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調查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30 06:41:3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鍋爐調查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鍋爐調查報告

篇1

【關鍵詞】循環流化床鍋爐 設計 運行

前言:

為提高循環流化床鍋爐設計和監理技術水平,編者于2005年10月6日、7日和10日到河南義馬錦江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調查了135MW 440t/h循環流化床鍋爐設計情況和運行情況。

調研工作得到義馬錦江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受到董事長、總經理的接待,副總經理親自陪同參觀,解答問題,公司技術部提供了大量資料,在此表示感謝。

通過調研編者收獲很大,許多經驗值得借鑒,對編者搞好135MW機組循環流化床鍋爐的設計和監理工作幫助很大。

為了交流經驗,提高循環流化床鍋爐的設計、運行水平,編者特編寫了本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介紹了電廠概況,電廠燃煤煤質,脫硫用石灰石分析。并介紹了循環流化床鍋爐特點和燃燒系統及設備的設計特點,并介紹了電廠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給出了鍋爐效率和除塵效率測試結果,提出了編者的評價和建議。

本調查報告供設計單位、運行單位、建設單位有關人員參考。

1.概況

義馬錦江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為民營企業,裝設2臺135MW汽輪機和發電機,配2臺440t/h循環流化床鍋爐。

1、2號機組分別于2004年9月17日和2004年11月5日完成72+24小時試運行,經半年試生產,機組運行正常。

自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共發電10.74億千瓦時。

該工程由河南電力設計院設計,其中貯灰場由義馬市規劃設計院設計。

廠址位于義馬市董馬嶺,在義馬市西部規劃的工業區內,東鄰石河,北靠人民路,南邊毗鄰隴海鐵路和澗河,西邊是煤氣化廠。

義馬市地處河南省西部,位于洛陽與三門峽市之間,屬三門峽市管轄。

電廠燃用當地劣質煙煤和煤矸石,采用汽車運輸。

電廠補充水來自黃河水,由水廠澄清后供給電廠使用。

冷卻水系統,采用二次循環系統,2臺機組設1座5500m2雙曲線冷卻塔,2臺機組設4臺循環水泵,單獨設在循環水泵房內。

鍋爐補給水采用兩級除塵系統,設有二列,每列設計出力55t/h,一運一備,目前實際運行出力,每列可達70t/h。

輸煤采用汽車卸煤溝卸煤,帶式輸送機帶寬800mm,出力300t/h,共2路,1路運行,1路備用,設有粗、細兩級碎煤機。

鍋爐渣灰比為6:4。采用機械除渣系統,經冷渣器斗鏈式除渣機,斗式提升機至渣倉,汽車外運。采用氣力除灰,電除塵器下設倉泵,用壓縮空氣將灰輸至灰倉,汽車外運。

每臺機組一回220kV出線與當地電力系統聯接,啟動電源與系統110kV相接。

機組采用集中控制,2臺機組一個控制室。

2005年1-9月電廠非計劃停機6次,其中1號爐1次,2號爐1次,均為水冷壁管泄漏,1號機組連續運行131天,2號機組因調度讓停機,連續運行133天。

全廠設計定員277人,實際人員為280多人。

2.燃料

設計燃煤為義馬當地劣質煙煤和煤矸石的混煤,煤礦距電廠在6km以內,采用汽車運輸。

煤質分析資料

序號 點火及助燃采用燃氣,其燃氣成分及發熱量見下表:

燃氣分析資料

篇2

關鍵詞:腳手架,施工安全,施工事故,結構分析

一 引言

腳手架作為臨時建筑廣泛的應用在各個施工現場,來提供工人的工作通道和平臺,同時堆放建筑材料和設備。很多具有不同的結構形式,不同的構件材料,以及不同規模的腳手架被廣泛運用在各個施工現場上,如圖1所示。

由于腳手架作為臨時建筑來使用,保證它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同時也比較困難。每年非常多的腳手架事故發生,其中的一些導致了嚴重的損失。例如1998年在美國紐約的時代廣場發生的腳手架倒塌事故,還有1978年在美國的西弗吉尼亞一個冷卻塔的工地上發生的腳手架倒塌事故,在后面的事故中,51人死亡 [5][6]。國內也時有很多的腳手架的倒塌事故的報道[10]。

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故發生,首先要從這些事故中提取事故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措施,并且在以后的施工中汲取這些方面的教訓。

a)珠海的一個腳手架工程

b) 中國香港的一個腳手架工程

圖1: 典型腳手架工程實例

本文首先研究了幾起嚴重腳手架倒塌事故調查報告,收集了很多國內外的現場調查資料,從這些材料中總結了腳手架倒塌事故的原因,然后提出了應對的措施,并且結合國外的規范和研究成果以及國內的情況,對提高國內腳手架施工安全提出了一些指導性的意見。

二 案例分析及現場調查

這里首先分析了幾個嚴重的腳手架倒塌案例,一些現場調查材料也在這里列出來。

1. 案例1

Glenn P. Rentschler 等人 (2000) 調查了美國紐約市1998年發生的一起腳手架倒塌事故,如圖2所示。

圖2,坍塌現場照片

通過現場調查,發現在21層和22層有一些側向支撐構件遺失。這些構件施工初期本來是有安裝的,可是由于工人認識不足,施工中錯誤操作將其拆除,導致了結構側向支撐不足,屈曲承載能力下降,最后導致提前失穩坍塌。另一方面,從有限元分析來看,框架連接的剛度也非常大的影響了結構的屈曲承載能力。結構的屈曲承載能力系數從2.07 (剛接節點假設)減少到1.22(半剛性節點假設)。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側向約束不足,即使剛性假設不符實際,結構已有足夠的安全空間。所以從整個的調查來看,導致腳手架倒塌的原因是由于21層22層側向X型支撐的不足[6]。

2. 案例2

Emmaunel E. Velivasakis 等人(1997)調查了美國西弗吉尼亞的一個冷卻塔的腳手架倒塌事故,如圖3所示。這個倒塌事故導致了嚴重的損失, 51人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圖3,西弗吉尼亞的腳手架倒塌事故現場的瓦礫

這個調查報告的結論是由于工人施工的時候不正確的施工順序,在沒有拆卸承重構件之前,錯誤的提前拆卸了錨固的受力構件,從而導致了結構的坍塌。

在這個報告提交之前,曾經有幾份報告的結論說這個腳手架新穎的結構方案不合理,而且結構方案的缺陷是導致腳手架坍塌的關鍵原因。這篇報告批駁了這個看法,強調事故的原因在于工人缺乏專業意識的操作和現場監督,而不是這個結構體系的缺陷[5]。

3. 案例3

熊輝(1999)調查了1998年8月中國的一個火電廠鍋爐配套工程安裝中發生的腳手架事故。在這起事故中,腳手架坍塌,一個工人從37米的高處掉下來,當場身亡[10]。

報告分析事故的原因有三個。首先是扣件質量問題,從現場取樣的扣件發現一些扣件存在長短不一的裂紋,而且更讓人擔心的是這些扣件都被重新上了油漆,掩飾了扣件的質量問題。如果不是用專業設備,根本無法用肉眼發現裂紋,為工程質量帶來了隱患。

其次是不合理,不完整的結構。本來每個構件應該是兩頭都有搭接,這樣的構件形成簡支梁,和構件本身的設計用途一致,可是在本工程中,很多構件只在一頭搭接,這樣就成為了懸臂梁。構件承受過大的彎矩,也導致扣件承受非常大的彎矩,而搭接的扣件本來是不作承受彎矩用途的,所以這也成為導致腳手架的坍塌因素之一。

還有就是工人不合理的個人保護,應該是要系安全帶上現場的,可是當時沒有系,導致發生事故的時候沒有受到保護,從高空墜下。

3. 現場調查資料

除了坍塌案例之外,很多的腳手架施工現場調查的信息在這里整理列出來,從這些信息看出來,很多的潛在因素都可以導致腳手架的坍塌。

a) 結構單元損壞,銹蝕嚴重

b) 基礎不足

c) 缺乏基礎支撐

d) 危險的基礎支撐

e) 結構不完整

f) 不恰當的荷載堆放

g)節點連接不足

h) 已經斷了一條腳的腳手架構件

圖4,潛在的坍塌因素

基于這些案例分析和現場調查情況,可以得到以下可以導致腳手架坍塌的原因:

1, 對腳手架沒有專業意識的錯誤施工和操作,例如錯誤的施工順序,不恰當的卸除一些關鍵的支撐構件,不完整的結構系統,不穩定的基礎,不恰當的荷載堆積,以及采用有嚴重缺陷的構件等等。

篇3

㈠*公路沿線木材加工企業鍋爐黑煙專項整治

1、整治對象:*公路沿線的竹木加工企業

2、整治內容:以達標排放為目標,對*公路沿線為主體的竹木加工企業的鍋爐黑煙進行專項整治,采用“濕法除塵”、“氣-炭聯產”等相關有效方法進行治理,確保煙氣排放穩定達標。

3、牽頭領導:*

4、責任單位:*

5、配合單位:監察大隊、監測站

6、時間要求:鞏固近兩年整治的已有成果,確保已配備除塵設施的竹木加工企業鍋爐煙氣排放穩定達標;督促企業積極開展爐膛改造、引進合理有效的治理方法與治理設施;加大試點推廣和監測督查力

度,力爭上半年取得重大突破,年底前基本消滅*工業走廊沿線200米范圍內的冒黑煙現象。

㈡印花漿行業污染整治

1、整治對象:全市19家印花漿生產企業。

2、整治內容:完成“三統一”易地整改,淘汰落后生產工藝,采用先進的數控加料等先進技術,促進產業提升發展;建成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未參加“聯達”的企業全面停止合成

生產工藝。通過整治整合,基本消除市域范圍內印花漿生產異味影響。

3、牽頭領導:*

4、責任單位:*

5、配合單位:開發科、監察大隊、監測站

6、時間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治,8月組織驗收。

㈢城區鍋爐、油煙污染整治

1、整治對象:城區服務業鍋爐、油煙污染單位

2、整治內容:城區范圍內酒店、賓館、學校、浴室的鍋爐黑煙及部分油煙污染整治,年內基本消滅冒黑煙現象,有關投訴大大減少。

牽頭領導:*

3、責任單位:監察大隊

4、配合單位:辦公室、監測站

5、時間要求:5月底前確定治理方案,并開展宣傳、技術咨詢、試點等工作,11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務,12月進行檢查驗收。

㈣危險廢物專項整治

1、整治內容:全市范圍內的危廢產生及利用的企業。

2、牽頭領導:*

3、責任單位:監管科

4、配合單位:監察大隊、*、*

5、時間要求:6月底前,對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摸清全市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產生或利用危險廢物的所有企事業名單;督促有關企業完善危廢臺帳,建成規范的儲存場所,定期開

展督查;涉及危廢轉移和綜合利用的,10月底前要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聯單管理制度,并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杜絕危廢流失情況發生。

㈤長臺溪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

1、整治內容:查清長臺溪流域重金屬污染現狀,開展重點排污企業的專項治理。

2、牽頭領導:*

3、責任單位:監察大隊

4、配合單位:監管科、監測站

5、時間要求:5月底前完成情況排摸、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制訂,11月底前完成三晟、新華、合利化工等危廢利用企業的年度整治任務。

㈥賀村、淤頭水網地區水質富營養化專項整治

1、整治對象:賀村、淤頭兩鎮范圍內的水域。

2、牽頭領導:*

3、責任單位:監測站

4、配合單位:生態科、*、有關鄉鎮監管站

5、時間要求:5月底前完成調查監測方案制訂,6月底前完成調查報告編制任務,7月開始會同水利等部門鄉鎮,有針對性地開展有關整治工作。

㈦農村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

1、整治對象:農村2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

2、整治內容:抓好《*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在淤頭、新塘邊鎮開展試點工作;開展規模畜禽養殖場排污申報,基本摸清農村規模畜禽養殖污染和治理現狀,開征排

污費;大力推廣生物發酵舍“零排放”技術,年內完成463家存欄豬2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沼氣處理工程。

3、牽頭領導:*

4、責任單位:生態科

5、配合單位:開發科、監察大隊、*、*、監測站及各鄉鎮監管站

6、時間要求:4月至5月份完成試點,6月全面實施新建規模養殖場分級環評審批,12月底前完成排污申報工作,推廣“零排放”技術20家以上,協同農業部門完成463家存欄豬2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沼

氣處理工程。

二、幾點要求:

1、高度重視。以上七項專項整治工作是落實今年縣市長、局長目標責任書各項考核內容,落實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主抓手,是今年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整治小組要對上述各專項整治項目進行細化

分解,實行責任管理,由局主要領導負總責,加強對整治項目推進工作的協調指導。項目牽頭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各責任科室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采取有力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2009年我局新811

行動年度計劃如期保質完成。

2、精心指導。要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入企業調查研究,主動做好服務工作,幫助企業出謀劃策,完善治理方案,指導督促企業認真實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3、協調配合。專項整治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十分繁重,各相關科室單位要積極配合,主動參與,協同作戰,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篇4

媒體上有調查報告說,當今國人不愛讀書,2006年識字的人有一半是不讀書的。我繼續說,這一半讀書的人又有一半是讀武俠小說的,另一半的一半是讀那些報紙上的“娛樂”文字的。其實,什么調查都不用搞,當今中國一部長篇小說若有八千冊的訂貨量,準能付梓。許多有點思想、有點文化含量的書若能印上五千冊,就算發行量較大了。多虧我們有十三億人口的基數,雜七雜八的書湊起來總量還不小,所以出版界顯得并不蕭條。

國人不讀書,文化人著急了,擔心長此以往,國民素質會下降??墒沁@有什么辦法呢?總不能強迫人家讀書吧。如果再立個“普及讀書法”,那就有點像強迫他人談戀愛一樣荒唐了。人家不談戀愛,只談對象,談完了條件,覺得組合起來能雙贏了,于是就登記結婚,別人管得著嗎?讓人讀書,就像讓人談戀愛一樣,都是強迫不得的。

如今國人不讀書,自有不讀書的道理。從小學到大學,講的是考試成績,看的是考卷上的分數。除了做題,還是做題,讀書加分嗎?考北大中文系的學生不讀《紅樓夢》減分嗎?考復旦大學哲學專業的考生不讀康德減分嗎?考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專業的考生,不讀達爾文減分嗎?別說考大學了,就是學上述專業的大學生,不讀這些書,還不是照樣拿文憑?

如今這社會需要的是“證”,醫生要醫師證,導游要導游證,記者要記者證,燒鍋爐、開汽車、理發、美容、大廚,三百六十行,幾乎行行都要“資格證”。沒有哪一行說要“讀書證”的,人們憑什么放著有用的證書不去考,偏要去讀那些“沒用”的書?

書是讀不完的,“證”卻可以通過考試拿到手。一個工程監理證,出租一年就能得五六千元,你就是有十個國家圖書館的讀書證,也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吧。

不要總怨國人不讀書,那是因為讀書沒用。如果有用,聰明的中國人誰會放棄?連給死人做美容的事兒如今都競爭上崗了,讀書這么斯文、體面的事兒,人們卻愿意放棄它,這里面的道理難道還不耐人尋味嗎?

這個社會首先就讓“讀書”沒用了。你說你拿什么去拯救他們――不讀書的人。

讀書是需要條件的,首先的前提是溫飽,我們不能要求三畝水田旱了一個月,天天挑水去澆灌的農民去讀“沈從文”吧;想當翻譯的小女孩,外語四級還不過關,總不能有空不去背題,而先讀余華吧;一個縣長每晚要趕三個飯局,迎來送往,他總不能說,旅游城市考評團我就不陪了,我已經半年沒讀一本書了。

過去常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如今很多人的工作就是天天要請客吃飯,但真的不用天天讀書。讀書畢竟不像看電視、唱卡拉OK、欣賞晚會那樣舒服。

篇5

1.總則

為了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并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特制訂本預案。

1.1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基本情況

隨著__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我縣特種設備的數量迅速增加。由于某些單位業主法律意識淡薄,重生產輕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資金不到位,造成設備老化、帶病運行、無證使用、超期使用、未檢使用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生產安全。

1.4適用范圍.

特種設備界定: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

本預案所指特種設備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社會、危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緊急事故。

1.5等級劃分

根據質監總局[20__]2號令《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嚴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序號類別死亡(人)重傷(人)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a特別重大≥30≥100≥1000

b特大10~2950~99≥500~1000

c重大3~920~49≥100~500

d嚴重1~2≤19≥50~100

e一般----<50

1.6分級響應

對應1.5表中事故類別,實行分級響應:

1.6預案啟動、終止的時機和權限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再產生危害,由領導小組組長宣布下降警戒級別、撤出救援力量并宣布應急終止。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__縣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設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縣局事故調查和事故應急救援事項決策等工作,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局長擔任,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并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應對特種設備突發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審定__縣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開展一般、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組織指揮;

(4)當特種設備事故超出縣局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地區局支援;

(5)部署、總結年度特種設備事故的應對工作。

辦公室職責:

(1)履行職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負責接受或辦理向本局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

(3)承辦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督促和落實本局有關決定事項和局領導批示、指導精神;

(4)指導本局特種設備突發應急事件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

(5)組織編制修訂__縣處置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承擔24小時應急值班;

(7)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和預防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會同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負責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對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使用單位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并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3)適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4)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保證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3預警信息采集

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完善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及早發現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逐步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特種設備監察為主體,積極發揮特種設備檢驗所、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鄉鎮和社區安全管理部門及社會力量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2)逐步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別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支持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

預警行動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報告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__縣政府。

4.報告制度

一旦掌握和發現特種設備事故信息,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進行事故快報,具體為事故發生半小時內進行口頭報告(地點、時間、初步原因、報告人、聯系電話),一個小時內進行情況報告(書面)形式,發給__縣應急辦、市特種設備監察科,并且在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有關信息,對事故的情況進行跟蹤報告。

5.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接到嚴重事故以上的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相關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現場應急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

(1)先期處置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

(2)保護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應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錄像或拍照,詳細記錄,并由見證人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物證。

(3)探測危險物資及控制危險源,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搶救受害人員,組織相關人和物資撤離危險可能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和現場取證,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質量技術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事故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由事故調查組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并由參加事故調查的成員討論,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相關部門。

6.保障措施

質量技術監督局必須確保電話24小時暢通,各相關部門應配備相應的應急車輛(包括機動車輛)、事故處理裝備、相應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攝影器材等,每一部門應當保證應急設施完好,地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應提供事故處理中的技術保障。

7.應急管理

7.1宣傳、培訓

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充分利用廣播、媒體等各種方式宣傳本預案,并對相關法律法規、事故避險救援等常識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

7.2演練

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制訂事故應急演練計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并與相關使用單位聯合組織演練,提高政府與企業的事故應對能力。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相關人員應急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并進行檢查和評估。

7.3責任和獎勵

對違反本預案,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事故單位報告不及時、采取控制危險源措施不得力、或者沒有及時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應急救援行動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不履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的、不服從應急處置前線指揮調動指揮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處置特種設備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由__縣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8.說明

本預案由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編制與修訂。

篇6

二、安全檢查的目的

作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查是目的是為了:

·了解工人和管理人員所關心的問題;

·獲得對工作及任務的進一步了解;

·識別存在及潛在的危險;

·確定危害的根本原因;

·監督危害控制情況(個人防護用品、技術控制、政策、程序)

·采取糾正措施

三、安全檢查的規劃

要對作業場所進行有效地開展安全檢查,檢查前的規劃尤其重要。

1、檢查內容

每次檢查都要明確誰去檢查,去哪里檢查,檢查什么,什么時候進行檢查及如何進行檢查,特別注意引起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因素(如壓力、穿戴、碰撞、振動、熱、腐蝕、化學反應及誤操作等)。每次檢查要完全覆蓋整個作業區,包括沒有進行作業的場所如停車場、休息場所、辦公區及上鎖的房間等,檢查組可以通過下列兩種方式進行檢查:

·每個組檢查一個單獨的區域如食堂、倉庫、維修室、施工區等;

·每個組也可以單獨檢查一個項目如用電、高處作業、生活設施、設備。

檢查也可以按照作業區塊,也可以按照危害的種類,每個月檢點可以變更。

2、工作場所的基本組成部分

由作業環境、設備和作業程序組成。環境包括噪聲危害、振動、照明、溫度和通風等;設備包括在作業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工具和器具等;作業程序包括工人之間的互相影響及工人的一系列作業過程。

四、作業過程中的危害

工作場所危害包括:

·安全危害;如不當的機械操作、不安全的條件、不安全的工作習慣;

·生物危害由生物體引起,如病毒、細菌、真菌和寄生蟲等;

·化學危害包括固體、液體、蒸汽、氣體、粉塵、煙塵、霧等引起的危害;

·人為危害是由工人生理或心理帶來的危害如重復費力的移動、振動、溫度過高或過低、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工具設備缺陷;

·物理危害是由噪聲、振動、能量、天氣、熱、冷、電、輻射和壓力等。

五、檢查報告中需要的信息

1、檢查區域圖

利用平面布置圖繪制檢查表,將平面布置圖分為幾個區域,表明每個區域中機器、設備和材料的擺放位置、人員活動的范圍、走廊、樓梯及緊急出口的位置。

如果區域很大,可以多使用幾個檢查表,檢點放在區域的重要危害上,如果化學危害是主要的,確保圖表上的項目主要放在化學品檢查上,其它危害也一樣,如噪聲和照明。用圖例說明圖表的內容,記錄每一步操作,使工人和管理者對他們所負責的區域了如指掌。

2、設備的詳細清單

了解現場有什么類型的機器和設備,熟悉技術安全數據單及制造商的安全手冊,懂得工作區域中的設備存在哪些潛在的危害。

3、化學品清單

確定工作現場存在哪些化學品,材料安全數據單是否能獲得,化學品是否得到的有效的保管,確保所有職工都得到使用化學品方面的培訓,檢查化學品標簽上的信息是否完好(如儲存、處置、使用方法等)。

4、檢查表

檢查表有助于分清檢查責任,控制檢查活動及提供檢查活動的報告,并能在現場進行及時的記錄,但要小心,檢查表不允許只記錄檢查詳情而遺漏其它危險條件。使用檢查表僅作為一種基本工具,可以參考相關的文檔來使用向導為你的工作場所編制一個檢查表。

5、報告

檢查報告是很重要的,檢查報告能表現以前檢查過哪些內容,也能表明檢查組集中檢查了什么區域,沒檢查什么區域,檢查報告能將注意力集中到可能發生的危害上。但是,不能重復以前的檢查,使用檢查報告只是來確定以前的措施是否執行。

6、檢查的類型

下面有三種類型的檢查:

·日常檢查

·不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

管理者和工人要把日常檢查作為他們工作職責的一部分,這種檢查能識別危險條件,采取糾正措施,檢查的頻率要根據使用設備的數量和條件而定,由使用者進行的日常檢查,要確保設備處于最小化的安全需要。

不定期檢查通常是對新購設備或剛維修好的設備進行的檢查,通常在停工后進行。

定期安全檢查是指有規則、有計劃地對設備及系統部件(引起嚴重危害及疾?。┻M行的檢查,法律規定只有有資格的人才能定期檢查特種類型的設備如電梯、鍋爐、壓力容器、滅火器等。

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小組應有的知識

小組成員應:

·了解工作場所以前發生的危害及疾病;

·熟悉危害、標準、規范、個人防護用品和工作區域的有關規定;

·有對采取的糾正措施進行評估的能力和技能。

·經過安全檢查方面和處理檢查時遇到緊急情況方面的培訓

·具有生產運作、工作流程方面的知識。

·促進持續改進的正確的態度

七、檢查時間的安排

沒有人能精確估計出每次檢查所需要的時間,時間依賴于檢查的項目而定,依賴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區域的大小,所給的檢查時間不夠時,此次檢查無效。

總體規劃的目的是使工作場所沒有危害,規劃中應該表明:

·何時去檢查工作場所的每一區域及每一項目

·誰去執行檢查

·檢查每一區域及項目詳細到什么程度

為了確定進行多少次檢查,檢查需要持續多長時間,應考慮:

·工種的數量和區域的大小

·設備的類型及存在危險及存在潛在危險需定期檢查的工作流程

·輪班人的數量,每一班人的工作內容都不同

·新的施工程序或新機器

應經常召開健康、安全、環境小組會議,不要在會議未開前就進行檢查,但每周可以進行小規模的檢查,因為這樣就可以給健康、安全、環境小組會議召開提供檢查材料,明確重點,以便采取進一步的糾正措施。

八、進行檢查

在開始檢查前,要討論此次計劃檢查的路線,明確檢查組去哪里進行檢查及要檢查的內容,如在檢查期間,進入噪音區域前要開碰頭會,這就排除了打手勢、大喊和其它不合適的交流方式。

小組成員應分組進行檢查,每一成員應有一筆記本和區域檢查表及要檢查的項目清單,應該以他們自己的方式進行檢查。

為了進行檢查,如需要時,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如果檢查人員沒有個人防護用品或者不能得到個人防護用品,就不能進入區域進行檢查,并把這件事作為檢查中的一項不足,當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好的時候,才可以重新進行檢查。

工程師、維護人員和其他專家應該提供設備或流程的有關信息,健康、安全、環境領導小組可以邀請工業衛生專家、健康安全專家及項目經理參加檢查,便于檢查工作區域的某些專業性強的方面。

1、監督人員參加

監督人員對預防事故及事件發生負責。監督人員在安全檢查具有很大的優點,因為作業場所監督人員熟悉工人、設備及環境;然而,熟悉也是一個缺點,因為會干擾檢查的客觀性,在檢查一個部門或區域前,檢查小組應該與主管監督的人員聯系,但監督人員不能做為一個檢查向導,檢查組必須保持獨立并不受他人影響地進行觀察。

如果監督人員未陪同檢查組,那么在離開檢查區域前要請教監督人員,考慮監督人員的每一個建議,檢查組人員有可能立即修改檢查報告,記住修改的部分,以便下次檢查時作為一個提醒。

有時監督人員不同意檢查報告中的內容,但檢查小組成員不能更改報告中的危害,必須保持一種客觀性和實事求是的態度。

2、觀察

尋求背離工作慣例的信息,一些違背慣例的行為有:

·未經許可操作機器和使用工具

·超速操作機器或違反安全工作慣例

·移除標識牌或其它安全裝置,或損壞安全標識牌及裝置

·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或設備,或者以不安全的方式使用工具或設備

·使用手和身體代替工具

·過載、搬運材料失去平衡、或以其它不安全的方法搬運材料,包括不正確的提舉重物

·修理或調整正在轉動的設備、過壓操作、帶電操作

·不正確的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裝置

·由于不合適的個人衛生引起的不安全、不健康、不衛生的條件,使用壓縮空氣清掃衣服、現場文明施工差、在未經許可的地方抽煙

·站在或工作在懸掛的負荷下、腳手架下、機器軸下進行作業

九、檢查遵循原則

當進行檢查時,要遵循以下檢查原則:

·特別注意直接危險的存在

·關閉任何不滿足安全運行標準具有操作危險的機器,直到修好后,方可再用

·檢查人員不能操作設備,需要時讓操作者做個示范,如果某些設備的操作者不知道存在什么危險,這就應該引起注意,不要忽略任何一臺機器,因為你沒有能力進行一個準確的危害判斷

·檢查時可以向作業場所上方、下方、周圍、里邊觀察,要系統、徹底地進行檢查,不能一瞥而過

·在筆記本上清楚地記錄每一危害及存在位置,所有的發現應該現場記錄以免忘記,記錄檢查過的項目、沒有進行檢查的項目及被妨礙的項目

·可以進行提問,但不必干擾作業人員正常的工作,這或許會給作業人員帶來潛在的危害

·考慮檢查項目的靜態和動態條件,如果機器停止了,要進行延期檢查,直到機器重新運行起來。

·以組的形式進行討論,存在的問題、危害是來源于設備、環境還是工作過程中?確定采取的糾正措施

·不要試圖去通過主觀判斷力去發現所有的危害,有時不得不通過監測的手段對化學品、噪聲、輻射及生物危害暴露水平進行監測

·檢查中可以通過拍照及繪制圖表的方式更清楚地描述此次檢查,拍照是一種特別有效的檢查方式

十、最終檢查報告的內容

為完成報告,首先要將以前檢查中未完成的檢查項目列入新報告中,接下來記下觀察到的不安全條件及建議采取的控制方法,給檢查報告中加上檢查的部門、區域、檢查日期、檢查組成員的名字及檢查的主題。對危害進行分類。

準確地記錄危害所在的場所,而不能寫“未進行安全防護的機器”,應寫“現場北樓6號壓縮機頂部未進行安全防護“。

按照危害大小列出危害的優先性,表明需采取措施的緊迫性,如:

主要的: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嚴重的:需要短期采取措施的

次要的:需要長期采取措施的

以簡單實用的方法了解問題,管理者應能夠對問題及時進行歸納,確定需解決問題的優先性并迅速做出決定。及時采取措施,如采取永久措施花費時間,那么可以采取臨時措施,如給區域加警戒線、給設備上加標簽并張貼警告標志等。

將所有的危害列出來,制定糾正措施并確定糾正措施實施時間,每一檢查組成員應熟悉所檢查出來的危害。

十一、對檢查結果的跟蹤驗證和監測

總結從定期檢查中得到的不合格信息,確定哪里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確定發展趨勢并及時進行反饋。

對檢查報告的分析應表現以下方面:

·采取糾正措施的優先性

·需要改進的安全工作慣例

·了解為什么事故在特別地方發生

·需要對某一區域人員進行培訓

·需要進行更深一步分析的區域和設備

健康安全環境小組回顧建議的改進,特別是有助于雇員培訓和教育方面,從定期檢查中進行學習也是檢查小組的責任,這就有助于制訂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程序。

檢查報告樣表

檢查位置____________檢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部門/覆蓋區域_______________檢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觀察項未來追蹤項

檢查項目及位置觀察到的危害需重復檢查的項目優先性建議采取的措施責任人采取的措施日期

呈報_________________檢查人_________________

附:需要的檢查信息摘要:

1.表明設備材料的基本布置計劃

2.作業流程

3.有關化學品的信息

4.存貯區

5.工作區域大小、管理者

6.作業區域有關規定和措施

7.工作程序和安全工作慣例“”版權所有

8.制造商說明書

9.個人防護用品

10.工程管理

11.應急程序

12.事故調查報告

13.工人對工作場所危害的投拆報告

14.健康、安全、環境小組的建議

15.設備維護報告、程序和時間表

16.定期檢查報告和其它外部報告(業主、公司專家)

17.監控報告(化學品、物理和生物危害)

篇7

第一條為了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必須遵守本條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的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體制。

第四條提倡發展勞動安全衛生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對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組織或者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二章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各職能機構和各工作崗位勞動者的安全衛生生產責任制。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負責。

第六條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配有工作機構或者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勞動安全衛生工作。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衛生專業知識和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經驗。

第七條企業必須對勞動者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工作。經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合格的勞動者,方準上崗作業。

第八條企業對生產中的安全衛生工作,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勞動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職業危害因素,應當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或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行業管理部門)對本行業或所屬企業安全衛生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職權:

(一)檢查企業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的情況,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處理意見,企業應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負責企業新建、改建、擴建生產性項目(以下統稱生產性建設項目)安全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

(三)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安全衛生培訓工作;

(四)調查和處理企業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管理職權。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實施綜合管理,行使下列國家監察職權:

(一)對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嚴重職業危害的企業發出《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

(二)檢查和評估企業勞動條件和勞動安全衛生狀況;

(三)參加生產性建設項目安全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

(四)檢查企業勞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五)組織對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認證;

(六)參加并監督企業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審查和批準企業勞動者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察職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有關的勞動衛生工作依法實行國家監督。

第十一條各級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違反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程的行為,及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處理意見,企業應當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第三章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十二條生產性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安全生產、防止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三條生產性建設項目的設計必須編寫勞動安全衛生專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并報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審批。

生產性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

第十四條生產性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進行試運轉或者試生產,向行業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安全衛生設施完成情況;

(二)各生產系統安全保障設施安全可靠性評價資料;

(三)在試運轉期間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行業管理部門應在接到建設單位的驗收申請之日起45日內,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

勞動、衛生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參加生產性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五條技術轉讓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衛生保障設施,并與之同時安裝使用。

第十六條企業生產、經營、試驗場所及其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

有易燃、易爆、粉塵、高溫、毒物、輻射等危險物品的場所,企業應當設置安全標志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監測和分級,對不符合規定的必須及時進行治理。

第十七條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安裝、使用各種設備、器材和安全儀器。

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必須與必要的防護措施同時研究,同時采用,經過試驗鑒定,安全衛生確有保障的,才能用于生產。

第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等危險性較大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檢驗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監察認可證制度。

企業對前款所列的危險性較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驗,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必須停止使用。

第十九條企業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當定期進行檢驗,防護性能失效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確診為職業病患者的,應安排治療,定期復查,并給予其職業病的撫恤待遇;對不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應及時調崗,妥善安置。

第二十一條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證書。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

企業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勞動者上崗獨立從事特種作業。

第二十二條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本省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衛生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企業發生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企業已為勞動者投工傷保險的,在工傷事故中傷亡的勞動者,由保險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六條企業尚未為勞動者投工傷保險的,在工傷事故中傷殘的勞動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企業支付;自定殘之日起,企業應按下列規定以所在地(市)上年度勞動者年平均工資為標準,一次性付給傷殘者傷殘撫恤費:

(一)屬于一、二級傷殘的,應付給30年的年平均工資;

(二)屬于三、四級傷殘的,應付給25年的年平均工資;

(三)屬于五、六級傷殘的,應付給15年的年平均工資;

(四)屬于七、八級傷殘的,應付給10年的年平均工資;

(五)屬于九、十級傷殘的,應付給3年的年平均工資。

對在工傷事故中死亡的勞動者,企業除支付醫療費、喪葬費、困難補助費外,還應一次性付給死者直系親屬25年的年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費。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企業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一)分配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勞動者上崗作業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上崗作業的。

第二十九條企業違反國家和本省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由勞動行政部門處以1000元至5000元罰款。

第三十條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傷亡事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立即補報,并處以1000元至3000元罰款。

第三十一條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元至1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勞動場所及其安全衛生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

(二)在生產過程中未按照國家規定采用安全衛生技術措施的;

(三)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

(四)未按規定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護性能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注冊登記、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未取得相應資質,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等危險性較大設備進行制造、安裝、檢驗的。

第三十二條企業生產性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勞動、衛生行政部門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10000元至30000元罰款;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訟。

第三十四條從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篇8

據美國IDC測算,如果全球電子商務營業額達到幾萬億的規模,電子商務職業崗位人才需求將增加到2000萬人。有關專家預計,未來10年我國電子商務人才缺口為200多萬人。

所謂電子商務師,是指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從事商務活動或相關工作的人員,即融IT與商務于一身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這一職業的月薪大致在3000元到8000元左右。

軟件測試人才缺口30萬

我國目前軟件人才匱乏,有關專家估計,缺少軟件開發人員高達30多萬人,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將缺少更大數量的軟件開發人才。目前,軟件測試自動化技術在我國則剛剛被少數業內專家所認知,而這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內更是鳳毛麟角。

隨著我國軟件產業化進程,軟件測試職業將成為比軟件編程更具挑戰性和創造性的職業。人才的緊缺也促使軟件測試工程師的薪資逐漸走高,技術優秀的人年薪可高達10萬元。從近期的企業人才需求和薪金水平來看,軟件測試工程師的年工資還有逐年上升的明顯跡象。

上海緊缺6萬軟件人才

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日前透露,目前,上海軟件產業從業人員只有4.1萬人。根據產業分析,到2005年,至少需要10萬軟件人才(每年新增2萬人),方能滿足產業發展的需要。而眼下,上海各類高校每年培養的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生僅5000人左右,即使加上外省市來滬就業的軟件人才,也遠不能彌補這一缺口。

深圳中高技能人才未來3年缺口40多萬

據深圳市勞動局培訓處介紹,到2005年深圳全市的從業人員將達到500萬,其中技能人才需求量為165萬,但目前深圳現有的技工人數只有116萬,技師和高級技師類的高技能人才只有1400多人,除技能人才總數缺40多萬外,高技能人才缺口有3―5萬。

18類人才進廣州可放寬條件

廣州市人事局日前制定了《2003――2004年廣州市優先引進人才專業目錄》,緊缺專業主要保證物流業、高新技術產業、汽車制造業、石油化工業等優先發展的支柱產業以及南沙大開發、新機場和新地下軌道建設等關鍵項目所需的人才。引進緊缺專業人才,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年齡等條件限制。控制專業主要是廣州市需求量已基本飽和的產業所需要的人才。屬于控制專業的人才,一般應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緊缺專業和控制專業以外的為一般專業,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

專業類別:

信息與電子科學、電子與信息類;語言文學類、體育類、新聞傳播學類、藝術類;管理工程類最低引進條件:1、35周歲以下;2、大專以上學歷;3、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高級職業資格或三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4、學用一致。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最低引進條件:1、40周歲以下;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1年以上海外專業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3、學用一致。

法學類;公安學校、公安技術類最低引進條件:1、35周歲以下;2、大專以上學歷;3、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4、學用一致。

機械類;土建類;環境科學類、環境類、環境保護類;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中醫學類、護理學;化工與制藥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儀器動力類;心理學類最低引進條件:1、35周歲以下;2、大專以上學歷;3、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高級職業資格或三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4、學用一致。

“海歸”身價大跌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中關村一家軟件公司月薪2500元招聘軟件工程師,沒想到引來“海歸”碩士的爭相競聘。這家企業的負責人感慨萬千:“在國外學習兩年,吃苦不說,學費、生活費少說也要20萬,總不會是為了回國打工掙這點錢吧?”

據統計,自1978年至2002年底,我國的出國留學人員達58萬人,到目前為止,15萬人學成歸國。去年,回國的“海歸”將近1.8萬人,比上年度增長47%。隨著國內企業對“海歸”的認識日趨理性,洋文憑與高薪、高職之間已經沒有必然的聯系了。

廣州技工缺口33萬

據《廣州社會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技能人才需求情況的調查報告》顯示,2005年廣州市技能人才人數約為120.8萬人,與《廣州市人力資源開發“十五規劃”》所要求的2005年末達到全市擁有技能人才153.48萬人相差32.68萬人。

《調查報告》顯示,“九五”時期職業教育的發展及對技能人才的培養的年增長速度為5%,若保持這個增長速度,預計2005年廣州市技能人才人數約為120.8萬人,離《十五規劃》所要求的153.48萬人相差32.68萬人;按2002年廣州市177所職業技校應屆畢業生45368人計算,2005年才能培養輸送18.15萬人,缺口為14.53萬人。

深圳鉗工最高年薪近10萬

根據深圳市勞動局的2003年度《深圳市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今年新畢業的博士生年薪的高、中、低價位依次為10.56萬元、6.36萬元、4.68萬元;碩士生年薪的高、中、低價位依次為7.8萬元、4.56萬元、3.18萬元;本科生年薪的高、中、低價位依次為4.92萬元、3.6萬元、2.34萬元。《指導價位》稱,“高級藍領”的收入超過了新畢業的碩士生。具有高級技師的鉗工,最高年薪達到9.24萬元,而一名新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工資“參考價”的最高價位為7.8萬元。

今年新增的工種有空調安裝維修工、鍋爐操作工、建筑油漆工、電子器件制造工、油站加油工、油站計量員、油站開票員、抄表收費核算員、家政服務員等16個。保姆工資也有了“參考價”,高位數的月薪為2050元,中位數為1300元,低位數為650元。

“洋下崗”上海打工

來自上海方面的報道說,因本土相關行業不景氣,今后一段時間,1000多名日本“下崗”工人將要來上海乃至全中國求職,平均年收入估計高達40萬元人民幣。

8月30日,上海創價人才咨詢公司負責人說,這些工人在日本雖屬失業者,但這并不代表他們沒有能力,而是由于日本國內相關行業不景氣所致。今年4月份,公司就收到一個總數為1200名失業工人的信息庫,庫內七成以上的人均來自日本制造業,其中不少人曾是當地生產一線的技術人才及管理者。最近,庫內人數還在增長。

創價公司負責人說,雇用這些工人,每人年薪約為500萬日元左右,折合人民幣35萬元,算上各種福利、探親假期,每位日本“下崗”工人的報酬總數將超過40萬元人民幣。

跳槽提升薪資作用明顯

中華英才網根據2003年上半年收集的數據分析,跳槽提升薪資作用明顯:78%的人獲得了薪資的增加,16%的人薪資減少,大約6%的人沒有帶來薪金上的變動。

對通過變換職位而獲得了薪資增加的參與者作進一步分析,發現這部分參與者通過變換職位獲得了大約相當于原職位2.158倍(平均)的薪資收入。由此看來,通過變換職位提升薪資的作用是明顯的,大部分跳槽者在跳槽之后,將獲得相當于原來職位兩倍的工資。K

國際勞務市場薪酬行情

新加坡郵政服務員:月薪2300元人民幣;

馬來西亞縫紉工:月薪2500至4000元人民幣;

南非針織工:月薪3500至4000港幣;

阿聯酋汽車維修工:月薪2500美元;

孟加拉國文秘:月薪400至500美元;

日本服務員:底薪每月6萬至9萬日元,生活費每月3萬日元;

韓國電子裝配人員:月薪6000元人民幣;

美國護士:年薪4萬至5萬美元;

美國果園農場工人:月薪3000美元;

新加坡焊接工程師:月薪8000元人民幣;

尼日利亞財會人員:月薪400美元。

美國CEO年薪幾何?

篇9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

第三條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縣以上地方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以下統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第五條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進行檢驗檢測工作,對其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監察職責,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采用先進技術,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強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國家鼓勵特種設備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促進特種設備節能技術創新和應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

國家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舉報。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和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予以處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生產

第十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并公布的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活動。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不得生產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不得生產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

第十一條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壓力容器的設計活動。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設計人員、設計審核人員;

(二)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場所和設備;

(三)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中的氣瓶(以下簡稱氣瓶)、氧艙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十三條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須進行型式試驗和能效測試。

第十四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前款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維修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維修活動。

第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八條電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須符合建筑工程質量要求。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電梯安裝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電梯安裝單位應當服從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并訂立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十九條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高耗能特種設備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測試報告。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二十一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條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充裝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房、器具、安全設施;

(三)有健全的充裝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

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向氣體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對使用者進行氣瓶安全使用指導,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辦理氣瓶使用登記,提出氣瓶的定期檢驗要求。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文件。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清洗,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鍋爐清洗過程監督檢驗。

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三十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第三十一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

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調整和檢查。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三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三十四條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在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

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五條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熟悉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相關安全知識,并全面負責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至少應當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督促、檢查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工作。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營救裝備和急救物品。

第三十六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乘客應當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指揮。

第三十七條電梯投入使用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對其制造的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或者電梯的使用單位在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電梯制造單位對調查和了解的情況,應當作出記錄。

第三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四章檢驗檢測

第四十一條從事本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以及專門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提供無損檢測服務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負責本單位核準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

第四十二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人員;

(二)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和設備;

(三)有健全的檢驗檢測管理制度、檢驗檢測責任制度。

第四十三條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和無損檢測應當由依照本條例經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四十四條從事本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和無損檢測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取得檢驗檢測人員證書,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作。

檢驗檢測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必須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業,但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

第四十五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和方便企業的原則,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檢驗檢測服務。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涉及的被檢驗檢測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十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經檢驗檢測人員簽字后,由檢驗檢測機構負責人簽署。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進行監督抽查。縣以上地方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復抽查。監督抽查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七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不得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第四十八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能耗嚴重超標的,應當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

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第五十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對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條例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嚴重事故隱患、能耗嚴重超標的特種設備,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五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不得許可、核準、登記;在申請辦理許可、核準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申請人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相應活動或者偽造許可、核準證書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核準,并在1年內不再受理其新的許可、核準申請。

未依法取得許可、核準、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違反本條例規定,被依法撤銷許可的,自撤銷許可之日起3年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

第五十三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其受理、審查、許可、核準的程序必須公開,并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許可、核準或者不予許可、核準的決定;不予許可、核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五十四條地方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不得對已經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也不得要求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

第五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第五十六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件。

第五十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應當對每次安全監察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并由參加安全監察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后歸檔。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

第五十八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時,發現有違反本條例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不符合能效指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緊急情況下需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隨后補發書面通知。

第五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對違法行為、嚴重事故隱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標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關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第六十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安全以及能效狀況。

公布特種設備安全以及能效狀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狀況;

(二)特種設備事故的情況、特點、原因分析、防范對策;

(三)特種設備能效狀況;

(四)其他需要公布的情況。

第六章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

第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四)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四)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四)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五)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四)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五)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六)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除前款規定外,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補充規定。

第六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搶險救援時應當區分介質特性,嚴格按照相關預案規定程序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第六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應當盡快核實有關情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必要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對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并通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

第六十七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較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一般事故由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六十八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由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復,并報上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第六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第七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技術特點、事故情況對相關安全技術規范進行評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訂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應當及時制定或者修訂。

第七十一條本章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二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三條鍋爐、氣瓶、氧艙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未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非法制造的產品,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未進行整機或者部件型式試驗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五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以及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非法制造的產品,已經實施安裝、改造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責令限期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改造,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附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3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七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維修或者日常維護保養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以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單位,在施工前未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驗收后30日內未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使用單位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九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以及鍋爐清洗過程,未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已經出廠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已經實施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或者清洗的,責令限期進行監督檢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制造、安裝、改造或者維修單位已經取得的許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充裝資格。

第八十一條電梯制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未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八十二條已經取得許可、核準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相應資格:

(一)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的;

(二)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或者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條件,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檢驗檢測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或者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生產、檢驗檢測的;

(四)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書或者監督檢驗報告的。

第八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

(一)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或者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的;

(五)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

(八)未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清潔、、調整和檢查的;

(九)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十)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或者將非承壓鍋爐、非壓力容器作為承壓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予以沒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四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五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一)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的;

(二)未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的。

第八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的;

(三)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第八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八十八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九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第九十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情節嚴重的,撤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一條未經核準,擅自從事本條例所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以及無損檢測等檢驗檢測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二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

(一)聘用未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并取得檢驗檢測人員證書的人員,從事相關檢驗檢測工作的;

(二)在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能耗嚴重超標,未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九十三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檢測機構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對檢驗檢測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檢驗檢測人員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或者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撤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格,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九十五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

第九十六條檢驗檢測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不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九十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

(二)發現未經許可、核準、登記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發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而不撤銷其原許可,或者發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發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而不撤銷其原核準,或者對其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的行為不予查處的;

(五)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或者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的;

(六)發現有違反本條例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不立即處理的;

(七)發現重大的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者接到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立即處理的;

(八)遲報、漏報、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的;

(九)妨礙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調查處理的。

篇10

當今社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寫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2021委托合同范本有哪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1業務委托合同正規范本五篇,歡迎大家查閱!

2021委托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小區,并運作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地塊(號宗地)系年日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競拍地塊,該地總積㎡,中標地價萬元整,

2、項目位置及四至:四至為:北至,南至,東至,西至。

3、現己經由甲方出資受讓了上述土地,并與國土資源局于日簽訂了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編號:),并支付了土地出讓款人民幣萬元,

3、項目用地:規劃總用地平方,規劃凈用地約平方(具體面積和容積率以批準的用地規劃為準。

)

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以上具體以雙方確認并經規劃許可的設計、施工圖紙為準。

)

第二條項目委托

鑒于乙方具有房地產開發及項目管理的豐富經驗,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管理能力,甲方經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

第三條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1、本項目的全部投資由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

2、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協助。

3、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本項目建設開發(包括勘探、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以及后期配套等)的全過程管理。

4、甲方負責對本項目設計、施工方案的審定。

對施工、監理工作、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實施監督、協調,參加項目工程例會。

5、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甲方有權參加乙方和施工單位組織的工程例會,原則上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工程例會,通報工程進度、及時協商、解決本項目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6、本項目類型屬于商住兩用,第一層為商鋪,用于經營商鋪;

第一層以上樓層為住宅樓,用于銷售商品樓。

7、項目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后,二層(含二層)以上住宅樓由甲方銷售商品房,一層所有商鋪由乙方規劃經營商鋪項目。

第四條項目核算及資金管理

1、本項目從取得土地開始的各項成本、稅費及投入由乙方獨立核算,乙方獨立建帳。

因本

項目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由乙方承擔。

2、項目總投資最后由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決算機構審定。

3、項目所需資金由甲方以土地抵押給銀行貸款。

4、乙方為開發本項目應設立項目專戶,專門用于本項目資金往來收付。

5、項目開始后,由項目專戶直接向土地部門、施工單位、供貨單位、規費收取單位等相關機構支付,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對項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對乙方項目專戶資金的使用情況享有監督權,可以隨時審查項目專戶資金流向,如發現有項目資金挪用情況的,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項目開發管理

1、甲方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2、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

由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專業人員負責,并配備技術負責人,土建、給排水、暖道、電器、造價等專業人員,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3、乙方應制定本項目開發方案,推進項目進程一。

待本項目詳細規劃批準及戶型方案確定后,制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開發各工作節點計劃控制、開發成本測算及控制、工程質量控制、配套工程實施計劃等方案。

4、甲乙雙方確定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六條項目權屬

1、本項目的所有住宅樓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乙方無權銷售本項目住宅樓。

2、乙方應當與相關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和擔保協議,配合甲方符合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

3、本項目規劃建設的一層商鋪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商鋪項目。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折遷、安置等工作,由甲方進行辦理、乙方協助。

2、以擔保方式協助乙方全部項目開發資金的籌集和投入,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各項工程費用和稅金。

3、參加本項目項下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設定招標條件。

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選聘。

4、審查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5、負責項目建設主供應材料(如門窗、電梯等)的選定和交房標準的制定。

6、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本項目用地范圍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拆遷、拆除及地上種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2、協助甲方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工程施工必備的手續。

3、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送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辦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采購的公開招標。

4、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5、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6、負責對本項目項下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具體包括供電、煤氣或天燃氣、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綠化、道路照明、有線、通訊、寬帶等配套),具備使用條件。

7、負責乙方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辦以費用。

8、乙方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承擔法律責任。

9、協助甲方協調政府部門及周邊四鄰關系。

第九條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年,從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若甲方違約逾期支付項目工程款等,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累計停工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若乙方擅自挪用項目專戶資金的,除及時補回被挪用資金外,還應按挪用金額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如遇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項目過戶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開發商,接手的開發商無需向乙方支付項目及土地轉讓費,但甲方應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進度支付相應委托管理費。

7、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雙方解除合同的,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8、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現的工程質量和水電暖供應等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理、更換等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應向寶安區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其他事項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停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等致一方違約的,另一方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

年月日日

2021委托合同范本2茲有(以下簡稱甲方)委托(以下簡稱乙方)定做服裝,根據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合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陸仟元整小寫:6000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給甲方供貨,組織材料進行生產。甲方應預支付全額的0%訂金即(¥0元),乙方交貨給甲方指定地點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100%貨款(¥6000元)。

三、交貨規定:

交貨日期:月延誤期不得超過3天。

四、驗收方法:

乙方按甲方制作樣板為依據制定款式、面料、顏色、數量。質量水準等供貨給甲方確認。

五、雙方責任:

1.乙方給甲方供貨時。

甲方驗收,清點數量無誤則須給乙方付清余款,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貨款,乙方有權收加其所供貨,并追究因此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如無故中途退貨或者拒收貨,甲方應償付乙方貨款總值的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以雙方認可樣板為準(如無樣板或合同無特別說明,則按國家市場同類服裝標準)。

4.乙方有責任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裝,否則,乙方應負責返修,并承擔返修的費用。

5.乙方有責任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交貨,每延期一天。

乙方應償付乙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罰金。

六、補充附則以上價格為含稅價。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委托合同范本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漢市黃陂區橫店大街路(街道)號;占地面積:6500平方米;建筑面積: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5166.2平方米;商業5166.2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

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88.17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項使用: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

),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

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

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委托合同范本4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的消費者滿意度進行調查。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誠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調查項目

1、項目名稱: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調查。

2、甲方委托乙方調查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進行調查,乙方按要求設計問卷,實施調查,處理數據,生成數據資料,供甲方使用;

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調查費用,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二、項目概況

1、調查時間:簽訂委托合同后一個月內。

2、調查對象:年齡在18至69周歲之間,在調查地居住滿6個月的公民(不含外籍人員)。

3、調查樣本量:100個(指成功樣本,下同)。

4、調查資料最遲交付時間:20__年8月底前。

(包括原始數據、分組數據資料)。

5、調查費用:經與上海市大潤發超市集團有限公司協商,每個成功樣本平均費用為30元人民幣(下同)。

本次調查總費用為叁仟元整。

三、甲方的協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

乙方應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關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絕提供,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場調查服務。

2、乙方獨立調查有困難的,經甲方同意,可請甲方提供協助。

四、保密義務

1、乙方承諾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書面資料(但提供給乙方以前已經公開的除外)和乙方通過調查取得的全部資料及調查報告等(以下統稱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開披露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業秘密;對于一項完整的商業秘密,如果甲方僅公開披露部分內容,對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擔保密義務。

4、涉密人員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項目工作組成員及乙方其他全體員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起至甲方向社會公眾披露該信息時止,在此期間無論甲、乙雙方合同關系是否存在,乙方都應無條件的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泄密責任:乙方承擔因泄漏甲方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應當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的十倍。

五、費用結算方法:

調查開始后10日內即20__年1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調查項目費用叁仟元整。收款人名稱:上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開戶行:工商銀行上海支行。賬號:

六、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與其他單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其他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咨詢費,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對于甲方已付的款項乙方不予退還,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補償、賠償等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

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協議書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2021委托合同范本5委托投資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簽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合法組建并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之一_________;

2.乙方為_________現任總經理,且乙方知曉_________有意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及

3.甲方有意通過乙方受讓并持有目標股權。

因此,經友好協商,雙方茲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委托投資金額

1.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將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委托投資金額”)匯入乙方指定帳號,作為甲方委托乙方投資_________的資金。

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應以銀行匯款憑證為證據。

1.2上述第1.1條規定的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不應被視為贈與或任何類似性質的行為。

1.3乙方承諾,上述委托投資金額將僅用于受讓目標股權的資金使用。

第二條股權持有

2.1_________的股權變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權通過乙方享有_________股東的權利,該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_________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行使表決權;

(4)對_________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_________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及

(8)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所賦予股東的其他權利。__委托投資合同

2.2_________完成其股東變更手續之后,甲方通過乙方承擔_________股東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及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2.3上述股東權利義務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義行使,但是,為本協議之目的,甲、乙雙方明了乙方任何權利義務的行使均應在甲方指示或授權下進行。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為甲方利益考慮,乙方可先行作出決定,但應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2.4乙方特別承諾,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其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讓與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及

(2)乙方已與_________簽署了形式和實質均令甲方滿意的股權轉讓協議,且該協議已生效。上述協議中,乙方受讓股權為_________股權的_________,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簽署后,如對其中內容需要修改,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達成并簽字。

4.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