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模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4-05 16:04: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勞模申報材料,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用真心謀求發展

郵政儲蓄所地處桓仁縣中心地段,周圍有好幾家儲蓄所。袁嫦娥深知要想在如此激烈的儲蓄市場競爭中謀求得發展,就得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為此她在平時的工作中注重培養職工的服務觀念,大力提倡“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良好職業風尚,每天6:30分到所,做好上班前準備工作,迎接儲戶的到來,比其他儲蓄所提前了1個小時。并利用換班時間有針對性的組織職工進行技術練兵活動,采取“結對子”、“一幫一”等辦法,使所里的職工學有榜樣、趕有目標,進一步激發了儲蓄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職工的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工作秩序井然,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深受社會和用戶的好評。每次在縣局舉辦的業務練兵比賽活動中,郵政儲蓄所都能憑著過硬的技術業務能力取得較好的成績,所里儲蓄員孫晶在今年的郵政職工技術業務練兵比賽和職工知識大賽中取得了兩個第一名。

近年來由于國家對銀行利率政策的調整,儲戶進行資產投資的增多,儲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為了擴展儲源,袁嫦娥帶領職工積極進行業務宣傳,走到哪里就把郵政業務宣傳到哪里,一聽到誰家辦事情,馬上就去宣傳業務,動員他們把存款存到郵政儲蓄所里。從農村到市里的所有親戚和朋友都是袁嫦娥進行業務的宣傳對象,有1千存1千,有1萬存1萬。一次到桓仁水庫魚場玩,她又把儲蓄業務宣傳到了飯桌上,經過一番努力,當時就有一位叫徐克蘭的女士表示以后存款到郵政儲蓄所,果然不幾天就將40多萬元存到郵政儲蓄所。她的親朋和同學都開玩笑說:“你得職業病了,而且病的不輕呀,你得趕緊上醫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全所職工的共同努力下,郵政儲蓄所今年的儲蓄余額凈增了1,731萬元,超額完成了市縣局下達的儲蓄任務。

拿愛心對待職工

群雁高飛頭雁領,工作中袁嫦娥專挑難點業務、重頭業務,而將好發展、易完成的任務讓給職工,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凝聚職工的思想,激發職工的活力。為了讓職工愛上儲蓄所這個家,袁嫦娥把全部愛心傾注給了職工,職工發展業務受到委屈,她會耐心安慰鼓勵;職工發展業務有困難,她就主動幫忙;職工家里有大事小事,她都親自上門問候,她以純樸的愛心為職工營造了寬松的工作環境。今年所里有兩名女職工臨產,還有一名職工腿部骨折,局里又抽調不出人員來。袁嫦娥只好動員所有職工放棄一切休息時間,中午不休息,直接在儲蓄所門口買盒飯吃。她本人更是克服困難,各項工作走在職工的前面,時時處處起帶頭作用。袁嫦娥的丈夫在離家百里的五里甸子鎮政府工作,每周只能回來一次,夫妻倆聚少離多。有時丈夫就對袁嫦娥說:“女兒在外地,家里只有咱倆個人,你換個工作吧,在家好好陪陪我吧!”每當這個時候,袁嫦娥總是說:“誰不想和家人好好的在一起?但是既然做了這儲蓄所的所長,干一天就要干出個樣子,就要對得起這一天的工資!”

把熱心獻給用戶

幾年里,袁嫦娥不管跑業務還是坐營業廳,不管大事小事,都以一腔古道熱腸,對待每位用戶,與群眾結下了深厚的感情,也換來了用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她的儲蓄所里有一個特殊的用戶,那就是盲人劉玉福,劉玉福因患白內障雙眼失明,老伴因腦血栓癱瘓,唯一的兒子還是個弱智,辦理業務極不方便。每次劉玉福老人來儲蓄所存取款時,袁嫦娥都能主動熱情地迎上去,替他填寫好存取款單式。辦理業務時,特別是取款時,她怕老人看不見,把錢丟失,自己為老人做了個塑料夾,把錢點好后放在夾里,親自放在老人的兜內才放心,每次老人離開儲蓄所時,她都自己花錢為老人打車。老人高興的逢人便講,我有個親閨女在郵政儲蓄所,就是小袁姑娘。

篇2

平煤九礦開掘工廠

2018年11月

九礦開掘戰線上的拓荒者

—記開掘工廠廠長王建昭的先進事跡

平頂山西蔍的香山,它沒有崢嶸的峰巒,也沒有嶙峋的奇石美景,然而它卻有鮮明的個性。它不僅是觀音大師的生長地,也是聞名世界、歷史悠久的大香山、真香山,它不僅孕育了觀音大師成為一代宗師,而且也孕育了香山腳下閃閃發光的烏金,還孕育了像烏金一樣無私奉獻光和熱的九礦人。九礦開掘工廠廠長王建昭,就是其中的一位代表。

王建昭,一九九零年元月從老家寶豐一個偏僻的小村子來到九礦采煤二隊當上了一名農民輪換工人,從此脫離了農業而走上一條礦山的拓荒之路,也由一個地道的普通農民轉身成為一個奮戰在百米井下的煤海采光人。

在煤海采光工作中,剛走上工作之路的他對百米井下的煤海開采工作,是樣樣都新鮮,項項都好奇。面對新的工作不懂、不會!從頭學起,虛心向有工作經驗的老師傅學習求教,經過一段的努力學習和積極磨練,由一名采煤新人成長為一個拿得起、放得下,各項業務工作熟練的一把采煤好手,次次得到班組、區隊干部的好評,年年被隊、礦評為先進工作者。

由于工作的需要,他九四年被調到九礦運輸隊工作。他各項工作出色,九六年被轉為全民合同制工人,人生道路由此發生了新的轉折。

王建昭同志干工作兢兢業業,干一行愛一行,干一行鉆一行。由于他工作的認真和對工作的摯著,以礦為家,以本質為業,次次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他又從運輸戰線調到企劃科做管理人員,主管全礦的材料審批工作。幾年的材料管理,他一心撲在工作上,經常深入井下一線工作,了解掌握現場材料的使用和消耗情況,把礦上的每一分資金都用在刀刃上,能省皆省,能少投入就盡量少投入,能回收出的盡量想盡一切辦法回收,降低成本消耗、減少投入。在他精心細致的管理下,年年都為礦上節省幾百萬的材料費用,通過廢舊物質的回收復用,降低了本礦的噸煤成本,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表彰,后晉升為經營管理科科長,也多次被評為紅管家和集團經營管理先進個人。

由于礦上企業管理的工作需要,二零一三年四月九礦成立了開掘工廠,他被領導選中當上了開掘工廠的廠長。現代化煤礦是機械化生產,鎬楸作業的生產方式一去不復返。全廠的七十多職工是從各單位抽調而來的,職工之間的配合、技術的差異,怎么帶好這幫人迅速適應工作的需要,為掘進戰線當好開掘先行提供好的武器設備至關重要,為此王建昭同志又陷入了沉思...面對東方泛起屢屢紅光,王建昭同志雖徹夜未眠但臉上已展露出剛毅的笑容,仿佛已經勾畫出了如何干好開掘工廠工作的一幅幅宏偉藍圖。

2018年以來,他在礦黨政和戰線領導正確領導下,認真實施和落實好本廠的目標和職責,主動與開掘戰線各區隊密切配合,為他們提供先進的維修加工技術和優質的服務,積極主動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利用走出去、請進來加強技術學習,提高全廠職工的技術素質和業務水平。通過研制和改進金屬網編織機由滾動式改造為滑動式,大大提高了金屬網的編制質量及產量,既降低了職工工作的勞動強度,也提高了兩倍以上的工作效率。今年1-10月份累計編制25080.25㎡的金屬網,杜絕了金屬網的外購,不但為礦節約了資金,又保證了采掘戰線井下生產工作的需要。

為適應九礦開掘戰線工作的發展需要,趕上改革發展的新步伐,他帶領全廠職工積極搞好科技興礦、技術創新,創作了五小發明工作。通過研制,把廢舊U型鋼加工成軌枕1500多根,為礦節約資金十余萬元;加工改造金屬網編網纏梭機,由原來每次一個纏梭子改造為每次纏兩個梭子,提高效率一倍以上,降低了職工工作的勞動強度;又組織全廠技術能手,聯合研制創出了單體柱三用閥快速卸載器,它的誕生不僅提高了三用閥的拆卸速度,同時還確保了安全可靠的性能。幾項工作的實施,不僅保證了礦下達的立項攻關項目的順利完成,又激發了全廠職工創新的積極熱情。

在煤炭經濟下滑的今天,為減少和降低礦用物資的投入,他帶領全廠職工在干好本質工作的同時,又新組建了風動工具修理班,組織搞好修舊利廢工作,積極開辟廢物修復改進新天地,全年共修復舊卡纜6618套、金屬撐木8167根,修復單體液壓支柱1673棵,修復舊品U型鋼1005架、舊品工字鋼605架,校直U型鋼4000余根,僅此一項就為全礦節約材料費147.31萬元,又新制U型鋼2274架投入井下生產使用。為確保己組-450片盤擴修工作的順利完工,他帶領全廠職工加班加點制作從未加工過的特大(5節)特殊型號U型鋼29架,累計為礦上節約資金188.84萬元,受到開掘戰線領導的點贊。他的事跡和創新工作多次受到礦工報記者的采訪,曾三次在礦工報上刊登和平煤電視臺新聞頻道的滾動播放。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身為開掘工廠廠長的王建昭,隨著科技興礦事業的迅速發展,要想適應和趕上九礦發展騰飛的步伐,他愈加感到肩上擔子的沉重,個人思想的進步,職工科技技術的提升,全廠工作的突飛猛進,久久難以入睡。面對平煤集團煤炭工作新一輪的發展,九礦2018年新的宏偉規劃目標的實現,他決心帶領全廠職工開拓進取,勇于創新,為九礦的經濟發展和企業騰飛做出新的貢獻。

篇3

第一條為完善區住房保障體系,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多渠道解決區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號)、《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號)的規定,結合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計劃、建設、資金及房源籌集、準入、退出、租賃及房屋管理、監督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管委會投資建設、收購或管委會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主體投資建設等方式籌集的,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等符合條件的群體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條土地房屋局是區公共租賃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計劃、建設、運營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規劃建設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審計局、公安局、法院、工商局、稅務局、公積金中心、各功能園區、各街道辦事處、駐區各金融機構和企業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履行其在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中的管理職責。

第二章規劃建設與資金來源

第五條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籌集、建設規模、項目安排和用地計劃等內容,應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保障規劃,并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由土地房屋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建設等部門,結合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情況編制,報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予以優先保障,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

第八條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籌集:

㈠管委會投資建設和收購的公共租賃住房;

㈡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

㈢其他主體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㈣住房困難職工較多的大中型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㈤廉租住房、回購的經濟適用房、空置的公有住房轉為公共租賃住房;

㈥社會捐贈及其他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第九條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由管委會主導。實行“誰投資,誰所有”,管委會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由管委會指定的機構負責建設,房屋產權由管委會指定的機構擁有;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土地交易中心在土地掛牌出讓文件中予以明確配建的條件,房屋產權歸開發企業;其他主體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產權歸投資主體;

經土地房屋局批準,住房困難職工較多的大中型企業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產權歸企業所有。

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統一由管委會指定的機構負責房屋運營、管理工作。

第十條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60平方米為主,按照經濟、環保、耐用的原則進行簡單裝修,達到基本使用功能;非新建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堅持小型、適用、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則

第十一條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來源:

㈠中央、省、市安排的專項資金;

㈡財政年度預算安排資金;

㈢住房公積金收益中可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資金;

㈣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

㈤發行債券;

㈥社會捐贈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

㈦經管委會批準的其他資金。

第十二條對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給予稅費優惠。

第三章準入管理

第十三條申請條件:

㈠區內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未婚、喪偶無子女或離異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等單身人士應年滿三十周歲;離異應滿3年以上):

1.家庭成員具有城區及涉農街道非農業人口戶籍3年以上(含3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這里的家庭指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按照家庭人口數分攤家庭成員全部住房建筑面積之和確定。戶口暫時遷出的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服兵役人員、服刑人員、臨時出境仍要回國居住的人員可計入家庭人口。

這里的住房包括:家庭成員在市內四區、園區、保稅區、范圍內擁有的私有產權房屋、承租的公有住房、轉讓或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合同備案房屋及經濟適用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

3.符合規定的收入限制標準: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在一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家庭收入按一對夫婦雙方和未婚子女收入之和計算。

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㈡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和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畢業未滿5年的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不受畢業時間限制。

2.和駐區企業簽有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社會保險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3.收入限制標準參照本條(一)款的規定執行,引進特殊專業人才不受此限制。

4.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市內四區、園區、保稅區、范圍內無住房。

㈢優秀外來務工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指曾獲得區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地(除市內四區、園區、保稅區、戶籍)來區就業的勞動者。

2.和駐區企業簽有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累計繳納社會保險5年以上。

3.收入限制標準參照本條㈠款的規定執行。

4.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市內四區、園區、保稅區、范圍內無住房。

㈣經住房保障中心批準,廉租房保障家庭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已享受實物配租的廉租房保障家庭在退出實物配租房屋后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㈤住房困難標準、收入標準由土地房屋局會同民政、發改等有關部門,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測算確定,并適時調整,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申請方式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家庭、單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請。

㈠家庭申請的,需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㈡單身人士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外地獨自進區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單身人士申請。

㈢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第十五條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需按要求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㈠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暫時遷出戶口或注銷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戶口是空掛戶的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實際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分別出具空掛戶證明和實際居住情況證明)。

㈡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明、離婚證明(離婚證或法院準予離婚的生效法律文書)。

㈢住房情況證明:

1.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擁有的住房房證、公有住房租賃手續;動遷或交易的,需提供拆遷協議(無拆遷協議的需由經租管理單位提供住房證明)或房屋交易手續、使用權買賣手續、完稅證明等相關手續

2.無住房的,需提供由房產部門核實出具的無房證明。

㈣工作、收入情況證明:

1.區內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滿18周歲的家庭成員均應出具收入情況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按要求出具相關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調查核實后按要求出具就業和收入證明,并提供相關證件。

2.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和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應提供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所在單位按要求出具的收入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㈤《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表,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有效,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須做出聲明,同意審核部門向其它有關部門(如工商、稅務、公積金、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和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并索取相關證明。

㈥其他相關材料

1.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錄用手續,有調轉的提供調轉手續。

2.相關部門核準的引進人才證明、立功受獎證書、勞模、英模證書等證明材料。

3.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和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所在單位應出具《租金交納擔保書》。

4.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第四章審核程序

第十六條申請

㈠公共租賃住房根據當年房源空置情況、輪候庫人員數量確定當年申請次數、申請時間。

㈡具有城區及涉農街道非農業人口戶籍的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

㈢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要求統一到單位所在地社區申請,不受理個人申請。

第十七條初審

㈠受理

對申請材料完備齊全的,社區應即時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于5個工作日內將受理材料轉所在街道進行初審。

㈡初審

街道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走訪、信函索證等方式就申請人的戶籍、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須向實際居住地街道致《協助調查函》,同時核實申請家庭的申報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名單在本街道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應即時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證明等相關檔案資料一并報送到住房保障中心。對初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復審

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上報材料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出具復審意見,對復審合格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對復審不合格的申請人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住房保障中心將在指定的網站或媒體上對復審合格申請人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間接受實名舉報,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出具《申請資格認定書》,并進入輪候庫等待搖號配租。

第十九條輪候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庫。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及時地告知住房保障中心并提交書面材料,住房保障中心重新審核其申請資格;未主動告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資格。

第二十條配租

㈠住房保障中心應當將配租房源的申請時間段、戶型、數量、地點等相關信息在指定網站或媒體上適時公布,并按申請時間段、地點、相對應的戶型分類搖號配租。

㈡搖號配租過程接受監察、公證、新聞媒體、申請人代表的監督,搖號結果通過指定網站或媒體公示,公示期3天。搖號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向獲得配租資格的申請人發放《配租確認通知書》,未獲得配租資格的申請人可直接進入本年度同地點搖號配租,本年度搖號后未獲配租資格的申請人下年度須重新申請。

㈢全國、省部級勞動模范、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具有優撫證明、重殘證明、重大疾病診斷書的申請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優先輪候配租。

㈣取得《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視同放棄租賃資格,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規定的地點參加選房的;

2.參加選房但拒絕選定住房的;

3.已選房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

4.簽訂租賃合同后放棄租房的;

5.其他放棄入圍資格的情況。

㈤配租面積標準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簽訂合同

領取《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在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配租確認通知書》到指定地點與產權單位或管房單位依據《合同法》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第二十二條合同管理

㈠租賃合同簽訂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5年。

㈡租賃合同應明確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等室內設施狀況;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租賃期限;租金和押金數額及支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物業服務、水、電、燃氣、取暖等相關費用的繳納;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以及其他約定。

㈢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之日,按1個月的租金標準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租賃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無違約責任的退還保證金本金,違約的可從保證金中抵扣應承擔的相關費用

㈣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時間計算。

第五章租賃及房屋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日常管理、設施設備修繕維護、維修更新由產權人負責。

第二十四條產權歸管委會的公共租賃住房,房租由管委會指定的管房單位收繳,并按照管委會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上繳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公共租賃住房貸款利息、管理和維修費用及物業服務費。費用不足部分,由區財政專項列支資金。

產權歸開發企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由開發企業負責收繳,房屋維修管理費及物業管理費等從房租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租金管理

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由土地房屋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在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租賃價格、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原則上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普通商品房市場租金的60%,并實行動態調整,每兩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㈡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有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原住房面積實行市場租金,公共租賃住房與原住房面積差額部分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計租。

㈢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積計收,承租人應在每月20日前交納下月租金,拖欠的租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㈣租金收取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從其工資收入中代扣劃轉至繳交賬戶;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按租賃合同約定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第二十六條換租管理

因承租人數發生變化或工作地點改變需要變更房屋面積或地點的,承租人可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換租申請。

㈠換租面積應符合規定的配租面積標準。

㈡變更地點申請換租的,經住房保障中心審核、公示,符合條件的重新進入申請人輪候庫參加搖號配租;同一地點申請面積換租的,經審核、公示,符合條件的進入換租輪候庫,根據公示的騰退房源情況,換租輪候順序和相對應的戶型面積依次進行換租。

㈢換租完成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按規定騰退原承租的住房。

第二十七條房屋管理

㈠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費用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

㈡承租人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對房屋進行二次裝修,對于房屋內部易損易耗設施及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責任或賠償責任。承租人可根據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設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設施在退租時不予補償。

㈢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對公共租賃住房不享有收益權、處分權,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轉租,不得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改變房屋用途。

㈣多人合租的,由申請人負責簽訂租賃合同,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承租期間,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員。

第六章退出管理

第二十八條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承租人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在租賃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土地房屋局住房保障中心審核符合租住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符合租住條件的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給予不超過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地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標準收取租金;過渡期后拒不騰退住房的,產權單位或管房單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產權單位或管房單位有權解除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同時報土地局住房保障中心備案:

㈠申報材料不實,以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㈡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㈢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的;

㈣擅自改變承租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㈤連續3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

㈥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

㈦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㈧經年審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

有第㈠款情形的,該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并按該住房承租期間市場租金的兩倍補繳租金。

第三十條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承租資格年審制度。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新畢業普通高校學生、引進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和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同住房保障中心工作,承租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動的,原所在單位應及時告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承租人應在租賃期限內每年向住房保障中心申報經所在單位或街道確認的住房、收入情況,經審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一條承租人通過購買、受贈、繼承或租賃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房申請條件,應當退出。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住房保障中心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監管,健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和監控系統,完善監督辦法和措施,不定期組織對承租人履行合同約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合,如實提供資料,在監督檢查中有權采取以下措施:2名以上工作人員可持工作證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員在場的情況下,進入房屋內檢查使用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為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住房保障中心有權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中介機構為公共租賃住房接受委托轉讓、出租或轉租的,由相關部門對其依法處理。

第三十五條房屋管理單位在租賃合同存續期間不按規定的租金標準收取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中心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追繳非法所得。

第三十六條應退出拒不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或管房單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訟。