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高級工程師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27 0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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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根據《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89號)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廣州市輕工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今年廣州市輕工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全面采用“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通過該系統實行“在線評審”。請申報人及各有關單位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或中國廣州人事網,點擊“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審核和生成有關用表,并上傳“證書、證明材料”。
二、受理材料時間、地點
受理材料時間為: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請各單位務必在上述時間內按照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1)將材料報送至廣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心(地址: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815室)。
三、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廣東省輕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5號)文件。
職稱外語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資格,市外來穗人員申報評審,公示要求等有關政策,依照《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89號)文件執行。
根據資格條件的要求,論文和著作須公開發表或出版在具有CN刊號(國內統一刊號)及國家新聞出版署認可的ISSN刊號(國際統一刊號)的專業刊物,或國家新聞出版署認可的ISBN書號(國際統一書號)的出版物上,方可視為有效的論文或著作。
各有關政策文件可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職稱評定”欄目的“政策法規”和“評審信息”中查閱。
四、面試答辯
根據《廣東省輕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5號)文件規定,取得非本專業或非相近專業學歷(學位),或獲得非本專業或非相近專業技術資格者,申報輕工高、中級資格須參加由評委會組織的答辯。面試答辯的有關要求參照《關于在我市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開展面試答辯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87號)執行。
我中心在受理申報材料時,將書面告知申報人面試答辯預計時間。并在正式面試答辯前的10個工作日,通過廣州市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等平臺和途徑,將面試答辯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通知申報人。申報人不按要求參加面試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其申報材料不再提交評委會評審。
五、論文鑒定
今年在輕工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中開展論文鑒定工作,申報人須挑選兩篇論文(著作)為代表作,并填寫《論文鑒定申請表》(見附件3,可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職稱評定”專欄“下載專區”下載)。
六、申報及審核要求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和相應專業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并按規定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過后不補),送單位審核和公示。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從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等方面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同時登錄“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核對申報人所提交的紙質材料是否與網上錄入及上傳的資料是否一致,并在系統及紙質材料的相應欄目中加具意見。
(三)申報人所屬主管部門應從材料的數量、程序、條件等方面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同時登錄“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進行審核,并在系統及紙質材料的相應欄目中加具意見。紙質申報材料統一由主管部門密封后加蓋騎縫章。
七、評審收費
評審費用按廣東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
(一)高級評審費,每人780元(含論文鑒定費200元);
(二)中級評審費,每人450元;
(三)高級答辯費,每人140元(對需要答辯的對象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