大問題,無法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解決,乙方須派工程師到甲方處查看指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9.違約責任。

9.1 乙方若無正當理由延誤交貨,超出供貨期,乙方每天按合同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 若甲方不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則應每天按合同總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3 因甲方無故拒收貨物,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條件影響的一方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責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終止本合同,雙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辦法。

11.爭議的解決

相關的合同范本·食品供貨合同·鋼材供貨合同·辦公用品供貨合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經雙方傳真件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以郵政快遞方式進行文件原件的交換。

12.2 合同壹式兩份,每份共________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篇3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

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篇4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________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____型標準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______%,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__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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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1)標準____________的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 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加工標準____ 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 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 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關鍵詞: 建筑; 施工; 合同管理; 工程索賠

中圖分類號: F426.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5-003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是約束雙方履行義務享受權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也是施工過程中雙方的行為準則。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責任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時,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1]。

當前由于工程承包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承包企業競相壓低標價以求中標,因而在施工過程中虧損的風險加大,工程索賠就成為承包商扭虧增利的有效手段,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行為。因此,如何在合同框架內通過采用相對合理的方法來有效分析和解決工程索賠,挽回損失提高效益,便成為當前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工作。以下是在自己實際工作中對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方面進行的初淺分析。

一、加強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

(一)建立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

合同管理是一項重要的經濟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因此結合實際,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形成合同管理的網絡組織,負責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以維護企業或項目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

(二)以工程合同為重點,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業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規范管理。

1.建立合同的評審與分析制度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規范、不嚴密,可能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損失,也會給竣工結算審計帶來爭議,因此必須建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評審與分析制度,內容包括:

(1)合同中合同價款及確定方式、工期、質量要求、工程進度款付款比例、工程結算方式、違約處罰等。

(2)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有無模棱兩可或含義不清之處,條款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3)及時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是否有足夠的預見性,對風險因素是否有全面的評估及規避風險的措施。

(4)對涉及企業利益的條款,制度出最高標準,如質量最高處罰額度、工期延誤最高處罰額度、每天延誤處罰最高額度等等。

2.建立分包合同的審查制度

要審查分包方的履約能力重點審查分包合同的總量和價格,確保我方利益。同時還要審查分包方的資格,避免簽訂無效合同。

(1)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以工程合同為依據。

(2)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以工程合同為依據必須滿足有關工期、質量、安全、履約保證金的要求。

(3)抓好分包合同的履行,對分包的施工單價、費用標準及結算方法等建立較為完善的管理標準,對分包結算的工作量要層層把關。

3.建立定期上報和定期檢查制度

對合同履行的情況和發生的變化要定期上報,上級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認真地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只有隨時發現問題采取對策,從而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將收益做得最大。

4.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管理人員將合同中主要內容及涉及的注意事項、工程中的風險重點等關鍵性問題交付給分公司。

(三)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關鍵因素,必須以人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力度,關注合同管理人才培養的各項工作。

(四)加強合同管理的觀念,提高企業的風險防范意識

合同管理不僅是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廣,在整個管理層營造一個人人都重視合同管理的氛圍,加強理論學習,強化全員管理的意識。

二、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索賠意識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高企業風險防范能力,然而在任何合同的關系中,索賠是一種必然存在的正常現象。對合同關系的雙方來講,索賠即是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權利,也是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利益的一種合法途徑。特別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領域,索賠更是普遍存在。這是由于建筑工程規模大、工期長、涉及因素多等特點決定的,也是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施工企業尋求風險均攤的有效措施。在當前市場經濟中施工企業要“追求利潤”的原則下,也不能排除施工企業將索賠作為擴大利潤最有效的辦法之一。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施工現場條件的變化、設計變更、工程實物量的增減、建筑材料價格的變化、政策性調整以及合同條款中的缺陷和業主付款行為的違約等,勢必使索賠事件不可避免而且也是經常發生的現象。許多企業為了中標,在投標中壓低報價,中標后在通過工程索賠的手段逐步取得自己期望的經濟效益。做好施工過程的索賠工作是目前惡劣市場競爭中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加強索賠工作管理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工程索賠工作必須要以合同為依據

合同文件是工程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繼續,特別要注意對合同條款的研究,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索賠資料,組織索賠工作,時刻與現場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相對照。關注現場情況及時發現索賠事件。

(二)保留與工程索賠相關的依據

工程索賠成功與否,必須有大量的索賠論證工作,以充分翔實的資料證明自己擁有索賠權利,保證工程索賠的主要依據是索賠成功的關鍵。這些主要依據除了合同文件以外,主要包括來往信函、會議紀要、施工記錄、工程變更等。現場工程師簽字的質量檢查,驗收記錄是采取索賠的有力證據。除此之外工人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工程照片等等都可能是工程索賠證據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及時、合理地處理工程索賠

加強項目合同管理的責任,杜絕該簽未簽,該賠未賠的情況,提高和強化及時簽證,加強索賠的意識和自覺性。注意提出簽證索賠的期限和程序。凡應在施工期間提出的均應及時提出,盡量將單項索賠在施工過程中陸續加以解決,避免后期綜合索賠所帶來的矛盾復雜化。

(四)起草索賠報告

索賠證據要確鑿、充分,語言要言簡意賅,要引用合同條款,建立事實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說明索賠的合理性,突出強調干擾事件中的不可預見性和突發性,以及自身為避免干擾事件的影響和損失所采取的措施。

(五)控制反索賠和分包商的索賠

建筑企業在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正確履行自己的合同責任,嚴格控制業主反索賠和分包商向自己索賠事件的發生。

在實際工作中,工程索賠情況復雜,涉及問題復雜,而且工程索賠管理在我國建筑行業還是一個成長性事物,相信隨著工程領域各項制度的逐步完善及快速發展,我國的工程索賠及其管理也必將逐步走向規范化、合理化和信息化。

篇6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___號

電報掛號: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裝配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裝配_______(產品)_____套(或件)所需的散件,提供的散件進行裝配,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件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散件_____套,并負責運至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_個月內(或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將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幣__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_____%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裝配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套(或件)由甲方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及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合同文本以中、______文書寫,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篇7

關鍵詞:FIDIC合同;條件;施工索賠

一、研究FIDIC合同條件下施工索賠的意義及起因

(一)FIDIC簡介

“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的縮寫,它是唯一專門為土木工程施工在全世界范圍發行的標準合同條件。當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項目在全世界招標時,該條件是采用得最多的一種標準合同條件。雖屢經修改,甚至有時遭到批評,但該條件仍然是世界上評定其它合同條件的標準和尺度。

FIDIC合同條件適用于一般的土木工程,其中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橋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FIDIC的最大特點是:程序公開、公平競爭、機會均等。從理論上講,FIDIC對承包商、對業主、對咨詢工程師都是平等的,誰也不能凌駕于誰之上。因此,作為承包商應盡量選用FIDIC,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及合法權利。

(二)研究FIDIC合同條件下施工索賠的意義

隨著我國加入WTO,世界銀行貸款投資項目越來越多。客觀上對諸多施工企業而言,既是機遇又是挑戰。新的管理理念,要求我們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參與這種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熟練掌握FIDIC條款,學會趨利避害。完善和提高索賠管理體制,是建筑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高競爭力的有力保障。

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走向招標承包競爭機制的時間還不長,對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索賠和反索賠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但隨著我國參與國際工程項目的增多和國際通用的合同條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研究和實踐以及國內的部分大型建設項目實施世界銀行貸款,按國際慣例實行公開招標后,索賠管理就顯得非常重要。實踐證明,雙方的索賠都是嚴格合同管理的一項有效保障措施,沒有索賠管理,實際上就是允許一方偏離或不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而又不承擔責任,因此索賠和反索賠是雙方保證合同順利實施的正當權力,是落實和調整施工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有效手段。

(三)施工索賠的起因

1.風險分擔不均

這是國際工程承包業受“買方市場”現狀制約所決定的。在這種情況下,中標的承包商只有通過施工索賠來適度地減少風險,彌補各種風險引起的損失。這就是工程索賠中承包商的索賠案數遠遠超過業主反索賠案數的原因。

2.施工條件變化

土建工程施工與地質條件密切相關,如地下水、斷層、溶洞、地下文物遺址等。這些施工條件的變化即使是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事前預料。因此施工條件的異常變化必然會引起施工索賠。

3.工程變更

承包商施工時完成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時,或者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師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換建筑材料、暫停或加速施工等變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費用,或需要延長工期。所有這些情況,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自己不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工期拖延

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天氣、地質等因素影響,經常出現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責任在業主方面,承包商就實際支出的計劃外施工費提出索賠;如果責任在承包商方面,則應自費采取趕工措施,搶回延誤的工期,否則應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

5.業主違約

指業主未按規定為承包商施工提供條件,未按規定時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師未按規定時間提供施工圖紙、指令或批復,或者由于業主堅持指定的分包商等。

6.合同缺陷

按FIDIC合同條件,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錯誤、矛盾或遺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時的糾紛,由工程師做出解釋。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釋施工時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時,則屬于業主方面的責任,承包商有權提出索賠。

7.工程所在國家法令變更

如提出進口限制、外匯管制、稅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費用增加,按國際慣例,允許給承包商予以補償。變更的時間標準是從投標截止日期(一般均為開標日期)之前的第28天開始。

二、索賠的分類及計算方法

(一)索賠的分類

按施工索賠的目的可分為工期索賠和經濟索賠。

1.工期索賠

即承包商向業主要求延長施工時間,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一段合理的時間。這樣,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FIDIC合同條件中,誤期損害賠償費是用以補償業主由于工程項目較晚投入運行而受的經濟損失,按日計算賠償金,可以累計達到合同額的10%。FIDIC第44.1分條明確規定了可以延長工期的5種情況,給承包商賦予了工期索賠權。

2.經濟索賠

即承包商向業主要求補償不應該由承包商自己承擔的經濟損失或額外開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前提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施工費用超過了投標報價書中該項工作所預算的費用,而這項費用超支的責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屬于承包商的風險范圍。具體地說,施工費用超支主要來自2種情況:一是施工受到干擾,導致工作效率降低;二是業主指令工程變更或產生額外工程,導致工程成本增加。由于這2種情況所增加的新增費用或額外費用,承包商有權索賠。

(二)索賠的計算方法

1.工期索賠的計算方法

建設工程技術復雜、規模大、工期長,多種原因引起的延誤常常交織在一起,在計算一個或多個延誤引起的工期索賠時,通常可以采用以下2種方法:

(1)網絡分析方法。它通過分析延誤發生前后的網絡計劃,對比兩種工期的計算結果,計算索賠值。分析的基本思路為:假設工程施工一直按照原網絡計劃確定的施工順序和工期進行,現發生了一個或多個延誤,使網絡中的某個或某些活動受到影響,如延長持續時間,或活動之間邏輯關系變化,或增加新的活動。將這些活動受影響后的持續時間帶入網絡中,重新進行網絡分析,得到一個新工期,則新工期與原工期之差為延誤對總工期的影響,即為工期索賠值。

(2)比例分析法。在實際的過程中,延誤事件經常僅僅影響某些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的工期,若要分析它們對總工期的影響,則可以采用較為簡單的比例分析方法。

A:以合同價所占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總工期索賠值=(附加工程或新增工程量價格/工程總價)×原合同總工期

B:按照單項工程工期拖延的平均值計算。

2.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總費用法

又被稱作總成本法,就是計算出該項工程的總費用,再從這個已經實際開支的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費用,也就是要求補償的索賠費用額[3]。其計算公式為: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合同估算總費用。這種計算方法并不十分科學,但經常被人們所使用,原因是對于某些索賠事件,很難精確地確定它們導致的各項費用的增加額。

(1)分項法。①人工費。人工費索賠包括額外雇用勞務人員、加班工作、工資上漲、人員閑置和勞動生產力降低等費用。在這里,我們主要討論一下勞動生產力降低導致的人工費索賠,一般可以采用以下計算方法。A:實際成本和預算成本比較法。此方法是對受干擾影響的工作的實際成本和合同中的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索賠其差額。B:正常施工期與受影響施工期比較法。②材料費。材料費索賠包括材料耗用量增加和材料單位成本增加兩方面。③施工機械費。包括增加臺班量、機械閑置或工作效率降低、臺班費率上漲等費用。臺班費率按照有關定額和標準手冊取值。對于工作效率降低,可以參考勞動生產率降低的人工費索賠的計算方法。④管理費。它包括現場管理費和總部管理費兩部分。A:現場管理費索賠計算。現場管理費索賠值=索賠的直接成本費用×現場管理費率。現場管理費率的確定可以采用合同百分比法、行業平均水平法、歷史數據法。

B:總部管理費索賠計算。目前國際上應用的較多的計算方法就是Eichcaly公式。對于已獲延期索賠的Eichcaly公式為:

a.延期的合同應分攤的管理費(A)=(被延期合同原價/同期公司所有合同實際價之和)×同期公司總計劃管理費;b.單位時間管理費率(B)=(A)/計劃合同工期;c.管理費索賠值(C)=(B)×延期時間

對于已獲工程直接成本索賠的Eichcaly形式的公式為:

a.被索賠合同應分擔管理費(A1)=被索賠合同原計劃直接成本/同期所有合同實際直接成本總和×同期公司計劃管理費總和;b.每元直接成本包含的總部管理費用(B1)=(A1)/被索賠合同原計劃直接成本;c.應索賠總部管理費(C1)=(B1)×工程直接成本索賠值。

(2)費用法。它又被人稱作總成本法,就是計算出該項工程的總費用,再從這個已經實際開支的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費用,也就是要求補償的索賠費用額[3]。其計算公式為: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合同估算總費用。這種計算方法并不十分科學,但經常被人們所使用,原因是對于某些索賠事件,很難精確地確定它們導致的各項費用的增加額。

三、索賠的依據及索賠過程

(一)承包商進行索賠的主要依據

為了達到索賠的目的,承包商要進行大量的索賠論證工作,來證明自己擁有索賠的權利,而且所提出的索賠款額是準確的,即論證索賠權和索賠款額。對于所有的施工索賠而言,以下10個方面的資料是不可缺少的。

1.招標文件

它是工程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施工技術規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圍說明、現場水文地質資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礎資料。它們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附加成本的依據。

2.投標報價文件

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主要工種的施工單價進行了分析計算,對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進度進行了分析,對施工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列出了數量和價值,對施工過程中各階段所需的資金數額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協議書(Construction agreement)以后,都成為正式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成為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

在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前合同雙方對于中標價格、施工計劃合同條件等問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作了修改或解釋,則這個紀要就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4.來往信件

如工程師(或業主)的工程變更指令、口頭變更確認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單價變更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書面回答等等,這些信函(包括電傳、傳真資料)都具有與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結算和索賠的依據資料。

5.會議記錄

如標前會議紀要、施工協調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變更會議紀要、施工技術討論會議紀要、索賠會議紀要等等。對于重要的會議紀要,要建立審閱制度,即由作紀要的一方寫好紀要稿后,送交對方傳閱核簽,如有不同意見,可在紀要稿上修改,也可規定一個核簽期限(如7天),如紀要稿送出后7天內不返回核簽意見,即認為同意。這對會議紀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現場記錄

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檢查記錄、工時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設備或材料使用記錄、施工進度記錄或者工程照片、錄像等等。對于重要記錄,如質量檢查、驗收記錄,還應有工程師派遣的監理員簽名。

7.工程財務記錄

如工程進度款每月支付申請表,工人勞動計時卡和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工程開支月報等等。在索賠計價工作中,財務單證十分重要。

8.現場氣象記錄

許多的工期拖延索賠與氣象條件有關。施工現場應注意記錄和收集氣象資料,如每月降水量、風力、氣溫、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狀況等等。

9.市場信息資料

對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長達數年,對物價變動等報道資料,應系統地收集整理,這對于工程款的調價計算是必不可少的,對索賠亦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國官方出版的物價報道、外匯兌換率行情、工人工資調整等。

10.工程所在國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如貨幣匯兌限制指令、調整工資的決定、稅收變更指令、工程仲裁規則等等。對于重大的索賠事項,如遇到復雜的法律問題時,承包商還需要聘請律師,專門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二)索賠過程

1.索賠文件

索賠文件是整個索賠過程的核心。它主要包括:索賠信、索賠報告、詳細的計算書和證據。其中索賠信是一封承包商致業主或其代表的簡短的信函,它還是個提綱性的材料,所以它不應過長,并應注意語氣的平緩、通情達理。而詳細的計算書作為一種證實性材料,可以大量運用圖表。

2.索賠程序

(1)提出申請。在施工的過程中,按照FIDIC合同條款,書面的索賠通知書,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以內向工程師正式提出,并抄送業主;逾期才報告,將遭業主和工程師的拒絕。

(2)準備與報送索賠資料。在正式提出索賠要求以后,承包商應抓緊準備索賠資料,計算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編寫索賠報告書,并在下一個28天以內正式報出。如果索賠事項的影響還在發展時,則每隔28天向工程師報送1次補充資料,說明事態發展情況。最后,當索賠事項影響結束后,在28天內報送此項索賠的最終報告,附上最終賬單和全部證據資料,提出具體的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要求工程師和業主審定。

(3)審核與協商。當業主接到索賠資料后,應進行判斷。并委派監理工程師進行處理,若超出其權限范圍,則自己處理。這里的處理主要是指研究承包商的索賠證據,剔除不合理的索賠要求,擬定合理的方案。并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方案與承包商進行友好協商。

(4)做出決定。如果承包商接受此決定,那么此事件結束。如果不同意,經中間人調解無效,那也只能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四、索賠成功的關鍵因素

我們應當清楚地認識到,索賠應是貫徹工程始終的經常性工作。在執行合同之初就應該成立索賠和合同管理小組,并置于項目管理的直接領導和管理之下,在工程執行的全過程中做大量的、經常性的工作,如圖1所示。

總體上說,要想索賠成功,首先應該注意的就是一定要建好工程項目和搞好合同管理。此外,我們還應注意把握索賠機會,找準索賠事實和充分的索賠依據,是施工索賠成功的關鍵之一。而其中,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時、全面地發現潛在的索賠機會是索賠工作的前提條件。

除此之外,編寫完整和具有說服力的索賠報告,也是索賠成功的關鍵之一。索賠事件發生后,雖然有了依據、事實和費用的計算,沒有強有力的文字說明和表達能力,被索賠的一方不理解或不了解索賠事件的具體情況和索賠內容等,也不可能賠,要求索賠的一方也就達不到目的,就不可能挽回因索賠事件發生對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造成的損失。因此,編寫好索賠報告是一項法律、經濟、技術、專業、語言性強、有技巧的復雜工作[4]。

由此,我們可以了解到,索賠成功不僅靠客觀因素,人的主觀因素也是不可忽視的。如,索賠談判就有技巧,并不是單靠“扯皮吵架”和“軟磨硬泡”就可以解決的。因此,在談判中我們應注意:一定要以理服人,不拿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人;堅持原則,但又應具有靈活性;談判前做好準備,對目標做到心中有數;認真聽取對方合理意見,在堅持原則下,尋求妥協方案;要有耐心,并注意加強公關活動。

參考文獻:

[1] 曲修山.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地震出版社,1993.

篇8

謝寶永XIEBao-yong

(中山市氣象局,中山528401)

(ZhongshanBureauofMeteorology,Zhongshan528401,China)

摘要:低壓配電系統中,實現電涌保護器(SurgeProtectiveDevice,縮寫成SPD)之間有效的配合,確保發生雷擊瞬間各級SPD依次按級啟動,從而保護設備免遭雷電損壞,需要對SPD各種能量配合方案進行分析,選擇更優的解決方案。本文通過行波理論分析SPD前后級的關系,提出各級電源SPD與被保護設備能量配合基本原則和方法,對實際工程問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Abstract:Inlow-voltagepowerdistributionsystem,inorderrealizetheeffectivecoordinationofSurgeProtectiveDevice(SPD)andensurethatSPDatalllevelssuccessivelystartbygradeinthelightninginstantaneous,soastoprotectequipmentfromlightningdamage,itisnecessarytoanalyzedifferentSPDenergycooperationsolutionsandchooseabettersolution.Basedonthetravelingwavetheory,thispaperanalyzes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beforeandafterleveloftheSPD,proposesthebasicprincipleandmethodofenergycooperationbetweenalllevelsofSPDpowerandprotectedequipment,whichhasimportantguidingsignificancetotheactualengineeringproblems.

關鍵詞 :低壓配電系統;電涌保護器;行波理論;能量配合

Keywords:low-voltagepowerdistributionsystem;SurgeProtectiveDevice;travelingwavetheory;energycooperation

中圖分類號:TM86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5)21-0144-03

0引言

最近幾年,SPD的級間配合問題越來越受到國內工程人員高度重視,有些規范中提出了級間配合問題,但對指導實際工程解決級間配合問題缺乏可操作的方法。本文根據理論計算并結合實際情況,對低壓配電系統內的SPD級間以及與被保護設備配合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一個可行的SPD能量配合方案,希望更好地處理SPD能量配合問題。

1SPD級間的行波理論分析

低壓配電系統過電壓防護,通常采用多級SPD加以保護,一般第一級采用電壓開關型SPD,以泄放大的雷電流;第二級采用限壓型SPD,目的是使電壓保護水平小于被保護設備的絕緣耐沖擊電壓額定值。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前后級保護的配合問題,因此我們可用行波理論來分析一下SPD前后級的關系。

雷電發生瞬間,雷電波沿著電力電纜侵入,首先到達電壓開關型SPD,由于電壓開關型SPD內放電間隙有響應時延,約為100ns,限壓型SPD內限壓元件的響應時間較快,一般為25ns。因此我們應該保證在侵入波到達限壓元件之前讓放電間隙動作,或者前后限壓型SPD依次按級啟動。下面我們用行波理論來分析一下前后級的關系。

從資料了解到波在電纜中的傳播速度為V=1.5×108m/s,限壓元件的響應時間T小于等于25ns,放電間隙的動作響應時間T為100ns。那么,波在這個時間差(100-25)ns內向前行進的距離S為:

S=V×T=(1.5×108m/s)×[(100-25)×10-9s)]=11.25m

從計算結果可知,如果SPD1元件和SPD2元件之間的距離(電纜)大于11.25m,就能夠保證在到達后級SPD2之前讓SPD1先動作,從而達到將強的雷電流先泄放入地的目的。考慮到防雷元件性能差異造成實際響應時間的誤差,一般情況下應將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之間的距離考慮得更長一些,選用15m是較合適的。

同理,如果前后級均為限壓型SPD,響應時間均為30ns,但考慮到其實際響應時間的誤差,那么為了保證前級先動作,則兩級保護間的距離應該為:

S=V×T=(1.5×108m/s)×(30×10-9s)=4.5m

考慮到其實際響應時間的誤差,選用5m是合適的。

在實際的工程中,有時很難保證開關型SPD和限壓型SPD之間的距離(電纜)大于15m,因此,我們通常采用集中電感來等效這個距離[2]。一般情況下,導線的L0約為1.6×10-6H/m,為了等效15m和5m長導線分布參數的電感量,則集中電感分別為:

L15=L0×S=1.6×10-6H/m×15m=24μH

L5=L0×S=1.6×10-6H/m×5m=8μH

計算可知,我們可以分別用電感量為24μH和8μH的集中電感來等效15m和5m長的導線。

2SPD與被保護設備的能量配合基本原則

低壓配電系統中,通常SPD安裝在各防雷區交界處及被保護設備處,其允許的電壓保護水平UP和殘壓值必須滿足被保護設備絕緣水平和抗沖擊性的要求。特別是信息系統設備時,可能需要裝設多級SPD以逐級削減雷電瞬態過電壓能量,直到滿足保護設備的安全性要求。SPD能量配合的一般原則是SPD電壓保護水平必須小于如下被保護設備絕緣耐沖擊電壓額定值。(表1)

3電涌保護器的能量配合方法

3.1基于靜態伏安特性的配合(圖1)

該配合方法是SPD之間除了線路外不附加任何退耦元件,其能量的配合可用它們的靜態伏安特性來實現。當SPD間有足夠的線路距離時,利用線路的自然電感的阻滯作用,可使后級SPD的電流較前級SPD小,實現SPD級間能量配合。

根據上面行波理論分析,只要電壓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小于15m,限壓型SPD間的線路長度小于5m,就可以利用兩級SPD間的自然阻抗實現能量配合,保證多級SPD不出現盲點。

但是在實際施工中,往往建筑物比較小,SPD間沒有足夠的線路距離。比如線路是電纜時,解決辦法是在施工時可以加長電纜線的長度,將加長的線盤繞成圈以減少空間(應考慮圈與圈之間分布電容和絕緣水平)。

3.2利用線路分布阻抗或設退耦元件的配合

在實際施工中,由于受場地限制,難于滿足安裝條件要求,SPD間沒有足夠距離時,可以利用線路的分布阻抗或設專用退耦元件(電阻元件主要用于信息系統中,電感元件主要用于電力系統中)來達到SPD級間配合的目的。若采用電阻退耦,電流波前梯度是決定性參數,若采用電感退耦,必須考慮電流波形,即di/dt。電流波前梯度和電感量越大越容易實現能量配合。低壓配電系統中,可采用退耦元件來等效距離長度,電壓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間串聯的退耦元件的電感量不小于24μH,限壓型SPD間串聯的退耦元件的電感量不小于8μH。

3.3采用觸發型SPD實現配合方法

觸發型SPD的電子觸發電路能保證后續的SPD不超過其能量耐受能力,可以用觸發型SPD達到配合。這個方法不需要退耦元件。

4SPD防護系統基本配合方案

4.1應用這些方案時,應充分考慮組件的能量容限及其分散性,也應保證SPD接線兩端足夠短直。

4.2方案a、b屬于限壓型SPD的配合,具有連續的伏安特性。方案Ⅰ選用的各級SPD的殘壓Ures相同,級間無退耦元件或僅用線路阻抗來實現。方案Ⅱ選用的各級SPD的殘壓Ures呈臺階式,逐階級升高。

4.3方案c前級是開關型SPD和限壓型SPD之間的配合,后面是限壓型SPD之間的配合。這種方案能快速減小沖擊電流,從而大大減小后續SPD的“壓力”。

4.4方案d中多級聯SPD組合成含有雙端口模塊系統。雙端口SPD模塊必須與系統中的其它SPD按方案a、方案b或方案c進行充分配合。

5結束語

5.1本文根據行波理論計算,對建筑物低壓配電系統內的SPD級間以及與被保護設備配合問題進行分析,提供上述a、b、c、d四種常見SPD能量配合方案供選擇,希望對處理SPD能量配合實際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5.2在實際的工程中,往往受場地限制,難以保證SPD之間的距離符合規范要求,可以利用退耦元件來等效這個距離。

5.3SPD能量配合的一般原則是SPD電壓保護水平必須小于被保護設備絕緣耐沖擊電壓要求,同時滿足被保護設備的抗擾水平要求。

5.4各種能量配合方案應根據實際情況優化選擇。

5.5SPD系統是否實現了配合,可以采用配合試驗,計算機模擬、仿真標準脈沖參數、用已證實廠家配合好的SPD組合系統等方法加以驗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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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音樂本身是一門藝術,如何讓學生接受這門藝術,激發他們想學的愿望則是藝術的藝術。教師在設計教育方案,組織教學過程中重視對每個學生的觀察和了解,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于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感情,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的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發揮,以利于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使他們以最大的興趣參與到我們的教學活動中來,使他們對學習有一種滿足感、渴求感與自豪感,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

本文在培養學生興趣方面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引導興趣,培養道德情感

引趣是指教師有計劃、有目的地采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和方法,誘導和引導學生對當前所要進行的認知活動產生興趣。

(一)創設音樂情境,引發學生興趣

創設音樂環境,營造音樂氛圍。在學生進音樂教室的樓道內墻上張貼著幾位音樂大師的畫像。貝多芬、肖邦、冼星海等音樂大師的生平簡介,使學生受到了音樂的啟迪。室內的布置更加有吸引力,正面墻上掛著電教黑板,上方有書寫十分美觀大方且醒目的“音樂世界”幾個字,這幾個字由變形的高音譜號帶出,充滿了樂趣。后面墻上稍加美化寫上了冼星海的“音樂是一生最大的快樂,音樂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樂是陶冶性情的熔爐。”幾句話加上潔凈的室內外環境和必不可少的音樂教學用具,使學生們在這樣的環境氛圍中進行音樂活動無疑使學生的情感和心靈受到了陶冶產生了興趣。

(二)注重新課導入,抓住學生心靈

在每節課的開始是很重要的,開頭開的好,學生有興趣了,對整堂課的授課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的順利進行。導入新課時,教師把設計好的語言用抒情的朗誦、優美的語言、傳神的手勢、會說話的眼睛傳給學生,取得感知以形,曉之以理的效果。如在教唱《校園的早晨》這課時,我讓學生談談自己的校園,喜歡校園的那些?這樣在輕松的談話中很自然的引出了本課的課題。教師的神態和手勢、眼神等也是創設情境的好方法。微笑進課堂,態度和藹可親,師生心靈的溝通,感情的融洽,學生們在毫無壓抑的氣氛中學習音樂使他們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二、激發興趣,啟迪思維

激發興趣是在引導興趣的基礎上隨著學生對認知對象的認識而激發起來的興趣。初中學生,此時不僅他們的身體正在發生著微妙的變化,他們的心理也在逐漸改變,往往難以預料,具有反抗精神,自尊心特別強,所以教師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影響到學生的情緒。

(一)幽默教學激發興趣

例如我在上《搖籃曲》一課時,開始我先沒有告訴學生用怎樣的演唱方法、情緒、力度、速度去演唱歌曲,只是問了一句“什么是搖籃曲”。學生回答是哄嬰兒入睡的歌曲,看來他們知道《搖籃曲》的意思了。于是我讓學生自己去發揮演唱,完后,我沒讓學生唱第二遍,而是微笑著問他們:“親愛的同學們,你們這樣唱小寶寶睡得著嗎”?同學們齊聲回答:“睡不著”。我緊接著就說:“像你們這樣唱,寶寶會從搖籃里坐起來,對媽媽講 ‘3 5 ︳2 3 4 ︳3 3 2342 ︳1 1 ’媽媽,媽媽,我的瞌睡沒了。”學生聽了,都不好意思地笑了起來,而歌曲的演唱要求卻包含在了這一張張笑臉之中了,果然再唱時學生的表演大有進步。通過這樣的教學使我深刻的意識到,對于初中的學生應該不能直接了當的對他們說“你們唱得很難聽”等之類的批評語或大聲訓斥學生,而是需要教師利用一定的語言技巧與巧妙的教學手段來增強他們的自信心,保護他們的自尊心,同時也活躍了課堂氣氛。

(二)直接激趣

利用圖片、影像等直觀教具,借助生動具體通俗易懂的教學語言可以獲得滿意的效果。在欣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這一課時。錄像播放鮮艷的五星紅旗冉冉升起,學生行注目禮,少先隊員敬隊禮等圖片,講述我國曾經經歷的苦難歷程和人民不屈不撓的頑強斗爭的精神,引導學生體驗“用我們的血肉筑成我們新的長城”在隆隆炮火中前進的悲壯激昂的歌詞,感染學生引起共鳴。讓學生講講每周一參加升國旗儀式的心情,產生唱國歌、愛國旗、愛祖國的思想。

三、開展課外活動發展興趣

課外活動對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教學質量是一個重要途徑。無論采取什么樣的內容和形式,都是為了激發學習興趣。因此緊扣教材,采用開展了讀譜知識講座、節奏訓練、識譜要決、集體項目(舞蹈隊、合唱隊、器樂合奏隊)、個人項目(獨唱、獨奏)等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開闊他們的眼界發展特長有很大的作用。經過訓練同學們最喜愛搶答、猜謎語、對歌接龍等游戲,這是他們表現自己的機會。在輕松沒有壓力的課外活動中,學生們自由參加活動獲得知識,真正成為了學習的主人。有些同學還從中找到了閃光點。有一名男孩文化課程是公認的不理想,自從他在這里找到自信后,文化課也有了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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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現象,是雙向性的,是一種權利的主張。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由對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即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下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時間補償的要求,這是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是增加利益或減少損失的正當手段。同時,索賠也是對合同的補充和完善,是承包、發包雙方之間承擔風險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合同管理的正常業務。

索賠程序

1.提出申請。在施工的過程中,按照FIDIC合同條款,書面的索賠通知書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以內,向工程師正式提出,逾期再報告,將遭工程師的拒絕。

2.準備與報送索賠資料。在正式提出索賠要求以后,承包商應抓緊準備索賠資料,計算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編寫索賠報告書,并在索賠事件發生后42天內向工程師提交正式的索賠書。如果索賠事項的影響還在發展,可以認為第一個42天內提交的索賠書是期中性質的,之后每月承包商根據情況的發展提交進一步的索賠書,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或工程師同意的時間內提交最終的索賠書,附上最終帳單和全部證據資料,提出具體的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要求工程師和業主審定。

3.當工程師接到索賠資料后,42天內應答復承包商,或要求承包商提供進一步的索賠證明文件,并詳細說明自己的意見。

4.對于根據承包商的索賠書已能夠證明的部分索賠款,工程師應按照第3.5款來決定承包商索賠的工期和款項,并加入到每月的支付證書中。如果承包商接受此決定,那么此事件結束。如果不同意,經友好解決無效,進入仲裁程序。

5.如果承包商沒有遵循本款和其他相關的索賠條款,承包商即失去一切索賠權。

對于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的程序,應根據具體的合同條款具體分析。

首先,追加付款(經濟)索賠

合同條件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賠]規定了追加付款的索賠程序,“如果承包商認為,根據本合同條件的任何條款或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他有權得到竣工時間的任何延長期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應向工程師發出通知,說明引起索賠的事件或情況。這份通知應盡快在承包商察覺或應已察覺該事件或情況后28天內發出。”就本合同條件來說,如果承包商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索賠意向,則問題的解決不再適用索賠程序,轉而適用爭端解決程序。

與此同時,合同中還規定了承包商在遇到某些突發事件并且影響承包商的利益時,承包商應“盡快”或“立即”通知工程師,以及承包商得到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的付款必須遵循的程序。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和特殊條款優于普通條款的原則,承包商應首先遵守每個條款的特殊規定,并且總體上不能違反索賠程序的具體規定,這樣,對于維護承包商的合法權益更有保障。

有特別規定的“盡快”或“立即”通知條款包括:

第4.12款[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規定:“如果承包商遇到他認為不可預見的不利物質條件,應盡快通知工程師。”(“物質條件”系指承包商在現場施工時遇到的,自然物質條件和人為的及其他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條件,但不包括氣候條件)。

第4.24款[化石]規定:“如果承包商在現場發現化石、硬幣等物品,承包商應進行有效的保護,在移動上述物品之前,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由工程師就處理上述物品發出指示。”

上述兩種情況下,承包商應首先按合同的規定盡快或立即通知工程師,然后按合同規定的索賠程序進行索賠。

其他有特別規定的條款還有第12.3款[估價]。合同賦予了工程師對承包商工程變更指示并對變更的工作進行估價的權力。但對承包商獲得上述付款進行了程序上的限制和規定,承包商必須在工程師的變更指示發出14天內,且在變更工作開始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其索取額外付款的意圖;或者工程師在上述期限內將其變更費率或價格的意圖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只有完成了上述程序,才有權依據索賠程序索賠。

其次,工期延長索賠

承包商要獲得工期延長,首先要符合合同條件中的具體可延長工期的條件:

第8.4款[竣工時間的延長]規定:“變更或合同中某些單項工作量的顯著變化;根據本條件某款,有權獲得延長的原因;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為造成可用人員或貨物的不可預見的短缺;由雇主、雇主人員、或在現場的雇主的其他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誤、妨礙或阻礙。”

第8.5款[當局造成的延誤]規定:“承包商已努力遵守了工程所在國依法成立的有關公共當局所制訂的程序,這些當局延誤或打亂了承包商的工作,延誤和中斷是不可避免的。”

承包商在遇到滿足上述條件的工期延誤后,應按照第20.1條(承包商的索賠)的規定,向工程師發出通知。工程師每次按照第20.1條確定延長時間時,應對以前作出的確定進行審查,可以增加,但不得減少總的延長時間。

承包商只有滿足了上述程序,工程師才能受理承包商的索賠。如果承包商沒有執行上述程序,就只能求助于爭端解決程序,且承包商是否能得到工期索賠以及得到的工期延長的期限將由仲裁庭根據能夠證明的事實來確定。

索賠文件

索賠文件是整個索賠過程的核心。它主要包括:索賠信、索賠報告、詳細的計算書和證據。其中索賠信是一封承包商致業主或其代表的簡短的信函,它還是個提綱性的材料,所以它不應過長,并應注意語氣的平緩、通情達理。而詳細的計算書作為一種證實性材料,可以大量運用圖表。

按照FIDIC合同條件的規定,在每一索賠事項的影響結束以后,承包商應在28天以內寫出該索賠事項的總結性的索賠報告書。承包商應十分重視索賠報告書的編寫工作,使自己的索賠報告書充滿說服力,邏輯性強,符合實際,論述準確,使閱讀者感到合情合理,有根有據,使正當的索賠要求得到應有的妥善解決。

索賠報告是索賠材料的正文。索賠報告的具體內容隨該索賠事件的性質和特點而有所不同。但從報告的必要內容與文字結構方面而論,一個完整的索賠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一是總論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二是根據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并參照有關法律規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三是計算部分。索賠計算的目的是以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過程說明自己應得經濟補償的款額或延長時間。如果說根據部分的任務是解決索賠能否成立,則計算部分的任務就是決定應得到多少索賠款額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四是證據部分,證據部分包括該索賠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證據資料,以及對這些證據的說明,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翔實可靠的證據,索賠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證據時。要注意該證據的效力或可信程度。為此,對重要的證據資料最好附以文字證明或確認件。

索賠報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規的書面文件夾。對于重大的索賠,最好在律師或索賠專家的指導下進行。

承包商的索賠策略

首先是全面完成合同的責任。承包商應以積極合作的態度完成合同責任,主動配合業主完成各項工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因為只有在這種友好、和諧、互相信任和依賴的合作氣氛中,合同才能順利實施,而且承包商會有良好的信譽,業主和承包商以后還可以在新項目上繼續合作。在這種氣氛中,承包商實事求是地就干擾事件提出索賠要求,也容易為業主認可。

其次是著眼于重大索賠。對已經出現的干擾事件或對方違約行為的索賠,一般著眼于重大的、有影響的、索賠額大的事件,不要斤斤計較。索賠次數太多,太頻繁,容易引起對方的反感。但承包商對這些“小事”又不能不聞不問,承包商應作相應的處理,告訴業主,出于友好合作的誠意,放棄這些索賠要求。有時又可作為索賠談判中讓步的余地。

在國際工程中,有些承包商常常斤斤計較,寸利必得。特別是在工程剛開始的時候,這容易讓業主感到承包商很精干,而且不容易作讓步,利益不能受到侵犯。這樣做可以從心理上戰勝對方,但它只能作為索賠處理的策略,而不是基本方針。

第三是注意靈活性。在具體的索賠處理過程中要有靈活性,講究策略,要準備并能夠做出讓步,力求使索賠的解決雙方都滿意,皆大歡喜。承包商的索賠要求能夠獲得業主的認可,而業主又對承包商的工程和工作很滿意,這是索賠的最佳解決。這看起來是一對矛盾,但有時也能夠統一。在實際索賠解決中,對方對索賠解決的實際期望是很難暴露出來的。通常雙方都將合同違約責任推給對方,表現出對索賠有很高的期望,而將真實情況隱蔽著,這是常用的一種策略。“步步為營”是雙方都常用的攻守策略,盡可能多地取得利益,又是雙方的共同愿望,所以索賠談判常常是雙方智慧、能力和韌性的較量。

在索賠解決中,讓步是必不可少的。由于雙方利益和期望的不一致,在索賠解決中常常出現大的爭執。而讓步是解決這種不一致的手段。通常,索賠的最終解決需要雙方都作必要的讓步。作為索賠談判的主要策略之一,讓步也是索賠處理的重要方法。對承包商來說,讓步的余地越大,手中掌握的主動權也就越大。

第四是爭取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執。無論在國際還是在國內工程中,承包商一般都應爭取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索賠爭執。這對雙方都有利。當然,具體采用什么方法還應審時度勢,從承包商的利益出發。

在索賠中,“以戰取勝”,即用尖銳對抗的形式在談判中壓倒對方,或在一開始就企圖用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索賠問題是不可取的。這常常會導致失去對方的友誼,雙方關系緊張,使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最后只能落得兩敗俱傷。

所以,除非萬不得已,例如爭執款額巨大,或自己被嚴重侵權,同時自己有一定的成功的把握,一般情況下不要提出仲裁或訴訟。當然,這僅是一個基本方針,對具體的索賠,采取什么形式解決,必須審時度勢。

第五是變不利為有利,變被動為主動。在工程承包活動中,承包商常常處于不利的和被動的地位。從根本上說,這是由于建筑市場激烈競爭造成的。它具體表現在招標文件的一些規定,以及合同中一些不平等的約束性條款上。而這些條款幾乎都與索賠有關,例如:對工程變更賠償條件的限制;對合同價格調整條件的限制;對工程變更程序的不合理規定;FIDIC條件規定索賠有效期為28天,但有的國際工程合同規定為14天,甚至7天。

要改變這種狀況,在索賠中爭取有利地位,爭取索賠的成功,承包商主要應從如下幾方面努力:一是爭取簽訂較為有利的合同;二是提高合同管理以及整個項目管理水平,使自己不違約,按合同辦事;三是提高索賠管理水平;四是在索賠談判中爭取主動;五是處理好與業主代表、工程師的關系,使他們能理解、同情承包商的索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