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30 11:31:4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特困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本人是07級機制本科三班學生__,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貧困補助。
我來自貴州的一個偏僻山區。那是一個生活簡單中小農村,從我懂事開始就知道父母都是認為只有憑讀書跳出山區,跳出農村。所以爸媽不盡辛苦的讓我跟妹妹上學,在農村來講,有兩個兒女可以讀書的真的是件很驚奇的事情,同齡的孩子都羨慕我們,可是又有誰知道背后的父母是多么的辛苦與勞累,尤其是交通不怎么方便的農村。媽媽是一個文盲,什么都不懂,就只會在家里種田,種一些可以換錢的農作物。由于山路不方便,有東西爸媽都得提前一天準備馬車,將貨物托運到市場。爸爸是一個給別人修房屋的建筑工,考的是苦力,每當我小的時候放學回家在路上看到爸爸在給別人拌水泥漿,那汗水直往下流的時候,我那幼小的心靈就告訴我一定不要辜負爸媽的期望。爸雖然是做建筑,但收入很不穩定。在我大一的時候,更是雪上加霜,爸爸在一外地修建筑,在送水泥漿的時候升的木架子突然斷掉,爸就摔了下來,從此腳就開始行動不便,也就不能再去工作,但是他卻還是要我堅持讀書,不要就這樣放棄。否則就浪費了他的一條腿。從此家里就只有媽媽了,媽媽比往常更累,而現在我妹妹正在處于高考階段,營養是最重要的,而我在學校里也是時常做兼職,賺取生活費。村子里看到我家這樣的環境,都讓我和妹妹不要讀書了,我爸爸卻是死都不同意。就這樣村里沒有辦法,也只能每年補助一些口糧。
在校期間:我始終以“奉獻學院,服務同學”為宗旨,真正做到為同學服務,代表同學們行使合法權益,為校園建設盡心盡力,工作中大膽創新,銳意進取,虛心向別人學習,做到有錯就改,有好的意見就接受,同時堅持自己的原則;在學生利益的面前,我堅持以學校、大多數同學的利益為重,決不以公謀私。在班級,積極參與院里的各項活動。最終,我連續兩年被授予“優秀團干部”榮譽稱號,所在支部連續兩年被授予“校先進團支部”榮譽稱號。
我們班的貧困生是比較多的,我想有貧困生也不是什么壞事,貧困能更磨練我們的意志。我是一名貧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經歷,我的經歷使我認識到,貧困不能給我們帶來什么阻礙,我們最大的阻礙在我們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貧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窮志不窮”,‘窮且益堅”,這么一句古語已經告訴我們了,我想我自己不會被貧困擊倒。而且會更加努力。來改變我們的現狀,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擺脫貧困,否則我們會一直貧困下去。貧困不是我們的絆腳石,相反塌實我們的動力。我會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夠得到學院的補助,緩解一點父母的經濟壓力。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篇2
你們好!我是___班的學生____,來自__.我現在十分需要領導、學校、國家幫助我,幫我和我的家庭度過難關,讓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學一起順利完成學業。
我家里有5口人:爺爺、爸爸、媽媽、哥哥和我。今年我有幸的被貴院經貿學院市場營銷專業錄取,我和家里人都非常的高興。
經過幾年的努力,帶著全家人的夢想,我終于考上了大學。但是高昂的學費卻讓我們全家人強烈的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家里的經濟狀況讓我萌生了放棄求學的想法,我想早日參加工作來減輕家里的負擔,父親知道后強烈的反對,給我擺明利害,做我的思想工作,父親通過自身的經歷,給我講到到了文化知識的重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變命運,只有教育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家里的生活狀況。說困難只是暫時的,而知識,一定要有文化、有知識,通過學習改變命運,走出困境。
所以為了讓我將來能有更多的機會,在教育質量口碑良好,學風嚴謹的學校中接受更好的教育,全家人經過仔細篩選,多方考證,最終在高考志愿書上堅定的寫下了中州大學這幾個沉甸甸的字,選擇了咱們學校經貿系的市場營銷專業。
而我也終于在惴惴不安中等到了錄取通知書。但一想到家庭的情形,我心里就很難過,爺爺今年八十多歲了,早年的勞作,本已年邁的老人更加瘦弱了,常年患病,臥床不起,每年光醫藥費就需幾千乃至上萬;爸爸常年勞累在外,給別人打小工,常常入不敷出,生活無規律,也是得的一身的病,重體力的勞動不能參加,還要靠藥養著;只有媽媽一個人風里來雨里去,養著這個家,供著我哥哥和我上學,哥哥現在在河南質量工程學院就讀,而今年我又考上了大學,我看著這個家。看著媽媽一日比一日憔悴,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家是1998年小浪底水庫從山里移民到了平原上,所謂靠山吃山,只靠著地里的莊稼,而如今失去了經濟來源,每人才分得六分地,遇到個旱澇災害幾乎絕收。而今年旱災嚴重,指著地里已無望,就是糊口都難,別說我和哥哥的學費。但這一年幾千元的巨額學費是我家2年不吃不喝也攢不出來的。為了我和哥哥的學費,父母東拼西湊,到處跟人借錢,多少次看到父母無助的雙眼,我的心都要碎了。在等待的日子里我不顧家里人的反對,到一個飯店里打工,雖然掙不了什么錢,總能起到一點作用吧!很辛苦,我卻沒有哭,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也認識到了學習的重要性,我一定要奮發學習,只為那父母的眼神不再無助。
多虧了我的父母、親戚,朋友,我得到了和別的孩子一樣的機會,來到了美麗神圣的大學,坐在這明亮寬敞的教室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我深感我自己肩頭的重任。我希望通過我的努力,能讓我的家人寬慰,用良好的成績來回報幫助過我的親人和朋友,來回報國家和社會。進入學校有一段時間了,我發現課不是很多,我將在學好功課的同時,多利用課余時間多去做一些勤工儉學,減輕家里的負擔;多看書,擴寬自己的知識面,提高自己的修養。
篇3
大病救助申請書格式
1、申請要有基本格式,即稱呼、正文、結尾;
2、正文內容主要講述患者身份、所在社區位置、患病時間、何時住院、治療過程的簡述;
3、最后要寫清楚需要申請救助的原因,簡要講一下目前的家庭經濟情況,理由要充分、合理,實事求是,不能虛夸和杜撰.
大病救助申請書怎么寫?
大病救助申請的寫作格式其實并不是十分的復雜,首先患者需要了解的就是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政府的名稱和自己的病例,在申請書的開頭首先要明確的寫出是向哪里申請,同時還要詳細的敘述患者的情況,例如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以及自己的家庭住址等等這些地址都必須詳細的進行敘述,這樣政府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信息確認,一旦申請批準,也能夠保證錢能夠準確無誤的到自己的手里.
大病救助申請的第二個步驟就是需要陳述自己的申請理由,這里面需要詳細的敘述自己的病狀以及家庭條件,而且情況一定要盡量的保證真實,最好是能夠在申請書當中附上自己的病例的復印件,這樣能夠方便審核的人了解你的病情.
【溫馨提示】:大病救助的申請不僅僅只是局限在農村戶口上,對于一些雖然是城鎮戶口但是依舊沒有辦法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的家庭來講,大病救助申請依然是可以申請的.
附:申請大病救助需要準備的材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城鎮)低保證復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醫療診斷書、病歷復印件.
范文:肺部腫瘤患者救助申請書
xxx人民政府民政辦:
申請人:xxx,男,壯族,現年55歲,家庭其他成員5人.家住xx鎮xx村民委xx小組14號.
本人因患有肺部腫瘤,且引起胸腔大量積液,抽干后又反復發作,先后各在xx醫院、xx縣中醫院、xx縣老醫院及市醫院進行檢查治療.最終在xx州醫院確診為肺部惡性腫瘤.其中除去報銷的農村醫療合作費外其開支如下:
首先在xx醫院醫藥費共用去玖佰捌拾元整,合幣:980元. 其次在xx縣中醫藥醫藥費共用去壹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合幣:1448.4元.
再次在xx老縣醫藥醫藥費共用去貳仟叄佰零柒元玖角,合幣:2307.9元.
最后在xx州醫藥費共用去壹萬壹千柒佰叁拾伍元整,合幣:11735元.
其間親屬為服侍病人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共用去叁仟陸百元左右,合幣:3600元.
病人醫藥費用總合幣:16471.3元.交通護理費用合幣:3600元.兩項合幣:20071.3元.
因本人家庭經濟收入非常困難,無力承擔本次治病的昂貴的醫藥費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療費用都是從五親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籌備治療的.現無法承擔這樣的大醫療費用不得不向醫院申請出院回家進行保守治療.現本人已經欠下了重重債務.其中還有后期的化療治療將會開支出更加昂貴的醫藥費用.因此,本人特向xx寶鎮人民政府民政辦申請大病醫療救助,望貴單位給予本人大病的救助為謝!本人及全家老小對貴單位的幫助將感激不盡!
此敬 敬禮 !
申請人:xxx
2017年10月10日
【溫馨提示】:在填寫該申請書時,應將具體的情況在申請書中進行詳細地說明,并附上所需的證明材料,爭取順利獲得救助.
范文:心臟病患者救助申請書
xx民政部門:
本人xxx,女,xx族,現年xx歲,家住xxx村.于20xx年8月份,突感心跳異常,并伴有頭暈等癥狀,后經遵義醫學院、重慶西南醫院確診為風濕性心臟病,心臟瓣膜鈣化病變,務必立刻做心臟手術,換心臟瓣膜.于是,2012年9月5日住進遵義醫學院,并于2012年9月10日進行了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在遵義醫學院住院手術治療11天,花去費用9萬余元.由于這種手術后仍須定期檢查和終身服用藥物,后續治療費用也是個無底洞.由于我家住農村,沒有什么經濟來源,之前的手術治療已讓我的家庭負債累累,我又失去了勞動潛質,我的家庭已經不堪重負,后續治療怎樣辦呢?萬般無賴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門求助,懇請市民政部門給予幫忙!
此敬 敬禮 !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相關問答】
1、大病救助申請書該往什么部門提交?
【答】大病救助申請和審批程序如下:
①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城鄉醫療救助申請表》,提供本人戶口,身份證及相關證件,并提交醫院正式醫療收費收據,疾病證明等相關資料;
②送交居委會評議;
③街道辦審核;
④縣民政部門審批.
2、得了大病,村里有補助嗎?,怎么寫向大隊的申請書?
【答】農村五保戶、特困戶可直接向鄉(鎮)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初審符合條件的填寫申請表,經村委會審核,鄉鎮審查(需入戶調查核實)同意后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寫大病申請書需要寫明患者 身 份、患者的患病情況 、住院、治療花費情況以及家庭經濟情況等.
3、低保民政求助和大病救助是否一樣?
【答】不一樣的,低保求助要求家庭是低保家庭的,不是低保家庭無法獲得低保救助的,而大病救助是因治病花出較高費用,并到達一定標準,對家庭造成生活困難,可申請救助.
篇4
2011年秋季,我市在全市范圍內實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這是黨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保持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觀的重要體現。為確保政策落到實處,我校在開學初的近一個月時間里進行了緊張、嚴密、扎實、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首先,我校以開家長會為主,利用有效途徑公布資助信息,確保廣大學生家長知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政策內容。還通過全體學生會議,班級會議、板報、標語、橫幅等形式直接宣傳政策內容,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深入人心。
與此同時,我校還成立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領導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評審組,對學生自愿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書的內容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最后通過比較,初步確定了資助名單,接著我校將資助學生名單及具體的受助原因制成板面在學校及學生家庭所在村民組分別進行公示,并確保公示時間不少于規定的7天,充分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組織受助學生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登記表》,建立受助學生檔案,最后將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市教育、財政部門。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切實減輕了廣大農民的經濟負擔,使許多貧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學的曙光,深受農村農村家長和學生的歡迎。但由于我們是農村學校,生源絕大部分來自農村,而且是山區農村,經濟相對落后,所以學生家長組成人群中,特困戶多,貧困戶多,單親家庭多,而學校總的受助人數是很有限的,這就給我們受助生的審定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我們需要反復講通理才能平息部分家長和學校的沖突情緒。除此之外還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給我們的工作造成缺憾。例如有位學生,其父親得了白血病,但母親怕傷孩子的自尊心,便沒有讓孩子寫申請書。后來學校已把名單上報了,這位母親又找到學校說明情況。但我們只能對她表示同情,并把情況記錄下來,待到下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時再審定。
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中,由于我們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組織實施中堅持“三個必須”,“四個到位”,最終達到了“一個確保”,即確保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辦成“陽光工程”,把黨和政府的關懷真正落實到學生身上。
篇5
成立岳陽樓區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長李少怡任組長,副區長張*明、陳建紅、賀景福、徐蘭喜任副組長,王夢華、黎煒、王武中、田新華、彭端生、程岳華、袁久經、許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設區民政局),王武中兼辦公室主任。各鄉(街)、村(居)分別設立社會救助管理站和社會救助申報點,并成立民主評議小組,負責各類救助對象的申報、調查和監督工作。
二、救助對象
(一)動態管理中現行城鄉低保對象、城鄉五保戶、城鄉特困戶、殘疾人。
(二)因自然災害導致正常生活無法維持或房屋全倒的重災戶。
三、救助項目
(一)城鄉低保救助。系對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區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現為180元)的城市居民實行的一種基本生活保障。由區低保中心組織落實,具體按《岳陽樓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政發〔20*〕11號)進行操作。
(二)大病醫療救助。系對凡持本區戶口且長期居住本區轄區內的五保戶、特困家庭的成員,因患大病,家庭無力承擔其醫療費用,且一年內支出區級(含區級)以上醫院醫療費用城市3萬元、農村2萬元以上的家庭。有工作單位且已參加醫保的原則上不在救助范圍。
上述對象之外的其他對象患大病,醫療費用數額巨大,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家庭無力承擔巨額醫療費用的,可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給予一次性救助。由區低保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按《岳陽樓區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政發〔20*〕13號)進行操作。
(三)醫療援助。系專對低保對象實行醫療收費優惠的一項政策。由區衛生局在全區區屬醫療衛生單位中貫徹落實,醫療衛生單位憑對象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及有效《低保證》,采取“免收掛號費”和“優惠住院總費用的5%”的辦法。
(四)臨時性救助。系針對需緊急救助的特困對象進行的一種專項救助。主要有三種對象:因自然災害需緊急救助的困難對象;因重大意外事故需緊急救助的困難對象;特困群眾上訪求救需臨時性生活費和交通費救助的對象。
申請民政臨時性救助對象須有本人書面申請,并如實填寫《申請民政救助審批表》,經鄉(街)、村(居委會)兩級初審上報,即經村(居)委會審核評議和本村(居)委會民政義務監督員入戶調查認定,由鄉、街道辦事處民政辦簽署意見后,統一報送區民政局救災救濟股。特殊情況下,申請救助對象可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區民政府局。區民政局負責審核落實,具體按《岳陽樓區民政臨時性救助辦法》(*民發〔20*〕12號)進行操作。
(五)住房救助。系對城鄉特困無房戶、因災倒房戶進行的一種專項救助。由區民政局負責落實,具體按《岳陽樓區城鄉特困戶及災民倒房戶住房救助辦法》(*民發〔20*〕13號)進行操作。其審批程序:
1.農村特困無房戶由區民政部門每年核查一次。即各鄉、街道辦事處于年初(三月底前)將轄區內需給予住戶救助的特困無房戶情況(含報表和照片)上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報情況逐戶進行實地核查后,報救災領導小組批準,確定當年住房救助對象。
2.因災倒房戶由鄉、街道辦事處及時報送區民政局,區民政局組織實地核定后由區低保中心按廉租房管理規定核實并向區房管部門申報審批。
(六)助學救助。系對低保戶、五保戶家庭中無法上學的適齡兒童、輟學中小學生,無法繼續深造的品學兼優的高中生、大學生進行的一種救助。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政府助學”憑個人申請(書面申請、《低保證》、《五保供養證》或《殘疾證》、村(居)委會調查證明、學校證明,高中、大學生附考試成績單和學校鑒定),由所在學校和村(居)委會公示,經鄉(街)民政所、鄉聯校初審,報區民政局、教育局審批,采取“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每期救助500元,大學生每年救助2500元”的辦法;“結對助學”憑個人申請(同上要求),由民政所初審,報區民政助學辦公室調查核實,介紹結對幫扶對象,采取“原則上不低于政府助學規定標準”的辦法。
(七)就業幫助。系針對有勞動能力而未就業的城鄉特困群眾進行的專項幫助。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申請人憑《下崗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低保證》或《特困戶救助證》、申請書及其它有關材料到所在村(居)委會申請,由村(居)委會、鄉(街)勞動和社會保障站逐一審核并公示后,上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采取“提供就業培訓、提供就業信息、進行勞務輸出”的具體措施進行幫助。
(八)法律援助。系對本區戶籍的民政救濟對象實行的一種專項救助。由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組織落實。當事人持有效的救濟證件(《五保證》、《低保證》、《特困證》或《殘疾證》)和申請,經村(居)委會出具特困證明、鄉(街)審核后,并經區民政局初審轉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采取對當事人進行維權的辦法。
(九)司法援助。系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經濟確有困難的,實行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免交的一種救助。由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具體按《岳陽樓區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試行辦法》(*法〔20*〕12號)進行操作。
(十)殘疾人扶助。系專對殘疾人在康復、就業、維權、住房以及殘疾人學生、特困殘疾人子女就學等方面進行的一種扶助。由區殘聯組織實施,具體按《岳陽樓區殘疾人扶助方案(20*—20*年)》(*殘字〔20*〕18號)進行扶助。
(十一)科技援助。系專對從事種養殖業生產的特困農戶進行的一種科技援助。由區農林畜牧水產局組織實施,具體按《關于對我區特困農戶實行農業科技優惠政策的通知》(*農林畜水〔20*〕22號)進行操作。其主要內容:
1.免費為農戶開展種、養殖、加工生產方面的技術咨詢,免費為特困農戶提供各類農業生產技術、信息資料;
2.免費在各鄉、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3—5期各類種、養殖技術培訓班;
3.免費為各特困農戶在區農林畜牧水產局網站上各類農產品生產資料及產品供求信息;
4.免費為特困農戶各類動植物重大疫情預測信息、防治辦法,并免費為其提供畜禽防疫疫苗;
5.對國家森林生態實行重點保護,發放本文來自新晨生態效益補助(每畝扶持4.5元)。
四、監督實施
篇6
第二條 廈門市住房統一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統建辦)是在廈門市政府的領導下,對全市統建房建設統一組織實施,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行政職能機構。
第三條 市統建辦的主要任務:按市政府的計劃和要求,編報全市統建房的具體實施計劃和辦法;采用政府、單位、個人相結合的投資形式,按城市規劃要求,綜合成片開發、統一標準、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施工管理,并做到合理利用土地、合理布局。在滿足現代化城市建設要求的同時盡可能地節省投資。
近期內的主要任務是首先完成市政府下達的7000套“解困房”的建設計劃,以及部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住房統建。
第四條 本島內(含鼓浪嶼)的本市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申請新建住房,經市計委審核批準后,交市統建辦統一安排建設。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按綜合造價向市統建辦購房。
企業單位一般應購買商品房。經濟確有困難的企業,經市計委審定批準,可按綜合造價或略高于綜合造價,向市統建辦購房。
第五條 單位自籌資金申請購買統建住房的辦理程序為:(1)申請單位把主管部門批準的申請文件報送市計委(市屬單位還應在申請書別列出解決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或無房戶的數量),市計委審核同意后發給購房申請表。(2)申請單位持市計委審核同意后的購房申請表與統建辦簽訂購房協議。(3)雙方簽署協議之日起,申請單位應于15天內將其購房資金總額35-50%轉入市統建辦的帳戶內。購房資金總額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按50%,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內(含200萬元)按40%,200萬元以上者按35%。(4)市計委根據雙方的協議書和市統建辦的收款憑證,正式批準申請單位購買統建房的項目計劃書。
第六條 申請市財政撥款購買統建住房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申請購房時應陳述職工住房的困難情況以及解決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或無房戶的數量,并直接向市計委申報。經審查批準后,交市統建辦納入統建計劃,并由市統建辦按協議交付房源。
市財政基建預算內撥給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購買統建房和補貼統建房開發建設的資金,應按計劃及時撥付給市統建辦。
第七條 市統建辦按計劃以多種形式向部分居民或單位進行集資統建住房,在住房建設開工后即可預先收取購房資金。
第八條 統建住房房源的綜合造價:成本價+統建管理費。
統建住房的實際開發成本價由下列部分組成:
(1)土地征用、拆遷、平整費;
(2)前期工程費;
(3)小區配套和公共設施配套費;
(4)建安工程費;
(5)國家規定的稅費。
第九條 統建房收取管理費的標準:
(1)委托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建統建房,可按經建行審核批準的造價(不含三材差價),給受托方2-3%的管理費(其中含市統建辦提取的0.3-0.5%管理費);
(2)市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執行市政府〔1992〕綜030號文建設住房由市統建辦收購的部分,收購價為成本價加2%-3%的管理費,市統建辦不再收取管理費。
(3)市統建辦直接統建和實施管理的建設項目,可提取3%的管理費(含支付建設監理部門的監理費)。
第十條 與市統建辦簽訂購房協議的單位或個人,應按協議規定向市統建辦繳付購房款。否則,市統建辦可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墊付,貸款利息由拖欠單位或個人支付。
第十一條 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企事業單位在自有的用地紅線內,經審查批準建職工住房時,應向土地局交納土地綜合配套費。
第十二條 對住房統建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通力協作,打破常規、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
工程建設項目的主要有關手續辦理期限為:
(1)選址意見書7天內;
(2)項目批復10天內;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天內;
(4)用地蘭線圖7天內;
(5)初步規劃設計審定7天內;
(6)詳規批復7天內;
(7)項目設計任務書及立項批復10天內;
(8)用地批復(紅線圖)10天內;
(9)建筑許可證7天內;
(10)用款計劃批復10天內;
(11)臨時供電及供水30天內。
第十三條 住宅小區的公用市政配套(包括道路、給排水管道、煤氣管道、路燈等),以及供電、電訊和綠化,由市統建辦分別委托有關專業部門組織設計、施工,做到與住房同步交付使用,并分別納入有關單位的正常業務管理。
第十四條 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應根據規劃建設的需要,及時保證住房建設施工以及交付使用后的供應。
第十五條 購買統建房的單位,要按房改政策要求貫徹先售后租和有償分配的原則,并要優先解決人均居住面積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和無房戶的住房問題。
第十六條 統建房屋交付使用后的管理:
(1)單位自籌購房,由單位自行管理,也可經批準后交給(或委托)市房地產管理局管理(包括收租金和維修),其產權不變。
(2)屬財政撥款購房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管理(包括收租金和維修等),其產權歸國家所有。
(3)個人集資購房的管理工作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另行制定管理辦法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第十七條 出售給個人的住房,按房改有關鼓勵個人買房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市統建辦提出修訂意見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篇7
第二條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各街道辦事處、鎮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其住房面積低于本區最低住房面積保障標準的,均有權依照本細則獲得廉租住房保障。
第三條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包括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租金核減、實物配租等形式。以住房租賃補貼為主,租金核減、實物配租為輔。
住房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
租金核減,是指產權單位按照本細則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對現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給予租金減免。
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第四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運作由*區住房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房委會)統一領導,區房地產管理處(以下簡稱區房管處)負責具體管理工作,規劃、民政、財政、物價、公安、審計、土地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的有關工作。資金籌集由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房委辦)、財政局負責,房源籌集由區房委會負責,配租及經租管理由區房管處負責,區總工會、民政局、街道辦事處(鎮)做好資格審核等工作。
第五條實施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實行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種渠道籌措的原則。其來源渠道主要包括:
(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
(三)社會捐贈的資金;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由區房管處實行專戶儲存管理,專款用于籌集廉租住房房源、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租金核減以及廉租住房的維修、管理。
財政、審計部門依法監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實行年度審計制度。
第六條廉租住房的來源:
(一)政府出資收購的住房;
(二)社會捐贈的住房;
(三)騰空的適合作廉租住房的公有住房;
(四)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住房;
(五)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第七條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由維修費、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并充分考慮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則確定,住房租賃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由區房委辦會同區物價、財政部門確定,報區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最低住房面積保障標準(含原有住房面積):
每戶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36平方米,同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12平方米。
第九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且夫妻雙方從未享受過住房優惠待遇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區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五年以上(含五年),其他家庭成員戶口遷入其住處2年以上(含2年)且實際居住在本區城鎮;
(二)家庭住房面積未達到最低住房面積保障標準的;
(三)已領取由區民政部門核發的《*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低保證》)或已領取區總工會核發的《*區特困職工優惠證》(以下簡稱《職工特困證》)的特困家庭。
本細則所稱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實際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扶養、贍養、撫養關系的人員,且戶籍登記在同一本戶口簿內。
實物配租原則上配租給夫妻雙方年齡均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家庭,烈屬、殘疾等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優先照顧。
第十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其住房面積按家庭成員擁有的下列住房面積認定:
(一)家庭成員在臺州市區的私有住房(包括與他人共有住房部分)。
在2004年1月1日以后以各種名義將本人原擁有的私有住房轉移給他人的,視作為擁有私房;
(二)待入住的拆遷安置住房;
(三)承租的公有住房中免繳租金或者應繳租金低于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面積部分。
第十一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
(二)家庭成員戶籍證明、身份證;
(三)現有住房情況證明(含住房租賃證或產權證);
(四)《低保證》或《職工特困證》;
(五)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是否解決住房或發放住房補貼或批地建房等享受住房優惠待遇證明;
(六)符合實物配租條件且屬烈屬、殘疾的申請家庭,另需提供烈屬證、殘疾證;
(七)家庭成員推薦申請人的書面意見;
(八)其它相關證明。
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在申請書中明確其申請的廉租住房保障的具體形式。
第十二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實行申請、審批、輪候制度。程序為:
(一)申請
1、申請家庭推薦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受理機關)領取《*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簡稱《申請表》),并提出申請。
2、申請人如實填報家庭的基本情況,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受理機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材料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資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二)審批
1、材料齊備后,受理機關應當在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給區房管處。
2、區房管處應當在自收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給區民政局或區總工會,由區民政局或區總工會在7個工作日內審定后交回區房管處。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工作日。
3、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區房管處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經核查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由區房管處在其居住地以及媒體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個工作日。
4、群眾無異議的申請家庭,由區房管處發給《*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格證》(簡稱《資格證》)。
(三)輪候
1、對于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視住房困難程度和登記順序等規定條件排隊輪候。
2、對獲得實物配租資格的家庭,因房源不足,自作出給予實物配租批準之日起超過1個月未安排廉租住房的,該家庭可以自行租賃住房,由區房管處按照本細則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發給住房租賃補貼。
3、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向區房管處申報,由區房管處根據變化情況進行變更登記;經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取消輪候。
4、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憑《資格證》和通知書,向區房管處辦理承租手續或租金核減手續或住房租賃補貼手續。
5、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保障方案的,取消其保障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第十三條實物配租家庭承租廉租住房的應按時繳納租金,住房面積超過承租家庭核定的保障面積的部分租金,按照當地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繳納。
第十四條廉租住房應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物業管理,實物配租家庭應服從物業管理,并交納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部門在收取物業管理費時應給予一定的優惠。
第十五條住房租賃補貼發放
區房管處核定的住房租賃補貼每半年發放1次(每年的1月和7月)。實際支付房租小于配租標準的,住房租賃補貼按實發放。租賃補貼劃入指定銀行,由銀行代為發放。
已取得《資格證》的家庭,且已承租區房管處管理的公有住房,可以享受租金核減保障,其廉租住房租金與公房租金的差額由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專款劃入區房管處公房租金專戶。
第十六條己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每兩年復審一次,并實行及時退出制度。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在期滿前2個月內,必須重新向區房管處遞交《低保證》或《職工特困證》,由區房管處核查住房情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繼續保留保障資格,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實物配租的家庭在3個月內騰退出廉租房,享受住房租賃補貼或租金核減的家庭,即時停止享受住房租賃補貼或租金核減。
騰退廉租房期限之內按公房租金標準收取房租,不能按期騰退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區房管處依法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
第十七條實物配租的承租家庭應當按規定使用廉租住房,不得轉讓、轉租、出借或者用于違法活動。
承租家庭應當妥善保管廉租住房。未經區房管處同意,不得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
第十八條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區房管處有權收回廉租住房:
(一)未按時繳納租金,經催繳后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的;
(二)無正當理由閑置廉租住房達6個月以上的;
(三)將廉租住房轉讓、轉租、出借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四)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
(五)違反廉租住房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他行為。
第十九條區房管處做好廉租住房租金的收取工作和房屋養護修理等管理工作,確保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條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納入當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對廉租住房的新建購置、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各級部門應當按規定在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稅收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十一條從事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部門違反廉租住房有關規定的,由區建設局或者同級監察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監察機關依照《*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違反廉租住房有關規定的,由區房管處依照《*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十九、三十條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承租家庭因違法或者不當使用造成廉租住房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篇8
一、建房規劃
各鄉鎮、開發區倒房重建規劃要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統一安排、分步實施”的原則,力求在恢復的基礎上有所改善和提高,切實做到近期救災與遠期減災相結合、與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相結合、與推進民生工程相結合。災民建房采取集中聯片與分散建房相結合的方式,本著“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磚瓦結構為主,務必打牢基礎,提高抗災能力。災區災民建房要盡可能選擇集中連片建房,要以災區五保戶、低保戶和特困戶的建房為重點。災區五保戶倒房重建要與敬老院的修建和擴建相結合,對災后新建和爭創省級敬老院的鄉鎮,在資金上予以重點扶持。
二、資金籌措與補助原則
根據國家“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生產自救,社會互助”的救災工作方針,建房資金的籌集采取“一個為主,五個一點”的辦法,即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社會捐贈、互助互濟、銀行貸款、保險理賠各一點。對集中連片建房原則上每戶補助5000-10000元;分散建房的五保戶每戶補助3500-5000元,低保戶每戶補助5000-11700元、特困戶每戶補助5000-8400元。有自救能力的其他災民倒房戶,原則上少補助或不補助。補助資金由縣民政局、財政局根據施工進度分批撥付。建房補助采取資金和實物相結合的辦法,以實物補助為主,實物以磚瓦為主,補助的實物按照就地就近取材的原則,由鄉鎮政府、開發區統一招標采購,統一發放。
三、災民建房的申報和補助資金發放程序
1、由倒房戶向所在村委會寫出建房申請書;
2、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建房的對象進行初步評議,并將名冊報鄉鎮、開發區民政辦;
3、鄉鎮、開發區民政辦將各村上報的申請建房名冊匯總,填寫災民申報審批表,提交鄉鎮政府、開發區審定;
4、村委會將鄉鎮政府、開發區審定的建房對象及補助標準張榜公布;
5、鄉鎮政府、開發區將村委會公布后無異議的建房對象名冊和鄉鎮政府、開發區文件(申請建房資金的請示),一并報縣民政局審批;
6、各鄉鎮敬老院修建或擴建工作,由各敬老院擬定方案,報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再報送民政局審批;
7、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分期撥付建房資金。對分散建房的,由補助對象憑身份證直接到鄉鎮財政部門或民政部門領取;對集中連片建房和鄉鎮敬老院建房,由縣民政、財政部門嚴格按照責任書所規定的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分期分批撥款至鄉鎮或開發區,再由鄉鎮、開發區統籌安排撥付。
四、時間安排
1、申報、審批階段(9月5日-9月20日)。
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按程序將申報材料報送縣民政局,申報材料包括:1、經鄉鎮、開發區審定的建房對象名冊;2、個人建房申請;3、村民代表會議記錄;4、公示結果;5、各村五保戶建房特別是連片建房規劃安置情況;6、各敬老院修建或擴建規劃;7、申請建房資金的請示報告。各鄉鎮、開發區要抓緊時間申報,逾期不予辦理。縣民政局要對鄉鎮、開發區建房對象逐一審核后予以審批,并會同財政局撥付首批建房資金。
2、施工建房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
各鄉鎮、開發區根據災民建房規劃積極幫助災民籌集建房資金,解決災民建房中的各種問題。
3、完工及入住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鄉鎮、開發區要加快施工進度,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確保倒房戶建房在11月底完工,在12月10日前搬入新居。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災民建房實行政府分級負責制。縣政府成立災民建房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層層簽定責任書,明確責任人。對集中連片建房、敬老院建房的,要安排專人負責,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規劃、統一實施、統一檢查驗收。縣民政、財政、建設、水利、國土、農行、信用社等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災民倒房重建工作。
2、建立臺帳,完善制度。按照一村一本、一鄉一冊、一縣一卷的要求,建立健全《災民建房臺帳》,并制成光盤存檔備查。建房補助資金和實物要登記造冊,具體到村到戶,掌握到人,由補助對象簽名蓋章,并逐級匯總上報。《災民建房計劃統計表》以鄉鎮為單位填寫,由縣民政局審核后上報。《災民建房進度表》實行周報制度,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每周三上午9時前將建房進度情況報縣民政局,統一匯總上報。
3、加強管理,專款專用。縣民政局審批后的建房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擅自擴大補助范圍。建房補助資金要納入單獨的財政專戶,實行專戶、專帳、專款管理,實行報帳制。直接發放到戶的建房補助資金、實物和統一組織建房的資金,要逐村逐戶制作一式三份花名冊,由補助對象簽名、蓋章,一份由鄉鎮政府、開發區留存,另兩份分別報縣財政局和縣民政局。要做好建房補助資金的統計上報工作,將各倒房戶接收建房補助資金與各級補助資金對接。要完整地保留資金支出的各種原始憑證,以備核查。
篇9
資金籌措及改造重點
1、危舊房改造資金籌措通過中央擴大試點補助、省級補助、殘疾人危房改造專項補助資金、縣級配套、節能示范戶補助、農民自籌等其他項目資金整合的辦法,全面高標準完成任務。
2、今年縣上下達我鎮農村危舊房改造60戶,改造工作重點:殘疾人建房戶13戶,其余47戶采取集中原則。房屋建設均按照縣城建局提供的《縣農村危舊房改造設計方案》中的樣式和標準同步建設。不足部分資金由群眾自籌解決,具體分配方案附后。
3、補助標準實行差異化補助標準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戶、低保戶、計生兩戶、其他貧困戶和一般戶給予不同標準的資金補助。
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調查核定,制定方案(4月1日—4月30日)
鎮上根據縣上下達的改造計劃,制定改造方案及領導小組,于4月30日前報縣建設局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二階段:實施改造(5月1日—8月1日)
根據改造實施方案,鎮上與施工單位、危舊房改造戶簽訂建房協議后開始建房,每十天上報一次進展情況,于8月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鎮驗收督查組定期巡回檢查,確保改造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8月2日—8月30日)鎮上要隨時掌握本區域危舊房改造情況。工作完成后,鎮政府進行初驗,并寫出專題報告,申請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建設保準及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群眾為主,先易后難,先近后遠,逐步推進;堅持先規劃,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則。要依據批準的村莊建設規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要通過農村危房改造,調整農村村莊布局,使群眾居住相對集中,有利于加強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同時依據《村莊整治技術規范》同步搞好村莊整治,使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互促互進,達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目的。
2、嚴格執行危房改造的標準,改造資金大部分有鎮府補貼的特困戶,翻建、新建住房面積原則上要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貧困戶建房戶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房屋結構為磚木或磚混結構(設置上圈梁和構造柱),凡達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享受補助資金。改造建設的房屋要做到堅固牢靠、經濟實用、美觀大方。
3、紅山根集中建設示范點(30戶以上),要設置農村危舊房改造效果簡介牌(新舊房屋照片對比)。
4、紅山根集中建設示范點按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的村莊規劃進行建設。改造圍墻、大門,房屋必須同步改造,只改造圍墻大門的不予驗收。
工作要求
農村住房改造工程,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縣政府為民辦的實事,群眾期盼,社會關注,影響深遠。各村、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貧困殘疾人建房參照當地農戶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為宜,原則上對原有危房進行新建或維修加固,對籌資特別困難的危房改造戶可酌情減小修建面積。房屋建設式樣可根據建房戶意愿進行設計(盡可能按照無障礙要求設計)
1、為了切實抓好“農村危舊房改造工程”,鎮上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農村危舊房改造領導小組。
2、加強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農村危舊房改造資金要建立專賬,指定專人管理,資金要采取“一折通、一冊明”發放,嚴禁發放現金等不規范行為。
3、抓好工程質量。要加強危舊房改造安全管理,所建房屋抗震設防必須達到當地設防標準。凡是將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減料、建房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工程不予補助,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農村危舊房改造領導小組對建設房屋進行輪回檢查,確保危舊房改造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
篇10
關鍵詞:新資助政策 高職院校 貧困生 認定工作
1 引言
按照國務院要求, 2008年對貧困生的資助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在2007年的投入基礎上增加一倍,達到308億元。按照現有制度設計,財政每年投入的308億元主要用于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規范地把每一分錢發給經濟困難的學生。在這種新的資助政策形勢下,高校貧困生的認定作為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的首要環節,其準確性直接影響到高校貧困生資助的效益與效率,影響到高等教育機會的公平與均等,甚至影響到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如何科學的認定貧困生,把握好高職院校貧困生的認定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2 當前貧困生認定的現狀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其中學習費用指修讀本專業學分所需要的學費和書本費、住宿費等;生活基本費用是指學生衣、食、住、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費用。對貧困生層次的劃分,按賈克水的研究理論,貧困生一般可分為三個級別:一般困難生、貧困生和特困生。其中第一級別為“一般困難生”,是指學生家庭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條件,但因突發變故,發生暫時性困難,需要借錢繳費,使學生在校花錢緊張,面臨間歇性困難;第二級別為“貧困生”,是指家庭經濟收入很少,并有相當數額的債務,只能繳納一部分學雜費,其基本生活費接近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第三級別為“特困生”,是指家庭沒有收入來源,基本上靠借債上學,無力繳納學雜費,在校生活水平處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學生。簡單地說,“有能力支付教育費用,但發生暫時性困難”的為“一般困難生”,“支付教育費用很困難”的是貧困生,而“無力支付教育費用”的則是特困生。我國高職院校中現階段比較有影響力的貧困生認定辦法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的:
(1)確定困難生的認定標準,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二是單親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家庭缺乏勞動力,又無固定經濟來源且親友無資助能力者;三是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四是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五是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者;六是來自老少邊窮地區,經濟條件差,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者;七是因家庭經濟貧困,無力支付在校期間必要的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2)困難生認定的程序是:首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在申請書后附上盡可能提供的貧困證明;二是班級調查、測評、摸底;三是輔導員組織班委評議、排隊、預審;四是系部或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公示;最后由學校貧困生資助中心審核并建立貧困生檔案。
(3)貧困生等級的確定條件是:一是只要學生提供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任一形式的貧困證明或在家庭經濟調查表中有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低收入家庭,可初步認定為“一般困難”;在此基礎上,如果能提供三級貧困證明原件,戶口薄及其他貧困證明材料,可初步認定為“比較困難”;在此基礎上如果還能提供其他困難證明者,如監護人喪失勞動能力證明,無經濟收入證明,孤兒證明或受災證明等,可初步認定“特殊困難”。與此同時,還綜合考慮學生的表現和日常消費行為等。
3 貧困生認定存在的問題
3.1 貧困證明不能反映學生貧困的真實性
由于各高職院校的生源地比較分散,學校不可能對每一個申請貧困資助的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認定,因此,學校無法真正獲知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判斷學生是否為貧困生的一個重要憑證,就是學生家庭所在地政府加蓋公章的貧困證明。而學生要獲得這樣一個貧困證明并不困難。只要學生自己寫好材料后,先到村里和鎮里蓋章,然后到民政局蓋章,有些地方,甚至連民政局的章都省了。對于考出去的大學生,當地政府都樂意照顧“自己人”,并不會太為難他們。而學校又沒有有效的方法來辨別這些貧困證明的真偽,所以,學校在眾多的貧困證明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另外,貧困也只是一個相對概念,生源地和高校所在地之間存在地區經濟差異,地方基層組織開具的證明只能證明該生在當地是貧困的,但該生在學校屬不屬于貧困生還不能完全確定。
3.2 班級測評不能全面反映真實情況
每到確定貧困助學金時,都有學生向輔導員講得“聲淚俱下”,還有學生當著輔導員的面爭得面紅耳赤。輔導員也頗感無奈,認為同學們互相接觸多,班級測評應該是最好的辦法。讓申請助學金的學生上臺“演講”,通過演講告知同學其貧困程度,然后由同學投票來決定“國家助學金資助給誰”。在這種環境下,有的貧困生為不愿泄露隱私而自動退出參評。有的貧困生因為自卑心理,平時和同學接觸少,有的甚至還不知道該和同學怎么相處,即使同寢室的同學知道他困難,但投票時自然票數就少了;平時人緣好的人都上了“貧困榜”。有同學對選舉結果感到驚訝,但自己的投票理由也不公正:“我知道某同學確實不貧困,可我倆關系很好,投一票算給他‘撐個門面’,沒想到他居然評上了”。這樣的“測評”讓人看了心情沉重,它會給貧困生的心靈,給學生間原本單純的人際關系帶來令人擔憂的后果。
3.3 評議中存在的不合理現象
對于貧困學生的幫助,程序越簡單,越具有人情味,越能體現關愛。每所學校都會在發出錄取通知書時,寫上一封信,承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可是為何很多家庭和學生對此根本不相信,還要上街在脖子上掛上一個牌子,說“考上了大學,無法繳納學費,求好心人幫助”呢?一方面在于申請困難幫助的程序太煩瑣,條件太苛刻,而評議小組的介入,更增加了貧困學生獲得資助的難度。另一方面從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學生擔任成員的組員構成結構中,我們可以看到,其大致標準來源于對學生生活的觀察,看這個學生是否有一個貧困生應該的生活,同時還有可能根據評議員們的喜惡以及和評議對象的親疏關系來評定。這種戴著有色眼鏡看貧困學生的標準,有可能助長某些不正之風在學生中蔓延。而因此成立認定評議小組,進行制度化、規模化的貧困認定,這是不符合幫困助學、讓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育人精神的。
4 貧困生認定存在問題的原因
4.1 學生的月消費情況和家庭貧困證明可信度低
部分學校通行的認定標準是以學校所在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為準,按學生最低生活費的支出劃分。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由輔導員大致地了解困難學生每月的消費情況,缺乏定量的實際標準,而且也難以掌握學生的實際消費情況。同時,由于學生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經濟情況可信度較低,有的學校根據各地民政部門或鄉鎮(街道)、村委會開據的貧困證明認定貧困生。但生源地部分職能部門工作浮于表面、把關不嚴,這使貧困生認定不準確,直接導致資助金無法實現最優化配置。
4.2 學生生源地較分散,學校對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走訪不太現實
制定一個認定貧困生的“科學”標準并不難,但科學的標準并不一定就是最可操作和最易操作的標準,難就難在如何用這一標準去認定“誰是誰不是”貧困生。認定貧困生難的關鍵問題就在于貧困生的認定是需要成本的。由于學生的生源地一般分布比較分散,學校不可能對每一個申請貧困資助的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認定。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兩種可選擇的方式:一是將有限的助學資源多次切割,來擴大資助范圍;再者就是將貧困生的認定工作交給大學生父母所在地的基層組織。由此,轉換成了第一類問題存在的原因。
4.3 申請貧困的學生人數大于指標數
除了來自老、少、邊、窮地區的學生,家庭收入較低,經濟基礎差,家里無力負擔學生的學費和生活費;家庭收入與學生所在學校當地的經濟情況相差較大;家庭子女多使學費、生活費加在一起是很大的開銷等原因造成的貧困問題外;也有一些動態因素,如2008年初的冰雪災害、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以及一些其它自然災害引起的貧困。以上原因使得高職院校的貧困生人數發生很大變化,加上少數學生家庭誠信的問題,使高職院校申請貧困的學生人數遠超過指標數。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國家助學金是無法直接落實到實處的。
5 貧困生認定工作的應對策略
5.1 學校需要加強誠信教育
要改進或是完善貧困生的認定措施,首先是學校要加強大學生的誠信教育。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說得好:“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把誠信知禮列入二十字基本道德規范內容。“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誠,不足以動”。這不僅是我們每個人的追求,也是奉獻者處事的原則,更是千千萬萬個中國人所堅定不移的信念。誠信是個人成功的基石,是社會發展的動力,更是我們生生不息的民族之魂!因此,高職院校應把誠信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一環來抓,作為培養學生做人的道德基礎和根本來抓,教育學生求真務實,在國家助學金申請過程中人人講誠信,實事求是的按規定辦事,還要讓學生認識到這不僅只是一次國家助學金評比中的誠信問題,誠信問題更是與國家、社會的繁榮昌盛、生死存亡相關的大事。
5.2 社會需要構建誠信體系
誠實守信是一切制度和規范得以確立和運行的基礎,是社會秩序建立的依靠。黨的十六大就明確提出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現代市場經濟和社會誠信體系”的戰略任務。社會誠信體系是一種社會管理機制,一方面通過宣傳教育倡導行為主體自律,另一方面通過獎勵守信、懲戒失信對行為主體進行他律,從而有效維護社會一切活動的正常秩序。社會誠信體系構建主體應包括政府、企業和公民三類,政府誠信建設是主導,企業誠信建設是關鍵,公民誠信建設是基礎。通過搭建資源共享的信息平臺、建立獎懲明確的制度體系、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提升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誠信水平,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誠信體系。有了社會誠信體系,讓公民誠信行為終身記錄,并隨時隨地可查閱,可促進公民的行為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與評定就可以在和諧的環境中公平的進行。
5.3 需要建立貧困家庭信息共享平臺
全國統一建立貧困家庭信息共享平臺,地方政府的扶貧部門負責調查、資料上傳與更新。
學校在進行貧困生評定的過程中,可直接在收到學生申請后,在網絡信息平臺上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確認該生的各項所需信息,并以此信息作為學生參加國家助學金評定的依據。對于政府來說,做到了“授人以魚”,也做到了“授人以漁”、做到了“輸血”,也完善了“造血”功能,為百姓的自我發展創造了條件,這即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又創造性的為當地百姓開展了幫扶工作。對于全國各地的各級各類學校而言,解決了因學生居住地分散而不能調查走訪的困難,也避免了學生及家長不誠信等引起的各種問題。對于學生而言,不存在因個別同學不誠信引起的學校對所有困難學生的不信任問題。對國家而言,將各類扶貧助學政策落實到了實處,各類助學金發放到了真正困難的學生手上,達到了應有的扶持困難學生的目的,同時也解決了困難學生家庭的困難。
5.4 需要一支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
要做好貧困生的認定工作,除了需要以上宣傳教育與信息暢通外,還必須要有為學生熱情服務、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只有他們辛勤的勞動,在日常的工作、活動中,才能觀察到學生的各種表現,掌握學生的第一手資料。積極構建人格平等、機會均等原則,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科學、合理、詳細、可行的貧困生評定標準體系,做到評定標準一致,減少人為因素產生的影響。才能時刻注意考慮家庭特別困難,但又不愿公開透露自己真實情況的學生,積極保護他們的隱私,關注自尊心“特別”強的學生。只有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才會以高度的責任心去精心處理貧困生的認定工作,從而才能將國家資助金用到最需要幫助的學生身上,保證國家助學政策的順利實施。也只有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才能更好地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好事辦好、將好事辦實,才能讓黨和人民放心。
6 結語
新的資助政策投入力度之大,覆蓋面之廣,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關注,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是一項眾人皆贊的民心工程,凝聚著黨和政府對億萬學生成長成才的關愛,減少了貧困生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的后顧之憂,是一件大好事,可是,貧困生的認定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新資助政策的落實,在貧困生認定的過程中如何體現“三公”,如何消除“不和諧”之音,將好事辦得更好,還需要各級政府的深切關懷,盡早建立貧困家庭資料共享平臺;還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與關愛,盡快健全全社會范圍內的誠信體系;還需要各高職院校的群策群力,不斷完善貧困生認定的相關制度;更需要一批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把貧困生認定工作走向精細化,避免“免費午餐”。因為這項工作關系到千萬個家庭,也關系到學校與教育的使命,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國家的未來。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z].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