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4-10 15:01:0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理賠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住所地:
被申請人:中國X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車輛損失保險金209509.13元。
2、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間接損失7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14年5月13日,申請人就公司的混凝土泵車(使用性質:其他非營業車輛)向被申請人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和損失保險。保險單號分別為:PDZA2014XX047245和PDAA20XX0612。承保險種為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D11))起重、裝卸、挖掘車輛損失擴展條款(K1)特種車輛固定設備、儀器損壞擴展條款(K2)、不計免賠率覆蓋A/B/D11.保險期間均為2014年X月XX日零時起至2015年X月XX日二十四時止。
2014年10月06日23時11分許,申請人的司機X駕駛的贛XXX的重型專項作業車,由XXX鎮往XX村方向行駛,行駛至事發地時,撞在了道路旁邊的石墩上,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XXX交通管理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申請人公司的司機XXX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發時,申請人公司的負責人一直聯系被申請人公司,但是被申請人公司一直以各種借口推脫來到事故現場,后申請人公司無奈,投訴被申請人公司員工,兩個小時后,才陸續來了兩個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態度相當惡劣,即不積極理解現場情況,也不積極要求申請人公司出具相關的材料。丟下一句:你們公司的車輛屬于自燃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的賠償”就走了。
2014年XX月XX日經江西XXX服務中心的故障檢測分析報告,贛XXXX的混凝土泵車故障現象現象是線路短路導致駕駛室右側燒毀嚴重,故障的原因分析為:因左側中部保險杠碰撞斷裂,導致上裝線束拉扯斷裂,引起短路燃燒。解決的方案:對燒毀線束及模塊等進行更換維修,維修費用共209509.13元。 根據機動車損失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即符合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火災、爆炸等引起的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申請人公司駕駛員XXX駕駛證準駕車型是B2,符合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
XX市預拌商品混凝土協會價格表明確的表示,混凝土泵車一天營運價格是3000元。于發生事故的10月16日至今贛XXXX停用已達24天之久,故申請人公司應當承擔申請人公司未能在約定時間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損失,共72000元。
被申請人公司應承擔申請人支付車輛損失保險金209509.13元,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間接損失72000元,共計人民幣281509.13元。
申請人:XX有限公司
篇2
客戶為什么會感到理賠難?
第一,人們對保險知識,尤其理賠基本知識了解甚少,投保后一旦出險,對如何索賠不知所措。
第二,客戶提出理賠申請時,通常須要提供多種單證,如:申請意外醫療賠付時,須提供醫療收據、醫學診斷證明書、醫藥處方底單、意外事故證明、身份證、此外還須填寫理賠申請書、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須填寫授權委托書。在這些單證中一部分需要醫院、公安等部門的開具,這些單證有時不容易收集齊全,此外保險公司也需要到醫院、公安等部門核實一些情況,由于在法律上并沒有規定這些部門有向保險公司提供核實情況的義務,因此很難得到這些部門的較好地配合,這樣往往影響理賠工作的順利進行,讓客戶產生理賠難的感覺。
第三,由于一些客戶發生的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或屬于責任免除范圍或不在保險期間內,以及客戶投保前已經患病或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等原因,他們的理賠申請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這類理賠案件,特別其中一些有糾紛的理賠案件,容易引起媒體及社會的關注,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們感覺理賠難的問題。
第四,同辦理其它金融行業的手續相比,辦理保險公司的理賠手續需要的時間相對較長,客戶從發生保險事故提出索賠申請到理賠案件審理完畢,少則2-3日,多則十幾日,甚至更長,加上索賠單證在傳遞過程中不及時、客戶或受托人留下的聯系方式不正確、對理賠人員要求反饋的信息不及時、受托人送達理賠款項不迅速以及事故核實難度大等原因,導致辦理理賠的整個過程時間較長,這更加增加了客戶理賠難的感覺。
最后,客戶在與理賠人員交往過程中,由于個別理賠人員服務意識較差,服務態度不好,也容易讓客戶產生理賠難的感覺。
關于理賠難的問題,我們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解決:
第一、客戶在投保前應注意仔細閱讀條款,特別注意其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如實告知及理賠申請等款項的了解。避免出險后自己理解保險保障的范圍和合同規定的保險保障的責任存在出入。
第二、業務人員應加強對條款的學習,深刻地理解條款的有關內容,展業時業務人員應盡量精確無誤地介紹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有關內容。避免出險后由于自己解釋不精確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第三、業務人員做好初級核保工作,避免不符合承保條件或有帶有逆選擇的人群通過自己投保。
第四、客戶一旦出險,相關權利人或業務人員應及時向理賠部門報案,并注意了解一些理賠知識,盡快協助客戶收集好相關單證,辦理相關手續。如在辦理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理賠部門取得聯系,獲得支持。
第五、申請書、委托書等相關材料應認真填寫,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問題。特別報案時或申請書中的聯系方式應告知正確,確保理賠人員并能與相關人員聯系上。
第六、在辦理理賠案件過程中,理賠人員需要客戶或業務人員提供有關信息時,客戶或業務人員應及時與理賠人員進行反饋。
第七、如業務人員受客戶委托領取保險金,業務人員應及時送達客戶手中,避免保險金留在自己手上較長,而導致對公司的不利影響。
篇3
1、重疾險理賠首先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要過了合同的等待期;大部分的重疾險等待期一般都是180天左右,也有小部分特殊重疾險的等待期只有90天或者30天。二呢,申請理賠的病種得是保險合同上寫明了的病種范圍內的。這要不是人家保障的范圍,那根本就不存在理賠這回事兒了啊。
2、很多人說重疾險理賠難,其實最主要還是因為資料準備的不夠齊全。很多保險業務員在當初賣這份保險的時候可能會說,只要確診了就能賠付,這就導致很多人認為只要我拿著確診書去保險公司給理賠專員看一下,我就能拿到一大筆賠款了。其實也并不是這么簡單,一般來說,重疾險的理賠需要是該保險公司認可的專科醫院和認可的專科醫生,經一系列科學的檢查之后,得出的檢查結果,才能叫做保險公司所說的“確診書”。并不是隨便哪個小診所的不知名的大夫就能開具這么一個證明,然后就能稀里糊涂的拿到賠款。
3、如果想要重疾險的理賠時間能快一點,在確診的第一時間就要通知保險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盡早報案,這樣可以盡早啟動理賠的程序。之后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填寫相應的《索賠申請書》等資料,資料齊全的話,重疾險的理賠并不麻煩,一般從報案到保險金到賬都不會超過10天。
(來源:文章屋網 )
篇4
2、單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蓋章);
3、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有權部門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
6、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7、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8、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它證明和資料;
9、受益人工行活期存折復印件。
二、意外殘疾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殘疾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及投保單位證明;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有權部門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4、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或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提交殘疾申請后由保險公司確定醫療機構)。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它證明和資料。
三、意外醫療理賠所需材料
1、保單正本
2、單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蓋章)
3、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被保險人中國工商銀行存折復印件(有被保險人姓名、帳號一頁,理賠款劃帳用)。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也可以。
4、填寫理賠申請書,被保險人簽字。
5、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責任認定書。
6、醫療單據:
診斷證明。如索賠案件較復雜時需提供病歷(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章也可)
門急診收據、住院收據(急診需加蓋急診章,收據上有醫院所在地財政局監制票據章標志且加蓋醫院章的為有效收據)。
篇5
花錢買保險,當然是希望將來若不幸發生事故時,理賠金可以派上用場。但是保險的理賠爭議不斷,尤其是醫療險,并不是有保就有賠,不免讓民眾擔憂,繳了保費卻無法獲得保障。
其實。只要掌握基礎知識,搞懂常見的理賠爭議,就能夠據理力爭,不被保險公司“唬住”。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醫療險爭議與爭取理賠金的技巧。
爭議1 住院津貼理賠日額少1天
典型案例1 阿潘因為車禍住院,第5天才出院休養,在申請日額型住院津貼醫療保險的理賠后,發現保險公司只理賠了2天,而且該款產品并沒有“免賠日”,應該是住幾天給付幾天津貼的。但保險公司方面的說法是阿潘只住院2個晚上,因此只理賠2天的日額津貼。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表示,如果是投保實支實付報銷型的醫療費用險,保險公司依照醫療機構發票上的金額、明細項目等來理賠,就不會出現上述爭議,但每日津貼型的住院補貼醫療險便常常容易出現上述爭議。
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病歷卡、出院小結等材料上醫生所撰寫的住院天數來給付的,而阿潘的情況是第1、2天住院,第3天白天出院,若醫生診斷書上寫2天,就只能理賠2天的日額津貼。像這樣的情況,在醫生寫相關材料時,我們可以很討巧地跟醫生商量,最好能把住院天數直接寫成3個白天,或是索性標注從8月12日住院到8月14日,這樣一來,保險公司就會理賠3天的補貼金給投保者。
爭議2 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
典型案例2 阿康有胃潰瘍,因此在投保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保險合同上還把胃潰瘍與可能并發之疾病均列為除外責任。阿康覺得這很不公平,保險公司多收了他3成保費,除外責任還一堆,那不如不保。
我們在投保時,都會被要求填寫“被保險人告知事項”,其中包括一大張的“健康告知書”,內容是在過去幾年的不同時間內,是否曾因為某些疾病而就醫。如果投保時勾選了其中某一個或幾個選項,保險公司在核保過程中便會調閱相關病例,依照病情嚴重與否來決定是否按照標準體正常承保,還是要額外加費或作除外責任的處理。
保險公司方面表示,阿康的情況很常見,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也是很正常的一個承保結果,并非不公平待遇,投保人更不要因此放棄投保的機會。
但作為投保一方來說,也不是從此就無翻身機會。只要在投保后的2年內,胃潰瘍都未復發,阿康便可以主動到保險公司也認可的醫院做體檢,由醫生判斷其胃部是否已經恢復健康,并開具診斷說明書。阿康只要拿這份診斷說明,并填寫投保契約變更申請書,便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把胃潰瘍與可能并發癥的除外責任刪除,實現身體完全部位的承保。
但在此也額外提醒一下,投保人在為了上述“反轉”目的前往醫療單位做健康檢查時,最好先只針對“特殊器官或疾病”做體檢。例如阿康只做胃部與消化系統的健康檢查即可,以免到時候做了全套的身體檢查,發現消化系統已經沒問題了,反而泌尿系統出現狀況等,到時候有可能“翻案”不成,反而又多了其他除外責任。不妨等到“翻案”成功后,再做全身檢查,對投保一方更為有利些。
爭議3 先天疾病不理賠
典型案例3 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后就幫他投保,孩子在3歲時因為疝氣而住院開刀,阿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因“病屬于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賠范圍中”,拒絕理賠。
如果是先天性疾病,在健康醫療險中,自然屬于保險公司的“免除責任”,但其實也要看具體的情況。
比如,此案例中,“疝氣”雖然屬于人們常識中的先天性疾病,但阿珠的小孩的確是到了3歲時才發現有疝氣,而此前在出生后特別是在投保之際,并不知道孩子有此情形。所以。阿珠為孩子投保時也不存在“未如實告知”之故意過錯。
為了說明自己的“清白”,阿珠可以向醫院申請調閱小孩出生時的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證據,說明孩子出生時并未檢查出與先天疾病相關癥狀,阿珠也非惡意隱瞞小孩病情,向保險公司申訴,或向保險同業公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相關機構申請調解,這樣便能提高理賠的成功率。
爭議4 自力和外力造成意外傷害有不同
典型案例4 阿亮習慣邊走路邊聽MP3。有一天為了閃躲疾行而過的機車,不小心跌倒而扭傷腳踝。他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險的保險金給付時,卻被拒絕,感到很不服氣。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表示,保險中的“意外”與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區別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通常認為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稱為意外,帶有比較強的主觀性。但意外險的理賠定義相當明確而且嚴格,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的危害事件”,這3個條件缺一不可。而意外醫療險是在意外故事發生之后衍生的,必須是由意外事故導致的醫療費用的發生,因此也必須只能是外來、突發、非細菌感染而導致的意外引起的醫療行為,才可申請意外醫療保險金的理賠。
阿亮之所以被拒,原因就是醫生給的診斷說明書上的措辭。他這次事故,被醫生寫成“扭傷”而非“挫扭傷”或“挫傷”。以阿亮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獲得理賠。但有些保險公司的理賠比較嚴格,在這些保險公司的認定中,可以將阿亮的這次扭傷說明為“屬于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閃到腰,可以被推定為并不符合意外險“外來”的理賠條件。
因此。下次碰到類似狀況時,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我們都要留心一下,診斷說明書上最好能有“挫扭傷”的字眼,或者讓醫生寫明是“因為躲避汽車、他人的碰撞而扭傷”等詳細詞語,就更容易符合意外醫療險的理賠條件。
爭議5 新型治療法是否算“手術”
典型案例5 阿清前一陣子做了膽囊切除手術,由于現在醫學發達,因此只要做內窺鏡清除處理,并不需要真的開刀。不過,保險公司卻不愿理賠手術津貼,原因便是阿清“并未實際開刀手術治療”。
目前,除了內窺鏡治療外,激光治療算不算手術,也是常見的爭議。以視網膜剝離為例,傳統療法采需開刀的冷凍療法、汞膜療法,患者術后也需住院幾天,因此可以申請“住院費用報銷與住院日額津貼”兩項給付。但在醫療技術的進步下,視網膜剝離的最新療法可以不必動刀,改用激光進行治療,且患者當天就可出院。
如此一來,內窺鏡或是激光治療是否算“手術”,可否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之間彼此見解也不一。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動刀、要流血才叫手術;有的保險公司彈性較大,認為只要保戶申請理賠的頻率不高,也有治療之實,便可比照手術賠償金給予理賠。
篇6
不如實告知
在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中,未如實告知高居首位。在購買保險前,投保人一定要充分認識到不如實告知的嚴重后果。如果隱瞞或漏報保險公司在投保書中列明的情況,就可能既得不到應得保障,甚至連保費都拿不回來。
方女士患有多年的白內障,且已由醫生確診并進行過一些治療。在購買重疾險時,她并沒有意識到這與自己買保險有關系,人也沒有詳細詢問。一年后,方女士感覺視力逐漸下降,到醫院檢查,結果是需要開刀住院。方女士的家人索賠時,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對于履行如何告知義務時容易犯的幾個錯誤,以及如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可參考本刊保險欄目小專題《繃緊如實告知這根弦》(2008年第3期)。再次提醒投保人,如果在發生保險事故前發現自己在告知環節犯了錯誤,應該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以秉持公正的態度來處理。
超出保險責任范圍
保險只針對特定風險提供保障,每個保險產品都有規定的保障范圍。只有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保險公司才管。
平先生長期從事長途貸運工作,2007年底為自己購買了一份意外險(含意外醫療保障)。2008年春節期間,平先生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其雙腿殘疾。在治療期間,平先生的親屬認為平先生購買了意外險,因此決定使用昂貴的進口假肢。平先生的家屬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來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可保險公司只承擔了平先生入院檢查、治療所花的費用,而其占比例最大的假肢費用卻不予賠付,理由是假肢超過了國家社保的范圍,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很多投保人對保險望文生義,比如以為買了車險,出了事故都能索賠;買了重疾險,得了什么大病都可以要求賠償。每一份保險,都有自己特定的保障內容,理性的投保人,要以負責的態度事前了解清楚所買的保險責任范圍,而不是一味譴責保險合同是“霸王條款”。
屬免責條款范圍
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不但要看能保什么的“保險責任”部分,還要重點關注“除外責任(免責條款)”。
錢先生2007年2月份買了一份意外險。6月份他和好友去野外旅游,在一次攀巖中不幸摔傷。經過醫院治療出院后,錢先生便到保險公司理賠,但被告知攀巖不屬于意外險的保險責任,拒絕賠償。錢先生回家翻閱自己的保險條款,才發現條款中將漂流、賽馬、攀巖等列為保險的除外責任。
目前所有的保險都有除外責任,比如車險中車輛超載出險、駕駛員酒后駕車等都不在保險范圍內;重大疾病保險把遺傳性疾病排除在外,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對自殺、故意殺人等有除外規定。即使同一險種,不同產品對除外責任的規定也有不同,要格外注意。一般來說,高風險活動和危險項目都會被列入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
超出繳費寬限期不賠
人壽保險大部分為長期合同,繳費期間有的長達幾十年。投保人在繳費期間因出差、遺忘、暫時性經濟拮據等原因可能會出現一些無法按時繳費的情形。為避免保險單輕易失效,保險公司一般給投保人一個寬限期,在寬限期發生保險事故的,仍給付保險金。但如果過了寬限期仍未交費,又沒有保險費自動墊交條款保護的,保單就會進入失效期,發生保險事故就得不到賠償了。
彭先生2001年5月1日購買了某保險公司的終身壽險,繳費期30年。2005年起,彭先生由于生意虧損沒有按時繳納保費。2004年8月,在一次事故中彭先生不幸身亡。其家屬索賠時遭到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彭先生的保單已經超出該公司規定的60日的寬限期,因此保單已經失效。
《保險法》規定的寬限期為2個月。如果因某種原因,60天內都沒有繳納保費,投保人還有最后一次機會令保單“起死回生”,那就是申請保單復效。保單復效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內辦理均可辦理,投保人要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重新提供健康聲明書或到指定機構體檢。
他人代簽名
代簽名是指在投保書、健康告知、授權委托書、保單回執及各類變更申請書等保險資料上,保險公司規定需客戶(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監護人)親筆簽名卻非本人簽名的。如果違反了此規定,缺少親筆簽名這個要件,保險合同便不成立,理賠更是無從談起。
馬女士去年為丈夫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當時由于丈夫到外地出差,并且人也沒有提出異議,馬女士就代丈夫在保單上簽了他的名字。但是今年馬女士的愛人突然患了急性心肌梗,當她向保公司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卻以保險單簽名不真實、保險合同不成立為由拒絕賠付。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即使夫妻,也不能想當然地代簽投保人的名字,以免日后陷于被動。實在無法親筆簽名,需由他人代簽的,在代簽保險單時也一定要取得對方的書面授權書。如果已經代簽名,要馬上與保險公司聯系,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
觀察期內發生保險事故
觀察期又叫等待期,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通常為3個月~1年),如果被保險人患合同規定的疾病,或者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況在健康保險中最為常見。
黃先生2004年8月15日購買了一份某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規定觀察期為90天。2004年10月8日,黃先生被查出患有肝癌。通過翻閱相關條款,黃先生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險是及時給付型保險,只要醫院確診就可以提前獲得足額保險金。于是他在2004年1O月13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保險公司查看保單情況后,以該保單還在觀察期內,不需要承保為由拒絕賠付。
沒有過觀察期即意味著保險合同沒有正式生效,投保人無法得到相應的賠償。之所以會有這項規定,是保險公司基于防范風險的考慮,也防止帶病投保造成對健康體投保人的不公平。觀察期一般是在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時,從合同生效日算起,一般只適用于第一個保險年度,對于可續保單來說,續保年度不再有等待期。
醫療費用重復索賠
部分保險產品的賠付,依據的是補償性原則。對因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損失情況進行補償,不會讓投保人從損失補償中獲利。
郭女士以前買過意外險并經歷過出險事故,雖然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了賠付但最后的賠付額并沒有完全補足付出的醫療費。因此郭女士就想再多買一份醫療費用險,哪怕出險后保險公司不能全賠但卻可以得到兩份賠償。2007年初她又在另外一個保險公司買了一份附加醫療費用保險。2007年12月,郭女士在餐廳就餐時被餐廳
二樓掉落的盤子擊中頭部入院治療。她順利地在第一家保險公司得到了賠付,但她到另外一個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時被告知拒絕賠償。
2006年9月1日起實施的《健康險管理辦法》第4條第4款規定,“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的給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金額。”即數家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額最終不會超過實際在醫院辦理出院手續結賬時已經用去的金額。
另外,目前住院醫療費用型保險大都是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中的自費藥、一些特殊檢查費按比例自付的部分,商業醫療保險也一樣不能報銷。
理賠材料不齊備
保險公司對事故的性質認定,對損失的補償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果材料不全,保險公司就無法對事故進行判斷,而有些材料丟失或短期內難以取得,就會造成理賠延遲,嚴重者在保險有效期內會導致索賠失效。
李先生2O07年給自己的孩子買了一份住院醫療保險,有效期為10年。2007年年底,李先生的孩子因為肺結核住院治療,前后共半年時間,治療費用4.5萬元。出院時李先生只拿了張發票就回家了,安頓好孩子之后李先生想到了為孩子購買的醫療保險,隨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在隨后申請保險理賠時發現要補交病歷、費用清單等資料,于是又跑了幾次醫院。折騰的筋疲力盡。按照他的話說,補辦這些手續甚至比照顧孩子還讓他覺得累。
為了讓理賠更順利、迅速,在發生事故后,就應馬上向保險公司詢問需要哪些理賠資料,并按照要求認真準備,理賠時一次提交齊全,免得給自己既添麻煩又誤事。
遺漏必要手續
很多理賠糾紛都是由于投保人不了解保險條款,或未能按照理賠所需要的批轉手續或正規程序而導致的。例如未辦理轉讓手續等現象,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理賠矛盾。
篇7
案例一:山西的王先生今年6月份之前還在一家銀行做普通職員,6月份他跳槽進入某礦產公司擔任現場施工的爆破職務。沒想到,剛到那沒兩天,他就因公司施工過程中的一次意外事故,導致大腿骨折,住院30多天,共花費了醫療費1萬余元。他想起今年2月份在銀行工作時曾買過一份意外傷害險,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理由是:王先生職業變化增加了保險的風險,屬于保險公司拒保的職業,而王先生本人沒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所以按照《保險法》相關規定拒絕理賠。
案例二:王女士以前工作單位是某自然保護區,她在去年12月份購買了某人壽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在投保的時候,她如實向保險公司告知了自身的職業狀況。由于相比普通職業人群來說,王女士發生保險事故的概率會加大,保險公司按照王女士公司的相關情況,作出了加費的決定。
今年5月,王女士調動了工作,從自然保護區的工作人員變為某公司的行政職員,職業風險系數降低。王女士將職業變動告訴了保險人,并辦理了職業變更手續。保險公司在審核資料后,取消了王女士的加費,并按照二者間的差額比例,退還了未到期的保險費。
專家解析
職業變了,意外險為什么也要做相應變更呢?
保險專家對此給予了解釋:意外傷害保險與普通人壽保險不同,并非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性別為費率擬定的標準,而是按被保險人職業的危險程度制定費率,職業危險越高者傷害險保費就越貴。
保險公司都有一個職業風險系數表,客戶投保時,人會將其工作與職業風險系數表進行相應的比較,不同的職業按照不同的職業風險系數來定。一般按照職業風險系數從低到高劃分為:一類職業、二類職業一直到六類職業。一旦被保險人的職業發生變更,需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辦理相應的職業變更手續,保險公司會依據其職業風險系數表,對被保險人做出拒保、加費、不變的決定。
但是,專家同時也指出,只要被保險人職業的本身性質沒有變化,即使工作變動頻繁,也不用進行職業變更申請。但由于各個保險公司的職業風險系數表可能有所差異,有些職業性質的變動并不是客戶自己所能夠準確把握的,建議保戶還是通過保險公司的客服部門或人進行咨詢,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商報提醒
投保人在在購買意外險的時候一定要細讀條款,一旦被保險人的職業發生了變化,可帶上相關證件到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部門去辦理一個職業變更手續,不要因為怕麻煩而把它放在一邊,一旦發生了保險事故,將有可能影響理賠。
篇8
一:職業道德
1:道德規范,良好的職業道德是理賠工作之本,查勘定損員的職業道德就是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客戶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廉潔。
2:服務態度,查勘定損員在工作中應做到熱情、耐心、友善,在語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隨意、責難、侮辱性的話語,接待客戶應使用規范化語言:您好!我是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員***本次事故的處理由我為您服務,請您填寫《索賠申請書》,請您
二:行為規范
1:接受派工,查勘定損員的工作是由公司報案中心坐席人員或調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經調派無權受理,查勘定損員無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損,涉及客戶自行上門的及時聯系調度并做好客戶的接待。
2:定損依據,查勘定損員工作依據重點是保單抄件,工作中應認真審查保單抄件中的各項內容,核查歷次報案信息、損失部位、賠付情況等,嚴禁未核實保單信息定損,在查勘中本次出險情況與歷次出險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提示客戶保單年度內出險次數,清理未查勘信息,對屬于有舊傷且保單生效之日起未報案的進行拍照,并告知保戶不在本期保單賠付之內,須保戶簽字確認。
3:查驗標的,依據保單抄件內容核實事故車是否屬于被保險車輛,對事故車及車架號進行拍照,如事故車及車架號與保單抄件不一致,應及時拓印發動機號。
4:查驗證件,查驗行駛證車主是否與被保險人一致,特別約定中是否注明,查驗準載質量、使用性質、年審情況,查驗駕駛證準駕車型、審驗情況以及是否無有效駕駛證等情況。屬于無牌照新車出險的,應審驗是否有移動證且是否在有效期內,對證件原件和購車大票原件進行拍照。
5:核實事故,在工作中認真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當事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關系。屬于確有必要的應查勘事故第一現場,以判定事故的真偽。
查勘定損員現場查勘范圍表
車險現場查勘范圍第一事故現場
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案件,包括盜搶、自燃、火災、傾覆的事故。(立即趕往現場)√
單方事故且事故車不能移動或僅造成保險標的尾部損失。(不包括玻璃單獨破損案件)√
車損超過1萬元以上的案件,異地出險損失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委托)√
出險時間在當日晚8點至次日凌晨3點之間的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非道路上出險的保險事故。(車損在800元以上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未經交警處理的單、雙方事故,有物損、人傷的案件。(視案情決定)√
同一標的在同一保單年度內出險3次以上(含)的事故。(視案情決定)√
標的車或三者車為老舊(車齡八年以上)或稀有車型的保險事故。√
出險日期距保單起保或止期15天以內(含)的標的非新車保險事故。(視案情決定)√
不論事故損失大小,存在疑點的保險事故。√
6:證據收集,審驗交管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告之被保險人賠付原則,對于雙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點是確認交強險是否代賠,請客戶簽字確認。認真查驗現場痕跡、碰撞痕跡,收集有關證人、證言、標的車及受損部位、人車合影、碰撞物等進行拍照,照片應完整、齊全、清晰并有拍攝日期,證據收集無遺漏。
7:責任確定,依據保單、保險條款判定事故損失情況是否屬保險責任,以下三種情況查勘定損員可以當場拒賠:
1)非保險期限內車輛出險的。
2)非承保的車輛。
3)非承保險別項下的責任。
在對證件審核中發現疑點的及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當場無法判定的,或被保險人及當事人編造保險事故騙賠的則要注重證據的收集,做好調查詢問筆錄,詢問筆錄必須要由被保險人及當事人親自簽字確認。確保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證據收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8:告知義務,指導被保險人填寫《索賠申請書》,著重提示第一時間留存案件資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理賠時所需單證及領賠款等事宜。
9:繕制材料,《定損單》必須由被保險人親自簽字確認,《定損單》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由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本人定損,嚴禁把定損權下放修理廠或他人。
2)《定損單》必須填寫項目完整、數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小額賠案的《定損單》必須拍照并錄入理賠系統。
3)查勘定損時,應注意區分本次事故與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及正常磨損的區分。
4)查勘定損時,堅持“以修為主”的原則,凡能修復的不得更換新件,能更換零部件的,不得更換總成。
10:材料流轉,定損完成后,認真繕制《查勘報告》,收集好查勘索賠材料,填寫理賠材料交接單,按理賠時效規定及時上交理賠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三:考核內容
1;工作規范(20分)
1)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使用規范用語,未按規定統一著裝或佩帶工作牌的扣2分。
2)未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遲到一次扣2分,無故曠工扣3分。
3)未接受調度派工擅自定損的扣2分。
4)工作處理不完善將問題及客戶推向保險公司的扣2分。
5)未審核歷次報案,出險部位重復定損的扣2分。
6)系統外遺留賠案不及時錄入系統的扣2分。
7)不應何種原因,造成理賠單證遺失的扣5分。
8)舊件或損余物資不做處理,不簽字的扣2分。
2;案件處理質量考核(60分)
1)經公司授權的查勘定損員私自下放照相、定損權的扣10分。
2)沒有人車合影的。車損照片無日期或不齊全、不清晰等證據收集錯誤的扣3分。
3)理賠系統車損照片不按順序上傳的扣1分。
4)客戶放棄索賠或各種理賠單證無被保險人簽字的扣3分。
5)查驗被保險車輛標的錯誤的扣2分。
6)未依據保單抄件或保單原件定損的扣2分。
7)距保險起期較近(一個月內)而不查詢上年保險情況的扣2分。
8)查驗證件有誤或不齊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發動機號或車架號的扣2分。
10)確定保險責任錯誤或錄入承保險種錯誤的扣3分。
11)未核實出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而盲目定損的扣3分。
12)應查驗事故第一現場而未查驗或第一現場查驗錯誤的扣5分。
13)理賠系統內,信息錄入不齊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時項目、施救費等未錄入理賠系統,有遺漏,未核實,造成后期須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戶履行辦理理賠手續告知義務的扣3分。
15)未堅持“以修為主”原則的,定損價格未按公司標準執行,與修理廠協商處理的扣5分。
16)《定損單》《查勘報告》等理賠單證填寫項目不正確、不完整、敷衍了事、數字不準確的扣3分。
17)明確應有免賠但未書面告知被保險人的扣2分。
18)系統內修理廠錄入名稱與實際修理單位名稱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規定正確使用理賠單證的扣2分 。
3;理賠時效性考核(20分)
1)接到調度派工后10分鐘內未及時聯系保戶,不及時查勘定損,系統內不及時清理未決賠案的扣5分。
2)經核損、核價崗審核后不合格退回的網上定損資料,未在24小時內及時處理的扣3分。
3)客戶已提交索賠材料而理賠系統未錄入,理賠材料未按規定不及時上交的,或上交后材料不齊全的扣3分。
4)小額賠案(3000元以下)未在24小時內錄入理賠系統確定損失金額扣3分。
5)超權限案件,未在查勘現場電話上報公司相關崗位進行溝通及24小時內未及時書面上報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機構
1:車險接報案中心、核損、核價崗、立案崗、理算崗、核賠崗以及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負責對公估公司查勘定損人員日常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出考核方案。
2: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每日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的日常出勤進行電話抽檢、核損、核價崗每日通過系統照片對公估查勘定損員著裝等抽檢,對定損質量進行檢查,車險理賠品質監督崗將不定期到現場或理賠系統內對公估查勘定損人員進行全方位監督考核。
五:結果計算與公估費結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對上一月度考核結果統計并進行公示,考核結果將作為結算公估費的重要依據。
2:各公估公司派駐定損人員處理案件的整體分值作為對公估公司的考核評判標準。
3:考核計算標準:
1)對公估公司考核依據“月度查勘定損崗位考核統計表”內各項目打分之總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數取平均值,各項目平均數之和作為考核標準:
2)當月考核得分高于80分以上的按標準結算上一月度公估費
3)當月累計考核扣20分以上(含2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5%
4)當月累計考核扣30分以上(含30分)的,扣減該月度整體公估費10%
5)當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給予3000元的經濟處罰并取消與永誠合作資格。
4:工作中嚴重違紀的處罰
對客戶有效投訴到保監會、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并對公估公司處于5000元經濟處罰。
私自安排客戶在非合作修理廠維修的。經核實確認后對公估公司處于定損價格的經濟處罰并對公估公司處于5000元經濟處罰。
舊件或其它損余物資未回收而隨意自主簽字確認收回的,將對其所簽收舊件的定損價格作為處罰金額。
在職業范圍內,與修理廠勾結參與案件做假,定損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廠或客戶的吃請及收受禮物、現金的,對公估公司處于5000元經濟處罰并取消查勘定損員定損資格,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為公司作出突出貢獻的獎勵
篇9
北京XX貨運有限責任公司:
200X年X月XX日,我公司委托貴公司將回流焊設備一臺,通過公路運輸至深圳,交付給收貨人劉X(以下簡稱收貨人),在深圳收貨人驗收時發現設備已經破損而拒絕接收。設備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經貴公司和我公司雙方查驗,由于貴公司運輸、裝卸不當,造成設備和包裝破損。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設備損壞,遭受二次緊急調運設備的.運費損失,而且使我公司對客戶逾期交貨,信譽受損并要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我公司向貴公司鄭重要求立即賠償以下設備修理費用和運輸費損失:
破損部位及程度 費用(元)
上罩:兩合頁部分螺絲穿孔,嚴重掉漆 1300.00
溫室:合頁部分及四個邊角破裂 1900.00
橫梁:中間部分壓損 800.00
電機上罩 50.00
包裝箱 450.00
修理設備運輸費 400.00
設備修理人工費 1200.00
費用合計 6100.00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請貴公司于7日內支付上述賠償金額,或者貴公司自己將設備送去經我公司認可、有相應技術能力和修理設施、設備完善的修理廠修理,貴公司承擔全部修理費用。7日后如果貴公司不支付賠償金,又不將損壞設備送去修理、恢復設備完好,我公司將自己委托修理廠修理,并通過法律途徑追償全部損失,不再通知。
順祝
商祺!
北京XXXX有限責任公司
篇10
[關鍵詞]投保技巧;注意事項;理賠
中圖分類號:F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5-051-01
一、汽車投保的技巧
1.車輛的保險金額要根據新車購置價確定。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可以按投保時新車價值或實際價值確定。但要注意保險金額不得超過車輛價值,因為超過的部分無效。
2.車上人員責任險,在投保時根據使用情況投保一個座位或幾個座位,如果超過2座,則4個座位全部投保比較劃算。
3.第三者責任險有5萬、10萬、15萬、20萬、30萬、100萬等多個檔次,一般來說,投保20-50萬元比較合適。
4.自燃險是對車輛因油路或電路的原因自發燃燒造成的損失進行賠付。夏天是汽車自燃的多發季節,最好加投一份自燃險,做到有備無患。
二、投保應注意的問題
(一)不要重復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為多投幾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車輛多幾份賠償。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規定:“重復保險的車輛各保險人的汽車保險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復投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二)不要超額投保或不足額投保
有些車主,明明車輛價值10萬元,卻投保了15萬元的保險,認為多花錢就能多賠付。而有的車價值20萬元,卻投保了10萬元。這兩種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都不能獲得額外的利益。
(三)保險要保全
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想少保幾種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能依據當初訂立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它一些損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賠償。
(四)及時續保
有些車主在保險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時續保,但天有不測風云,萬一車輛就在這幾天出了事故,豈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認真審閱保險單證
當你接到保險單證時,一定要認真核對,看看單據第三聯是否采用了白色無碳復寫紙印刷并加印淺褐色汽車保險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區)銷售”的字樣,如果沒有可拒絕簽單。
(六)注意審核人真偽
投保時要選擇國家批準的保險公司所屬機構投保,而不能只圖省事隨便找一家保險機構投保,更不能被所謂的“高返還”所引誘,只求小利而上假人的當。
(七)核對保單
辦理完保險手續拿到保單正本后,要及時核對保單上所列項目如車牌號、發動機號等,如有錯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隨身攜帶保險卡
保險卡應隨車攜帶,如果發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九)提前續保
記住保險的截止日期,提前辦理續保。
三、汽車保險的理賠
現在,汽車保險已被普遍接受。但是,有些車主認為只要買了車險,所有的事故損失都由保險公司賠償。“并非所有的事故車主都能得到全額理賠。”車主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應保護好現場,并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提供保險單,等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同時填寫好《索賠申請書》。此外,車主要盡快將各種索賠單證交給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出險車輛修復后,車主應保存好修理發票,同時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2.了解拒賠范圍和免責范圍。“在車險索賠時,車主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并熟悉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專家說,對于年審不合格或沒有年審、拖帶未保險車輛、交通肇事逃逸、購買二手車后保單未過戶的車輛,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另外,并非所有的事故車主都能得到全額理賠。以盜搶險為例,如果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而非全車遭盜竊,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3.損失過小索賠不劃算。因為在車險續保時,保險公司有一個保費優惠條款,即車輛一年未出險,第二年續保時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費優惠;如果連續幾年沒有出險記錄,那么保費優惠最高能達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